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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讲 英国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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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讲目的————英国革命的总体性质————它的根本原因————它的政治性质大于宗教性质————其中的三大派别:1.合法改革派;2.政治革命派;3.社会革命派————它们全都失败了————克伦威尔————斯图亚特王朝复辟————法制政府————浪子政府————1688年英国和欧洲革命

    你们看到,在16世纪期间,曾经属于旧欧洲社会的所有要素和特征都融入了两大事实中,即自由探索和权力集中。前者盛行于教士中,后者盛行于世俗世界。人类思想解放运动和纯君主制的确立同时在欧洲取得了胜利。

    很少有人能够预料到,但这两大原则之间迟早会爆发斗争,因为它们是相互对立的。一个是绝对权力在精神领域的覆灭,另一个是它在世俗世界的胜利;前者为旧有的宗教君主制的衰落铺平了道路,后者使旧有的封建自由和公共自由彻底灭亡。正如你们已经看到的,它们之所以能同时出现,是因为宗教社会革命的发展速度大大快于世俗社会革命:一个恰好发生在个人思想解放之际,另一个直到天下大权集于一人之手时才发生。这两件事同时发生,绝不是因为它们之间有什么相似性,也不能阻止它们的不相容性。它们都是文明进程中取得的进步,但它们是来自不同状况的进步,虽然是同时代的,但处于不同的“精神时代”————如果我可以这样表达的话。在达成共识之前,它们不可避免地会互相碰撞。

    它们的第一次碰撞发生在英国。发生在宗教改革运动的成果————自由探索,和纯君主制的胜利果实————政治自由灭亡之间的斗争中;在旨在废黜绝对权力————既包括世俗世界的也包括精神世界的————的努力中,我们找到了英国革命的意义,以及它在我们文明进程中的贡献。

    出现了一个问题,为什么这一斗争在英国发生得比其他地方更快?为什么与欧洲大陆国家相比,英国的政治革命与精神革命的发生在时间上更加接近?

    英国的王权经历了和欧洲大陆一样的盛衰变迁。在都铎王朝统治下,它获得了前所未有的集中和能量。这并不是说都铎王朝的专制比前任们更严酷,或它使英国付出了更昂贵的代价。我相信,与都铎王朝相比,金雀花王朝的暴虐苛政和不公有过之而无不及。我还相信,在这一时期,欧洲大陆的纯君主制统治比英国的更加严酷和独断。都铎王朝的新特征是绝对权力变得体系化了;王权掌握了一种原始、独立的主权;它采用了前所未有的方式。亨利八世、伊丽莎白、詹姆士一世或查理一世的理论主张都完全不同于爱德华一世或爱德华二世的,虽然后两位国王的权力一样地独断和广泛。我重复一遍,16世纪期间,在英国发生突变的是君主制的原则和理性体系,而不是它的实际权力。王权掌握了绝对权力,并僭称高于一切法律,甚至高于它曾经宣布要遵守的法律。

    此外,英国完成宗教革命的方式与大陆不同。在这里,它是国王们自身的成果。和其他地方一样,在这里也有民众改革的种子甚至是尝试,本来很有可能不久就会爆发。但亨利八世掌握了主动权,掌权者变成了革命者。结果是,至少刚开始时旨在纠正宗教专制和弊端、解放人类思想的宗教改革运动,在英国完成得远远不如大陆彻底。很自然地它照顾了发起者的利益。国王和保留下来的主教们瓜分了财富和权力————从前任统治者教皇那里夺来的战利品。人们没过多久就察觉了这一结果。虽说宗教改革运动已经结束,但当初使它成为必要的动因依然存在。它以群众运动的形式再次出现。它像以前抨击罗马教廷一样抨击各位主教,指责他们是众多教皇。虽然宗教改革运动常常出现违背其总体性质的事,但只要涉及到与旧教会的斗争,改革派的所有部分就会联合起来对付共同的敌人;但危险过去后,内讧就又开始了。民众改革再次攻击王室和贵族改革,抨击其弊端,控诉其暴政,呼吁它履行自己的承诺,不再重建已被它推翻的权力。

