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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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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志疑

    邵力子

    太炎先生似乎有两种积习未能全除:一,好奇。二,恶新。

    怎样说他好奇呢?如他讲演“知古今人情变迁”一项,说封建时代之“家”与郡县时代之“家”不同,原是很有见解,但所引的例证却不免近于离奇。太炎先生节取了《大学》“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这一句,似乎把别句都忘却了!这一句的下面,不更一有句“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吗?再远些,不更有一句“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吗?在《大学》里面所说的“家”,只是在“身”与“国”之间一个阶级,所谓修身齐家治国的原理,是无论封建时代或郡县时代都一样的。照太炎先生所引唐太宗的例,似乎郡县时代治国者便不必齐家!但不知太炎先生也要说郡县时代治国者便不必修身吗?更要说郡县时代的“身”和封建时代的“身”不同吗?否则,唐太宗非能“修身”的人又何以能“治国”呢?再者,唐太宗真算得“能治国”吗?太炎先生是通儒,不该这样近视。凡大乱以后,户口锐灭,物质易于供给,人心又厌乱思治,只要有能以武力削平群雄的人,不怕没有一时间的太平。这也不仅唐太宗为然,贞观之治,本没有什么希罕,而自太宗死后,女祸相踵而起,武氏、韦氏几亡唐室,这明明是太宗宫闱紊乱贻谋不臧所致,正可作为“治国必先齐家”的一个证据。想不到太炎先生偏来这样翻案。其实,要讲古今人情变迁随处皆可引例,何必创为“郡县时代治国不必齐家”的奇论呢?再,太炎先生讲古今人情变迁,只讲政治上(封建与郡县)的原因,而不及经济上(游牧耕稼工商)的原因,也是一个缺点。

    太炎先生很有不满意于白话文和白话诗的表示。固然,他和别的顽固派不同,他知道无韵的新体诗也有美感(但不必叫彼做诗),他知道《尚书》是当时的白话文,他知道白话文能使人易解,他并非一概抹杀。但我正因为他知道了这些而还要特别提出不慊于白话文和白话诗的话,所以说他不免有恶新的成见。关于白话诗,曹聚仁君有致太炎先生信,我不再多说。关于白话文,他既知道《尚书》即是当时的白话,何以古时的白话文可奉为经书而现代的白话文便无价值呢?他引了《尚书·顾命篇》和《汉书》载周昌口吃的话,明明应说古书即古时的白话,而亦惟白话文方能传真,却不料他的结论偏不如是。我以为太炎先生讲到《顾命篇》等,正应提倡用新式标点来读古书,因为“奠丽陈教则肄肄不违”等句,如果早有了标点,则不必要等到清代江艮庭才能知道是临死时舌本强大的口吻了。太炎先生又疑白话文纪述方言各异的口语,不应尽同,似乎他于近人“文学的国语”的主张未曾看过,但我还请太炎先生下一比较的断语!白话文固然也不能尽传真相,但比文言文又如何呢?近年来,很有人怕白话文盛行,国学即将废绝,其实看了国学讲演会的情形便可释此杞忧。国学讲演会的听众,据我所知,很有许多人是积极地主张白话文的。做白话文与研究国学决不相妨,太炎先生一定能知此理罢!

    二 讨论白话诗

    曹聚仁

    太炎先生:

    海内青年比年来感于智识之饥荒,奔走往来,欲稍满其万一之欲望而不可得,殆已类涸辙之鲋。当此时也,谁作时雨,谁布甘霖,则不能不仰望于学识鸿博之学者矣。惟其仰望之殷,则学者左右青年之力益巨。惟其左右青年之力之巨,则学者之立言,有不可不慎者在焉。失之毫厘,谬以千里,此今日学者所必兢兢自检者也。先生海内物望,造就淹博,诚吾侪所引领以望之慈母。今也不辞劳顿,以《国学概论》诏吾侪,既昭示治国学之途径,复明告以国学之概况,铭感何如!惟是立论之际,或有偏激之词,在先生原无损于明,而闻者将引以为攻讦之资,似非先生之志也。日昨先生论及白话诗一段,听者有掀髯而喜者,诚以先生之声望,益以先生之主张,附会周纳之,自易动人一时之听。彼是以欣欣然有喜色也。先生立论之初,恐于白话诗,未加详察,故误会之点甚多,敢以鄙意陈之,伏惟昭察!

