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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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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居民约1600424人)

    贸易统计

    1897年贸易总额是关平银49934391两(合7100000多英镑)。

    1897年货运总额是3718064吨,英国承运了3000571吨。

    1898年12月29日,我到达广州。广州是广东省的省会,坐落在珠江旁边。

    我到广州后,当地英国商人召开了一次会议。在会中,他们呈给我一份纪要,请我转呈给联合商会。他们认为,只有影响商贸利益的不利因素能被消除,英国商贸在广州的发展才有保证。

    他们的纪要简明扼要,现转录如下:

    贝思福阁下:

    领事告诉我们,阁下要来广州考察,听取英国商人对当前贸易的整体上看法,调查他们现在遇到的困难。

    广州商会由各国商人共同组建,英国商人在这里设有一个总部。英国商人和各英国公司代理商在广州的代表,共同协商,一致同意向您表达如下意见:

    1.应该界定通商口岸的区域。按照《广州条约》的最初协定,广州城和城郊都在口岸内,其中包括河南和花地这些郊区。

    然而,在托马斯·维德先生与中国签订的《烟台条约》中,第三款第一条有这样的表述:

    在不同口岸的外国租界内,免征厘金税。

    然而,1885年7月18日,在伦敦签订了一个附加协议,它明确规定这事暂不实行,以后再议。

    这个附加协议所带来的问题,至今没有解决。这极大地限制了英国公民享受《天津条约》所赋予的各种权利。

    毫无疑问,如果英国商人能像在广州城那样,在广州的郊区销售货物时,不用交厘金税,那么销售额会大幅增长。

    最近几年,在广州海关对岸停泊了一艘船,专门征收厘金税。所有进口货物,报关照章纳税以后,都必须再到此船缴纳厘金税。

    2.子口单。中国地方官员在关口扣留自由贸易的货物,经过英国大使和本地领事的不懈努力,才清除了这些障碍。

    希望英国政府有机会促使中国政府,发给商人能通行于广东、广西两省的子口单。货物能运往两省的任何一个港口,且不用报关检查。

    3.海盗。最近几个月,东江及其附近,海盗猖獗。内地商人运送丝绸、肉桂、草席等货物,从不同的地方来到广州,按约向外国商人交货,但是他们的财产严重受损,多人丢了性命。内地货船,要么不敢在夜间航行,要么必须由军舰护航,这样一来,就耽误了货物的运输。

    有一个好的办法————给中国政府施加压力,敦促政府保护英国公民,以及受他们雇佣的人,使他们的财产不受损失,生命不受侵害。

    4.法国的势力范围。近来有一些报纸和出版物发布消息,说法国可能要把广东和广西两省划成自己的势力范围。我们这些在广州的英国商人,反对英国政府承认这种设想。

    坦白地讲,多年来广东、广西两省的贸易,虽然德国和美国也有参与,但主要的贸易商还是英国人。

    这里主要出口的产品是:生丝、绢纺、茶叶、肉桂等。阁下可能想知道,依据出口货物清单(附列),法国在主要出口货物的经营上所占的份额少到何种程度。

    法国人可能会说,这里的丝绸大部分都出口到了里昂,所以,在丝绸贸易领域,他们也占有很大比重。其实,这些丝绸贸易,不由法国人掌控。

    对于法国政府划定势力范围的声明,英国政府如果不予以激烈抗议,而承认法国的声明,那么,此地最重要的出口贸易,非常有价值的一个进口贸易,就归法国人掌控了。但是,这些贸易现在主要由英国主导。法国人的贸易额非常少,支持不了她的主张;参与其中的其他国家,多数也不会支持法国的主张。

    5.选择性的关税。我们应该注意这样一个事实:由于中国官员在税收方面优待中国船只,所以,在这里和西江,英国的轮船受到的待遇不公平。如果英国受到不公正待遇,东江口岸的运输业也不会兴旺。

    唐纳德公司 罗威公司等

    1898年12月29日

    划定一个合适的通商区域,是一个简单的问题,但迟迟不能解决,真是一件怪事。

    早在签订《南京条约》的时候,这个问题就被提了出来,但是自1885年以来,问题还没有解决。由于这个问题对英国的贸易有直接影响,所以我们应该花充足的时间去考虑它,还应该就区域的界限做出一些决定。

