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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悲观主义乐观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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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悲观乐观之情调与思想

    我们在上章,论价值之分类与次序,乃是就世间已实现表现之价值,论其分类与次序。但对此世间中已实现表现之价值,与未实现之价值,及已实现表现之负价值,毕竟孰多孰少之问题,我们并未加以单独讨论。只于价值之存在地位一章,论及人对于正价值之未表现,及负价值之表现,可有悲剧意识及悲悯之情,及此悲剧意识悲悯之情本身为有价值者。然人于此恒可问,此有价值之悲剧意识或悲悯之情,以及吾人在该章之末,所论儒家之自强不息之精神,是否即必能转化一切负价值为正价值,并保证正价值之继续显现?此仍使人不能无疑。由此而有所谓悲观主义之产生。与此悲观主义相反,并一直相信此世间之正价值之量,必大于负价值者,即为乐观主义。此悲观主义与乐观主义二种价值观之争,及人之有无继续实现价值之意志自由,以使人真有一自强不息之精神,即吾人本章及下章中之问题。

    乐观与悲观,本属于人之生活情调上的事。人对于其自己之事,及世间之事,尽可一时取悲观的看法,而另一时取乐观的看法。此二种看法,遂常轮替而产生。在一人群,亦常以共同环境之好坏,而定其情调之偏于悲观或乐观。故衰乱之世之人民,多所忧惧,而偏于悲观;太平盛世之人,以恒能从心所欲,而偏于乐观。此外,各个人亦可以气质之不同,或生而带忧郁之气质,思深虑远而易悲观;或生而带活泼之气质,善欣于所遇,而偏于乐观。然而在哲学上,论悲观乐观之问题,则不从此等等产生悲观乐观情调之主观心理因素上着眼。而是从人之主张悲观主义或乐观主义之客观理由上着眼。此种种原因之如何影响人之主张,亦非吾人今所讨论之问题。

    在西方近代哲学中,人常以叔本华为悲观主义之代表,来布尼兹为乐观主义之代表。人又常说西方近代人之思想与希腊人之思想,是乐生而乐观的。西方中古时代人之思想,则是视世界为罪恶之渊薮,而偏于悲观的。又或以整个印度之思想,皆带厌世之色彩,而偏于悲观。在印度思想中,人又或以耆那教、佛教之厌世色彩最重,婆罗门教及吠檀多之哲学,则是更能肯定世间,并以世间乃由梵天之欢喜而流出,乃较不厌世的;而弥曼差之哲学,尤为积极的入世的哲学。至在中国的儒墨道思想中,则一般恒以墨家是积极救世,而全无悲观色彩的,道家中如庄子,则恒有悲凉之感,而欲游于人间尘垢之外的。但是我们若欲以悲观厌世或乐观乐生之名,概尽任一派或任一个思想家之思想,恐怕他们皆不能接受。而一思想家,从一观点看来,似近于悲观的,从另一方面看来,则可全无悲观之色彩。即如佛学,从一方看来,似极悲观的,而从另一面看来,则其大雄无畏之精神中,即无所谓悲观。又人恒以希腊人为乐生者,但在尼采及狄肯生看来,则希腊人原始思想中,亦带极悲观之色彩 [17] 。即希腊之哲学家,如柏拉图,其哲学毕竟为厌世悲观者,或为欲赋与世间以价值与意义,而为乐观者,便不易说。故我们今讨论悲观乐观之问题,不拟以某一派之哲学思想之整个,作为例证,而只是分别陈述人之主张悲观或乐观者,可能提出的诸理由。而所谓乐观悲观之意义,亦限于对吾人所在之现实世界之存在,与人所求之价值之关系而说。

