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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性与养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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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上没有两个婴儿是一样的,即一切婴儿是彼此不同的,而任何婴儿相肖它本身父母的机会与程度,总要比相肖别家父母的机会与程度大些。这一类的基本的事实的发见是很容易的,初不待我们对于人类的天性有什么深刻的了解。

    这一类的观察虽然简单,全部优生的科学却就建筑在它们上面,就从它们推论出来;因为,假如每一世代之中,各式各样的父母都产生子女,都把子女教养成人,而各家子女在数量上的分配大有不齐,则下一世代的人口的成分和上一世代的势必有些不同。

    从这一点作进一步的推论,可知一个民族的品性,在短短的数百年之内,也可以发生很显著的变迁。

    一家之中,子女品性的不同,不必等到生育以后,成为婴儿,才看得出来;即在胎期以内,它们的活动便不一样,怀胎次数较多的母亲,类能感觉得到而加以辨别。及婴儿发育而为幼童,而能接受有系统的测验,则此种差别便有方法量算,并且可以用数字表示出来。

    不过对于一个寻常家庭的父母,更容易辨别的是自己的子女在出世后所表现的种种差异。他们是在同一个家庭环境里养育出来的。这种环境,对于任何两个姊妹弟兄,当然不会完全一样,但做父母的大都知道,一家兄弟姊妹在形貌、才能、与成就上的种种差别,决不能从这种家庭环境的不同里,找到一个充分的解释。换言之,其间必有别的更基本的因缘在。好比一个子女的身心两方面的发育,他们也大都知道,无论你花费上多少教育或训练的功夫,其结果也自有一个限度。换言之,这其间也必有别的更基本的因缘在。

    就体格的品性而论,一般人大都承认一个儿童以至于一个成人的结构是由于先天的气质的推演。一个西洋婴儿的眼珠,有初生的时候是蓝色的,过了三五个月却变成棕色,假定父母的眼珠是棕色的话,大家也就视为当然,不以为怪。他们对于它的先天的气质,决不会发生疑问,更不会进而提出什么解释来,认为睛色的由蓝转棕,是由于摇篮环境的如何如何特殊,如何如何有利。总而言之,他们大都承认在儿童发育的过程中,各个品性的成熟而表现是有迟早的,一到成熟的境界它们自然而然的会表现;满了多少的月份,牙齿自然会透露;青年期过后,身材的高矮,骨骼的大小,也自然会完成,也许是高大的,因为家世一向是高大的;也许到了相当年龄,头发有一块要秃起来,因为在这个岁数,上一辈也表现过这个品性。

    体格品性的问题比较简单,但智能的品性要复杂些了。一样的发育,一样的有先天气质的关系,一样的有成熟与表现的迟早,但因为它们比较的抽象,有时候不容易明白的指认。因此,我们就值得用更精细的方法加以探讨。

    一九二八年,美国心理学者勃克斯(Barbara S. Burks)在加利福尼亚州做过一个研究。从上文讲的立场看,这研究是最有价值的。勃氏的对象是二〇〇个养子,就是人家抱养的子女,其中有出生后即经人抱养的,有的在周岁以内经人抱养的,平均抱养的年龄是三个月,至于抱入的家庭,就种族论,全都是白种人,就语言论,全都说英国话。在研究的时候,这些养子的年龄最小的是五岁,最大的是十四岁。为比较与对照起见,她又找了一百个自己有子女的家庭,或一百对自己生育子女的父母。自养的子女和本生父母是有遗传的关系的,而抱养的子女和义父母是没有这种关系的,但就后天的家庭环境论,则双方没有这种显然的分别,因此就可以作对照的研究了。

    换言之,假定智力的产生是由于三种后天的因素的协力活动,一是训练,二是父母的榜样,三是良好的环境,则只要家庭的情况一样的良好,同一年龄的养子在智力上对于义父母的相肖的程度,应当和自养子女对于本生父母的相肖程度完全可以相比。

    不过勃氏并没有得到这样一个结论。她的对照的研究发见智力的所由产生,或两个子女间智力的所以不同,最大的因素还是遗传,假定一切因素合起来占一〇〇分的话,遗传要占到百分中的七五以至于八〇。

    家庭环境自然也有分,勃氏以为大约只占到百分之一七。但这也不算太少,我们认为不生子女或不抱养子女则已,否则我们应当替它们安排下一个最良好的家庭环境。不过若说只须改进家庭环境,遗传的智力便可以发生很大的修正或提高,那显然又是一个缘木求鱼的奢望。这一点勃氏在她的分析里说得很清楚 〔4〕 。事实上,做父母的人从自身的经验里也早就得到过同样的结论。

