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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四章 兵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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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琼华宫,温室内燃着炭火盆,保持温度。

    顾梦麟还算是新人,会议休息时提着篮子采摘下口的菜果。往常会议长,中午一起动手做饭吃。

    朱弘昭努力营造一种亲如一家人的关系,抵消君臣隔阂是他心中所想。对外人,容不得他们猜测自己,保持神秘的权威。对贴心人,则要好,让他们敢说话,让他们知道自己其实是个仁慈的人……

    他对文人的嘴,深深的表示敬佩。

    同样是杀人,在前内阁首辅朱国桢的解释下有了说法,有轻天下人的嗜杀,还有重天下人的必杀,不得不杀……

    袁可立的五条核心政策,首先是当首的强工策,以生产更多、更优良的钢材为目标,目标是任期结束前,各地官营铁厂年粗钢总产量能达到一百五十万钧,完成六倍增速。

    配套的就是山西煤业发展,主张一律国营,杜绝一切私营,将钢铁的命脉源头,也就是煤业控制在手里。尽可能降低官营铁厂的生产成本,并有许可内部采买的竞争制度,增加活性。

    第二条大策还是铁路,修通辽东四省、朝鲜省及环蒙古三省及河套省,入甘肃的铁路网。铁路修到哪里,朝廷的有效统治就蔓延到哪里。

    蒙古大汗林丹汗归附了,可归附的都是河套以东的漠南诸部,漠北诸部如外喀尔喀诸部、车臣部等依旧没有实质反应,没有送贵族子弟进入国子监求学为质,更没有申报本部人口、财产、传承体系等等信息,只是名义人的服从。

    毕竟隔着大漠,也不好去打。

    国朝现在还是休养生息为主,漠北诸部素来也不认林丹汗,所以攻伐漠北,是林丹汗的事情,准确来说是漠南蒙古三省的事情。林丹汗这位蒙王一直待在京中忙着造孩子,以后蒙王入京,世子住在封地是早有的约定。

    连大致的铁路修建计划都有,一条从辽东开修,一条从张家口向外修,向东西两面蔓延,西边从榆林红山口往外修。这只是初步的计划,能不能修,还要调查路况后再行决定。

    第三条大策教化,由朝廷拨钱于北方、西南、蒙古、辽东地区修建学舍,招士子前往教学。为降低成本,给与士子月六斗口粮,携带家人便是成丁五斗,少丁三斗。入学启蒙童子家庭,缴纳微薄的学费作为士子生活补助及学舍维修之用。

    毕竟天地君亲师,就算不出台学费制度,求学家庭也不会让孩子的师尊饿着肚皮。给老师红包开小灶,这种情况在当下的各家族学、义学、官学里,是很普遍的。

    国人敬天法祖,是敬畏自然,学习祖先积累的经验。教师这一行业,受到的尊重是后人无法想象的。地方上,学官生气了把你一个知县、知府按在地上打,打了也是白打!

    为鼓励士子赶赴各地授业,有本县学官推荐经礼部审核后,无功名者授业五年授童生,再十年授秀才,再十年授举人功名,便有了当官的资格。

    考中举人就意味着改籍,民籍、军籍改为官籍。军户比较坑,自己考中是自己的事,想要让家族世世代代永远脱离军籍,只有一个办法,按着太祖高皇帝的意思,去当兵部尚书吧。

    同时,不限制这些授业士子科考,以授学本地为客籍参考。

    这三条属于在原有政策上进行强化和新增,从上面往下铺,制定出标准和计划进程,做好监督工作就能完成。

    所以朱弘昭昨日看了就觉得靠谱,施行起来不是问题。更因为第三条大策,能为朝廷、为他迎来更多的拥护。有人欢迎这第三条大策,自然就有人反对。反对教育扩大普及化,垄断精英教育,有这类想法的人始终都有。

    但这种反对是无法开口的,教化大业上承圣人,功在千秋,你敢红口白牙反对?

    至于推广教育的大杀器简体字,朱弘昭没这个心思,不是他懒,如果懒就该去办,简化后才是一劳永逸。而是大明的字,已经接近于简体。后来字体复杂化,要问我大清去。

    简体字,更准确的说法是草书正规写法,常用字体已有简化趋势和成果。

    简体字现在被称作俗字,手头字,后世的常用简体字改革里,清、民国时期才占了一百出头,其他简体字从秦朝规定文字统一后,从秦开始就存在,并陆续产生。产生在明朝的简体字,大概是七十多个。

    祖先那么聪明,简化文字这种利于生活的事情,人都有懒惰本性,怎么可能不去做?至于字母单词,你给咱再简化一下?好吧,有缩写……

    简化字体最扯淡的是几个意思不同,形体迥异的字,给你合并为一个多音字。

    不过还好,没有搞成功汉字拉丁化,实在是太疯狂,用苏联字母弄成的拼音取代汉字……如果真这样,后人只能和朝鲜人一样,看自己国家史书根本不认识。所谓的历史专家,唔,他们是宇宙学院毕业的思密达。