    第二节 乐观主义之理由

    (一)第一种乐观主义之理由,是直接由人与生物之有机体,如何巧妙的构造成,而适于生存,以使其生命能实现其目的与价值于自然世界说。此种思想,在西方之根原,一是其宗教上之上帝创造万物之观念。在《旧约》中,述上帝每创造一物之后,都说上帝看来,如此是好的,人最初亦即生活于乐园之中。直到现在,传教士仍时以人之有机体构造之灵巧,及种种万物之足以养人,来证明上帝之存在,及其对人之恩典,与此世界之原始之善。譬如说,人与生物皆生于地球,今假定地球,如再接近太阳一百里,则人与生物皆将热死,再远一百里,则人与生物皆将冷死。故太阳系中,除地球外,更近太阳与更远太阳之行星,皆不适人类生存。又人与生物之有机体之构造,如此灵巧,其中如丧失一部,人亦即不能存在。然而上帝却并未尝吝啬此任一部,而皆赐之于人与生物,并使之适宜于在此不太寒太热之地球上存在,此岂不证明上帝造世界之原始之善?

    此上所论上帝之一名,如改换为自然,结论仍然可以一样。即自然中所生出之人与生物,能与其所在之地球之气候环境等相和谐,其机体内部构成之如此巧妙的配合————如依我们前所说,和谐配合为一价值之说,则自然亦即根本上是表现价值的,善的。我们从此上所说着眼以看世界,我们岂不处处发现价值与善,而当取一乐观主义的世界观?

    (二)乐观主义之第二种理由,是从人生性之良善上说。依此中国人之相信:“人之初、性本善”,亦即一乐观主义之思想。人之性善,可以有许多论据,今不说。就常识而言,人皆承认人有良心。人无论如何犯罪过,人皆能知其罪过之为罪过。故即犯罪过之人,在他人之前,亦将掩饰其罪过,不使人见之;如人见之,人皆知羞耻。此羞耻心之为一切人所具有,即证明人无不知善恶之辨,人之无不有良心。宗教家尽可视一切人为罪人,但宗教家亦无不承认,人能改悔,即仍须承认人有良心,及其生性之良善。至于不从宗教家之观点说,而从一般之道德法律之观点说,则我们皆知,社会上的人,犯种种之窃盗、奸淫、欺骗之罪者,仍为少数。法律与社会道德标准之所以能立,由人之良心使之立。法官之所以能有权力,由大多数人之良心,加以支持。社会舆论之所以发生,亦大多数人之良心之判断之表现;其所以有效,使人忌惮,亦兼由人之良心之原能自知其罪过之为罪过,并知尊重他人之意见之故。如果人之生性,根本为乐于犯罪者,则此一切社会之道德标准与法律,即皆不能成立;而法院法官,将成众矢之的;社会舆论,将专门崇敬穷凶极恶之人;而人亦尽可视社会舆论与他人之毁誉,为全无足重轻。今既不然,故知人之生性在根本上为善的。而此即可为乐观主义者,在道德上对人间世抱乐观主义之理由。

    (三)乐观主义之第三种理由,是从自然进化及人类社会历史之进化方面说。从自然进化方面说,单细胞之阿米巴,进化到复细胞生物,到软体动物,脊椎动物,哺乳类动物,灵长类动物,到人类,此中明有一所实现价值之增高。最低限度,此中有我们前所谓:有机体之内部组织及外部活动之逐渐进至:更能处处表现配合和谐之现象。此亦即逐渐有配合和谐之价值之更大的实现。至人类社会,由原始社会中,人之生活之简单朴素,并彼此分散隔离,进到现在之文明社会中,人生活内容之复杂丰富,而又彼此息息相关,渐达一天下一家之境界;此中更明有人所享受之各种有价值的物质事物、精神事物之增加,及人与人之活动配合和谐之价值之更高的实现。吾人由过去以瞻望未来,则吾人尽有理由以相信:人类社会文化,将日益继续进步,以达于无尽的美善之境,而天国与极乐世界,将实现于人间 [18] 。在此进化之途程中,人固亦恒须经历种种灾难与战争;但我们尽可说,此一切灾难战争,皆为达到未来世界之美善之手段,而哲学家亦尽可视之为必然,不可免,因而其自身,亦未尝不美不善者。如黑格尔之以矛盾冲突,亦为具绝对价值之理念之一种必然的表现,即其一例。