    差不多同时,世俗社会中出现了一场解放运动,一种对政治自由的需要,这种需要在以往不为人所知,或至少有心无力。16世纪期间,英国商业高速发展、繁荣昌盛,同时土地财富和地产大量易手。由于封建贵族的衰败和其他不胜枚举的原因造成的英国土地在16世纪的分配,是一件值得更多注意的事。所有文献都显示,地主的数量大幅增加,大部分土地落到了“乡绅”即低级贵族和市民手中。在17世纪初,上议院成员即高级贵族几乎还没有下议院成员富有。同时,商业财富突飞猛进,地产频繁易主。伴随着这两大影响出现了第三个影响————人类思想的新运动。伊丽莎白统治期间也许是英国文学和哲学历史上最伟大的时期,是充满了高尚而又丰富的想象力的时代。清教徒们毫不犹豫地贯彻执行虽然狭隘但是充满活力的教义的所有推论。与他们相反的另一些人更看重自由而非道德,他们漠视一切原则或方法,充满热情地接受一切有望满足其好奇心或带来刺激的事物。凡是智力冲动带来强烈乐趣的地方,自由很快成为一种需要,很快从公共思想传入政府。

    在欧洲大陆,在一些宗教改革运动向前发展的国家里,出现了类似的感情,即对政治自由的某种需求。但是满足这一需求的途径还不存在。他们不知道去哪里寻找,在他们的制度或习俗中都找不到相关的帮助。他们在迷茫和迟疑中徒劳地寻找满足需求的途径。在英国情况则不同:在这里,伴随着宗教改革运动于16世纪再次出现的政治自由精神,在原有制度和社会状况中找到了行动的支点和途径。

    大家都知道英国自由制度的起源,都知道大贵族同盟在1215年是如何强迫约翰国王签署“大宪章”的。一般人不太了解的是大宪章不断被大部分后继国王们重新提出、再次确认。在13——16世纪期间它共得到了三十多次确认。不但大宪章得到反复确认,人们还提出了各种新法令来维护、发展它。因此,它的存在可以说是从未中断过。同时,下议院成立了,跻身于国家的最高机构行列。正是在金雀花王朝它真正扎根了。并不是说那个时期它在国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严格说来,它没有任何政府职能,连影响力也算不上。它仅仅应国王之要求才参与进来,并且总是不情不愿、犹犹豫豫,好像它对连累、危害自己的担忧超过了对扩张自己势力的渴望。但是每当涉及到捍卫私人权利、公民福祉,总之涉及到个人自由时,下议院就以极大热情和毅力投入至自己的职责中,创建了成为英国宪法基础的所有原则。

    金雀花王朝之后,尤其是在都铎王朝时期,下议院甚至整个议会都呈现为一副新模样。它不再像在金雀花王朝时那样捍卫个人自由。随意拘禁、侵害私人权利的现象越来越频繁,并且常常无人过问。另一方面,议会在国家整体治理中扮演了更加活跃的角色。在改变英国宗教、调整继位顺序等问题上,亨利八世需要某种中介、某种公共工具,这一空缺就由议会尤其是下议院填补了。在金雀花王朝,它曾经是私人权利的抵抗手段和守护神;而在都铎王朝,它成为了政府和宏观国策的工具。因此,在16世纪末,虽然它经受了几乎每一种暴政,但是它的重要性大大增强了,获得了代议制政府所依赖的强大权力。

    回顾16世纪末英国自由制度所处的状态,我们发现,首先是自由的基本规则和原则,无论是政府还是立法机构都从未忽略过它们;其次是自由的先例和榜样,数量众多,虽然其中掺杂了一些杂质,但已经足以使自由要求得到合法化和维护,在任何反抗暴政或专制的斗争中为自由捍卫者提供支持;第三是蕴含了自由种子的特殊性、地方性制度,如陪审制度、集会权、持有武器的权利、地方行政和立法的独立;第四是议会及其权力,这是王室前所未有需要的,因为它已经挥霍了自己大部分独立收入、领地和封建权利,在全国表决中依赖议会的大力支持。

