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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柴米油盐,平淡而不失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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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类最高理想应该是人人能有闲暇,于必须的工作之余还能有闲暇去做人,有闲暇去做人的工作,去享受人的生活。我们应该希望人人都能属于“有闲阶级”。

    了生死 所谓生死,不了断亦自了断,无能为力

    信佛的人往往要出家。出家所为何来?据说是为了一大事因缘,那就是要“了生死”。在家修行,其终极目的也是为了要“了生死”。生死是一件事,有生即有死,有死方有生,“了”即是“了断”之意。生死流转,循还不已,是为轮回,人在轮回之中,纵不堕入恶趣,生老病死四苦煎熬亦无乐趣可言。所以信佛的人要了生死,超出轮回,证无生法忍。出家不过是一个手段,习静也不过是一个手段。

    但是生死果然能够了断吗?我常想,生不知所从来,死不知何处去,生非甘心,死非情愿,所谓人生只是生死之间短短的一橛。这种看法正是佛家所说“分段苦”。我们所能实际了解的也正是这样。波斯诗人峨谟伽耶姆的四行诗恰好说出了我们的感觉:

    Into this universe,and why not knowing,

    Nor whence,like water willy-nilly flowing;

    And out of it,as wind along the waste,

    I know not whither,willy-nilly blowing.

    不知为什么,亦不知来自何方,

    就来到这世界,像水之不自主地流;

    而且离了这世界,不知向哪里去,

    像风在原野,不自主地吹。

    “我来如流水,去如风”,这是诗人对人生的体会。所谓生死,不了断亦自然了断,我们是无能为力的。我们来到这世界,并未经我们同意,我们离开这世界,也将不经我们同意。我们是被动的。

    人死了之后是不是万事皆空呢?死了之后是不是还有生活呢?死了之后是不是还有轮回呢?我只能说不知道。使哈姆雷特踌躇不决的也正是这一段疑情。按照佛家的学说,“断灭相”绝非正知解。一切的宗教都强调死后的生活,佛教则特别强调轮回。我看世间一切有情,是有一个新陈代谢的法则,是有遗传嬗递的迹象,人恐怕也不是例外,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新人换旧人,如是而已。又看佛书记载轮回的故事,大抵荒诞不经,可供谈助,兼资劝世,是否真有其事殆不可考。如果轮回之说尚难证实,则所谓了生死之说也只是可望不可即的一个理想了。

    我承认佛家了生死之说是一崇高理想。为了希望达到这个理想,佛教徒制定许多戒律,所谓根本五戒,沙弥十戒,比丘二百五十戒,这还都是所谓“事戒”,菩萨十重四十八轻戒之“性戒”尚不在内。这些戒律都是要我们在此生此世来身体力行的。能彻底实行戒律的人方有希望达到“外息诸缘,内心无喘”的境界。只有切实地克制情欲,方能逐渐地做到“情枯智讫”的功夫。所有的宗教无不强调克己的修养,斩断情根,裂破俗网,然后才能湛然寂静,明心见性。就是佛教所斥为外道的种种苦行,也无非是戒的意思,不过做得过分了些。中古基督教也有许多不近人情的苦修方法。凡是宗教都是要人收敛内心截除欲念。就是伦理的哲学家,也无不倡导多多少少的克己的苦行。折磨肉体,以解放心灵,这道理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以爱根为生死之源,而且自无始以来因积业而生死流转,非斩断爱根无以了生死,这一番道理便比较的难以实证了。此生此世持戒,此生此世受福,死后如何,来世如何,便渺茫难言了。我对于在家修行的和出家修行的人们有无上的敬意。由于他们的参禅看教,福慧双修,我不怀疑他们有在此生此世证无生法忍的可能,但是离开此生此世之后是否即能往生净土,我很怀疑。这净土,像其他的被人描写过的天堂一样,未必存在。如果它是存在,只是存在于我们的心里。

    西方斯多亚派哲学家所谓个人的灵魂于死后重复融合到宇宙的灵魂里去,其种种信念也无非是要人于临死之际不生恐惧,那说法虽然简陋,却是不落言筌。蒙田说:“学习哲学即是学习如何去死。”如果了生死即是了解生死之谜,从而获致大智大勇,心地光明,无所恐惧,我相信那是可以办到的。所以在我的心目中,宗教家乃是最富理想而又最重实践的哲学家。至于了断生死之说,则我自惭劣钝,目前只能存疑。

    厨房 绝大多数的女人是被禁锢在厨房里

    从前有教养的人家子弟,永远不走进下房或是厨房,下房是仆人起居之地,厨房是庖人治理膳羞之所,湫隘卑污,故不宜厕身其间。厨房多半是在什么小跨院里,或是什么不显眼的角落(旮旯儿),而且常常是邻近溷厕。孟子有“君子远庖厨”之说,也是基于“眼不见为净”的道理。在没有屠宰场的时候,杀牛宰羊均须在厨中举行,否则远庖厨做甚?尽管席上的重珍兼味美不胜收,而那调和鼎鼐的厨房却是龌龊脏乱,见不得人。试想,煎炒烹炸,油烟弥漾而无法宣泄,烟熏火燎,煤渣炭属经常的月累日积,再加上老鼠横行,蚊蝇乱舞,蚂蚁蟑螂之无孔不入,厨房焉得不脏?当然厨房也有干净的,想郇公厨香味错杂,一定不会令人望而却步,不过我们的传统厨房多少年来留下的形象,大家心里有数。

    埃及废王法鲁克,当年在位时,曾经游历美国,看到美国的物质文明,光怪陆离,目不暇给,对于美国家庭的厨房之种种设备,尤其欢喜赞叹。临归去时,他便订购了最豪华的厨房设备全套,运回国去。他的眼光是很可佩服的,他选购的确是美国文化菁萃的一部分。虽然那一套设备运回去之后,曾否利用,是否适用,因为没有情报追踪,我们不得而知,但是我们知道埃王陛下一顿早点要吃二十个油煎荷包蛋,想来御膳的规模必不在小,美国式家庭厨房的设备是否能胜负荷,就很难说。

    生不知所从来,死不知何处去,生非甘心,死非情愿,所谓人生只是生死之间短短的一橛。

    美式厨房是以主妇为中心而设计的。所占空间不大,刚好容主持中馈的人站在中间有回旋的余地。炉灶用电,不冒烟,无气味,下面的空箱放置大大小小煮锅和平底煎锅,俯拾即是。抬头有电烤箱或是微波烤箱,烤鸡烤鸭烤盆菜,烘糕烘点烘面包,自动控制,不虞烧焦。左手有沿墙一般长的料理台,上下都是储柜抽屉,用以收藏盘碗餐具,墙上有电插头,供电锅、烤面包器、绞肉机、打蛋器之类使用。台面不怕刀切不怕烫。右边是电冰箱,一个不够可以有两个。转过身来是洗涤槽,洗菜洗锅洗碗,渣渣末末的东西(除了金属之外)全都顺着冷热水往下冲,开动电钮就可以听见呼噜呼噜的响,底下一具绞碎机(disposal)发动了,把一刀的渣滓弃物绞成了碎泥冲进下水道里。下水道因此无阻塞之虞。左手有个洗碗机,冲干净了的碟碗插列其间,装上肥皂粉,关上机门开动电钮,盘碗便自动洗净而且吹干。在厨做饭的人真是有左右逢源进退自如之感。

    美式厨房也非尽善尽美。至少寓居美国而坚持不忘唐餐的人就觉得不大方便。唐餐讲究炒菜,这个“炒”字是美国人所不能领略的。炒菜要用锅,尖底的铁锅(英文为wok大概是粤语译音),西式平底锅只宜烙饼、煎蛋,要想吃葱爆牛肉片、榨菜炒肉丝什么的,非尖底锅不办,否则翻翻搅搅掂掂那几下子无从施展。而尖底锅放在平平的炉灶上,摇摇晃晃,又非有类似“支锅碗”的东西不可,炒菜有时需要旺油大火,不如此炒出来的东西不嫩。过去有些中国餐馆大师傅,嫌火不够大,不惜舀起大勺猪油往灶口里倒,使得火苗骤旺,电灶火力较差,中国人用电灶容易把电盘烧坏,也就是因为烧得太旺太久之故。火大油旺,则油烟必多。灶上的抽烟机所发作用有限,一顿饭做下来,满屋子是油烟,寝室客厅都不能免。还有外国式的厨房不备蒸笼,所谓双层锅,具体而微,可以蒸一碗蛋羹而已。若想做小笼包,非从国内购运柳木制的蒸笼不可,一层屉不够要两三层,摆在电灶上格格不入。铝制的蒸锅,有干净相,但是不对劲。

    人在国外而顿顿唐餐,则其厨房必定走样。我有一位朋友,高尚士也,旅居美国多年,贤伉俪均善烹调,热爱我们的固有文化,蒸、炒、烹、煎,无一不佳。我曾叨扰郇厨,坐在客厅里,但见厨房门楣之上悬一木牌写着两行文字,初以为是什么格言之类,趋前视之,则是一句英文,曰:“我们保留把我们自己的厨房弄得乱七八糟的权利。”当然这是给洋人看的。我推门而入,所谓乱七八糟是谦词,只是东西多些,大小铁锅、蒸笼,油钵、醋瓶,各式各样的作料器皿,纷然杂陈,随时待用。做中国菜就不能不有做中国菜的架势。现代化的中国厨房应该是怎个样子,尚有待专家设计。