    第三节 悲观主义之理由

    至于悲观主义之理由,亦可分为三种,与上列三者相对而论。

    (一)第一种悲观主义之理由,是从另一方面看自然生命之世界,我们亦可看出,种种表现与生命之目标相违之负价值的现象。依生物学家所告诉我们之事实,我们可以了解一切自然界中,生物求生存之不易,及其相互间生存竞争之剧烈。在此点上,叔本华在《意志与观念之世界》中(卷三)尤有生动的描述。譬如其书中述在爪哇的平原上,全是骸骨,游客几误为古时战场,然实皆海龟之骸骨。这些海龟至海滩产卵,即为野犬所杀,至虎豹又来杀此野犬……此种生存之艰难,不仅表现于自然,亦表现于人类。依马尔萨斯之人口论,人口恒以几何级数增加,平均二十五年即增加一倍,而食物则只能以算数级数增加。今日人类之尚能存在,全赖人类之不断有饥荒,疾病与战争,以减少人类之数量。故科学发达至今日,人类之人口问题,依然存在。依罗素前数年在《变动世界之新希望》所说,仍谓今日人口之问题之严重性,过于一切问题。无论如何,地球之面积有限,物质有限,而人类之生殖力无穷,则地球终必一日有人满之患。至于移至太阳系其他星球殖民,则依上述之乐观主义之论证中所说,太阳系中其他星球之过冷、过热,皆不适人类生存,即皆化为悲观主义之论证。纵然人到其他星球后,人类能想出方法适应,仍有种种险阻艰难。即此险阻艰难,皆全然克服,而依物理学上所谓热力第二律,一切物体不断放热之后,即不能再收回,故太阳系之热终将散尽,一切星球之热,亦复如是;则一切生物与人类之最后命运,仍不能免于同归于尽。

    (二)悲观主义之第二理由,是对于人之道德性的悲观。人之有良心,固极少悲观主义者,能加以否认。然从科学上说,人由动物进化而来,人之有其兽性与蛮性的遗留,亦是一不容否认的事实。从宗教上说,则人有原始罪恶及与生俱生之无明,亦为一切宗教家之所共认。至于法律与社会舆论之制裁力,固一方证明人之良心之裁判力,但在另一方,亦证明许多人无法律舆论之制裁,即将安心放肆为恶。此即荀子之所以由礼法之存在,以证明性恶之论所由生。即人有羞耻心与对人掩饰其恶行之事,一方固证明人有良心,一方亦证明人并不能全依其良心行事;因人若真能全依其良心行事,应根本不作羞耻事,亦应无必须加以掩饰之恶行。此掩饰为良心之表现,亦人之作伪,而盗名欺世之始。其中,正有一大罪恶存焉。我们诚放眼看人类,穷凶极恶者固少,然古往今来之圣贤尤少。如以圣贤为善人及完人之标准,则见世间之人之人格,大皆残缺不完,人之为善之难,实不如其堕落之易。昔程伊川著其乃兄程明道行状墓表谓“孟轲死,……千载无真儒,……先生生千四百年之后,得不传之学”,“一人而已”,而朱子论汉唐以来千余年之政,亦称之为“牵补过日”,孟子亦有五百年而后有王者兴之说。孟子书由尧舜至于汤一段话,皆说明五百年然后有数圣贤出,则当圣贤未出之时,人间世无异长夜漫漫。后人又谓“天不生仲尼,万古如长夜”,则所谓人之德性之光辉,实自古及今,大皆在暗蔽之中;故孔子叹“知德者鲜矣”,庄子叹解人难过,谓“万世之后而遇一大圣,知其解者,犹旦暮遇之也”。除圣贤以外之一般众人之理想,实甚卑陋。司马迁《史记货殖列传》中曰:“神农以前,吾不知已,至若《诗》书所述,虞夏以来,耳目欲极声色之好,口欲穷刍豢之味,身安逸乐,心夸矜势能之荣,……虽户说以眇论,“终不能化。”王船山于《俟解》一书亦尝曰:“学者但取十姓百家言行而勘之,其异于禽兽者,百不得一也。营营终日,生与死俱者何事?……求食、求配偶、求安居,不则相斗已耳,不则畏死而震慑已耳。众人者,流俗也,流俗者,禽兽也。”而依叔本华之眼光,以看人间世,则彼除论人之贪欲无穷,才得陇,又望蜀,否则感空虚无聊外;彼又尝谓人如真信他人之道德者,当先自问,何以其出门时必加锁于门。此岂非一视外人如贼之心?西方人行止坐卧,更常以手枪自随,以便自卫。是见人之道德,实不可信,而人亦未尝相信人之道德。人有良心存在,而不能阻罪恶之不生,即证此良心乃无力,亦证现实之人间世之过恶,实多于其中所偶现之圣善,而实不可一日居者也。故佛家唯识宗分析人之心所有法,善法只有十一种,而不善之烦恼法则有二十六种之多。是见由人良心之存在,以对人之道德生活持乐观之见者,实无当于现实之真者也。