    联合商会可能希望了解这个问题的更多细节。我向英国领事请教此事,得到了一些有价值的文件,我把它们转录在下面。它们说明:在我离开广州之后,这件事情能进展到何种地步;尽管这个问题拖了十四年,还没有解决,但是总督却期望再做进一步的讨论和思考。这个问题对英国贸易的发展非常关键,大概在这篇报告中宣传一下,有助于解决这个问题。

    按照中国现在的规定,外国人,不能在广州城内建造仓库和商店。条约赋予了英国人一些权利,英国领事测试了一下这些权利的有效性:

    驻北京英国大使致领事函

    北京 1898年8月10日

    先生,我完全没有必要告诉你一些事情。你在6月21发来了第24号急件,我在回复中讲,按照条约规定,天和洋行完全有权在广州开设商店,经营业务;并且,除了条约中规定的税收以外,其他税收都应该被豁免。由于外国进口货物到达口岸以后,只用交关税,所以,如果中国官员在城市里对这些货物征收厘金税,班克洋行应该反对。

    如果厘金税的征收与条约不符,或者天和洋行的生意受到干涉,那就是你的事情了。你应该从法律方面帮助他们,并且让他们高度警觉,以维护条约赋予的特权。

    克劳德·麦克唐纳

    致广州领事R.W.曼斯菲尔德先生

    领事致总督函

    广州 1898年12月12日

    阁下,《南京条约》的第二和第十款规定,广州是对外开放口岸,外国货物应该向中国海关缴纳进口税。那么,这些货物交过子口税以后,无论到哪里,都不用再缴税。

    现在,英国的天和洋行向我申诉:他们在城里开了一家商铺,销售布匹。我现在请求阁下,能不能教育一下您的下属。因为,天和洋行的货物,从轮船停靠的码头到城里的商铺,处处受到干涉;这些货物已缴过关税,但是一旦这些货物到达口岸或者广州城,还要被征税。天和洋行难道只能把货物窝在自己手里,或者把它们卖给自己。

    就这个问题,英国大使已做过特别指示。您管辖下的任何一个官员,都不应该漠视条约赋予的权利,非法扣留货物,向这些货物征收厘金或其他税款。这些行为使英国商人持续遭受损失,官员们应该对所有损失负责。

    英国领事R.W.曼斯菲尔德

    致两广总督谭钟麟

    谭总督致领事函

    1898年12月16日

    先生,感谢您12日的来信,告诉我天和洋行开了一家商铺,销售布匹,并向我指明,我的下属对洋行的生意有影响:天和洋行的货物,从轮船停靠的码头到城里的商铺,处处都受到干涉;这些货物已缴过关税,但是一旦这些货物到达口岸或者广州城,还要被征税;天和洋行只能把货物窝在自己手里,或者把它们卖给自己。

    我以《烟台条约》中的第三款规定,作为对您的回复:

    依据条约规定,中国政府不应该在开放口岸对外国货物征收厘金税。托马斯·维德鼓动英国政府,允许把不同通商口岸内的租界,作为免征厘金税区域;中国政府随即允许将湖北的宜昌、安徽的芜湖、浙江的温州和广东的北海,作为开放口岸。

    上面这段话的意思表明:以前的条约没有明确规定,哪些地方该免征厘金税。因此,托马斯·维德鼓动英国政府,允许把不同通商口岸内的租界,作为免征厘金税区域;中国政府随即增加了四个通商口岸作为回应。所以,只有在租界内才免征厘金税,这样的解释没有任何问题。

    目前,英国天和洋行在城市里开了一家商铺。很明显,这与条约的规定不符。因此,我必须要求你立即命令他,立刻做出行动,要么关张,要么搬走,以免引起冲突。这点最重要。

    谭钟麟

    领事致谭总督函

    广州 1898年12月19日

    阁下,很荣幸收到您16日的来信。信中谈到了天和洋行的事:英国天和洋行,在城市里开了一家商铺。很明显,天河洋行的行为违背了条约规定。

    阁下参考了《烟台条约》第三款内容,但是您好像不知道,在1885年7月,中英还签订了一个附加协议。这份附加协议讲得很清楚,两国政府暂不执行您所引用的条款,他们要做进一步的考虑,还要进一步协商这部分内容。而《南京条约》和《北京条约》都规定,广州城和港口都准许外国人经商,所以,现在必须执行这两个条约的规定。

    在给您回信之前,我也询问过驻北京的英国大使。他这样回复:

    按照条约规定,天和洋行完全有权在广州开设商店,经营业务;并且,除了条约中规定的税收以外,其他都应该豁免。由于外国进口货物到达口岸以后,只用交关税,所以,如果中国官员在城市里对这些货物征收厘金税,天和洋行应该予以反对。