    我国自古以来,主中馈的是女人,虽然解牛的庖丁一定是男人。《易·家人》:“无攸遂,在中馈,贞吉。”疏曰:“妇人之道,巽顺为常,无所必遂,其所职主在于家中馈食供祭而已。”所以新妇三日便要入厨洗手做羹汤,多半是在那黑黝黝又脏又乱的厨房里打转一直到老。我知道一位缠足的妇人,在灶台前面一站就是几个钟头,数十年如一日,到了老年两足几告报废,寸步难移。谁说的男子可以不入厨房?假如他有时间、有体力、有健康的观念,应该没有阻止他进入厨房的理由。有一次我在厨房擀饺子皮,系着围裙,满手的面粉,一头大汗,这时候有客来访,看见我的这副样子大为吃惊,他说:“我是从来不进厨房的,那是女人去的地方。”我听了报以微笑。不过他说的话不是没有事实根据,绝大多数的女人是被禁锢在厨房里,而男人不与焉。今天之某些职业妇女常得意忘形地讽主持中馈的人为“在厨房上班”。其实在厨房上班亦非可耻之事,我们的母亲、祖母、曾祖母有几个不在厨房上班?在妇女运动如火如荼的美国,妇女依然不能完全从厨房里“解放”出来。记得某处妇女游行,有人高举木牌,上面写着:“停止烧饭,饿死那些老鼠!”老鼠饿不死的,真饿急了他会乖乖地自己去烧饭。

    五斗米 不能为五斗米道折腰

    陶渊明为彭泽令,郡遣督邮至县,县吏说应束带见之,陶叹曰:“我不能为五斗米折腰向乡里小人!”即日解印绶去职,赋《归去来兮辞》。这一段事各传都有记载,字句偶略有出入。五斗米一向被认为是指县令之俸禄。

    而近阅坊间翻印《中华艺林丛论》第七册二三五页有《读陶渊明偶记》一文,据悉作者为张宗祥,对于五斗米一词有不同的解释,其言曰:

    按晋代官制,县令六百石,列第七品。即为小县,俸禄亦不止此数,盖即以五斗米为一日之俸,月仅十五石,年仅一百八十石,距六百石之数尚远也。且渊明……所言因贫求为县令,且思任满一年然后去职,无非急于救穷。如果令俸仅止五斗,安能有所补益?盖晋时衡量每斗仅合现在三升有奇,五斗实仅抵现在一斗六七升而己。且彭泽虽小县,渊明虽为版授之官,亦不合所得俸禄,与当时官制相差甚远。然后人叙此事皆以渊明为高尚,故舍官禄而去。……考晋代崇尚黄老,笃信服食,道教风行,盛极一时。当时士族,归之者众,即王羲之辈亦为其中信徒之一。五斗米者,实即汉末蜀中张氏之徒所奉教名,而非官俸之数。渊明出身寒门,习干劳苦,幼宗儒家之说,佛、道二家,皆所深疾。以远公名德,破戒置酒相邀,尚且不入莲社,则道教支流之五斗米教,渊明之不愿趋侍明矣。意者督邮实此教信徒,故渊明深恶而痛疾之,且斥之为乡里小人乎?

    依此新解,渊明解印绶去职不是为了官微俸薄犹须趋事乡里小儿,是因督邮乃一五斗米道之信徒。似此尚不能无疑。首先,东汉张陵在蜀学道,从学者出五斗米,因号五斗米道,亦称米贼。我们于此应该注意:就文义而言,我们可以说渊明不能向信仰五斗米道之信徒(或米贼)折腰,或简说不能为五斗米道折腰,亦尚无不可,却不可以说为五斗米折腰。因为五斗米乃信徒向教主所缴纳之物,并非是“汉末蜀中张氏之徒所奉教名”。严格从字面上讲,“不能为五斗米折腰”,依此新解岂不是说“不能为了缴纳区区五斗米折腰”了吗?督邮为郡之佐吏,犹今之视察。渊明自视甚高,屈为县令,在他眼里这位顶头上司派来的视察专员遂被形容成为乡里小儿。“不怕官,就怕管”,这位督邮是正管着他的。

    孟浩然《京还赠张维》诗:“欲徇五斗禄,其如七不堪。”上句指陶渊明的故事,下句引嵇康《与山巨源绝交书》的典故。难道孟夫子也是把五斗米错认为五斗禄?五斗禄显然是指俸禄微薄的小官。五斗,盖言其微少,并不实指俸禄之数额。文字有时夸张,大者说得特别大,小者说得特别小,如是而已。官再小,其俸禄也小不到五斗米之数。

    与五斗禄相似的其他名词在文学作品里也常见,例如:《后汉书·郭太传》:“林宗曰,大丈夫焉能处斗筲之役乎?”若一定说斗是十升,筲是一斗二升,岂不甚凿?韩愈《祭十二郎文》:“故舍汝而旅食京师,以求斗斛之禄。”韩文公俸给所得真的是一斗一斛?苏东坡《上枢密韩太尉书》:“向之来,非有取于斗升之禄。”也是极言其微罢了。

    五斗既是形容其微薄,为什么偏要说“五”?也许是因为五乃中数,五乃阳数,说起来便当吧?

    如果一个人的人生观和宇宙观都是从钱的方孔里望出去的,我相信他的孩子们一定会有一套拜金主义的心理。

    钱的教育 钱不但满足物质需要,还要顾及内心的平安

    《乌托邦》的作者告诉我们说,在理想的国里,小孩子拿金钱当作玩具,孩子们可以由性地大把地抓钱,顺手丢来丢去地玩。其用意在使孩子把金钱看成司空见惯的东西,久之便会觉得金钱这东西稀松平常,长大了之后自然也就不会过分地重视金钱,贪吝的毛病也就可以不至于犯了。这理想恐怕终归是个理想吧?小孩子没有不喜欢耍枪弄棒的,长大之后更容易培养出尚武的精神。小孩子没有不喜欢飞机模型的,长大之后很可能对航空发生很大的兴趣。所以幼习俎豆,长大便成圣贤,这种故事不能不说有几分道理。小时候在钱堆里打滚,大了便不爱钱,这道理我却不敢深信。

    事实上一般小孩子们所受的关于钱的教育,都是培养他对于钱的爱好。我们小时候,玩的不是钱,而常常是装钱的扑满。门口过来了一个小贩,吆喝着:“小盆儿啊,小罐儿啊!”往往不经我们的请求,大人就给买一个瓦制的小扑满。大人告诉我们把钱一个个地放进那个小孔里面,积着,积着,积满了之后“扑”的一声摔碎,便可以有笔大钱。那一笔钱做什么用?从来没有人告诉我们。以我个人而论,我拿到一个扑满之后,我却是被这个古怪的玩意儿所诱惑了,觉得怪有趣的,恨不得能立刻把它填满,我憧憬着将来有一天摔碎它时的那种快乐。我手里难得有钱,钱是在父亲屋里的大木柜里锁着的,我手里的钱只有三种来源:一是过年时的压岁钱,或是客人来时给的红纸包的钱;一是自己生辰家里长辈给的钱;一是从每日点心费里积攒下来的节余。有一点儿富余的钱,便急忙投进扑满,“当”的一声,怪好玩儿的。起初我对于这小小的储蓄银行很感兴趣,不时地取出来摇摇,从那个小孔往里面窥看。但是不久我就恍然,我是被骗了,因为我在想买冰糖葫芦或是糯米藕的时候,才明白那扑满里的钱是无法取出来用的,那窟窿太小,倒是倒不出来,用刀子拨也拨不出来,要摔又不敢,我开始明白这不是一个玩具,这是强迫储蓄的一种陷阱。金钱这东西为什么是那样的宝贵,必须如此周密地储藏起来呢?扑满并没有给我养成储蓄的美德,它反倒帮助我对于钱发生一种神秘的感觉。

    有人主张绝对不给孩子们任何零钱,一切糖果玩具都已准备齐全,当然无从令孩子们去学习挥霍的本领。铜臭是越晚沾染人的双手越好。可是这种办法也有时效的限制,一离开家之后任何孩子都会立刻感觉到钱的重要。我小的时候,每天上学口袋里放两个铜板,到学校可以买两套烧饼油条做早点吃,我本来也没有别的其他欲望,但是过了两天,学校门口来了一个卖糯米藕的小贩,围了一圈的小顾客,我挤进去一看,那小贩正在一片一片地切着一橛赭中带紫的东西,像是藕,可是孔里又塞着东西,切好之后浇一小勺红糖汁和一小勺桂花,令人馋涎欲滴!我咽了一口唾沫之后退出来了。第二天仗着胆子去买一碟尝尝,却料不到起码要四个铜板才肯卖。我忍了两天没吃早点换到了一碟这个无名的美味。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感觉到钱的用处,第一次感觉到没有钱的苦处。我相当的了解了钱的神秘。