    (三)至于对自然进化与社会历史进化之问题,悲观主义者,亦不难将乐观主义之理由,皆一一加以驳斥。因吾人即承认自然之进化为一事实,高级生物及人之出现,表示一更高之价值之出现;吾人仍须问此事所费之代价如何?若自然淘汰生存竞争之说为真,则此自然之进化中,所费之代价之高,实非吾人所能全加以想象。试想在万千鱼子中,只一生存,千百种子只一开花,此岂非无异人间之“一将功成万骨枯”?吾人在古生物学上,又知在远古地球,曾经多次之冰河时期及地壳之变化,与洪水之灾难,无数之生物,今皆已灭种。今日之幸存在者,正如自然灾害下之虎口余生。则吾人今所发现之自然之进化历程中,逐渐有更高之价值之实现,亦如历千百次战争万骨皆枯后,虎口余生之人,皆成名将英雄,而代代相尊,以馨香百世。然此固不必能证明自然之原趋向于高级价值之实现也。

    至于对人类社会文化之进化所表现之价值之问题,则一方亦可使人发生人所付之代价孰多孰少之问题,一方尚可使人怀疑此进步,是否真为一进步,或只是一变化,或在另一方面为退步。即此过去之进步为真,吾人又如何知此进步之不达于一极限,而有一退步之历程继之而起?如吾人谓文明人之有种种医药卫生之术,为一进步,然文明人之更易罹疾,亦更不能抵抗自然之灾害,此岂非一退步?吾人如谓文明人有复杂之社会组织,能建设文明之都市为一进步,则文明人之日益与自然离散,而失其自然之天趣,岂非一退步?吾人皆知文明人之虚伪,不如原始人之率真,文明人之怕死,不如原始人之勇敢,文明人对人之多疑,不如原始人对人之信赖;则卢梭所谓文明之进步与道德之退步,成正比例之说,亦信而有征 [19] 。即文明人之道德有进于原始人者,其罪恶岂非亦同有进于原始人者?则章太炎所谓善进恶亦进之《俱分进化》论之说,即可成立 [20] 。如乐观主义者于此,必以乐观主义为健康,悲观主义为病态;则悲观主义者将曰:此悲观主义者之本身,正是文明人之思想,在原始人,正大多为乐观者;此文明人之有种种悲观主义之思想,亦复反证明,文明人之不若原始人之健康。由此推之,我们亦未尝不可说文明人之有哲学,以思维种种善恶之问题,悲观乐观之问题,而动辄有种种怀疑,即一病态之表现。以尼采故希腊由苏格拉底之哲学起,希腊人之精神即开始下降;而《旧约》之神话,亦以食善恶树之果,而能辨善恶,即人堕落之始。由此人之有哲学,与吾人之能讨论种种哲学问题,亦并不证明吾人之高过原始人,而反足以证明吾人较原始人更多对宇宙人生之惶惑,其生命与生活,更缺乏稳定性而易动摇。此亦如老大之人,思虑繁多,反不如青年与儿童之生命与生活,更为稳定健康而富有朝气。如人类之文化之进化,亦如个人之由幼年、而壮年、而老年,如黑格尔之《历史哲学》所用之譬喻,则老年人正多有不及青年与儿童者在。故在中国思想中,道家以复归婴儿为教,儒家以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为教。是见文明人之当学于原始人者,亦正多;然则吾人又如何能说文明之进步,处处皆表现其所实现之价值之增多?