    先生树诗与文之界曰,无韵谓之文,有韵谓之诗。聚仁窃以为诗与文之分以有韵无韵为准,恐非平允之论。韵者诗之表,犹妇人之衣裙也。以妇人之衣裙加于妇人之身,曰是妇人也,诚妇人也;若以妇人之衣裙加于男者之身,而亦必谓之为妇人,宁有斯理乎?《百家姓》四字为句,逢偶押韵,先生亦将名之为诗乎?是故诗与文之不同,不在形式,精神上自有不可混淆者在。然则诗之精神所以大别于文者何在?曰古人已先我知之矣。先生不亦曾引“诗言志”一语乎?此“言志”即诗之精神之所在也。尽文之为用,乃在敷陈事实,而诗则言志,即近人所谓“人生之表现”也。古诗表现人生,已成其为诗,语体诗表现人生较切且深,能不谓之为诗乎?先生摈语体诗于诗之外,以其无韵也,而不知语体诗之为诗,依乎自然之音节,其为韵也,纯任自然,不拘拘于韵之地位、句之长短,诚亦如先生所赞诵“诗歌本脱口而出,自有天然风韵”一语所云。若以语体诗句有长短病之,则诗经中之句有长至十三字短至四字者,何独于语体诗而苛责之?有以语体诗用韵无定所为言,则古诗之为韵,亦若是也。是故统观一切,语体诗确有在诗坛占重要地位之价值,先生胡为而摈之?抑更有进者,语体诗在草创之初,何能责望其必完美无疵,若审其有存在之价值,则明哲若先生,亦应扶将补苴,以底于成矣。

    三 政治制度与政治精神

    裘可桴

    《大学》上说治国者必先齐家。家是人组织成的,国也是人组织成的,这组织的方法就是制度。治国齐家,必先有一番格致诚正修身的工夫,这工夫就是精神。有了政治精神,才能实行政治制度,使彼名实相符,不同虚设,而且有了政治精神,必能以身作则,有很伟大的感化力。

    但是治国必先齐家一句话,是古代相传的政治学说,而孔子述之,不是孔子创造的,所以一开口就有慨然怀古的意思。《尧典》上说“克明俊德”,不就是修身么?“亲睦九族”,不就是齐家么?“平章百姓”,不就是治国么?“协和万邦”,不就是明明德于天下么?所以我说:《大学》这章书,是孔子称述古时相传下来的学说,但有些是孔子演绎的话。

    《大学》只说政治精神,不及政治制度,因制度是同时人个个知道的,可以不说。现在要考究古今政治制度的变迁,自然不能不说。

    古时的国,是很小的,家是很大的;那时组织简单,只有家国两阶级(国家两字联合在一块儿,成了一个名词,这还是一句古语,流传到今,可以表示古代阶级)。治家是宗法制度,治国也是宗法制度。《诗经·公刘》有“君之宗之”一句诗,吕东莱说:“公刘整率其民,上则皆属于君,下则各统于宗,其相维如此。”又说:“古者建国立宗,其事相须。”可见公刘时代的阶级,只有一个君,一个宗,治国治家的方法,都是宗法。宗法也不是公刘创造的,是慢慢儿演进的。自公刘以前一直追溯上去,到开始把血族组成团体的时代,已是宗法萌芽的时代了。

    宗法制度,家受治于家长,家长受治于小宗,小宗受治于大宗,大宗受治于国。那时候,贵族住在都会,平民住在田野。每一姓的家族,组织一个团体,都住在一处地方,像现在聚族而居的村镇一样,不是受治于小宗,就是受治于大宗。村镇以上的一级,就是国。整齐画一,统系分明,层层箝制;家不齐,国是不会治的。到了郡县时代,宗法制度的色彩虽依然存在,而地方日大,人口日多,君权日重,家政范围因此渐渐缩小。这种政治制度的变迁,不一定是秦始皇开始,也是慢慢儿演进的,不过秦始皇顺着时代潮流,把全国一齐改变为郡县罢了。封建时代,家是政治制度的一部分(每一姓是一部分)。郡县时代,家是政治精神的试验品,制度不能不随着时势变迁,精神是永不改变的。

    《大学·传》第八章释修身齐家,大意是说,齐家的人,无论对于家中何人,不杂一些感情作用,可能洞烛物情,因应咸宜。这就是政治精神,也可以说是科学精神。有了这种精神,才能不受蒙蔽,有了不受蒙蔽的原因,治家治国,才能收良好的效果。这理,古今不易,怎会随着时代变迁呢?