    家庭环境,比起遗传来,虽属次要,比起学校环境来,却又重要得多。至少就心理测验中儿童所表示的智力而论,我们可以说这句话。另一位美国的教育心理学者海尔曼(J. D. Heilman),在差不多的时候,也在这方面做过一个研究,认为学校环境和儿童智力(以智力商数或智商为量断标准)的因果关系,即环境不齐的因,所能造成的智力不齐的果,在一切因果关系之中,所占不过百分之五。 〔5〕

    说到智力测验与测验中所用的智商,我们应当有几句话的解释。 〔6〕 智商所量断的虽不过是抽象的智力的一个方面,且所得的结果和智力的真相也未必完全符合,有时候并且可以差得很远,但大体说来,经过了许多年在几百万的儿童身上试用以后,它至少已经成为一个方便而现成的工具,儿童智力的水平高下,从此有了一个可以衡量的尺度,相当的粗疏虽有之,完全错误则不会。至少就比较上轨道的美国社会生活而论,我们可以说,智商的高下,大部分是先天的禀赋所决定的。

    这问题还可以用另一个方法来研究,就是用孤儿院里的儿童做对象。假定儿童的智力大部分可以受环境的影响而有所增损,则孤儿院里的儿童,比起院外一般的儿童来,彼此应当更见得相像,因为,孤儿大都从小进院,院中的环境与训练又如出一辙,而一般的儿童既各有各的家庭背景,其文化程度与经济地位不免大有分别,甚至于可以有绝大的悬殊。但研究的结果并不如此,即,孤儿院儿童的相肖程度并不比一般的儿童为高,间或有相肖之点,也并不显著。达维思(Robert A. Davis, Jr. )研究美国特克萨斯州(Texas)各孤儿院里的一〇〇〇个孤儿,发见姊妹兄弟的相肖的程度和院外居家的姊妹兄弟差不多完全一样,换言之,孤儿院的环境尽管比寻常的家庭环境更少变化,兄弟姊妹的相肖程度并不因而增高。 〔7〕

    反过来,温菲尔特(A. H. Wingfield)的研究又证明一般的孤儿院的儿童,即不出自一家的孤儿,虽在院里共同生活了许多年,就各人的年龄而言,至少四分之一的生平是在院中度过的,任何两个年龄相似与住院年限相同的分子中间,也找不出有什么一贯的相肖的倾向。温氏的资料是从加拿大的许多孤儿院里得来的。 〔8〕

    总而言之,加拿大的孤儿院里的环境尽管相同,其所培植的任何两个儿童,比起街道上所邂逅的任何两个儿童来,并不见得更相像。特克萨斯的孤儿院里的环境也尽管相同,其所培植出来的弟兄或姊妹,比起寻常的弟兄姊妹来,也并没有教原来相像的程度发生什么变动。

    还有一种殊途同归的研究方法,就是拿私生子或法律上所称的非婚生子做对象。非婚生子大都是生后便遭遗弃而归慈善机关养育的,例如中国的育婴堂。在英国,就有人利用这种资料做过一个研究。他第一步是设法查明私生子的来历,即父母属于那一种职业;第二步是测验各私生子的智力。他发见自由职业与商人的非婚生子的智商,平均是一〇一,而工人的非婚生子的智商,平均只有九二。这差别又从何而来的呢?这些非婚生子不是生后就和父母脱离关系,而在同一的慈幼机关里长大的么?这个研究也另外找了一些伦敦公立学校的学童和它们的家庭做一个对照。而对照的结果是,属于上层社会经济阶级的学童的平均智商是一〇五,而属于下层的,是九六。换言之,无论所居的环境是家庭,抑或为慈幼机关,无论父母在不在一起,两种阶级的儿童,在智力上的差别是一样的,即,相去都是九分。上层职业团体的父亲所产生的子女智力总要高些,不管它们长大的环境是什么。

    还有一条更有趣的研究的途径,就是用双生子或孪生子做资料。最初做这种研究的人便是优生学的祖师,英国的戈尔登(Francis Galton)。在以往十多年以内,继续在这方面做研究的人很多,所得的结果,在量与质上,都有很大的进步,远非戈氏的时候所可比拟了。