    复次,吾人纵然假定由原始人至文明人之历史,整个看来是一进步。吾人仍不能决定吾人今所在之文明社会,不归于消灭。自历史上观之,过去明有种种文明社会,皆停滞不进或归于消灭,依斯宾格勒之说,谓人类过往之文化系统有九,而今君临世界者,只有近代之欧洲文化。依汤比(A.G.Toynbee)之说,人类过去之文明社会有二十一,今存者不过五六,是见人类文化今日尚存者,皆远少于其已消灭者。而此二人皆以今日主宰世界之欧洲文化,已是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其前途,岌岌可危。而印度文化与中国文化,是否即长存不灭,吾人若追昔以抚今,亦并无必然之保障。今日之印度,已无释迦,甘地亦死。中国今日亦无过去之圣哲,汉唐之盛世,亦成历史陈迹。今日中国之大陆,在思想文化上以马列为宗,更不能自作主宰,而海外之中国人,则多寄人篱下以求苟全;则中国文化之消灭,亦非不可能之事。而原子战争,一触即发,则人类与文化,皆可随时同归于尽。然人类与文化,同归于尽后,日月仍可照常贞明,鸟仍在天,鱼仍在渊,固与自然无损;此时再起乐观主义之哲学家,于九泉之下而问之,必将承认悲观主义之为真理矣。

    第四节 悲观主义乐观主义之争论,不能有确定答案之理由

    吾人以上已略述乐观主义与悲观主义二面之理由。依吾人之意,此二面之理由,尚可无定限的增多。然如我们只是从种种事实上去求理由,乃永不能有确定的答案者。此非谓此问题不成问题,因人确有此一问题。亦非谓此问题之任何答案,皆无意义。因上述之悲观主义与乐观主义者之言,读者闻之,皆可觉其并非无意义。其所以不能有确定之答案之理由,正在其无论从正答,从反答,皆有一意义。而吾人之只提此一问题,悬之不答,说其无确定的答案,使人只存此问题于心,仍是对人有意义之事。然则吾人之谓从种种事实上去求理由,永不能有确定的答案,果为何义?此可说明如下:

    (一)我们之所以从事实上去看,对此问题不能有确定的答案之第一理由,是我们不能将一切自然界与人生社会界之事实,所已表现之正价值与负价值,作一整个之统计,因而无充足的资料,足以为比较世界所实现之正价值与负价值多少之根据。

    (二)我们即有一部分的统计,以知自然界与人生社会界之若干事实,所已表现之正价值与负价值,但是我们仍不必能确知一正价值之量与一负价值之量之多少,如何比较。此尤在异类价值间之比较,常有困难发生。譬如我们假定一将功成万骨枯之一将为岳飞,我们即不能定然的说,岳飞之成功,所产生对中华民族之全部价值,必低于万骨之枯。而我们亦不能由在高级生物与人类未出现前之自然之进化历程中,曾经无数其他种之生物之灭亡淘汰,然后乃有高级生物与人类之出现,遂谓自然之进化出高级生物与人类,所付之代价,必然多于高级生物及人类所实现之价值。又如一社会中有百个坏人,而其中只有一圣贤,是否即证明此社会中坏之量较善之量,即多九十九个?此乃无人能说者。若另一社会中无一坏人,而皆是平庸之辈,此社会之价值,是否即高于一有圣贤之社会?亦无人能说者。此亦犹如甲班之学生中出一天才诗人如李白,而其余学生皆写坏文章;而乙班学生,则人人皆写通顺之文章。此二班之学生之价值孰高?亦无人能说者。