    袁可立的第四条大策就是新钞政策,第五条则是兵役法。

    新钞政策实际上昨日已经解决,朱弘昭倾向于朝廷收拢金银,以金银币流通,辅以纸币、铜币。先让小面额的纸币站稳,再发行大面额的。

    而兵役法,重在一个役。

    役,最熟知的两个词是徭役和衙役。简单来说就是百姓有受国家征召,参加国家工程、计划的义务,可以是地方上的工程修建,也可以是兵役。每个丁壮从成丁开始,就有服役纳税的责任。

    山大王都会让人票参与劳动,更会和周围百姓、商旅收取保护费,实际上朝廷也是这么一回事。然而张居正一条鞭法里,将杂税、徭役折算在一起。

    以前的徭役,轮到你头上不去也行,要么你雇人代替你去,要么缴纳钱给当地衙门,由衙门雇人去出工。在一条鞭法里,统一由朝廷地方衙门花缺募集工人,所以这个钱折算在税里。

    袁可立有感于朝廷人工用度颇大,毕竟各处工程实在是太大了,保证了一系列劳动岗位的时候,也花去了太多的钱。人工成本也在上升,废除一条鞭法里归纳的徭役部分

    兵役法改革,目的就在这里,以二十岁成丁,五十岁止,丁壮每人每年有一个月要为朝廷出工,伙食、路费由朝廷负责。这种要求相对于前朝实在是优厚,前朝一般以十六岁为成丁,六十岁后才能免除徭役。

    这种劳动时间可以积累,凑够一年就必须出丁。也不限制代替,可以自己雇人参加或给朝廷缴纳税收。

    兵役法以民户为主,免掉的只有军户和匠户,他们一直在劳动。民户包括商户,商户还要负责雇员的徭役,只要签了当年的劳动契约,当年的徭役时间折算到雇主头上。

    这样一来能大幅度增加朝廷的低成本劳动力,更能增加地方衙门的组织力。同时徭役劳力密集施工,彼此能建立良好的配合、隶属关系。兵力紧缺时,稍稍训练武装后就是兵力。

    同时,打破一条鞭法的完整性,为下一步改税制奠定基础。这是开源节流二合一的政策,更能极大的增强地方组织能力,间接强化朝廷统治力。

    地方水利工程糟糕,官道失去维护,与一条鞭法有着关系,与贪污则是直接关系。徭役法在,劳动力是现成的,衙门稍稍贪得少一些就能完成任务。如果是募工来做,花的钱实在是太多了。

    徭役,说白了就是免费的农民工。

    同时兵役法规定,成丁后入军服役满五年者,罢免终身徭役;八年免去父祖徭役,十年、十二年以后每增长两年,免去一子徭役。服役军士免徭役子嗣,有服役责任,服役三年才行。若想继续免除子嗣徭役,还是两年一道坎儿。

    还有种种特殊说明,如阵亡者,可以葬入朝廷英烈公墓,录名各地英烈石碑,免家中一丁徭役,地方抚恤家属十年,一年米粮一石。

    伤残军士许可退役,免除终身徭役,可与不同抚恤。

    服役满十年退役者,朝廷安排工作,或编入地方警固役,每年合编训练一月时间,分期进行,每次十日,每次参训按照原有军饷拿一半月饷。

    既然是义务兵,那军饷支出就比募兵要低,但可以逐步提升。

    征日前,挑选京畿灾民于天津操训的十万新军,可以算是这种制度的体现

    兵役法,正好与余煌的军制改革一起抛出去,军制改革要一步步来,等袁可立执政时,基本上就能打好底子。

    兵役法的范围太大,袁可立着重提出的以役为主,没有过多涉及‘兵’这个范畴。这是一个半成品,兵的改制,袁可立认为改由皇帝来改,一点意见都无。

    可以看出,袁可立的五项大策里,真正用心,看重的核心大策就是教化与兵役。至于税制改革,袁可立很想这么干,可认为还不是时候。改税制,一定要等火候,等把各方收拾的没脾气了,全部捋顺了在施行。

    侍从司讨论的核心也就是兵役法,矛盾也在兵役法,太过于苛严,太考验地方衙门的组织力。大明不是大秦,大秦一道诏令下去,下面人立马能按计划抽调人力去做工程或组成军队,大秦的组织能力摆在那里。

    而大明,一个地方知县基本上稀里糊涂的被士绅联合胥吏玩弄的晕头转向,一个不知道真正民情的知县,怎么可能完成兵役制度的动员要求?

    有,袁可立提出一个设想,恢复地方县尉制度,隶属于按察使司,间接隶属于御史台。北方各地以退伍军士组建的警固役,就挂在按察使司名下,调权归按察使司,训练归都司衙门,所需粮饷用度由布政使司调度。

    大明没有县尉这种公安局长,所以诸位也一直没见过大明县尉这种头衔。但有负责监狱、治安的典史。当知县、县丞空缺时,典史兼领其职。

    县尉这种职位,自古负责的就是本地乡勇训练和徭役相关的事情。情况紧急了,带着本县的丁壮去武库领取军械后,就是一部主官。

    军制改革也一直在进行,最显目的就是军服方面,大明在朱弘昭来之前,军服一直由红色向白色过度,现在军队以红白两色为主。卫所军户筹建的后备役以靛青色军服为主,属于第二批动员序列,第三批动员兵就是地方警固役,配备黑色军服。青色、黑色都是耐脏军服,每年发一套,基本上是这些人的劳动服装,也是朝廷给与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