    日常的观察早就告诉我们,孪生子实在有两种,一是寻常的孪生子(ordinary twins),一是所谓妙肖的孪生子(identical twins)。寻常的孪生子实在就是一对同时出生的弟兄,或一对姊妹,或一对兄妹,原来成孕的时候,有两个卵细胞和两个精细胞同时遇合,后来也就并行的成胎,同时的产出。不过出生的时候尽管相同,彼此却并不因此而更加相像。它们相像的程度事实上和寻常的兄弟姊妹没有分别。妙肖的孪生子却另有一种来源。发育学或胚胎学家认为它们是同一个受精的卵细胞的两半,并且是两个对半。因此,彼此的性别总是一样的,都属男性,或都属女性,并且彼此是惟妙惟肖,有时候连它们的母亲都辨别不出来。这种惟妙惟肖的状态包括身心两方面的一切的品性,有一对例子在同一天内掉落它们的乳齿,另一对例子在同一天内开始生同样的一种病,有时候它们并不住在一个地方,而这一类事故的发生却依然在同一时间,遥相呼应。

    戈尔登根据这种资料,发为理论说,假如环境真能改变一个人的先天的性格,则所谓妙肖的孪生子,即由同一受精的卵平分而来的孪生子,出世以后,理应越来越不相同,因为彼此的环境总不能完全一样;如其在两个地方分别长大的话,这不同的程度理应更大;再如年事渐大,在事业的场合里各走各的路,各有各的活动范围,此种差别的程度理应越来越显著。反过来,寻常的孪生子,既由不同的卵细胞与不同的精细胞分别结合而成,其先天性格的根据打头就不很一样,或很不一样,如今出生以后,如其在同一家庭里长大,享用同样的食物,结交同样的一批亲戚朋友,接受同样的教育,两人的性格岂不是应当越来越相像。再约言之,如其一人的本性可因环境而轻易转移的话,前者应越来越不同,而后者应越来越相同,如其不然,即前者依然很相同,而后者依然不很相同,或很不相同,则我们可以知道,环境移人之力终究是有限的,至少就先天性格而论,它是不能引起多大的变化的。 〔9〕

    做孪生子的研究,自来有两个方法,一是查看与比较孪生子的生活史,不但要在两种之间作比较,并且要在每一种每一对的彼此之间作比较。这是戈尔登所用的方法。二是运用标准化的测验来量断其同异的程度,这是后来大多数作家所用的方法。无论我们用那一个方法,其间总有一部分不准确的地方,即总有一些所谓“错误的边际”(margin of error)。

    何以总有一部分不准确的地方?第一点我们要注意的是,就在所谓妙肖的孪生子,其先天的禀赋也不能完全一样。上文说它们是由同一受精的卵对分与平分而成的,不过这对分的对字与平分的平字还需要解释。成孕以后,卵细胞原是要分裂的,一分二,二分四,四分八,……以至于成胎;分裂而不脱离,则第一度分裂的结果便决定了一个人的左右两半;妙肖的孪生子大约就是从分裂而又脱离来的,脱离以后,固然彼此分别的发育成一完整的人,但左右之分的根基却始终存在。 〔10〕 这种根基究属显明到什么程度,那要看彼此脱离的迟早了。假如脱离得早,比如在一分二,二分四的段落里,则妙肖的程度高;如其脱离得迟,则因左右两半在未脱离以前已经有相当的分化,前途妙肖的程度就不免降低。脱离也有不完全的,即左右两半有一部分始终黏连,假定能发育完成的话,就成所谓牵连的孪生子,西洋称为暹罗式的孪生子,以前中国人看作一种怪胎,并无名目。 〔11〕 牵连的孪生子,比起一般不牵连的来,其妙肖的程度要低,就因为脱离发生得太迟,以至于无法完成。

    第二点的困难是,各种心理测验的方法虽然有用,却并不十分精确。一对妙肖的孪生子之间,相关(correlation)的程度当然很高,但此种高的程度,据测验的方法所能量断到的,大抵等于在一两年以内,先后量断同一个人所得的相关数字一样。 〔12〕 这或许可以表示心理测验的可靠性,而并不能完全代表一对孪生子彼此之间的变异性,或彼此的同异。