    (三)纵假定上列二问题皆解决,吾人能尽知世间已实现之正价值与负价值之量,而加以精确计算后,以获得一结论,此亦仍只为关于价值之实现于过去之世界之情形者。吾人如不能知毕竟在未来之世界所实现之正价值较多,或负价值较多,则吾人仍不能决定吾人当悲观或乐观。此犹吾人不能以吾人一生之过去所遇之蹭蹬较多,遂对吾人之未来抱悲观。而一切悲观主义者与乐观主义者,根据过去之自然及人类历史,以定人类宇宙之未来者,亦同无决定之结论可得。即吾人之本科学之知识,以言宇宙热力之不断散失,并由人力之限极,以归于悲观之论者,亦同是本人对已成宇宙之已有观察而作之推理;其是否皆必对未来之世界为有效,或在世界之未知处,是否必无另补充热力之源泉,或增加人力之源泉,亦吾人所不能必然确定者 [21] 。

    (四)至于纯属于人生社会本身及与人相关之事,以人之努力本可以加改变,因而其所实现之价值,乃原则上人所能增加者。而人之对其已往实现价值之情形之反省本身,亦即可促进其努力者。人自觉有病,即促进其求健康;人之自认已过,即促进其改过之努力。此种对负价值之认识,即是一正价值增加之一开始。故人亦可愈知其过,愈知其病,而愈求改过,愈求健康,则人对负价值愈认识,即表示有愈多之正价值之开始实现。此开始虽不必完成,然可完成。既可完成,则一切负价值,均可为正价值平衡。由是而对能自知努力之人生之价值,遂为永不能站在此人生之外,加以限定估量者。

    (五)人生自身价值之不可全幅加以估量,尚有一理由,即如人由此估量,而定一悲观或乐观之态度后,此态度之本身,仍又可影响人生之价值。如人由对其一生之事之价值估量后,而定一悲观之态度后,此悲观如使其消极颓废,即使其人生之价值,更为降低;反之,如此悲观使其心灵沉抑,而更少嗜欲,此悲观即又使其人生之价值增高。又一乐观之态度,如使人觉一切皆听天安排,自己更无责任,则由此乐观,所引生之人生之价值,为一负价值。反之,一乐观之态度,如只使人心旷神怡,更能于工作有兴趣,则此乐观之态度所引生者,又为一正价值。而同一态度所生之价值之为正为负,则视与态度相连之其他心境与德性,以为决定。然此中之态度本身,必关联于人生之价值之增减,则为定然无疑者。而由乐观悲观之态度之本身,关联于人生价值之增减,则吾人欲计算人生之价值,以定乐观悲观之态度后;第二步之事,则为再计算此态度加入后,所生之人生价值,再定第二步之悲观与乐观。然此后则应再有第三步之计算,以定第三步之悲观与乐观。此即成一无穷之历程,而使吾人之定吾人自己之人生之价值之事,成原则上绝不可能者。

    (六)诚然,最后吾人似尚可说,若吾人真能如上帝之全知,而知此深藏一切世间事物之后,以决定其运行变化之全幅原因,或全幅动力,其聚合后所生之全部结果,及结果中所实现之价值之情形;则吾人将可决定,此世间自身之毕竟为具正价值或具负价值,为善或为恶,亦可决定吾人毕竟当抱悲观或乐观。然吾人今可说,如此事真为可能,则人生之任何努力之价值,即将全部消灭。因设吾人知此世间自身为注定的具正价值者,则吾人即同时知吾人之一切努力,皆为多余而无价值者。反之,如世间自身为注定的具负价值者,则吾人即同时知吾人之努力,皆为无效而无价值者。由此而吾人即当废弃吾人之一切努力。而此时人纵有任何努力,皆只能为自觉是多余或无效者。由此而吾人如欲使人生之努力为有价值,则吾人即不能确知世间本身注定的是正价值多,或负价值多,亦即人不能有一当悲观或当乐观之事实上的理由。人此处之不能有此全知,正是人生之努力有价值之必需条件。

    第五节 悲观态度与乐观态度之价值之衡定

    然人从事实上去看,世间之正价值负价值之多少,虽永不能有确定之结论,以为其当抱悲观或乐观之理由,然人自身则可自己决定其如何看世间之价值之态度,及其人生观之为悲观或乐观;亦可反省其悲观与乐观之态度之当与不当,而决定一超乎悲观乐观之态度,或兼采悲观与乐观之态度,以生活于世间。故此问题,虽不能由若客观外在化的事实之考察来决定,而未尝不可由人之主观内在的反省来决定。