    因此,16世纪期间,英国的政治状况完全不同于欧洲大陆。尽管有都铎王朝的暴政,尽管纯君主制节节取胜,新生的自由精神在此依然拥有固定的支点、可靠的行动手段。

    在这一时期,英国存在两个全国性需求:一方面,在已经开始的宗教改革运动内部存在宗教革命和自由的需求;另一方面,在当时正在发展的纯君主制内部存在政治自由的需求。在它们的发展历程中,这两种需求能够利用任何一方已经取得的成就。它们合二为一了。追求宗教改革的一方利用政治自由来帮助它的信仰和良心反抗国王和主教们。政治自由的支持者也寻求民众宗教改革运动的帮助。双方联合起来反抗世俗世界和精神世界中的绝对权力,即现在由国王独霸的权力。这就是英国革命的起源和意义。

    因此,英国革命本质上是为了捍卫或争取自由。对于宗教改革一方来说,它是手段;对于政治改革一方来说,它是目的。但对双方来说都涉及到自由,而它们被迫共同追求它。英国国教教徒和清教徒之间并不存在真正的宗教争执,对于教条或信仰并没有多大争吵。虽然它们之间存在真正的意见分歧,重大的分歧,但这并非关键所在。清教徒希望从英国国教手中夺取实用的自由,这才是它们努力的目的。还有另一个宗教派别需要创建一套理论,以便确立自己的教义、章程以及戒律,这就是长老会。但是尽管它竭尽全力,在这方面依然没能取得与愿望相称的进展。它处于守势,受到主教们的压迫,不经过它的同盟和主要支持者即政治改革派的同意无法采取任何行动,它的主要目标是自由,这也是当时共同参与这一运动的所有派别————不管有多大分歧————共同的利益和目标。总的来说,英国革命本质上是政治性的。它发生在关注宗教的民众和关注宗教的年代中,宗教思想和热情是它的工具,但它的主要意图和最终目的是政治,是为了争取自由、废黜所有绝对权力。

    我现在将简要回顾一下这一革命的不同阶段和主要参与方,然后将它与欧洲文明的整体历程关联起来。我将指出它在其中的位置和影响,通过事实细节向你们说明,正如第一眼看到的,它是自由探索精神和纯君主制野心之间的首次碰撞,是这两大力量之间斗争的首次表现。

    在这个重大转折性事件中出现了三个主要派别,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它包含三次革命,相继登台亮相。在每一个派别中、每一次革命中,都有两批人结盟和合作,一批是政治人物,一批是宗教人士,前者牵头,后者跟随,但彼此都不可或缺。因此这一事件所有阶段都打上了这个双重性质的烙印。

    首先出场的合法改革派,最初就是在它的旗帜下聚集了各派人物。当英国革命开始时,即长期议会(1)在1640年召开时,人们都说————并且很多人确信,合法改革就足以解决一切问题了,国家原有法律和习俗中就有能够纠正一切弊端、重建一个完全顺应民心的政府的良方。这一派大声疾呼并衷心希望阻止非法征税、随意拘禁,总之,国家公认法律不准许的任何行为。它的根本思想是相信国王的最高统治权————即绝对权力。确实有一种秘密本能在警告它,这里面存在一些错误和危险,因此它希望避而不谈。然而,被逼到尽头、被迫自我澄清时,它会承认王权高于一切人类权力和控制,必要时它会捍卫王权。同时,它相信这种在理论上是绝对的最高统治权,必须遵守某些形式和规则,不得超过特定限度,而这些规则、形式和限度已经在英国的大宪章、确认大宪章的法令和原有法律中已经得到足够的确立和保障。这就是它的政治理念。对于宗教事务,合法改革派认为英国国教权力过大,主教们拥有过多政治权力,他们的管辖权太宽,有必要加以监督和限制。然而,它依然坚定地支持英国国教,不仅将其看作一种宗教制度、一种教会治理制度,而且看作是王室特权的必要支持,看作是捍卫和维持国王在宗教事务上至尊地位的手段。国王在政治上行使主权时应该遵循已知形式、不超过公认规则的限度,王权在宗教领域应通过英国国教来维持,这就是合法改革派的两大理论。它的首领是克拉伦登、科尔佩珀、卡佩尔勋爵,还有福克兰勋爵,虽然他还是公共自由的热心倡导者,其同道中几乎包括了所有不向朝廷卑躬屈膝的高级贵族。