    钱的用处比较容易明白,钱从什么地方来,便比较难以了解。父母的柜子里、皮包里,不断地有钱的补充。但是从哪里来的呢?有人主张用实验的方法教导孩子:不工作便没有钱。于是他们鼓励孩子们服务,按服务的多寡优劣而付给报酬。芟除庭草,一角钱;汲水浇花,一角钱;看家费,一角钱;投邮费,一角钱……这种办法有好处,可以让孩子知道钱不是白给的,是劳动换来的。但是也有流弊,“没有钱便不工作”。我看见过很多人家的孩子,不给钱便不肯写每天一页的大字,不给钱便死抱着桌腿不肯上学,不给钱便撒泼打滚不给你一刻安静的工夫去睡觉。这样,钱的报酬的功用已经变成为贿赂的功用了!“没有钱便不工作”,这原则并不错,不过在家庭里应用起来,便抹杀了人与人之间的情分。似乎是太早地戕贼了人的性灵了。

    如果把钱的教育写成一本大书,我想也不过是上下二卷,上卷是钱怎样来,下卷是钱怎样去。

    钱怎样来,只能由上一辈的人做一个榜样给下一辈的人看。示范的作用很大,孩子们无须很早地就实习。如果一个人的人生观和宇宙观都是从钱的方孔里望出去的,我相信他的孩子们一定会有一套拜金主义的心理。如果一个人用各种欺骗舞弊的方法把钱弄到家里而并不脸红,而且扬扬得意地自诩为能,甚而给孩子们也分润一点儿油水,我想这也就是很有效的一种教育,孩子长大必定也会有从政经商的全副的本领。所谓家学渊源,在这一方面也应用得上。讲到钱的去处,孩子们的意见永远不会和上一辈的相同,年轻人总觉得父母把钱系在肋骨上,每个大钱拿下来都是血淋淋的。钱永远没有足够的时候。正当的用钱的方法,是可以从小就加以训练的。有人主张,一个家庭的经济应该对孩子们公开,月底召开一次家庭会议,懂事的孩子们全都列席,家长报告账目和预算,让大家公开讨论。在这民主的形式之下,孩子们会养成一种自尊。大姐姐本来吵着买大衣,结果会自动放弃,移做弟弟妹妹买皮鞋用,大哥哥本来争着要置自行车,结果也会自动放弃,移做冬天买煤之用。这是良好习惯的养成。钱用在比较最需要的地方去。钱不但满足自己的物质的需要,钱还要顾及自己的内心的平安。这样的用钱的方法,值得一试。孩子们不一定永远是接受命令,他也可以理解。

    钱财的进出取舍之间诚然大有道理,

    不过贪者自贪,廉者自廉,关键在于人,与钱本身无涉。

    钱 事在人为,钱无雅俗可辨

    钱这个东西,不可说,不可说。一说起阿堵物,就显着俗。其实钱本身是有用的东西,无所谓俗。或形如契刀,或外圆而孔方,样子都不难看。若是带有斑斑绿锈,就更古朴可爱。稍晚的“交子”“钞引”以至于近代的纸币,也无不力求精美雅观,何俗之有?钱财的进出取舍之间诚然大有道理,不过贪者自贪,廉者自廉,关键在于人,与钱本身无涉。像和峤那样的爱钱如命,只可说是钱癖,不能斥之曰俗;像石崇那样的挥金似土,只可说是奢汰,不能算得上雅。俗也好,雅也好,事在人为,钱无雅俗可辨。

    有人喜集邮,也有人喜集火柴盒,也有人喜集戏报子,也有人喜集鼻烟壶,也有人喜集砚、集墨、集字画古董,甚至集眼镜、集围裙、集三角裤。各有所好,没有什么道理可讲。但是古今中外几乎人人都喜欢收集的却是通货。钱不嫌多,愈多愈好。庄子曰:“钱财不积,则贪者忧。”岂止贪者忧?不贪的人也一样的想积财。

    人在小的时候都玩过扑满,这玩意儿历史悠久,《西京杂记》:“扑满者,以土为器,以蓄钱,有入窍而无出窍,满则扑之。”北平叫卖小贩,有喊“小盆儿小罐儿”的,担子上就有大大小小的扑满,全是陶土烧成的,“形状不雅,一碰就碎”。虽然里面容不下多少钱,可是孩子们从小就知道储蓄的道理了。外国也有近似扑满的东西,不过通常不是颠扑得碎的,是用钥匙可以打开的,多半作猪形,名之为“猪银行”。不晓得为什么选择猪形,也许是取其大肚能容吧?

    我们的平民大部分是穷苦的,靠天吃饭,就怕干旱水涝,所以养成一种饥荒心理:“常将有日思无日,莫待无时思有时。”储蓄的美德普遍存在于各阶层。我从前认识一位小学教员,别看她月薪只有区区三十余元,她省吃俭用,省俭到午餐常是一碗清汤挂面洒上几滴香油,二十年下来,她拥有两栋小房(谁忍心说她是不劳而获的资产阶级)。我也知道一位人力车夫,劳其筋骨,为人做马牛,苦熬了半辈子,携带一笔小小的资财,回籍买田娶妻生子做了一个自耕的小地主。这些可敬的人,他们的钱是一文一文积攒起来的。而且他们常是量入为储,每有收入,不拘多寡,先扣一成两成作为储蓄,然后再安排支出。就这样,他们爬上了社会的阶梯。

    “人无横财不富,马非青草不肥。”话虽如此,横财逼人而来,不是人人唾手可得,也不是全然可能泰然接受的。“腰缠十万贯,骑鹤上扬州”,只是一相情愿的想法,暴发之后,势难持久,君不见:显宦的孙子做了乞丐,巨商的儿子做了龟奴?及身而验的现世报,更是所在多有。钱财这个东西,真是难以捉摸,聚散无常。所以谚云:“积财千万,不如薄技在身。”

    钱多了就有麻烦,不知放在哪里好。枕头底下没有多少空间,破鞋窠里面也塞不进多少。眼看着财源滚滚,求田问舍怕招物议,多财善贾又怕风波,无可奈何只好送进银行。我在杂志上看到过一段趣谈:“印第安人酋长某,平素聚敛不少,有一天有了一大口袋钞票存入银行,定期一年,期满之日他要求全部提出,行员把钞票一叠一叠地堆在柜台上,有如山积。”酋长看了一下,徐曰:‘请再续存一年。’行员惊异,既要续存,何必提出?酋长说:‘不先提出,我怎么知道我的钱是否安然无恙地保存在这里?’这当然是笑话,不过我们从前也有金山银山之说,却是千真万确的。我们从前金融执牛耳的大部分是山西人,票庄掌柜的几乎一律是老西儿。据说他们家里就有金山银山。赚了金银运回老家,溶为液体,泼在内室地上,积年累月一勺一勺地泼上去,就成了一座座亮晶晶的金山银山。要用钱的时候凿下一块就行,不虞盗贼光顾。没亲眼见过金山银山的人,至少总见过冥衣铺用纸糊成的金童玉女金山银山吧?从前好像还没有近代恶性通货膨胀的怪事,然而如何维护既得的资财,也已经是颇费心机了。如今有些大户把钱弄到某些外国去,因为那里的银行有政府担保,没有倒闭之虞,而且还为存户保密,真是服务周到极了。

    善居积的陶朱公,人人羡慕,但是看他变姓名游江湖,其心理恐怕有几分像是挟巨资逃往国外做寓公,离乡背井的,多少有一点不自在。所以一个人尽管贪财,不可无厌。无冻馁之忧,有安全之感,能罢手时且罢手,大可不必“人为财死”而后已,陶朱公还算是聪明的。

    钱,要花出去,才发生作用。穷人手头不裕,为了住顾不得衣,为了衣顾不得食,为了食谈不到娱乐,有时候几个孩子同时需要买新鞋,会把父母急得冒冷汗!贫窭到这个地步,一个钱也不能妄用,只有牛衣对泣的份。小康之家用钱大有伸缩余地,最高明的是不求生活水准之全面提高,而在几点上稍稍突破,自得其乐。有人爱买书,有人爱买衣裳,有人爱度周末,各随所好。把钱集中用在一点上,便可比较容易适度满足自己的欲望。至于豪富之家,挥金如土,未必是福,穷奢极欲,乐极生悲,如果我们举例说明,则近似幸灾乐祸,不提也罢。纪元前五世纪雅典的泰蒙,享尽了人间的荣华富贵,也吃尽了世态炎凉的苦头,他最了解金钱的性质,他认识了金钱的本来面目,钱是人类的公娼!与其像泰蒙那样疯狂而死,不如早些疏散资财,做些有益之事,清清白白,赤裸裸来去无牵挂。

    信用卡 不习惯举债的人,也不愿意使用信用卡

    二十年前,一位从来足未出国门一步的朋友,移民到了美国,数年后回国游玩,见了亲友就从怀中取出一叠信用卡,不下七八张之多,向大家炫示。或问此物做何用途,答曰;“就凭这个东西,我身上不带一文钱,即可游遍天下。”话虽夸张,却也有几分近于实情。