    如果厘金税的征收与条约不符,或者天和洋行的生意受到干涉,那就是你的事情了。你应该从法律方面帮助他们,并且让他们高度警觉,以维护条约所赋予的特权。

    这就是我收到的指示。我有责任通知阁下:我已经把这个指示传达给了天和洋行。如果中国官员向洋行征收厘金税,或者干涉洋行的生意,我有责任要求他们做出赔偿。

    领事致天和洋行函

    广州 1898年12月21日

    先生,总督已给了回复。他反对您在广州城内开商铺。我又给他写了一封信,告诉他,您的做法在条约规定之内。另外,英国大使也就此事做了指示。

    因此,你可以自由经营您的生意。但你必须以完全善意的方式做生意,必须自己经营,不能有中国人参与,对此不要抱怨。像这件事一样,你可以依靠我,以维护条约赋予的权利。这些权利是:你的货物,从码头到商铺,再到消费者手里,或者储藏在商铺中,都不用缴税。你可以向你的客户保证,你的货物已经缴过所有税款。在我提到过的地方,如果有人扣留货物,或者强行向你的货物征税,请立即向我报告。我认为,当地官员如果为了防止走私鸦片,或者查封禁运品,在货物运送到商铺的途中,他们有权利检查货物。但是,如果他们故意刁难,你要向我报告。

    谭总督致领事函

    1898年12月23日

    先生,关于在城市中经商的问题的来信,我在19日已收到。

    我发现,在《烟台条约》的附加协议中,有这样的条款:对《烟台条约》第三款的第一和第二条有这样的说明————这些内容暂不施行,需要做进一步考虑,两国之间需要再沟通协商。

    因此,这个附加协议仅仅规定:对那种安排,需要多考虑考虑。它没有使《烟台条约》失效,也就是说,在双方做出决定之前,一切行事都应该以《南京条约》为依据。因此,你们自然不能把《烟台条约》废除掉。

    另外,英国政府和前任大使签订附加协议,是在十几年前。这么多年过去了,我还没有听说过这样的事————外国商人在通商口岸的城里占地经商。这就是一个很明显的证据,说明《烟台条约》仍然有效。

    现在,由于我们的政府还没有对此事做出决定,所以,我不同意外国商人在租界之外经商。

    我还想再说一点。由于租界已经设立,外国商人应该遵守规则,只能在租界内居住和经商。这样做,他们能受到完全的保护,中国人和外国人也能和睦相处。

    如果一个外国人居住在内地,可能会因为一件琐事而引起争论。为了我们两国之间长久的友谊,我感到有义务把这件事彻底说清楚。

    为了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我要求你命令天和洋行,要么把设在城内的商铺搬走,要么关张。直到我们的政府拿出一个方案后,才可以在城内经商。

    我了解麦克唐纳大使,他以温和正直而闻名。我敢保证,他的观点和我的一样,因此,我希望你爽快地把我的观点传达给他。

    领事致总督函

    1898年12月29日

    总督您好,很荣幸收到您23日的来信。您在信中谈到了外国人在城中设立经商场所的问题。

    我认为,双方政府决定,暂不执行《烟台条约》第三款的第一条和第二条,那么,我们就应该遵照烟台协议之前的《南京条约》和《天津条约》,来处理这个问题。

    我曾经给您讲过,在处理天和洋行的事情之前,我请教过英国大使。他给的指示讲得很清楚,我曾经引用过。您也知道,一名下属,有责任执行上级指示。

    如果我说不能遵守您的要求,并且已指示天和洋行照常营业,按照以前条约的规定开展业务。我相信,您不会把我的做法看作是一种不友好的行为。我请您下道指令,不准地方政府干涉天和洋行的生意。如果双方政府经过考虑,同意执行《烟台条约》第三款中的第一、二条,我将通知天和洋行,他们的货物,在广州城租界以外的地方,要缴厘金税。

    英国大使明确强调:按照条约,外国人有权在广州城内建立商铺。

    总督声称:条约中没有规定这样的权利。

    从广州沿西江而上100英里是梧州。那里没有租界,也没有外国人的定居点,但是它被看作是开放口岸,所以,在城里和郊区都有外国人开设的商铺。然而在广州,中国政府仅把租界看作开放区域,并且,租界之外就要征收厘金税。