    在这之后出现了第二个派别,我将其称为政治革命派。他们的意见是原有保障和法律限制无论在过去还是在当前都是不够的,有必要进行一次重大改变、一次正式革命,不是在政府的形式上,而是在政府的实质上:必须收回国王及其顾问的权力的独立性,将政治优势地位赋予下议院;严格意义上的政府职能应该属于下议院及其首领。这一派别并未像我这样清晰、系统地阐释自己的理念和意图,但这就是它的学说和政治倾向的实质。它不相信国王的最高统治权即纯君主制,而是相信作为国民代表的下议院的最高统治权。隐藏在这一思想之下的是主权在民的思想,这一思想的影响及其结果是它从未想过的,但以主权在下议院的形式出现并被接受。

    有一个宗教派别即长老会与这个政治革命派紧密联合。长老会希望在教会内发起一场类似于它的盟友在国家中策划的革命一样的革命。它希望通过议会来统治教会,将宗教权力交给彼此承认、层级结构的多个议会,就像它的盟友将政治权力交给下议院一样。但长老会的革命更加激进和彻底。政治革命派仅仅希望调节各机构的影响力和优势权力,并未想过颠覆这些机构本身的形态。而长老会不仅要改变教会统治的原则,还要改变其统治形态。

    但是,政治革命派的首领中,并非所有人都赞成长老会的教会组织形态。其中很多人如汉普登和霍利斯,似乎更偏向一个温和的、仅限于纯宗教职能的国教,以及更多的信仰自由。但他们对长老会听之任之,因为失去这一狂热盟友他们就无能为力了。

    第三个派别的要求更加高不可及:这一派主张必须进行一场彻底改革,不仅改变政府的形式,而且要改变政府本身。他们认为整个政治体制都已经败坏。这一派否定英国历史,摈弃国家的制度和记忆,企图根据一种至少自认为纯粹的理论成立一个新政府。这一派希望进行的不是一场简单的政府改革,而是一次社会革命。我刚才谈到的派别即政治革命派,希望在议会和国王之间的关系中进行重大改变,希望扩大议会尤其是下议院的权力,给予它任命政府高官的权力以及国家大事的最高指挥权,但它的改革目标很少超过这些范围。例如,它从未想过改变国家的选举、司法或市政和行政管理等制度。而共和派深思过所有这些变化,宣扬其必要性,总而言之,它希望改革的不仅是公共行政管理,而且包括社会关系和私人权利的分配。

    和前面两派一样,这一派也包括宗教和政治两部分。政治部分包括严格意义上的共和派,即理论家,如勒德洛、哈灵顿、弥尔顿等,还包括追名逐利的共和派,即军队中的高级将领,如埃尔顿、克伦威尔和兰伯特,他们刚开始时多少还是诚心诚意的,但很快就被利欲和形势左右了。在这些人周围聚集的是宗教共和派,包括所有那些除耶稣基督外不承认任何合法权力的狂热者,以及那些在等待基督降临的同时希望由其选民来统治的人。最后,追随这一派的还有大量低下的自由思考者和狂热的梦想家,前者希望获得无限度自由,后者希望实现财富均等和普遍选举。