    信用卡就是商业机构发行的一种证明卡片,授权持有人凭卡到各特约商店用记账方式购买物品或服务。通常是按月结账,当然要加上一点儿服务费用。这样,买东西就很方便。一个主妇在超级市场买日用品,堆满一小车,到出口算账,出示信用卡即可不必开支票,更无须付现,而且通常还可取得十元现钞做零用,一起算在账内。我的这位朋友买飞机票回国,也是使用信用卡。

    用信用卡买东西等于是赊账,先享用后付钱。但是要负担服务费,等于付利息。而且有了信用卡,有些顾头不顾尾的人不免忘其所以地大事采购。等到月底结算,账单如雪片飞来,就发急得干瞪眼。“借钱如白捡,还钱认丧气。”把信用卡欠下的账还清,可能一个月的收入所余无几。下个月手头空空,依然可以用信用卡度日。欠欠还还,还还欠欠,一年到头过着“虱多不痒,债多不愁”的日子。这就是一般美国人的生活方式。如今这个制度也传到我们国内,不过推行尚不甚广。

    在美国几乎人人有信用卡,而且不止一张。如果一个人没有信用卡,有时候就要遭遇困难。因为美国没有身份证,信用卡就可以证明身份。当初申请信用卡是经过一番相当严密的查证手续的,有无职业、固定薪给若干,以及种种相关事项都要查得一清二楚。所以信用卡表示一个人的信用,也表示他有偿债的能力。一个人在美国非欠债不可,不欠债即无从表示其有偿债的能力。信用卡比身份证还有用。

    这和我们的国情不大相合。我们传统的想法是在交易之际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银货两讫,清清楚楚。许多饮食店都贴着一张字条;“小本经营,概不赊欠。”遇到白吃客硬要挂账,可能引起一场殴斗。可是稍大一点儿的餐馆,也有所谓签账之说,单凭签个字,就可抹抹嘴扬长而去。这些豪客大半都是有来历的人,不签字记账不足以显出威风。餐馆老板强作笑颜,心里不是滋味。

    从前我们旧社会不是没有欠账的制度。例如在北平,从前户口没有大的流动,老的商店都拥有一批老主顾。到饭馆去吃饭,柜上打电话到酒庄:“某某胡同的X二爷在我们这里,送两斤花雕来。”酒庄就知道X二爷平素爱喝的是多少钱一斤的酒,立刻就送了过去,钱记在X二爷的账上。欠账不是什么好事,唯独喝酒欠账,自古以来,就可以大言不惭地行之若素,杜工部不是说“酒债寻常行处有”,陆放翁不是也说“村酒可赊常痛饮”吗?

    不要以为人穷志短才觍着脸去欠债,事实上越是长袖善舞的人越常欠债,而且债额大得惊人。俗语说“债台高筑”,形容人的负债之多。其实所谓“债台”并不是债务累积得像一座高台。“债台”乃是逃债之台。战国时,周赧王欠债甚多而无法清债,而债主追索甚急,王乃逃往謻台以避债。謻台,亦作誃台,古代宫中之别馆。汉书有云“逃责之台”,责即是债。古时就有逃债之说,不过只是躲在宫中别馆里而已,远不及我们现代人的逃债之高明,挟巨资远走高飞到海外做寓公!

    由信用卡说到欠债,好像扯得太远了。其实是一桩事。不习惯举债的人,大概也不愿意使用信用卡。信用卡一旦遗失被窃或被仿造,还可能引起麻烦。

    寂寞是一种清福。我在小小的书斋里,焚起一炉香,袅袅的一缕烟线笔直地上升,一直戳到顶棚,好像屋里的空气是绝对的静止,我的呼吸都没有搅动出一点儿波澜似的。

    小账 钱就是规矩,有钱人不守规矩

    小账是我们中国的一种坏习惯,在外国许多地方也有小账,但不像我们的小账制度那样的周密、认真、麻烦,常常令人不快。我们在饭馆里除了小账加一之外还要小账,理发洗澡要小账,坐轮船火车要小账,雇汽车要小账,甚而至于坐人力车坐轿子,车夫轿夫也还会要饶一句:“道谢两白钱!”

    小账制度的讨厌在于小账没有固定的数目,给少了固然要遭白眼,给多了也是不妙,最好是在普通的数目上稍微多加那么一点点,庶几可收给小账之功而不被谥为猪头三。然而这就不容易,这需要有经验,老门槛。

    在有些地方,饭馆的小账是省不得的,尤其是在北方,堂倌客气得很,你的小账便也要相当的慷慨。小账加一,甚至加二、加三、加四、加五,堂倌便笑容可掬,鞠躬如也,你才迈出门坎,就听见堂倌直着脖子大叫:“送座,小账×元×角!”声音来得雄壮,调门来得高亢,气势来得威武,并且一呼百诺,一阵欢声把你直送出大门口,门口旁边还站着个把肥头胖耳的大块头,满面春风地弯腰打躬。小账之功效,有如此者。假如你的小账给得太少,譬如吃了九角八分面你给大洋一元还说“不用找啦”,那你就准备着看一张丧气的脸罢!堂倌绝不隐恶扬善,他是很公道的,你的“恶”他也要“扬”一下,他会怪声怪气地大吼一声:“小账二分……”门外还有人应声:“啊!二分!谢谢!”你只好臊不搭地溜之乎也。听说有一个人吃完饭放了二分钱在桌上,堂倌性急了一点儿,大叫:“小账二分!”那个人羞恼成怒,把那两分钱拿起来放进衣袋去,堂倌接着又叫:“又收回去了!”

    一个外国传教师曾记载着:

    “中国的客栈饭馆和澡堂一类场所有一种规矩,就是在客人付账之后,接受银钱的堂倌一定要高声报告小账的数目,这种规矩表面上好像是替客人拉面子,表示他如何阔绰(或其反面),也确有初次出门的客人这样想的;但实际上是让其他的堂倌们知道,他并没有揩什么油,小账是大家平均分配的,经收的他是‘涓滴归公’了的。(见潘光旦先生著:《民族特性与民族卫生》一四五页,商务版)这观察固然是很对的,但是多付小账能有意想不到之效力,也是事实。在饭馆多付几成小账,以后你去了便受特别优待,你要一盘烩虾仁,堂倌便会附耳过来说:‘二爷,不用吃虾仁了,不新鲜!’虾仁究竟新鲜与否是另一问题,单是这一句话显得多么亲切有味!在澡堂里于六角之外另给小账六角,给过几次之后,你再去,堂倌老远地就望见你,心里说:‘六角的来了!’”

    记得老舍先生有一篇小说,提起火车里的查票人的几副面孔,在三等车里两个查票人都板着面孔,在二等车里一个板面孔一个露笑脸,在头等车里两个人都带笑容。我们不能不佩服老舍先生形容尽致。不过你们注意过火车上的小账没有?坐二三等车的人不能省小账,你给了之后茶房还会嘟嘟囔囔地说:“请你老再回回手!”你回了手之后,他还要咂嘴摇头,勉强算是饶了你这一遭,并不满意。可是在头等车里很少有此等事,小账随便给,并无闲话听。原因很简单,他不知你是何许人,不敢啰唆。轮船里的大餐间,也有类似情形。陇海线、浙赣线均不许茶房收小账,规矩很好,有些花钱的老爷们偏要破坏这规矩,其实是不该的。

    考小账制度之所以这样发达,原因不外乎两个,一个是劳苦的工役薪俸太低,一个是有钱的人要凭借金钱的势力去买得格外的舒服。

    劳力者的待遇,就一般论,实在太低。出卖劳力的人,一个月的薪俸只有十块八块,这是很普通的事,每月挣五六块的薪金而每月分小账可以分列三五十元,这也是很普通的事。为了贪求小账,劳动者便不能不低声下气地去伺候顾主,这固然也有好处,然而这种制度对于劳动者是不公道的,因为小账近于“恩惠”,而不是应得的报酬。广东有许多地方不要小账,那精神是可取的。要取消小账制度,劳力者的人格才得更受尊敬。在业主方面着想,小账是最好不过,这负担是出自顾客方面,而且因此还可以把业主的负担(薪金)减轻。

    富有的人并不嫌小账为多事。常言道:“有钱能使鬼推磨。”有钱的人往往就想:我有钱,什么事都办得到,多费几个钱算什么!在北平听过戏的人应该知道所谓“飞票”。好戏上场,总是很晚的,富有阶级的人无须早临而得佳座,因为卖“飞票”的人在门口守候着,拿着预先包销的佳座的票子向你兜售,你只消比戏价多出百分之五十作小账,第二排、第三排便随你挑选,假如再多付一点儿小账,等一会儿还会有一小壶特别体己好茶送到你的跟前。有钱的人不必守规矩,钱就是规矩。火车站买票也是苦事,然而老于此道者亦无须着急,尽管到候车室里吸烟、品茶,茶房会从票房的后门进去替你办得妥妥帖帖,省你一身大汗,费你几角小账。只要有钱,就有办法。假如没有小账制度,有钱也是不成,大家都得守规矩,有钱的人和没钱的人不是平等了吗?