    第三点,即使一对孪生子是真正的维妙维肖,而在遗传的气质上也几乎是完全一样,外界的影响必然的多少要引起一些变动。例如,二人之中,出生必有先后,而先生的在开拓产门的时候,势必经过更多的困难,因而多一些受损伤的机会。再如,在子宫里面,彼此所得到的养料也许不很一样。又如,在儿童时期,它们也许生过不同的病。到了春机发陈 〔13〕 的年龄,二人之中也许有一个染上有细菌关系的病,因此直接影响到发育的快慢与成熟的迟早,而间接影响到它的终身的人格。又如,两人本来是极相肖的,但因为个性的要求,因为“立异为高”的一种心理的趋势,彼此也许竭力向不相同的路上走,因此在浮面的态度与行为表示种种的差别。再如,研究孪生子的人,在他们的资料里发见过,有的孪生子,在遗传的气质上显然是几乎完全相同;但因为婚姻的经验不同,以致在后来的生活与事业上表示很大的区别,二人之中的一个也许娶上一个意志很强的妻子,事无巨细,在在受妻子的统治,甚至于不能不以妻子的兴趣为兴趣,妻子的主张为主张,自己的人格与行为倾向反而退居背景;而其它一个孪生子却没有这种限制。例如德国的学者朗兀(Johannes Lange)就研究到过这种例子。 〔14〕

    因此,我们对于各种标准化的心理测验方法不能存太大的奢望;假如我们以为这种方法推行以后,性与养对于人生的分别的贡献就可以有很精密与准确的量断,那是在事理上非失望不可的。不过,大体说来,我们得承认,个人生命史的研究以及心理测验的结果异口同声的告诉我们,要靠环境与训练的力量来改变以至于克服遗传的差别,是不可能的。满了十五岁的一对孪生子,就许多例子平均了说,无论在任何一个品性之上,比起一对满五岁的孪生子来,并不见得更相像,即使学校教育在这些品性之上,用了特别的课程,加上了十年八年的训练,它们的相肖的程度也并不见得会变本加厉;换言之,相肖的程度,原先是那么多,终究是那么多,环境与训练不能有所增损。但无论妙肖的孪生子彼此相肖的程度如何,比起一对寻常的孪生子来,总要高出许多,这显然又不是环境所能解释的,因为无论那一种孪生子,一对之中的两个人,所处的总是同一个家庭,我们很难说妙肖的孪生子的家庭,比起寻常的孪生子的家庭来,所供给的刺激更相同,因而更可以促进相肖的程度。事实上我们知道这两种家庭是无法分别的,正因为在一般父母的眼光里,这两种孪生子就根本不容易分,假如一对寻常的孪生子是同性的话,做父母的就说不明白它们究竟属于那一种;不过心理测验的结果可以很明白的把这一点查考出来。

    美国耶鲁大学格塞尔(A. Gesell)与汤姆孙(H. Thompson)两氏所合作的关于孪生子的研究是时常被人征引的,因为他们用了一个很新颖而能发人深省的方法,叫做“同孪生子对照法”("method of co-twin control"),即,研究的时候,把孪生子之一作为实验的对象,而其余的一个则放在一边,作为对照之用。他们的研究资料是一对快满一岁的妙肖的孪生女;他们费了六个月的功夫,一方面努力训练孪生女的一个专做两件事,一是爬短梯子,一是玩方木块,目的当然是使她在动作的协调上有长足的进步;至于其它的一个,即所谓同孪生(co-twin)女,则一件都不让她学,不让她和梯子木块有丝毫接触的机会,一直到六个月过后,才让她接受同样的训练。两人之间,一个训练得早,训练得多,一个训练得迟,训练得少,但双方的成就是否因此而有不齐,这便是两氏所以作此研究的目的了。后来两氏又用同样的方法来研究这一对孪生女的语言学习(即日常用字的逐渐增加)。

    格、汤二氏的观察证明了很有趣的一点,就是,天性或遗传在这种孪生子身上所安排着的行为的模式,到了相当的时候,自然会相当的发展出来,或到达正常应当发展的年龄,自然会正常的发展出来,拉长了看,或统扯了看,无论我们费上多少的训练功夫,也是不相干的。这一对孪生女,尽管一个多六个月的认真的训练,而一个缺六个月,但功能上的渐进的生长可以说是完全相肖的,因为双方的成就终究是一样。 〔15〕

    这样一个结论,我们在上文的讨论里事实上早已逆料到过。一个人的才能到了什么年龄才发展,是天性所安排的,这才能又会发展到什么程度,会有何等的造诣,也是天性所安排的,特殊的训练不能有很多的左右。想用特殊的训练或努力来增加一种才能,并不产生任何显著与永久的结果。