    在1653年,经过十二年的斗争后,所有这些派别都相继失败了,至少它们有理由相信自己已经失败,公众确信它们已经失败。昙花一现的合法改革派看到原有法律和宪法遭到鄙弃和践踏,到处都是创新。政治革命派看到议会形态在他们希望它发挥的新作用下消失了;他们看到下议院经过十二年的统治后,由于保皇党人和长老会教徒不断遭到驱逐,规模不断缩小,只剩下少数议员,这些人遭到公众的蔑视和憎恶,无力治理国家。共和派似乎取得了最大成功:从外表上看,它一直是战场上的主宰、权力的主宰。下议院剩下的议员不到五、六十人,并且全都是共和派人。他们完全可以把自己看作并宣布为国家的主人。但是国民断然抵制他们。他们的决议无法在任何地方生效;他们对军队或人民都毫无实际影响力。社会契约和安全保障都荡然无存,法纪荒废,即使有也不是正义之法,而是在激情、偏见和派性支配下制订的专制法令。不仅人和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中的安全保障荡然无存,在盗贼盛行的公路上更是如此。世俗世界和精神世界的无政府状态处处可见,而下议院和共和议会束手无策,无法遏制任何一个世界的混乱。

    就这样,三大革命派别相继受命发动革命,按照自己的才智和意志来治理国家,而它们全都力不从心,全都彻底失败了,再也无所作为了。“就在此时,”博叙埃写道,“有一个人崭露头角,他做事全凭深谋远虑,从不依靠运气。”这一说法大错特错,与所有历史事实抵触。从来没有谁比克伦威尔更依赖运气,没有谁比他更爱冒险、更有勇无谋、更任凭命运安排。永无止境的雄心、随时随地找出新晋升途径的令人赞叹的本领、从不自诩能驾驭命运而又能化机会为实利的艺术,这些都是克伦威尔所拥有的。与别人相比,命运似乎格外眷顾克伦威尔。他在革命的所有不同阶段都游刃有余。革命的开头和末尾都与他有关。最初,他是起义军的领袖、无政府状态的唆使者、英国最富有激情的革命党人;后来,他支持反革命势力的反击,支持恢复秩序、组织社会。就这样,他独自一人就扮演了革命历程中需要好几个最佳演员分饰的角色。我们很难说克伦威尔是一个米拉波(2),他缺乏口才,并且虽然很活跃,但很少在长期议会的最初几年抛头露面。但他先是一个丹东(3),后是一个拿破仑·波拿巴。他在推翻权力上的贡献比任何人都大。但他又重建了权力,因为除了他其他任何人都不知道如何掌握并管理权力。总得有人来统治,其他人都失败了,只有他成功了。这构成了他的资格。一旦成为政府的主宰后,这位野心勃勃、从不知足、不断冒险、勇往直前的人,现在表现出了尽可能多的理智、谨慎和见识,压制了他最强烈的欲望。毫无疑问,他酷爱绝对权力,很想把王冠戴在自己头上并规定永远属于他的家族。但他及时看到了这一计划的危险并放弃了它。对于绝对权力,虽然事实上已为他所用,但他一直知道这不符合时代潮流,知道他曾经参与并亲历全程的革命的目的是反抗专制,知道英国亘古不变的愿望是由一个议会以议会形式来统治国家。因此,他自己,一位秉性上和事实上的独裁者,开始建立议会,以议会方式来统治国家。他不停向各派别呼吁,努力组建一个由宗教狂热者、共和派、长老会和军官们构成的议会。他千方百计地试图组建一个能够并且愿意和他合作的议会。然而他徒劳无功:所有派别,一旦在威斯特敏斯特(4)占有一席之地,都想从他那里攫取他所行使的权力,自己上台统治。我不是说,他首先想到的不是自己的利益和欲望,但毫无疑问的是,如果他放弃权力,第二天他将不得不再次拿起权力。除了克伦威尔以外,无论是清教徒还是保皇党、共和派或军官,都无法稍微有序或公正地统治国家。这早有证据。让议会其实也就是议会中的各派来掌握他们无法保住的统治权,这是不可能的事。因此,这就是克伦威尔当时的处境。他治理国家所依据的制度,他清楚知道不适合这个国家;他行使的权力虽然被人承认是必要的,但不被任何人接受。没有任何一派认为他的统治是板上钉钉的。保皇党、长老会、共和派,甚至是看起来最忠诚于克伦威尔的军队,全都坚信他不过是过渡性主宰。他在根本上从未征服人心,他仅仅是一种权宜之计。这位英国的保护者和绝对主宰,一生都被迫使用武力来保护自己的权力;没有任何一派能像他一样统治国家,但没有任何一派希望他来担任统治者:他经常遭到所有派别的同时攻击。