    我提议:一、把劳苦的人的工资提高;二、把小账的制度取缔一下,例如饭馆既有堂彩加一的办法,就不必另收小账(改作加二也好);三、公用机关和大企业要首先倡导打破小账制度,这事说起来容易,一时自然办不到。可是我还要说!

    吸烟 喷射毒雾,一副讨人嫌恶的样子

    烟,也就是菸,译音曰淡巴菰。这种毒草,原产于中南美洲,遍传世界各地。到明朝,才传进中土,利马窦在明万历年间以鼻烟入贡,后来鼻烟就风靡了朝野。在欧洲,鼻烟是放在精美的小盒里,随身携带。吸时,以指端蘸鼻烟少许,向鼻孔一抹,猛吸之,怡然自得。我幼时常见我祖父辈的朋友不时地在鼻孔处抹鼻烟,抹得鼻孔和上唇都染上焦黄的颜色。据说能明目祛疾,谁知道?我祖父不吸鼻烟,可是备有“十三太保”,十二个小瓶环绕一个大瓶,瓶口紧包着一块黄褐色的布。各瓶品味不同,放在一个圆盘里,捧献在客人面前。我们中国人比欧人考究,随身携带鼻烟壶,玉的、翠的、玛瑙的、水晶的,精雕细镂,形状百出。有的山水图画是从透明的壶里面画的,真是鬼斧神工,不知是如何下笔的。壶有盖,盖下有小勺匙,以勺匙取鼻烟置一小玉垫上,然后用指端蘸而吸之。我家藏鼻烟壶数十,丧乱中只带出了一个翡翠盖的白玉壶,里面还存了小半壶鼻烟,百余年后,烈味未除,试嗅一小勺,立刻连打喷嚏不能止。

    我祖父抽旱烟,一尺多长的烟管,翡翠的烟嘴,白铜的烟袋锅(烟袋锅子是塾师敲打学生脑壳的利器,有过经验的人不会忘记),著名的关东烟的烟叶子贮在一个绣花的红缎子葫芦形的荷包里。有些旱烟管四五尺长,若要点燃烟袋锅子里的烟草,则人非长臂猿,相当吃力,一时无人伺候则只好自己划一根火柴插在烟袋锅里,然后急速掉过头来抽吸。普通的旱烟管不那么长,那样长的不容易清洗。烟袋锅子里积的烟油,常用以塞进壁虎的嘴巴置之于死。

    我祖母抽水烟。水烟袋仿自阿拉伯人的水烟筒(hookah),不过我们中国制造的白铜水烟袋,形状乖巧得多。每天需要上下抖动的冲洗,呱哒呱哒的响。有一种特制的烟丝,兰州产,比较柔软。用表心纸揉纸媒儿,常是动员大人孩子一齐动手,成为一种乐事。经常保持一两只水烟袋作敬客之用。我记得每逢家里有病人,延请名医周立桐来看病,这位飘着胡须的老者总是昂首登堂直就后炕的上座,这时候送上盖碗茶和水烟袋,老人拿起水烟袋,装上烟草,“突”的一声吹燃了纸媒儿,呼噜呼噜抽上三两口,然后抽出烟袋管,把里面烧过的烟烬吹落在他的手心里,再投入面前的痰盂,而且投得准。这一套手法干净利落。抽过三五袋之后,呷一口茶,才开始说话:“怎么?又是哪一位不舒服啦?”每次如此,活龙活现。

    我父亲是饭后照例一支雪茄,随时补充纸烟,纸烟的铁罐打开来,“嘶”的一声响,先在里面的纸签上写启用的日期,借以察考每日消耗数量不使过高,雪茄形似飞艇,尖端上打个洞,叼在嘴里真不雅观,可是气味芬芳。纸烟中高级者都是舶来品,中下级者如强盗牌在民初左右风行一时,稍后如白锡包、粉包,国产的联珠、前门等,皆为一般人所乐用。就中以粉包为特受欢迎的一种,因其烟支之粗细松紧正合吸海洛因者打“高射炮”之用。儿童最喜欢收集纸烟包中附置的彩色画片。好像是前门牌吧,附置的画片是《水浒传》一百零八条好汉的画像,如有人能搜集全套,可得什么什么的奖品,一时儿童们趋之若鹜。可怜那些热心的收集者,枉费心机,等了多久多久,那位及时雨宋公明就是不肯亮相!是否有人集得全套,只有天知道了。

    常言道,“烟酒不分家”,抽烟的人总是桌上放一罐烟,客来则敬烟,这是最起码的礼貌。可是到了抗战时期,这情形稍有改变。在后方,物资艰难,只有特珠人物才能从怀里掏出“幸运”“骆驼”“三五”“毛利斯”在侪辈面前炫耀一番,只有豪门仕女才能双指夹着一支细长的红嘴的“法蒂玛”忸怩作态。一般人吸的是“双喜”,等而下之的便要数“狗屁牌”(Cupid)香烟了。这渎亵爱神名义的纸烟,气味如何自不待言,奇的是卷烟纸上有涂抹不匀的硝,吸的时候会像儿童玩的烟火“滴滴金”噼噼啪啪的作响、冒火星,令人吓一跳。饶是烟质不美,瘾君子还是不可一日无此君,而且通常是人各一包深藏在衣袋里面,不愿人知是何牌,要吸时便伸手入袋,暗中摸索,然后突地抽出一支,点燃之后自得其乐。一听烟放在桌上任人取吸,那种场面不可复见。直到如今,大家元气稍复,敬烟之事已很寻常,但是开放式的一罐香烟经常放在桌上,仍不多见。

    我吸纸烟始自留学时期,独身在外,无人禁制,而天涯羁旅,心绪如麻,看见别人吞云吐雾,自己也就效颦起来。此后若干年,由一日一包,而一日两包。而一日一听。约在二十年前,有一天心血来潮,我想试一试自己有多少克己的力量,不妨先从戒烟做起。马克·吐温说过:“戒烟是很容易的事,我一生戒过好几十次了。”我没有选择黄道吉日,也没有诹访室人,闷声不响地把剩余的纸烟,一股脑儿丢在垃圾堆里,留下烟嘴、烟斗、烟包、打火机,以后分别赠给别人,只是烟灰缸没有抛弃。“冷火鸡”的戒烟法不大好受,一时间手足失措,六神无主,但是工作实在太忙,要发烟瘾没有工夫,实在熬不过就吃一块巧克力。巧克力尚未吃完一盒,又实在腻歪,于是把巧克力也戒掉了。说来惭愧,我戒烟只此一遭,以后一直没有再戒过。

    吸烟无益,可是很多人都说:“不为无益之事何以遣有涯之生?”而且无益之事有很多是有甚于吸烟者,所以吸烟或不吸烟,应由各人自行权衡决定。有一个人吸烟,不知是为特技表演,还是为节省买烟钱,经常猛吸一口咽烟下肚,绝不污染体外的空气,过了几年此人染了肺癌。我吸了几十年的烟,最后才改吸不花钱的新鲜空气。如果在公共场所遇到有人口里冒烟,甚或直向我的面前喷射毒雾,我便退避三舍,心里暗自咒诅:“我过去就是这副讨人嫌恶的样子!”

    牙签 其状不雅,不可当人公然做之

    施耐庵《水浒·序》有“进盘飧,嚼杨木”一语,所谓“嚼杨木”就是饭后用牙签剔牙的意思。晋高僧法显求法西域,著《佛国记》,有云:“沙祗国南门道东佛在此嚼杨枝,刺土中即生……”这个“嚼”字当作“削”解。“嚼杨木”当然不是把一根杨木放在嘴里咀嚼。饭后嚼一块槟榔还可以,谁也不会吃饱了之后嚼木头。“嚼杨木”是借用“嚼杨枝”语,谓取一根牙签剔牙。杨枝净齿是西域风俗,所以中文里也借用佛书上的名词。《隋书·真腊传》:“每旦澡洗,以杨枝净齿,读诵经咒。又澡洒乃食,食罢,还用杨枝净齿,又读经咒。”可见他们的规矩在念经前和食后都要杨枝净齿。

    为了好奇,翻阅赛珍珠女士译的《水浒传》,她的这一句的译文甚为奇特:“Take food,chew a bit of this or that.”我们若是把这句译文还原,便成了“进食,嚼一点这个又嚼一点那个”。衡以信达雅之义,显然不信。

    牙缝里塞上一丝肉,一根刺,或任何残膏剩馥,我们都会自动地、本能地思除之而后快。我不了解为什么这净齿的工具需要等到五世纪中由西域发明然后才得传入中土。我们发明了罗盘、火药、印刷术,没能发明用牙签剔牙!