    最使商人们感到担心的事,是西江及其附近水域,最近海盗猖獗。

    我通过英国领事以及其他途径,完全了解了我在广州这段时间内海盗的活动状况。这些状况说明,海盗对商贸极为有害。商人们告诉我,这个地区现在的海盗比以往更坏,并且广州周围海盗的数量还在迅速增长。去年大家都知道的海盗事件有41起。但是实际发生的事件更多,因为有许多渔民遭到了海盗的报复,不敢向官府报案。这样一来,负责运输货物的中国人,就不敢在夜里航行,从而也就耽误了货物的行程。

    上述事例清楚地表明,商业企业的经营和发展,缺少安全保障。在整个中国,都没有真正的安全保障。关于此事,可以参阅“中国的陆军和海军”一章。

    商人们一致强调,他们坚决反对“势力范围”政策。我注意到,英国贸易在广东和广西两省的出口贸易中,具绝对优势。下面这份从1897到1898年5月间的货运清单,支持了我的看法。

    生丝

    出口总额是墨西哥银19417450元;共计29873担,每担合银650元;共计37341包。

    英商的货物,波斯人承运了1674担,没有包括在表内。

    绢纺

    出口 担数 比重

    英国洋行 20627 [1] 77.23%

    德国洋行 6084 22.77%

    法国洋行 0

    茶叶————英国商人完全掌握了茶叶生意

    杂货

    这是1897年从广州出口到欧洲和美国的杂货清单。虽然波斯人承运了许多,但是没有包括在清单内。

    丝绸

    英国 德国 法国

    480箱 950箱 0

    英国商人认为,这里的贸易几乎都在英国人手里,因此,法国把这两个省划为自己的势力范围,对这里的贸易非常不利。他们请我注意,马达加斯加和东加纳成为法国的势力范围后,对英国贸易所产生的影响。他们推测,如果英国政府同意法国的行为,相似的结果会出现在广东和广西。

    商人们请我向联合商会说明情况,让商会确信,门户开放和贸易机会均等政策,对于英国贸易在中国南部的持续发展,是非常重要的政策。他们就中国官员对中外船只的征税有差别,英国轮船需多缴税这件事,征求我的意见。我告诉他们,我会把此事报告给联合商会。

    我在广州时,谭钟麟总督病得很严重。他年事已高,有82岁了。他让副职桂云代表他来拜访我,并向我说明,他因病不能亲自接见我。桂云还给我带来一个信息:总督知道我来中国考察英国的商贸,他希望知道我需要什么帮助。

    我问桂云,能否参观炮台、兵工厂和火药工厂。总督回复:听到我的提议,他很高兴,并要求我在参观后,提点儿建议。他还说,要派一艘军舰供我使用,为我的参观提供便利。

    就英国商贸的安全问题,我和桂云,还有其他高官,会谈了很久。桂云告诉我,他不担心暴乱。

    当我指出海盗猖獗,严重危害贸易时,桂云说,总督也认为该制服他们,但是做起来非常困难,因为此地港汊密布,海盗容易藏身。

    我告诉他,英国有一句格言————“有志者事竟成。”我说,因为海盗损害了英国的贸易利益,所以,我不得不把这件事写到报告里,并且,报告会呈给联合商会。他说他会慎重地告诉总督,英国商人非常关心这件事。

    我询问了一下这个省的矿产资源情况。桂云说,此省矿产丰富,中国人正打算在北海附近开一个煤矿。我又问他,此省的财政状况,是否比我访问过的其他省份要好。他回答说,广东的财政收入,应付日常开支绰绰有余。

    在和桂云第二次会晤时,我请他注意,中国持续不断的暴乱事件,对贸易造成了致命的影响;而在广东省,这样的暴乱也很常见。我还指出,与中国做生意的国家,希望有安全保证,所以,中国必须重组军队,交由外国军官训练。

    我还说,如果暴乱事件持续发生,而中国政府又不能平息它,那么,中国必定会破裂。因为,各国为了保护自己的贸易利益,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会采取势力范围政策。

    桂云也明白这个道理,他说会把我的意见呈报给总督。在重组中国陆军问题上,我一无所获。我问他很多问题,他总是说,要把这些问题汇报给总督。所以,这次会晤没有任何收获,因为所有问题的决定权在总督那里,桂云自然不能表达自己的观点。

    他说,广东省有2000士兵,装备的是毛瑟步枪,但是他们从来没有受过训练。

    注解:

    [1]  不包括波斯人承运的6775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