    毕竟由我们之内在的反省来看,人应悲观或乐观?我们第一步可说:人之悲观与人之乐观,实同出于一根原。此根源即人之欲实现其所爱好的价值。一般人之悲观,是因觉其爱好的价值,恐不能实现;人之乐观,是因信其所爱好的价值,必能实现。如人根本无其所爱好的价值,则乐观与悲观,同不会有。又人之悲观乐观,如只是对个人之前途之悲观乐观,则其所爱好之价值,是只限于其个人的;如其是对人类与世间之悲观乐观,则其所爱好之价值,是超个人的。上文所述之乐观主义者与悲观主义者,所提出之理由,都是根据超个人的事实,提出之理由。而人之会想出这些理由,在根本上,即由于人之爱好种种超个人的价值。如人不爱自然的生命,不关心世道人心,不关心人类社会之进步,则此二面之理由,同不会出现于人心。故人之能关心这些问题之心情本身,即人之一善性善德之表现。此心情,即悲观主义与乐观主义思想之所自生之共同的心情,因而即皆是具备一价值的,而都是人所当有的思想。从此处看,则人尽可以对一切世间之事物,发生悲观;然而人不当对其“能发生悲观”之善良的心情之本身之存在,感到悲观。人至少对此善良的心情之会存在于自己,感到乐观;则人当进而主张乐观主义,而反对一切悲观主义的思想。然而人却不能反对悲观主义所自生之心境,人亦当兼以此心情之存在,而增加其对人性之乐观。此中理由,即在悲观主义与乐观主义在此同原于一善良的心情。

    如果悲观主义乐观主义之思想,皆原于人之爱好价值之心情,则一真正的悲观主义者与乐观主义者,同当求直顺此心情,以努力实现其所爱好之价值。由此而悲观主义者与乐观主义者,同须超越其单纯的悲观态度与乐观态度之自身。单纯的悲观态度与乐观态度,在真正努力实现其所爱好之价值的人看来,同是不当有的。

    单纯的悲观态度与乐观态度之所以不当有,是因此二态度,初都只是原于我之想去发现事实之已表现的价值,是否合乎我之所爱好。此时,我恒只是静观或静待事实之满足我的希望,然而我自己却不去努力实现我所爱好之价值。此见我之爱好价值之心情并不算真切。此心情之不真切,却是不当有的,亦无价值的。

    反之,如果我们有一真切的爱好价值之心情,则我固然当望外在的存在事实,能实现价值;但我亦同时当使我之存在自身,亦能实现价值。则我不能只是静观或静待事实之满足我的希望,而当以我之内在的努力,改变所谓外在的存在事实,而创造新的外在的存在的事实。由此创造,则一切可悲观者,即不必再可悲。可悲者,唯在我之不求有所创造。同时,一切可乐观者,若不加上我之努力,不必能实现,即能实现,亦不能如加上我之努力时,那样更提前的实现,更完满的实现;则此可乐观者,亦即不必真可乐。真可乐者,乃在有我之努力之存在。由此而人即可由单纯之悲观与乐观态度,进至一超乎悲观乐观之上之一儒者所言之自强之不息之人生态度。

    此儒者所言自强不息之人生态度之超乎悲观与乐观,与西哲詹姆士所谓淑世主义Meliorism态度之超乎悲观乐观者,亦大体相近。但是依中国儒者所言之自强不息之人生态度,虽超乎一般之悲观与乐观,然而却并井超平悲与乐之外,超乎一切之悲观乐观之外。如实言之,最高之人生态度,亦非只是改造环境以淑世求进步,而是将悲观乐之情与自强不息之态度交融,以成一“乐以终身,忧以终身”或“哀乐相生”之人生情调下之自强不息。