    西洋人使用牙签更是晚近的事。英国到了十六世纪末年还把牙签当作一件稀奇的东西,只有在海外游历过的花花大少才口里衔着一根牙签招摇过市,行人为之侧目。大概牙签是从意大利传入英国的,而追究根源,又是从亚洲传到意大利的,想来是贸易商人由威尼斯到近东以至远东把这净齿之具带到欧洲。莎士比亚的《无事自扰》有这样的句子:“我愿从亚洲之最远的地带给你取一根牙签。”此外在其他三四出戏里也都提到牙签,认为那是“旅行家”的标记。以描述人物著名的散文家Overbury,也是莎士比亚同时代的人,在他的一篇《旅行家》里也说:“他的牙签乃是他的一项主要的特点。”可见三百年前西洋的平常人是不剔牙的。藏垢纳污到了饱和点之后也就不成问题。倒是饭后在齿颊之间横剔竖抉的人,显着矫揉造作,自命不凡!

    人自谦年长曰马齿徒增,其实人不如马,人到了年纪便要齿牙摇落,至少也是齿牙之间发生罅隙,有如一把烂牌,不是一三五,就是二四六,中间仅是嵌张!这时节便需要牙签,有象牙质的,有银质的,有尖的,有扁的,还有带弯钩的,都中看不中用。普通的是竹质的,质坚而锐,易折,易伤牙龈。我个人经验中所使用过的牙签最理想的莫过于从前北平致美斋路西雅座所预备的那种牙签。北平饭馆的规矩,饭后照例有一碟槟榔豆蔻,外带牙签,这是由堂倌预备的,与柜上无涉。致美斋的牙签是特制的,其特点第一是长,约有自来水笔那样长,拿在手中可以摆出搦毛笔管的姿势,在口腔里到处探钻无远弗届,第二是质韧,是真正最好的杨柳枝做的,拐弯抹角的地方都可以照顾得到,有刚柔相济之妙。现在台湾也有一种白柳木的牙签,但嫌其不够长,头上不够尖。如今想起致美斋的牙签,尤其想起当初在致美斋做堂倌后来做了大掌柜的初仁义先生(他常常送一大包牙签给我),不胜惆怅!

    有些事是人人都做的,但不可当着人的面前公然做之。这当然也是要看各国的风俗习惯。例如牙签的使用,其状不雅,咧着血盆大口,狞眉皱眼,擿之,抠之,攒之,抉之,使旁观的人不快。纵然手搭凉棚放在嘴边,仍是欲盖弥彰,减少不了多少丑态。至于已经剔牙竣事而仍然叼着一根牙签昂然迈步于大庭广众之间者,我们只能佩服他的天真。

    生病与吃药 病是人人可生,药非人人得吃

    不幸生而为人,于是难免要生病。所以,人生的几大关键,生、老、病、死,病也要算其中之一。一般受资本家压迫的人,往往感觉到生病之不应该,以为病是应该生在有钱人的身上。其实病之于人,大公无私,初无取舍,张三的臀部可以生疮,李四的嘴边也许就同时长疔,谁也说不定。不过这吃药的问题,倒不是人人能谈得到的。你说,我病了应该吃药,请你借我几个钱买药,你就许摇头。所以说,病是人人可生,而药非人人得吃也。

    听说药有中西之分。听说又有所谓医院者,病人进去之后,有时候也可以治好病。然而医院的资本听说非常之大,所以住院要比住旅馆还贵一点儿。又尝听说,这个病人死后的开销,有时候就算在那一个人活着时候的账上。……这都是道听途说,我生性不好冒险,所以也不知是真是假。

    没吃过猪肉的人也许见过猪走;我没住过医院,然亦深知医院必须喝药水矣。这就是与我们中医异趣了。我们中医大概都秉性忠厚一些,绝不肯打下一针去就让你死去活来,他会今天给你两钱甘草,明天开上三分麦冬,如若你要受罪,他能让你慢慢地受,给你留出从容预备后事的工夫,这便是中医的慈善处。中医之所以历数千年而弗替者,其在是乎?

    生病吃药,好像是天经地义矣,其实病的好与不好,不必在药之吃与不吃。但是做医生的人,纵或不盼望你常生病,至少也要希望你病了之后去求他开个方子。开了方子之后,你当然不免要到药店买药。做药房生意的人,是最慈悲不过的,时常替病人想省钱的方法。例如鱼肝油是补养的,而你新从乡下来不曾知道,或者就许到一位德医先生处去领教,德医给你试了体温,仔细研究,曰:“可以吃鱼肝油矣!”你除了买鱼肝油之外,还要孝敬德医几块。卖药的人,看了这种情形,心中大是不忍,觉得病人药是要买的,而医则大可不必去看。于是他们便借重所谓报纸者,登他一假广告,告诉你什么什么丸包治百病,什么什么机百病包治,什么什么膏能让你不生毛的地方生毛,什么什么水能让你长毛的地方不长毛,只要你留心看报,按图索骥,任凭你生什么稀奇古怪的病,报上就有什么稀奇古怪的药。你买一回药,若不见效,那是因为药性温和了一点,再买点试试看,总有你幸占勿药的一天。住在上海的人可别生病。不是为别的,是因为上海的医生太多,并且个个都好,有新从德国得博士的赵医士,有久留东洋的钱医士,有在某某学校卒业几乎和到过德国一样的孙医士,还有那诸医束手我能医的李医士,良医遍天下,你将何去何从呢?假如你不肯有所偏倚,你只得在这无数良医的门前犹豫徘徊逡巡,就在犹豫徘徊之间,你的病也许就发生变动了。

    所以,我的主张是:(一)最好不是人;(二)次好是是人而不生病;(三)再次好是不在上海生病;(四)再次好是在上海生病而不吃药;(五)再次好是在上海生病吃药而不就医;(六)再次好只有希望在下世。我的上面这六个主张,能倒着次序完全做到!

    花钱与受气 受气不必花钱,花钱则一定要受气

    一个人就不应该有钱,有了钱就不应该花,如其你既有钱,而又要花,那么你就要受气。这是天演公理,不足为奇。

    从前我没出息的时候,喜欢自己上街买东西。这已经很是不知量力了,还要拣门面大一点的店铺去买东西。铺户的门面一大,窗户上的玻璃也大,铺子里面服务的先生们的脾气,也跟着就大。我走进这种店铺里面,看看什么都是大的,心里便觉战栗,好像自己显得十分渺小了。处在这种环境压迫之下,往往忘了自己是买什么来的。后来脸皮居然练厚了一点,到大商店里去我居然还能站得稳,虽然心里面有时还不能不跳。但是叫我向柜台里的先生张口买东西,仍然诚惶诚恐。第一,我总觉得我要买的东西太少,恐怕不足以上浊清听,本来买二两瓜子,时常就随机应变,看看柜台里先生面色不对,马上就改作半斤,紧张的局势赖此可以稍微缓和一点。东西的好坏,是否合意,我从来不挑剔,因为我是来求人赏点东西,怎敢挑三挑四的来,竖横店铺一时关不了。假如为忙着买东西把店伙计累坏了呢,人家也是爹娘养的,怎肯与我干休?所以我到大商店去买东西,因为我措词失体礼貌欠周以致使商店伙计生点气,那是有的,大的乱子可没有闹过。

    后来我的脑筋成熟了一些,思想也聪明了一些,有时候便到小铺子去买东西,然而也不容易。小铺店的伙计倒是肯谦恭下士,我们站在他们面前,有时也敢于抬起头来。可是他们喜欢跟你从容论价。“脸皮欠厚”的人时常就在他们的一阵笑声里吓跑了。我要买一张桌子,并且在说话的声音里表示出诚恳的意思,他说要五十块钱,我不敢回半句话,不成,非还价不能走出来。我仗着胆子说给十块钱。好,你听着,他嘴里念念有辞,他鼻里哼哼有声,你再瞧他那副尊容,满脸会罩着一层黑雾,这全是我那十块钱招出来的。假如我的气血足,一时能敌得住,只消迈出大门一步,他会把你请回去,说:“卖给你喽!”于是,你的钱也花了,气也受了,而桌子也买了。

    此外如车站、邮局、银行等公众的地方,也正是我们年轻人练习涵养的地方。你看那铁栏杆里的那一张脸,你要是抱着小孩子,最好离远一些,留神吓坏了孩子。我每次走到铁栏窗口,虽然总是送钱去,总觉得我好像是向他们要借债似的。每一次做完交易,铁栏里面的脸是灰的,铁栏外面的脸是红的!铁栏外面的唾沫往里面溅,铁栏里面的冷气往外面喷!

    受气不必花钱,花钱则一定要受气。

    散步 散步在清晨,便是一天中难得的享受

    《琅嬛记》云:“古之老人,饭后必散步。”好像是散步限于饭后,仅是老人行之,而且盛于古时。现代的我,年纪不大,清晨起来盥洗完毕便提起手杖出门去散步。这好像是不合古法,但我已行之有年,而且同好甚多,不只我一人。

    清晨走到空旷处,看东方既白,远山如黛,空气里没有太多的尘埃炊烟混杂在内,可以放心地尽量地深呼吸,这便是一天中难得的享受。据估计:“目前一般都市的空气中,灰尘和烟煤的每周降量,平均每平方公里约为五吨,在人烟稠密或工厂林立的地区,有的竟达二十吨之多。”养鱼的都知道要经常为鱼换水,关在城市里的人真是如在火宅,难道还不在每天清早从软暖习气中挣脱出来,服几口清凉散?