    克伦威尔去世后,只有共和派有条件掌握权力。他们这样做了,却并未取得比以往更大的成功。这并非缺乏自信心,至少派内的狂热分子不缺乏自信心。这一时期出版了弥尔顿的一本小册子,充满了天赋和热情,名叫《建立自由联邦的轻松捷径》。你们能看出这些人有多么盲目。就像以前一样,他们的统治不久就再次陷入难以为继的困境。蒙克开展了全英国期待的行动,斯图亚特王朝成功复辟了。

    斯图亚特王朝在英国的复辟是一件意义深远的全国性大事。它具有两个优势,一方面,它是个古老的政府,有自己的传统和国家的记忆可依赖;另一方面,它是个新政府,没有经历最近的苦难、错误和负担。原有的君主制是唯一没有在过去二十年因为治国无能而被人鄙视的政府形式。这两个原因使得复辟大受欢迎。除了一些激进派别的残余外,它没有受到任何反对,全国人民都衷心拥护它。在国人看来,它是建立合法政府的唯一途径,也就是说,是全国人民最热烈期待的唯一途径。这也是复辟所承诺的,所以它小心翼翼地以合法政府的面目出现。

    查理二世重登王位后,第一个掌管国务的保皇党实际上是合法改革派,其代表是它最能干的首领,大法官克拉伦登。你们都知道,从1660年到1667年,克拉伦登是英国首相,是英国真正的主导势力。克拉伦登及其朋友们再次上台,恢复了原有制度,国王的绝对主权在法律限度内得到保全,在征税问题上受制于议会,在私人权利和个人自由问题上受制于法庭,但在严格意义上的国家治理方面,他拥有几乎完全的独立性和决定性优势,可以不征求甚至抵触议会尤其是下议院多数人的意愿。对于其他问题,他们表现出对法律秩序的应有尊重、对国家利益的足够重视、对国家尊严的高贵情感以及庄严可敬的道德氛围,这就是为期七年的克拉伦登政府的性质。

    但是,这一届政府所依赖的基本思想,即国王的绝对主权和高于议会大多数意见之影响力的政府,我认为,这些思想已经过时、软弱无力。尽管复辟之初反响热烈,但反对王权的二十年议会统治已经无可挽回地摧毁了这些思想。在保皇派内部突然出现了一种新成分:自由思考者和放荡不羁者,他们追捧流行思想,认为权力属于第三等级,对法律秩序或国王的绝对主权不屑一顾,只关心自己的成功,充分利用任何可以获取影响力或权力的途径来获得成功。这些人形成一个派别,与全国范围内心怀不满的派别结盟,于是克拉伦登政府被推翻了。