    太炎先生说:“唐太宗治国成绩不坏,世称贞观之治,但他的家庭,却糟极了,杀兄,纳弟媳,这岂不是把《大学》的‘欲治其国先齐其家’一语,《传》第九章‘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无之’一语,根本打破么?”我要问:贞观之治的原因,在什么地方?如果说,在杀兄纳弟媳,那么,《大学》上治国必先齐家一语,就根本打破了,否则这根本依然如故。

    我又要问:唐太宗在宫里,有什么颜面把杀兄的道理教他子孙?把纳弟妇的道理教他子孙?家中人还不能教,能教国人么?从太宗本身看,《传》第九章里“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无之”一语,也不能根本打破。

    贞观之治,是人人承认的。力子说没有什么希罕,是把生在这个时代的眼光去批评古人,也有些不合。

    太炎先生说:经史所载都是照实写出的白话,足见太炎先生很重视白话文。不过他的意思,是说现在的国语,只能描摹北方人口语的真相,不能描摹南方人口语的真相,这也是实在情形。我只祝颂太炎先生享二三百年的高寿,那时会议席上,人人能操国语,没有一些土白,笔录的人一定能把口语的真相,描摹尽致。那时太炎先生必不说这话了!

    四 新诗管见(一)

    曹聚仁

    新诗古诗,道并行而不相悖。若抱入主出奴的鄙见,以爱恶为去取,则于学问为不忠实,于个人为自满,徒引起无谓的争执罢了。

    太炎先生讲演国学时,对于新诗大加讥刺,既说:“清末诗家的作品不成为诗,白话诗不是诗。”又说:“我们不能向上努力,便要向下堕落;所谓向下堕落,便是白话诗。”并引史思明的诗做讥讽的资料。当时听众愉快极了,真所谓“不觉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仔细看来,真真能了解他的本意的很少,也不过表同情于他的讥刺新诗罢了。你看!史思明的诗,本是说:

    樱桃一篮子,

    一半青,

    一半黄;

    一半与怀王,

    一半与周贽。

    到了某报记载上,就变成“一览志,一半青,一半黄”了!

    太炎先生主张“新诗不是诗”,是先确定了“有韵为诗”、“白话诗全无韵”两前提,论理上并无错误。他承认《百家姓》、《千字文》、《急就章》是诗,也并非故意强辩,为了排斥新诗才引之入内的。他的主张,在新诗未发见以前已确定,是本之于古而立言的。《周官》:“瞽矇言讽诵《诗》、《世奠系》。”杜子春曰:“《世奠系》谓帝系诸侯卿大夫世本之属是也。”所以太炎先生说:“《世系》可诵,宜如《急就章》,道姓名,次为韵语,亦诗之流也。”在他主张“诗只问体裁,不问形式”一义之下,我们已不必声辩。他说“白话诗不是诗”,对于白话诗也没有什么侮蔑。不过他说白话诗是向下堕落,既没有客观的证明,用他自己的话,来证他自己的话,又有些矛盾,这是应该商榷的。至于他眼界中认定白话诗全是无韵的一观念,恐怕有些不对,也应商榷的。

    据太炎先生理论上的见解,是如甲图。据太炎先生事实上的申明,是如乙图。据太炎先生眼界中的白话诗,是如丙图。据白话诗的事实,是如丁图。请读者先看一看:

    甲

    乙

    丙

    丁

    由甲图,我们当然不要再和他讨论,因为他是把诗包在有韵文里面上的。但由乙图可见诗的范围可以伸缩,有讨论余地的。由丁图合甲图看来,我们又可得戊图,由戊图可以证明丙图是谬误的看察。至事实上我们也可以用客观的证明:

    戊

    甲、《草儿》第一首:

    草儿在前,

    鞭儿在后。

    那喘吁吁的耕牛

    正担着犁鸢,

    聒着白眼,

    带水拖泥,

    在那里“一东二冬”地走着。

    这“后”、“走”是同在上声二十五有韵的。

    乙、《尝试集》一第五页蝴蝶诗中“天”、“还”、“怜”是在下平声一先韵,“单”是转入“寒”韵的。

    丙、冬夜中第二〇五页《欢愁底歌》,第二〇九页《归路》也都是同韵的。

    我们再看各杂志各报所载新诗,其中固然有无韵的,但有韵的也很多。可见太炎先生的丙图观念完全错误。

    太炎先生讲古诗的流变,有几句很重要的意见:

    1.语云“在心为志,发言为诗”。诗是发于真性情的,古时全从真性情流出,所以“民无得而称焉”。

    2.陶渊明描摹风景自然有风致,小谢的诗也是如此。那大谢和颜延之的诗,稍有雕琢及生硬的毛病,便不能及了。

    3.隋诗习南北朝遗风,爱用典故,注目在一二句好处,杨素不染这种习气,所以能高出人上。

    4.元、白诗说几句民情,随便下笔,毫无拘牵,所以还能得人的同情。

    5.宋诗爱对仗,崇典故,杂考据,中病已深,所以愈趋愈下。

    6.自然的风度愈遗失,诗的品格愈下。后世矫揉造作愈甚,所以不能望古人之项背。

    7.妇人天然美的不必借重于脂粉,惟其天然不美,才借重脂粉,诗也如此。

    由这般论断,我不知太炎先生何以要得“白话诗是向下堕落”的答案?或者竟如墨子所说:“今有人于此,少见黑曰黑,多见黑曰白;则以此人为不知白黑之辩矣。少尝苦是苦,多尝苦曰甘;则以此人为不知甘苦之辩矣。”

    我觉得他们所做白话诗中可贵的,也符合太炎先生推尊古诗的条件,其中可鄙弃的,也符合太炎先生鄙弃宋代诗人的条件;似乎可用己图定古诗白话诗的地位。

    己(注)有斜线的,表示无聊的诗。

    太炎先生讲演时,曾引《沧浪诗话》的“诗有别才,不关学也;诗有别趣,不关理也”。我以为下面还可以续一句:“诗有别妙,不关韵也”呢!章实斋先生在《陈东浦方伯诗序》,有一段持平之论,很可借用。他说:

    古诗去其音节铿锵,律诗去其声病对偶,且并去其谋篇用事琢句炼字一切工艺之法,而令翻译者流,但取诗之意义演为通俗语言,此中果有卓然其不可及,迥然其不同于人者,斯可以入五家之推者。苟去是数者,而枵然一无所有,是工艺而非诗。

    这确乎其不可拔的主张,恐怕比太炎先生站得稳些!太炎是唯识学者,精于“因明”,我且用因明式来说一说:

    宗————白话诗可贵(非向下堕落)。

    因————“发于真性情,自然有风致,无雕琢对仗习气;说几句民情,信笔写出,毫无拘牵”故。

    喻————若古诗,陶诗,杨素诗,元、白诗。

    五 新诗管见(二)

    曹聚仁

    一、本文的职务

    在(一)中退一步承认太炎先生“有韵为诗,无韵为文”的主张,已证明新诗不能被摈于诗林。又引用太炎先生的主张,也已把“白话诗是向下堕落”这个论断打破。在本文更对于“有韵为诗,无韵为文”一界说有所商榷,全本之内籀归纳之方,用客观来证明的。

    太炎先生定“有韵为诗”的界说,也可以说是客观的。他历观往古,诗以外固然也有韵的,而无韵的却未尝在诗林发见,归纳说起来,就可得“有韵为诗”的结论。但这种结论,只能说是形似的,并非探源之论。十五六世纪以前,世界上只有君主国,我们在那时稽古考今,也可以说:“国必须有君主;无君主则不成其为国。”但是民主国无政府主义继续地在世界上占位置了,我们能够否认彼等吗?太炎先生“有韵为诗”的界说,只承认过去的事实,否认今后的事实,和认“国家必须有君主”一说犯同样的谬误。不过我们只从今后的事实着眼,还不能折服排斥新诗者,必须从诗的根本发源上标出诗的真本色才行。要讲明这些,第一步须探求诗文共同的本源,第二步须探求诗文分歧的根源。