    散步的去处不一定要是山明水秀之区,如果风景宜人,固然觉得心旷神怡,就是荒村陋巷,也自有它的情趣。一切只要随缘。我从前沿着淡水河边,走到萤桥,现在顺着一条马路,走到土桥,天天如是,仍然觉得目不暇给。朝露未干时,有蚯蚓、大蜗牛,在路边蠕动,没有人伤害它们,在这时候这些小小的生物可以和我们和平共处。也常见有被辗毙的田鸡野鼠横尸路上,令人触目惊心,想到生死无常。河边蹲踞着三三两两浣衣女,态度并不轻闲,她们的背上兜着垂头瞌睡的小孩子。田畦间伫立着几个庄稼汉,大概是刚拔完萝卜摘过菜。是农家苦,还是农家乐,不大好说。就是从巷弄里面穿行,无意中听到人家里的喁喁絮语,有时也能令人忍俊不住。

    六朝人喜欢服五石散,服下去之后五内如焚,浑身发热,必须散步以资宣泄。到唐朝时犹有这种风气。元稹诗“行药步墙阴”,陆龟蒙诗“更拟结茅临水次,偶因行药到村前”。所谓行药,就是服药后的散步。这种散步,我想是不舒服的。肚里面有丹砂、雄黄、白矾之类的东西作怪,必须脚步加快,步出一身大汗,方得畅快。我所谓的散步不这样的紧张,遇到天寒风大,可以缩颈急行,否则亦不妨迈方步,缓缓而行。培根有言:“散步利胃。”我的胃口已经太好,不可再利,所以我从不跄踉地趱路。六朝人所谓“风神萧散,望之如神仙中人”,一定不是在行药时的写照。

    散步时总得携带一根手杖,手里才觉得不闲得慌。山水画里的人物,凡是跋山涉水的总免不了要有一根邛杖,否则好像是摆不稳当似的。王维诗“策杖村西日斜”,村东日出时也是一样地需要策杖。一杖在手,无须舞动,拖曳就可以了。我的一根手杖,因为在地面摩擦的关系,已较当初短了寸余。手杖有时亦可作为武器,聊备不时之需,因为在街上散步者不仅是人,还有狗。不是夹着尾巴的丧家之狗,也不是循循然汪汪叫的土生土长的狗,而是那种雄赳赳的横眉竖眼、张口伸舌的巨獒,气咻咻地迎面而来,后面还跟着骑脚踏车的扈从,这时节我只得一面退避三舍,一面加力握紧我手里的竹杖。那狗脖子上挂着牌子,当然是纳过税的,还可能是系出名门,自然也有权利出来散步。还好,此外尚未遇见过别的什么猛兽。唐慈藏大师“独静行禅,不避虎兕”,我只有自惭定力不够。

    散步不需要伴侣,东望西望没人管,快步慢步由你说,这不但是自由,而且只有在这种时候才特别容易领略到“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那种“分段苦”的味道。天覆地载,孑然一身。事实上街道上也不是绝对的阒无一人,策杖而行的不只我一个,而且经常的有很熟的面孔准时准地地出现。还有三五成群的小姑娘,老远的就送来木屐声。天长日久,面孔都熟了,但是谁也不理谁。在外国的小都市,你清早出门,一路上打扫台阶的老太婆总要对你搭讪一两句话,要是在郊外山上,任何人都要彼此脱帽招呼。他们不嫌多事。我有时候发现,一个形容枯槁的老者忽然不见他在街道散步了,第二天也不见,第三天也不见,我真不敢猜想他是到哪里去了。

    太阳一出山,把人影照得好长,这时候就该往回走。再晚一点便要看到穿蓝条睡衣睡裤的女人们在街上或是河沟里倒垃圾,或者是捧出红泥小火炉在路边呼呼地扇起来,弄得烟气腾腾。尤其是,风驰电掣的现代交通工具也要像是猛虎出柙一般地露面了,行人总以回避为宜。所以,散步一定要在清晨,白居易诗“晚来天气好,散步中门前”,要知道白居易住的地方是伊阙,是香山,和我们住的地方不一样。

    麻将 如同吸食鸦片一样久而上瘾,不易戒掉

    我的家庭守旧,绝对禁赌,根本没有麻将牌。从小不知麻将为何物。除夕到上元开赌禁,以掷骰子状元红为限,下注三十几个铜板,每次不超过一二小时。有一次我斗胆问起,麻将怎个打法。家君正色曰:“打麻将吗?到八大胡同去!”吓得我再也不敢提起“麻将”二字。心里留下一个并不正确的印象,以为麻将与八大胡同有什么密切关联。

    后来出国留学,在轮船的娱乐室内看见有几位同学作方城戏,才大开眼界,觉得那一百三十六张骨牌倒是很好玩的。有人热心指点,我也没学会。这时候麻将在美国盛行,很多美国人家里都备有一副,虽然附有说明书,一般人还是不易得其门而入。我们有一位同学在纽约居然以教人打牌为副业,电话召之即去,收入颇丰,每小时一元。但是为大家所不齿,认为他不务正业,贻羞士林。

    科罗拉多大学有两位教授,姊妹俩,老处女,请我和闻一多到她们家里晚餐,饭后摆出了麻将,作为余兴。在这一方面我和一多都是属于“四窍已通其三”的人物——一窍不通,当时大窘。两位教授不能了解中国人竟不会打麻将?当晚四个人临时参看说明书,随看随打,谁也没能规规矩矩的和下一把牌,窝窝囊囊的把一晚消磨掉了。以后再也没有成局。

    麻将不过是一种游戏,玩玩有何不可?何况贤者不免。梁任公先生即是此中老手。我在清华念书的时候,就听说任公先生有一句名言:“只有读书可以忘记打牌,只有打牌可以忘记读书。”读书兴趣浓厚,可以废寝忘食,还有功夫打牌?打牌兴亦不浅,上了牌桌全神贯注,焉能想到读书?二者的诱惑力、吸引力有多么大,可以想见。书读多了,没有什么害处,顶多变成不更事的书呆子,文弱书生。经常不断的十圈二十圈麻将打下去,那毛病可就大了。有任公先生的学问风操,可以打牌,我们没有他那样的学问风操,不得藉口。

    胡适之先生也偶然喜欢摸几圈。有一年在上海,饭后和潘光旦、罗隆基、饶子离和我,走到一品香开房间打牌。硬木桌上打牌,滑溜溜的,震天价响,有人认为痛快。我照例作壁上观。言明只打八圈。打到最后一圈已近尾声,局势十分紧张。胡先生坐庄,潘光旦坐对面,三副落地,吊单,显然是一副满贯的大牌。“扣他的牌,打荒算了。”胡先生摸到一张白板,地上已有两张白板。“难道他会吊孤张?”胡先生口中念念有词,犹豫不决。左右皆曰:“生张不可打,否则和下来要包!”胡适先生自己的牌也是一把满贯的大牌,且早已听张,如果扣下这张白板,势必拆牌应付,于心不甘。犹豫了好一阵子,“冒一下险,试试看。”拍的一声把白板打了出去!“自古成功在尝试”,这一回却是“尝试成功自古无”了。潘光旦嘿嘿一笑,翻出底牌,吊的正是白板。胡先生包了。身上现钱不够,开了一张支票,三十几元。那时候这不算是小数目。胡先生技艺不精,没得怨。

    抗战期间,后方的人,忙的是忙得不可开交,闲的是闷得发慌。不知是谁诌了四句俚词:“一个中国人,闷得发慌。两个中国人,就好商量。三个中国人,作不成事。四个中国人,麻将一场。”四个人凑在一起,天造地设,不打麻将怎么办?雅舍也备有麻将,只是备不时之需。有一回有客自重庆来,第二天就回去,要求在雅舍止宿一夜。我们没有招待客人住宿的设备,颇有难色,客人建议打个通宵麻将。在三缺一的情形下,第四者若是坚不下场,大家都认为是伤天害理的事。于是我也不得不凑一角。这一夜打下来,天旋地转,我只剩得奄奄一息,誓言以后在任何情形之下,再也不肯做这种成仁取义的事。

    麻将之中自有乐趣。贵在临机应变,出手迅速。同时要手挥五弦目送飞鸿,有如谈笑用兵。徐志摩就是一把好手,牌去如飞,不加思索。麻将就怕“长考”。一家长考,三家暴躁。以我所知,麻将一道要推太太小姐们最为擅长。在桌牌上我看见过真正春笋一般的玉指洗牌砌牌,灵巧无比。(美国佬的粗笨大手砌牌需要一根大尺往前一推,否则牌就摆不直!)我也曾听说某一位太太有接连三天三夜不离开牌桌的纪录,(虽然她最后崩溃以至于吃什么吐什么!)男人们要上班,就无法和女性比。我认识的女性之中有一位特别长于麻将,经常午间起床,午后二时一切准备就绪,呼朋引类,麻将开场,一直打到夜深。雍容俯仰,满室生春。不仅是技压侪辈,赢多输少。我的朋友卢冀野是个倜傥不羁的名士,他和这位太太打过多次麻将,他说:“政府于各部会之外应再添设一个‘俱乐部’,其中设麻将司,司长一职非这位太太莫属矣。”甘拜下风的不只是他一个人。