    上文引过的德人朗兀所做的另一种研究也曾经引起过学术界的特别的注意,因为他所引为研究对象的一个品性是很多人一向以为并没有多大的遗传的基础的,就是犯罪性。他一起研究了三十对的孪生子。在每一对里,总有一个是曾经因犯罪而下过狱的,然后他进而调查其余一个,即所谓同孪生子的历史,看双方相肖到什么一个程度。三十对之中,有十三对是曾经诊断为属于妙肖的一种的,而这十三对的历史恰好十分相像,即十三对之中,双方都因犯罪而入过牢狱的有十对之多,仅有三对是只有一方有牢狱的经验。其余的十七对是寻常的孪生子,他们的历史便大不相同。十七对之中,双方同属罪犯的只有两个,而一方属罪犯的则多至十五对,其它一方绝无干犯法纪的行动。就大体而论,两种孪生子的环境既没有什么显著的区别,可知彼此犯罪性的强弱不同,又不得不归结到遗传的倾向上去了。 〔16〕 所以即就犯罪性一端而论,遗传也未始不是一个强有力的因素。

    总结上文,养子的研究和孪生子的研究,是比较的最足以发人深省的,对于性与养的关系,也无疑的是最可以教我们满意的一些论证。一般人总以为只要环境良善,教导有方,天赋的差别或弱点不难从根铲除,我们看了这一类的论证,便知道是不确的了。这一类的论证所支持的决不是这种世俗的乐观主义,而是一种比较新的见解,就是遗传与天赋的差别是一个人前途成就的强有力的因素。

    这一类的论证还有一个好处,就是教我们对于许多别的不同方式的研究,可以作更确定的解释;学者在着手研究的时候,对于性养的关系,原无定见,一旦研究得有相当结果以后,发见性的关系,至少就个人的发育而论,要比养基本得多,因为有这一类的论证作参较,也就觉得这样一个结论是“理所当然”的了。例如,一般做父母与教师的人总以为儿童的智力是和体格上的缺陷有密切的关系的,因此,只要把儿童的一般的健康增进以后,把营养的质量改正以后,把发着炎的扁桃腺与其它类似的病态割除以后,儿童的学业以及一般的行为自然会有显著的进步。我们知道这又是不尽然的。

    智力的薄弱与体格的缺陷确乎有相当的联系,详见下文第三章;不过我们要知道这种联系的来源大都是先天的,而不是后天的,它们事实上是发乎同一个源头,就是不良善的遗传气质。就普通的例子而论,好几个精细的研究已经证明外界的影响对于儿童的身心状态,所能发生的联系,真是出乎意料之外的小。例如在美国,摩瑞(Annabel M. T. Murray)曾经就儿童生长与营养和住家状况的关系做过一度研究,所谓住家状况指的是房间的多寡,有一间的,有两间的,房间越少,当然是环境越不好。 〔17〕 又如贝登(D. Noel Paton)和芬特雷(Leonard Findley)两氏曾经就穷苦、营养、与儿童生长三者的关系,合作的做过一番很详尽的调查。 〔18〕

    营养的不良对于儿童的生长没有显著的关系,第一次欧洲大战的经验就可以证明。我们若把英国在一九一四年所生的婴儿和一九一五及一九一八两年(战争期间最坏的两年)所生的婴儿作一比较,我们可以发见在身材与体重两点上,后者并没有吃什么亏;即就研究到的一百九十二个非婚生的婴儿说,也查不出什么短缩或轻减的情形,而非婚生婴儿的经济环境是特别的坏,是不消说得的。在加拿大,黑尔(H. W. Hill)和勃利时女士(Elizabeth Breeze)曾经就温哥华一市(Vancouver)的八千学童做过一个研究,目的在发见营养不良和传染病的频数究竟有些什么关联;他们把八千学童分做两组,一是营养好的,一是营养坏的,他们发见,就一切比较严重的传染病说,例如猩红热、白喉、红疹、百日咳、鸡痘、天花,两组儿童传染的频数实际上是一样,难分轩轾。 〔19〕

    在美国,有人也做过一个性质相近的研究。他把美国威斯康新省麻尼托渥克镇(Manitowoc, Wis. )上的四〇四个学童分做三组:甲组是比较健康而一时不需要医药的照料的;乙组是目前就需要医药的照料的;丙组则身心两方面小有缺陷,须补正的。至于智力测验的分数以及学业的成绩,三方面倒并没有重大的差别。乙组应得的医药的照料,后来是照给了,不久以后,研究的人又就他们的智力与学业等方面来了一次测验或调查,却并没有发见什么新的进步。