    因此出现了一个新的政府体系,也就是由我刚才描述的那一部分保皇派组成的政府:享乐者和放荡者组成的所谓的“卡巴尔”(5)政府,以及后续众多其他政府。他们性质如下:不在乎原则、法律或权利,也不在乎正义和真理。他们随时随地都在寻找成功的途径:如果成功依赖于下议院的影响力,他们就附和它的意见;如果嘲笑下议院看起来有利可图,他们就嘲笑下议院,第二天再来赔不是。前一天还在贪污腐败,下一天就来奉承民族精神。他们全然不顾国家的整体利益、尊严或荣誉。总之,他们的统治极度自私、不道德,全然不顾公众的信念和目的。然而,在处理国家大事的实践中他们表现得十分聪明和灵活。这就是“卡巴尔”政府、丹比伯爵的政府以及1667——1678年期间的所有英国政府的性质。尽管道德败坏、尽管它蔑视国家的原则和真正利益,这种政府反而不像克拉伦登政府那样令人憎恶、不受欢迎,为什么呢?因为它更加适应时代潮流,因为它更理解人民的情感,哪怕是在嘲笑他们时。对国人来说,它不像克拉伦登政府那样陈腐、疏远。虽然它给国家带来更多伤害,国人却觉得它更讨人喜欢。然而,终于有一天,当腐败、奴役以及对权利及公共荣誉的蔑视登峰造极,终于使人忍无可忍了。人们到处揭竿而起反抗浪子政府。在下议院内部形成了一个民族主义爱国派别。国王决定邀请该派领袖进入御前会议。随后这些人掌管了国务,其中有埃塞克斯勋爵————他的父亲曾经在内战中指挥第一支议会军,以及拉赛尔勋爵和沙夫茨伯里勋爵,后一位不具有前两位的任何美德,但政治才能远超过他们。这就样被委以治国重任后,这个民族主义派别显得不堪大任。它不知道如何利用国民的精神力量,不知道如何处理国王、宫廷和相关各方面的利益。人民和国王都感觉不到它的能力或能量。执政不久后它就失败了。这些领袖们的美德、慷慨勇气、以身殉国的崇高精神,使得他们名垂青史,但他们的政治才能与他们的美德不相称,他们不知道如何运用无法腐蚀他们的权力,不知道如何才能赢得自己愿意献身的事业的成功。

    这一尝试失败后,你们能够看出英国复辟王朝所处的状况了。和革命时期一样,它走马灯似地试用了所有派别和政府,法制政府、贪腐政府以及民族主义政府,但无一成功。国家和朝廷都发现自己的处境很像1653年即革命风暴结束时的英国。只能求助于同样的权宜之计了。正如克伦威尔为了革命利益而做的,查理二世为了王权利益做了同样的事:他走上了绝对权力的道路。

    詹姆斯二世继承了他兄弟的王位。此时在绝对权力之外又出现了第二个问题,即宗教问题。除了独裁统治外,詹姆士二世还想取得罗马天主教的胜利。因此,就像英国革命刚开始时一样,宗教战争和政治战争同时爆发,矛头都指向詹姆士二世的统治。经常有人问,如果没有威廉三世,如果他没有带着荷兰军队过来结束詹姆士二世和英国国民之间的争执,会发生什么事情?我坚信会发生同样的事情。当时,除了极少数派别外,整个英国都联合起来反对詹姆士,它总会以这种或那种形式完成1688年那场革命(6)。但是,这场危机的产生除了英国内部状况的原因外,还有其他更深远的原因。除了英国的原因外,还有整个欧洲的原因。正是在这里,英国革命凭借事实本身,而不是凭借作为榜样可能产生的影响,与欧洲文明的整个进程关联起来了。

    正当我刚才概述的这场绝对权力和公民及宗教自由之间的斗争在英国进行时,同一性质的斗争也在欧洲大陆进行,虽然演员、形式和舞台极其不同,但实质相同、引发的原因相同。路易十四的纯君主制试图推而广之,至少它给了人们担心它变成现实的理由,事实上欧洲确实担心这种事情会发生。欧洲各种不同政治派别结成同盟来抵抗这一企图,这个同盟的首领是在欧洲大陆支持公民及宗教自由的党派领袖奥兰治亲王威廉(7)。在威廉的领导下,信奉新教的荷兰共和国承担起抵抗路易十四所代表和推行的纯君主制的重任。现在的问题显然不是国家内部的公民及宗教自由了,而是这些自由权利的外部独立了。路易十四和他的对手们并没有想到,他们之间所争论的问题其实正是在英国受到争论的问题。这一斗争不是在派别之间而是在国家之间进行;它通过战争和外交进行,而不是政治运动和革命。但是实际上要解决的是同一个问题。