    路过广州,耳畔常闻噼噼啪啪的牌声,而且我在路边看见一辆停着的大卡车,上面也居然摆着一张八仙桌,四个人露天酣战,行人视若无睹。餐馆里打麻将,早已通行,更无论矣。在台湾,据说麻将之风仍然很盛。有中国人的地方就有麻将,有些地方的寓公、寓婆亦不能免。麻将的诱惑力太大。

    王尔德说过:“除了诱惑之外,我什么都能抵抗。”我不打麻将,并不妄以为自己志行高洁。我脑筋迟钝,跟不上别人反应的速度,影响到麻将的节奏。一赶快就出参差。我缺乏机智,自己的一副牌都常照顾不来,遑论揣度别人的底细,既不知己又不知彼,如何可以应付大局?打牌本是寻乐,往往是寻烦恼,又受气又受窘,干脆不如不打。费时误事的大道理就不必说了。有人说卫生麻将又有何妨?想想看,鸦片烟有没有卫生鸦片,海洛因有没有卫生海洛因?大凡卫生麻将,结果常是有碍卫生。起初输赢小,渐渐提升。起初是朋友,渐渐成赌友,一旦成为赌友,没有交情可言。我曾看见两位朋友,都是斯文中人,为了甲扣了乙一张牌,宁可自己不和而不让乙和,事后还扬扬得意,以牌示乙,乙大怒。甲说在牌桌上损人不利己的事是可以做的,话不投机,大打出手,人仰桌翻。我又记得另外一桌,庄家连和七把,依然手顺,把另外三家气得目瞪口呆面色如土,结果是勉强终局,不欢而散。赢家固然高兴,可是输家的脸看了未必好受。有了这些经验,看了牌局我就怕,坐壁上观也没兴趣。何况本来是个穷措大,“黑板上进来白板上出去”也未免太惨。

    对于沉湎于此道中的朋友们,无论男女,我并不一概诅咒。其中至少有一部分可能是在生活上有什么隐痛,藉此忘忧,如同吸食鸦片一样久而上瘾,不易戒掉。其实要戒也很容易,把牌和筹码以及牌桌一起蠲除,洗手不干便是。

    枯寂也是一种趣味。

    万取千焉,千取百焉 头脑未能尽合逻辑而意义含混

    读《孟子》,开卷第一节就有一句看不甚懂。

    “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万乘之国,弑其君者,必千乘之家;千乘之国,弑其君者,必百乘之家。万取千焉,千取百焉,不为不多矣。苟为后义而先利,不夺不餍。”大意当然很明白,是在言义利之辨,但是“万取千焉,千取百焉,不为不多矣”,这句话怎么讲?看了各家注释,还是不大懂。

    《幼狮学志》第十三卷第一期有李辰冬先生一篇文章“怎样开辟国学研究的直接途径”,劝大家不要走权威领导的路,他的意思是不要盲目地信从权威,要有自己的真知灼见。假如权威人物的话是对的,我们当然要服从他的领导,但是权威不一定永远对。李先生举了几个例子,其中之一正是我憋在心里好久的孟子这一句话。依李先生的见解,“自从赵岐注错以后,两千年来更改不过来”,宋朝孙爽的疏、朱熹的集注、清朝焦循的正义,皆未得要领。李先生认为:“解决这个问题很容易,只要把孟子书中所用的‘取’字作一归纳,看看孟子是怎样在用‘取’字,这几句话马上就释然了。”于是李先生翻《孟子引得》,“知道‘取’有两种意思:一作‘得’讲,一作‘夺’讲”。“万取千焉……”里的“取”字是作“夺”解。其结论是:“万乘之国夺千乘之家,千乘之国夺百乘之家,这是上征利;正对上句‘万乘之国,弑其君者,必千乘之家……’而言,这是下弑上。‘不为不多矣’是指春秋战国时混乱的情形”。

    我想李先生的解释大概是对的,因为这样解释上下文意才可贯通。所谓交征利,包括下与上争和上与下争两件事。李先生充分利用《孟子引得》,决定“取”作“夺”解,其实“取”字本有此义。“取”字有好多意思,好多用法,在某处应做某种解释,就要靠读者细心体会,同时再参用李先生的统计法,就更容易有所领悟了。

    但是我要指出另一点。孟子是有才气的人,程子说他“有些英气”,《孟子》七篇汪洋恣肆,锋利而雄浑,的确是好文章。不过并不是句句都斟酌至当无懈可击。像“万取千焉,千取百焉……”这一句就有毛病,至少是写得不够明白。李辰冬先生说:孟子原文“语义多么清楚”!这一点我不大同意。如果原文语义清楚,赵岐便不至于误解。即使赵岐误解,也早该有人指出,何至于“糊涂了两千年”?即使大家都迷信权威,到如今我们说明其真义也就罢了,又何必借重《引得》,排比资料,然后才能寻绎其意义?“万取千焉,千取百焉”这八个字确是含混,所以才使人糊涂了两千年。“不为不多矣”一句也不够清楚,到底是什么东西“不为不多”?是“万”不为不多,还是“千”不为不多,还是上征利的情形不为不多?原文没有交代清楚。

    我们的古书常有因为文字过简而意义不清楚的地方,也有因为作者头脑有时未能尽合逻辑而意义含混的地方,我们不必为贤者讳。西人有句话,就是荷马也有打瞌睡的时候。(Even Homer nods.)

    生而曰讳 以约定俗成为准则,不必泥于古

    顾炎武《日知录》卷二十四:“生曰名,死曰讳,今人多生而称人之名曰讳。《金石录》云,生而称讳,见于石刻者甚众,因引孝宣元康二年诏曰,其更讳询,以为西汉已如此。蜀志,刘豹等上言,圣讳豫睹,许靖等上言,名讳昭著。晋书,高言范伯孙恂,恂率道名讳,未尝经于官曹。束哲劝农赋,场功毕,租输至,录社长,召闾师,条牒所领,注列名讳。”又注:“王褒《洞箫赋》,‘幸得谥为洞箫兮。’李善注:‘谥者号也。’号而曰谥,犹之名而曰讳者矣。”

    按:生曰名,死曰讳,固为不易之论,但交接应对之际,自己称名则可,直呼对方之名则不可,言语中提及他人之时亦不宜简单地称名道姓,通常总要加上适当的尊称,这是——般人所公认的礼貌。临文之际,不说某人名某某,而曰某人讳某某,亦正是同样的表示敬意之一端。不必一定等到人死之后才用“讳”字。《日知录》所引的几个生而曰讳的例子是证明此种用法古已有之。

    其实,生而曰讳不仅古已有之,近代作家沿用之者亦不乏其人。《水浒传》第二回史进问鲁提辖“高姓大名”,他回答说:“洒家是经略府提辖,姓鲁,讳个达字。”是则自己称自己的名也为讳了。这是否为当时的滥用此字之一例,则不得而知。总之这也是生而曰讳的一例。袁子才州、《仓山房尺牍·与王顺哉世妹》:“寄上画扇一柄,湖楼即事诗,求世妹和之;转致令继母程夫人令妹讳妕者和之,即交碧梧世妹处寄来。”如不曰讳而曰名,岂不唐突?是生而曰讳,有时有此必要,虽与字之原义不合,无伤也。

    若干年前我编一刊物,采一来稿,记当代某公逸事,第一句是“公讳某……”引起一些人的批评,以为生而曰讳,不但不通而且不敬。须知语言文字是活的,是随时有变化的,如果每个字都以使用原义为限,真不知我们的语文要贫乏到什么程度。在另一方面,用字以原义为限,恐怕有时又非大众所能了解。总之,语文之事应以约定俗成为准则,似不必泥于古。

    忙什么 你只是想送别人的殡

    在文明的城市里,你若是能从马路这边平平安安地跨到马路那边,在中间不发生命案,你至少可以说是有一技之长了。因为稍微浑厚一点的人,在车水马龙的街道上,东张西望,不是车碰了你,就是你碰了车。车碰了你,那还好办,即是碰死了也只是照例罚车夫几个钱;若是你碰了车,这一笔损失你就许赔一辈子也赔不清。所以在下初来上海时,看见汽车之多,就深深地感到一种乡下人之悲哀,虽然我很明白上海还不是最文明的城市。

    从汽车夫的眼睛看来,在街道上行走的芸芸众生是很有碍交通的。汽车夫所以要快驶的缘故,也不难索解,因为有时候坐在车厢里的不完全是我们中国人,更有时简直不是我们中国人。所以汽车疾驶是由于必要,而这种必要是在打倒帝国主义的走狗以前永远存在的。现在若有汽车和行人冲撞,我不怪汽车开得太快,我只怪行人躲得太慢。

    听说在很文明的纽约城,警察常张贴布告,警告开汽车的人说:“忙什么?你只是想赶到你自己的殡前去!”上海的警察应该换个口吻说:“忙什么?你只是想送别人的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