    再如在德国,第一次欧战时期里民众所经验到的营养缺乏可以说是到了极度了,但在这个时期里德国特利尔(Trier)一地儿童的智力商数据勃兰登(Smiley Blanton)的调查,除了所研究的儿童总数百分之五以外,并没有受到什么影响,即百分之九十五与寻常的情形没有分别。 〔20〕 儿童的春机发陈,有开始得特别早的,例如八岁甚至于六岁,假如营养对于身心发育有密切的关系,则最先受到影响的应当是这种儿童,而据史东(Calvin P. Stone)和哿尔曼(Lois Doe Kullmann)两氏的观察,在当时的德国,连这种现象都没有,即先期发陈(puberty praecox)的例子照样的发生。 〔21〕 还有一大串的研究证明甲状腺的病态和智力没有多大关系,扁桃腺所引起的种种健康上的问题和智力也不相干,例如洛吉尔斯(Margaret Cobb Rogers)的研究; 〔22〕 各式腺状肿(adenoids)和智力也没有什么特别的联系,例如洛乌(Gladys M. Lowe)所做的研究; 〔23〕 甚至于钩虫所引起的一般的健康上的严重的损害也和智力绝少关连,例如普本拿,即本书著作人之一,在《儿童的遗传》(The Child's Heredity)一书里所叙述到的一些观察。当然,假如神经系统的中枢发生病态,则问题自是不同,即智力上势必发生比较很严重的影响,这在西尾(Sture Siwe)的研究里可以看出来。 〔24〕 不过先天传染的梅毒又似乎对于理智的能力不发生多大的影响,则见戴顿(Neil A. Dayton)的研究。 〔25〕 关于梅毒,我们只说先天传染,而不说遗传,理由见下文第二章。

    总之,各式各样的体格上的病态或缺陷对于学童的学业和智力,大体说来,没有多大的关系,即,智力之有高下,因素虽不止一端,而这种病态或缺陷不在其内,上文所引的大量的研究资料是足够加以证明的了。健康原是人生一大幸福,是谁都企求的,并且企求的理由不止一端,但若我们把智力的低下全都归咎到不健康的状态之上,或认为只要把不健康的状态加以纠正,低能儿都可以变为神童,那可以说是一个全无事实做左证的奢望。不过我们也承认,假若病态或缺陷的发生是在视觉或听觉一方面,结果自显然的又当别论。

    我们在事业上的成就,学问上的造诣,以至于一般的功名富贵的情形,是大有不齐的。这不齐究属从何而来,有多少是因为性的关系,又有多少是因为养的关系,也是在这里很值得推敲的一个问题。我们看了上文关于养子和孪生子的讨论以后,我们对于这个问题,应该已经可以有几分了解,不过我们不妨特别提出来考虑一下。有的人相信,一个人的学问德业一类的成功是因缘于他的机会或遇合,假定这种见解是对的,那末,我们可以指望,凡属后天环境好一些的人,即机会与遇合多一些的人中间,人才的分布应当是比较的平衡,而不应当有什么偏枯的情形,固然,我们必须有大量的这种机会好与遇合多的人供我们观察,否则盖然律(Law of Probability)的道理便无法行使,我们观察到的平衡分布的状态也就不足为凭。 〔26〕 要研究这一个问题,英国可以给我们很好的园地,因为她那两个比较最古老的大学,牛津和剑桥,七八百年来,始终是全国大部分最著名的人才的出身之地,到了近代,许多后起的大学虽也产生了不少的人物,但究竟不如这两个大学的首屈一指。假如一个青年的成功单单靠着有机会进一个第一流的大学和有机会同第一流的才智之士接触,那末,至少这两个大学的毕业生,在学问或事业的成就上,在任何一二百年的长时期以内,应当谁都可以崭露头角,至少,伟大的人才在这些毕业生中应当有一个平匀的分布。

    事实却并不如此。如果我们学六十年前戈尔登的样,把英国的历史翻看一下,我们可以发见学问与事业的成就是出乎意料之外的和家世有极密切的关系。大抵上一辈有一个著名的父亲,下一辈就容易有一个著名的儿子,而一对毫无表见的父母要产生一个著名的儿子,那机会就相对的少得多。试举一个戈氏所研究到的实例吧,一个著名的法官如果有儿子的话,那儿子后来也成为名人的可能性就很大,大约四个机会里有一个,而一个寻常人的儿子,即在人口中随便抓出来的一个人的儿子,如果指望着成为一个同样著名的人物,那可能性就很小,大约四千个机会里有一个。