    人之不能、亦不当无哀乐之理由,在人生不能、亦不当处处是自动,而无受动;人亦不能只是与环境奋斗,以求实现自己所爱好之价值于外界。人生之最高之态度,应当是能自动,亦能自动的愿受动。人当与环境奋斗,亦当承担环境的限制与规定。人所爱好的价值,人自己可努力,加以实现,然人以外之世界,亦可加以实现。此处人即当乐而观之。至于世间不能实现吾人所爱好之价值时,吾人亦恒有无可奈何之感。在此时,人即当以悲心承受一切所遇。此例不待远求,如大地回春,人见池塘生春草,人即不能不乐观彼天地之生几洋溢;而当西风起兮,草木黄落,人即不能不悲秋气之肃杀。今将此意,扩而大之,则世治,人不当不乐,世乱人不当不悲。一切正价值之将现人皆当因之而喜而乐,一切负价值之将现,人皆当因之而忧而悲。由此而乐无穷,悲亦无穷,而此亦即圣贤之心也。

    此种圣贤之喜乐忧悲与常情之喜乐忧悲,其不同处,一在其所喜乐忧悲者,非其一人之私,而是家、国、天下、群生万物之公。一在其喜乐,也未尝无惕惧,其忧悲也,未尝绝祈望。而其所以能如此,则其一面之理由,是其深知一切由客观事实,所表现之正价值负价值,同无绝对之必然。故吉者可凶,凶者可吉,盛者可衰,而否极又泰来;即一切人间之美善,皆无客观之外力,以使之长存不毁,而人间之丑恶亦然。此正反二面,恒相转化,故得之不能无惕惧,而失之亦不沦于绝望 [22] 。现一面之理由,则是因无论客观之世界,如何黑暗,人若能自明其明德,以成己成物,则世运终可随人而转,而人即无绝望之理。反之,纵然世界是一片光明,而吾心一念暗昧,此世界之光明,亦与我不相干,我仍不可不朝乾夕惕。由此而无论人世间所实现之价值之情状如何,吾人在喜乐中,皆不能无惕惧,而在忧悲中,皆不致沦于绝望,此之谓“乐以终身,忧以终身”。人能乐以终身,忧以终身,则匪特于一般感物而动情之事,能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即于整个之世间之一切正负之价值之实现之事,亦皆能乐之而不淫,哀之而不伤。人能如《礼记孔子闲居》篇所谓使“哀乐相生”,则悲观乐观,亦交融和协而无间矣。

    悲观主义乐观主义 参考书目

    W.Durant:The Mansion of Philosophy.

    黄建中《比较伦理学》第九章,《乐观悲观与淑世》。

    《列子杨朱篇》:此为代表中国古代之悲观主义之一种思想。

    《旧约耶利米哀歌》,此为犹太《旧约》中涵悲观思想者。

    Shakespeare:Tragedies.

    莎士比亚悲剧中之对话及故事,同可发人深省,而引动一种人生之疑情。

    A.Schopenhauer:The World as Will and Idea,Bk.Ⅱ.and Bk.Ⅵ.Studies on Pessimism.

    叔氏为西方之悲观主义哲学之代表。

    Tsanoff:The Nature of Evil.

    此为一西文中之顺历史线索,以论恶之问题之书,可供查考。

    W.K.Wright,A Students Philosophy of Religion.Macmillan.Co.rev.ed.1943. 第二十章论上帝之性质及恶之问题。

    Y.C.Unamuno:Tr.C.Flitch:The Tragic Sense of Life.Dovers Publication,1954.

    此为一承担人生悲剧,以超越悲观之哲学。

    J.Royce:Religious Aspest of Life,Harper & Brothers,1958.

    此书论恶之问题,而以对上帝之信念及个人之努力,化罪恶苦痛为善之资粮之哲学。

    W.James:The Will to believe and other Essays.Dover Publication,1956.

    此中以第一文信仰之意志,第二文人生是否值得活,为最重要。此为以向未来之前途看,以超越当前之失望与阻碍,与一般外境决定之悲观态度者之哲学。

    T.S.Kepler:Contemporary Religious Thought,An Anthology,Abingdon-cokesbury Press,New York.

    本书第四部Problem of Evil辑当代宗教哲学名家论恶之问题者八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