    因此,当詹姆斯二世在英国重启绝对权力和自由之间的斗争时,欧洲两大阵营之间的全面斗争也正在进行。它们分别以路易十四和奥兰治亲王为代表,在斯凯尔特河两岸和泰晤士河两岸交战。反抗路易十四的同盟如此强大,连那些对公民及宗教自由实在没有一点兴趣的国王们,要么公开、要么暗地而很实在地加入了这一同盟。德国皇帝和教皇英诺森十一支持奥兰治亲王对抗路易十四。奥兰治入主英国,与其说是为了服务于英国的内部利益,还不如说是为了将其完全拉入对抗路易十四的斗争中。他把这个新王国看作自己需要的新力量,同时也是对手曾经用来对付他的力量。在查理二世和詹姆士二世统治期间,英国从属于路易十四,他控制了它的外交,常常唆使它与荷兰作对。现在英国从推行纯粹普遍君主制的一方手中被抢了过来,成为了宗教自由一方的工具和最强大的援军。这就是从整个欧洲的视角看到的1688年革命,这就是它在欧洲事件总体结果中的地位,除了作为榜样所发挥的作用及对下世纪人类思想产生的影响之外。

    因此,你们看到,正如我一开始就告诉你们的,这一革命的真正意义和根本性质是试图在世俗和精神领域内废黜绝对权力。在革命的各个阶段————截止到复辟的第一阶段、截止到1688年转折点的第二阶段,无论我们从它的内部发展还是从它与全欧洲的关系来看,都能发现这一性质。

    现在,留给我们研究的是同一大事————纯君主制和自由探索之间的斗争————在欧洲大陆的发展情况,或至少是它的原因和途径。这将是我们下一讲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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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中译者注:17世纪30年代末,英国发生了苏格兰人起义。英国国王查理一世为了筹措军费,于1640年4月13日召开中断已久的议会。在议会上,资产阶级和新贵族议员要求进一步限制王权,遭查理一世拒绝,议会于5月5日解散,史称“短期议会”。随着苏格兰起义军的不断逼近,查理一世被迫于11月3日重新召开议会,这次议会一直延续到1653年4月,史称“长期议会”。在这次长达13年之久的议会中,资产阶级和新贵族议员形成反对派,提出并通过了处死国王宠臣斯特拉福和劳德大主教的决议,以及限制王权的《大抗议书》等议案。一般把长期议会的召开视为英国革命开始的标志。

    (2) 中译者注:米拉波,法国政治家,法国大革命初期的核心人物。

    (3) 中译者注:丹东,法国政治家,法国大革命初期的功臣,革命政府公安委员会主席。大革命后,丹东与罗伯斯庇尔产生严重的思想冲突,后被革命法庭处死。

    (4) 中译者注:威斯特敏斯特位于伦敦,是英国王宫、现在的议会大厦所在地。

    (5) “五人帮”或“阴谋集团”之意,当时政府中五位核心人物的首字母组合恰好是CABAL,而该词原本含有“阴谋集团”的含义。所以这一届政府被称为“卡巴尔”(CABAL)政府。

    (6) 中译者注:1688年,支持议会的辉格党人与部分托利党人邀请詹姆士二世的女儿玛丽二世和时任荷兰执政的女婿威廉三世回国执政,发动宫廷政变,推翻斯图亚特王朝封建统治,建立了资产阶级新贵族的统治,这次政变没有流血而获得成功,因此史称“光荣革命”。

    (7) 中译者注:即威廉三世,荷兰执政,其父为荷兰执政威廉二世,其母为英国国王查理一世之女玛丽,妻子为其表妹玛丽二世。英国“光荣革命”后与妻子一道成为英国国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