    这样一个比较可以立刻引起一般人的驳论。他们一定要说,两个人成名的难易,安知和社会的际遇没有极大的关系?一样是一个儿子,如果父亲是一个毫无表见的人,他就丝毫不能有所凭借,也就无法图谋上进,反过来,如果父亲是一个已经成名的人,昭昭在人耳目,只须父亲加以推挽,或别人因为他父亲的关系,加以援引,他就很容易的可以出头露面,初不论他究属有几分才干。不过戈氏早就看到这一种反面的论调,因而预为之地。他很详细的讨论到这一层,认为至少对于真正有远大的造诣的人物,这种驳论是不适用的。一个真正的天才,或大才,据他看来,是压不住的,即使有很大的障碍,他一样的可以出来,所谓排除万难的是;而在一个庸碌之人,则无论外界有多大的援引也不能教他成为一个天才,或大才,这种援引也许可以教他做高官,得厚禄,但那是另一回事。戈氏以为我们就天主教教皇的传统里便可以找到一些很好的论证。在中古时代,好几百年之间,罗马教皇有一个传统的习惯,就是过继一个侄子当他自己的儿子,然后用尽方法,把他提拔起来;原来教皇自己是不能结婚的,所以要有儿子,只能用过继的一法,如果一个人的成名只靠际遇的话,则这种过继的儿子的足以成名,其机会之大,频数之多,应当和本生的儿子一般无二。但事实又不然。据戈氏的统计,本生儿子成名的机会是四个中一个,而侄子成名的机会却要少得多,如今教皇所过继的儿子,在名义上,和后天的遭际上,虽然是儿子,在实际上,与先天的遗传上,却终究是侄子,所以他的成名的机会也就等于一般名人的侄子所有的机会一样,理论上应该如此,事实上也确乎如此;因为从父子之间虽未尝没有多量的遗传关系,但此种关系究不如父子之间的亲密,所以尽管一样的有得于遗传,统计言之,其分量自大有分别。 〔27〕

    在美国也有同样的情形,即人才的产生和家世及血缘有密切的关系,并且更属无可訾议,因为美国是一个新兴的大国,一向以自由之邦与机会均等的国家见称于世,而本国人民的传统的观感总以为任何黄口小儿都有当选为大总统的机会。所以,在一般人看来,在英国,人才的产生与家世容有密切的关系,乃是因为英国是一个阶级之分极严的国家;而在美国,立国的原则既不同,社会的生活又大异,情形自不可以同日语了。

    戈尔登的研究发见,英国的名人或达人中,约有半数在他们的近亲中间可以找到其它的名人或达人。所以,如果美国的达人,在他们的近亲中间找不到同样多的其它的达人,那末,环境论或机会论便很有几分说话的余地,它可以说,在北美大陆上,生活既绝对自由,机会又漫无限制,一个孩子,只要有志气,有毅力,便可以青云得路,指日高升,而这种志气与毅力可以说和他所从出的家世没有关系。

    不过事实又不如此。麻省理工大学的生物学教授乌资(Frederick Adams Woods)曾经做过一个研究,恰好针对着这种似是而非的议论。 〔28〕 他的研究方法是这样的。第一步,他要知道在美国历史上究属有多少名人或达人。标准的名人大辞典列着约三五〇〇人,他就用这三五〇〇人做对象,一则固然因为这是一个最现成的入手方法,再则这数目,曾经许多人的品评,认为当得起名达之称而无愧的。第二步是一些统计,乌氏说,我们可以大致不错的假定寻常一个人可以有二十个近亲,近自父母子女,远至祖孙、外祖孙、叔侄、舅甥,此外就算远亲了;如今拿了这个数目加以简单的计算,它们可以发见,美国历来的人口之中,大约平均每五百个人中,有一个可以做这三五〇〇名人中的一个的近亲,这是平均的说法,或完全是机遇或碰巧的说法。而这三五〇〇名人自己,根据了这个说法,彼此之间,在血缘上当然是很少关系,或换一种说法,就是在人口中分布得相当的平匀。不过事实又如何呢?乌氏发见这三五〇〇个名人自己,能够在近亲中找到另一个名人的机会,并不是五〇〇个中一个,而是五个中一个。再进一步,如果我们把名人中特别著称的一部分分别加以计算,则这种机会更多,即大约三个中有一个。再进一步,在美国,勋名鼎盛的伟大人物入所谓名人堂或名人祠(Hall of Fame),好比中国的贤良祠,或勋臣名相的配享庙廷,到乌氏作研究的时候为止,名人祠中共有名人四十六人;如今我们若以这四十六人和他们的近亲做计算的资料,则这种机会尤其加多,即不到两个,便有一个。再或换一种算法,即四十六人要在三五〇〇的数目中找寻近亲的话,每一个人平均可以找到一个以上。所以,就这四十六人说,他们和其它名人,即三五〇〇之数,可以发生近亲关系的机会,比起一个寻常人来,要多出五百倍以至于一千倍。