    二、诗文共同的本源

    概括说一句:“诗文是同源的。”这源是什么?就是“需求”。人类可以说是需求极发达的动物,世界可以说是需求形成的世界。自母怀堕落地第一声就是需求开幕词,接着就营营逐逐做需求的生活。脑神经是需求出发点,手、足、筋、肉、脏、腑,是满足需求的工具,至申述需求的,便是语言和一部分的筋肉运动。由于语言不能完全申述需求的意思,才产生文字,由文字而产生诗与文,所以我说诗文共同的本源是“需求”。但人类的需求是罕有满足的时候,需求的方式又没有一定的,所以诗文的形式,也没有一定的。当开始需求时,除非自己能力完全能得他,或所需求的目的物和旁人没有关系,否则非用言语或文字来表自己的意见不可。要求助于旁人时,所用的语气或文调,大概和缓卑谦。要旁人了解我的意思使不为我阻时,所用的语文,大概含解释的作用。如目的物和旁人有关,而我的能力又胜于他,那么,所用语文,就有些威迫和恫吓的意味。既着手需求,所得的结果或是失望或是满意。因此,失望的在语文上发出悲哀愤慨的声调,满意的就发出愉快高扬的声调。不过在此地要明白,所谓需求,并非专指个体而言。所有一群人的需求,或全人类共同的需求,一个体替全人类需求,都包含在里面。我们听了人们的语言,当然明白他所需求的是那一种。看了人们的诗文,也知道他有哪一种的需求。诗文既同出一源,可见根本上并无区别。

    三、诗文分歧之原因

    诗文虽同出于“需求”,但需求是含智、情、意三种作用的。譬如某甲需求香蕉时,能想象香蕉的形式,或对人能说明我所以要香蕉的理由,这是智的作用。在香蕉形式滋味以外能生快、不快的神经现象,或需求结果时呈露失望和满意的情形,便是情的作用。在感受快、不快以后,能设想满足心志的或抒伸抑郁的,便是意的作用。诗、文所以分歧,便是因此。情意作用发达的是“诗”,理智作用发达的是文。因为文是多含理智作用,所以文大概是含解释申述种种情形;诗是多含情意作用,所以诗大概是感慨幽扬而含蕴不全露的。我们就古今诗看来,凡是诗才愈高,他的情意愈深切,他的诗也愈能动人。太炎先生有几句话,大可引来做注脚:“观王粲之《从军》而后知杜甫卑也;观潘岳之《悼亡》而后知元稹凡俗也;观郭璞之《游仙》而后知李贺诡诞也;观《庐江府吏》、《雁门太守》叙事诸篇而后知白居易鄙俗也;淡而不厌者陶潜,则王维可废也;矜而不疐者谢灵运,则韩愈可绝也。要之,本情性限辞语,则诗盛;远情性尽杂书,则诗衰。”后世爱对仗辞章、引用考据奇字的诗,所以诗品不高,也就是对仗辞章考据奇字都是含理智作用,参入情意中去,哪能高妙呢?至古今文中原也有情意蕴著,但理智总比较强一些。我们既明白文是理智产品,诗是情智产品,那“有韵为诗,无韵为文”的主张,已无存在余地。不过文多无韵,诗多有韵,是事实已有的,这是缘何而起?我以为文既由理智出发,便不能不冗长,便不能不以申述详明为手段,无韵是必然的趋势。有时说得畅快流利些,无意中韵也随着上来:如《墨子·七患篇》中“以七患居国,必无社稷(国稷同韵);以七患守城,敌至国倾(城倾同韵);七患之所当,国必有殃(当殃同韵)”一大段,都是极自然的韵脚。至诗既由情意发出,只可说是写出,全不容思考的。若荆轲奋身入秦,在易水上歌曰:“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当时悲愤填膺,当然无思考余地,突然发出,便是如此的。正惟其听其自然,所以韵的凑合,也很自然。如《诗经》中、《古诗》中的韵,决非诗韵所能范围。并且由情意而发出的诗,完全是天然的,不期其有韵而韵自具,白话诗也是如此的。所以我们判别诗文决不可专重在有韵无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