    换一种看法,乌氏这种结论也就等于说,人才的产生是集中在人口的一部分的,并且是很小的一部分。如果总人口算一〇〇分,而人才只有两个,可以说两个之中,一个是一分所出的,而其余一个是九十九分合出的。

    不过,单单根据乌氏这一种研究,我们还可以说,家世所给与的后天的影响多少也总是一些因素,例如比较良好的家境,世家望族所享受的社会地位,名人子弟的优越的教育机会等等,都是这种因素的一部分。幸而乌氏在先另外做过一种关于欧洲各国的皇族的研究,当时对于这种辩难的议论早就加以逆料而予以驳正。 〔29〕

    在皇族里,后天的环境,大体说来,不能不说是再好没有的了。当然各国的情形不同,皇家的富力也有高下,但就一般的情形说,至少在养护与教育两点上,皇家的子弟总比一般人要周密得许多。如果这一类环境的因素足以影响一个人的造诣,那末,事业或学问一类的成就,或人才这样东西,应当在各国皇族中特别的多,分布得特别的密。如果机会或际遇是一个人成功的原因,那末,凡属皇家子弟,纵不是人人成为人才,至少大多数应当成为人才,因为对于他们,机会的大门大抵是永远开着的。我们也可以进一步的推论,一国的皇太子或王太子应当比他的弟兄辈更来得出类拔萃,因为他的机会更要高人一等。

    但事实又如何呢?乌氏把欧洲的皇家子弟,包括做国皇或国王的在内,分做两个十品;第一个十品是就才智分的,第二个是就操守或道德分的。乌氏把最不好的列做第一品,最好的列做第十品。 〔30〕 如果好才智、好操守多少和好机会有连带关系的话,则凡属皇嗣,大都应当列入较高的几个品级里,即使绝对的数目不多,相对的数目应当比较的大。实际的情形却并不如此。我们要在十个品级里找寻皇嗣的人数,固然各品都有,倒还是下品的多一些。至于皇嗣的弟兄们,上品的虽不必比皇嗣为少,下品的倒也不见得比皇嗣为多。从遗传的立场看,这是理有固然的,因为既属同产,遗传的优劣是大致差不多的,即长兄季弟可以互有优劣的;但若从环境的立场看,这就不可索解了。

    历史关于大人物的产生,还有一种普通的理论,就是,大人物的产生要靠荒乱、忧患、贫苦一类拂逆的环境来加以磨炼。 〔31〕 这理论又对么?至少就事实而论,我们也无法作一个肯定的答复。就少数的几个军政的领袖而论,我们承认,时代好像是特别的有关系。例如拿破仑,要不是因为法国大革命以后的时难年荒,恐怕是不会成其为拿破仑的。不过,就一般的历史情形说,以至于一般的近代欧洲史说,时难年荒的状态也尽有,内乱与国际战争的发生也不止一二次,局面对于军事政事领袖的需要既大,此种领袖要崭露头角的机会也正多,就欧洲各国的皇族说,更是机会现成,唾手可得,但实际上往往是千呼万唤,也找不出一个来。“时势造英雄”一句话,只可以在英雄已出现之后说,而不能在英雄未出现之前喊作一种口号,一种呼吁,因为是徒然的。 〔32〕 在欧洲,最显著的例子便是西班牙与意大利了。所以乌氏的结论是,才智的成就,包括军事政事的功业在内,以及此种成就的高下,环境是不足以解释的。

    如果我们把这些皇族画在一张谱图或世系图上(原来这些皇族之间都有婚姻的关系,所以可以联缀在一起),我们可以发见那些属于上品的国君在图上分布得很不平匀,而成为若干彼此隔离的聚落,每一聚落里的人物,不用说,是都有近亲关系的了。这又是和环境的解释不符的,因为做国君的环境,上文已经说过,是一贯的比较优越的,或普遍的比较优越的,其间不会再有富贵贫贱的区别。这种聚落之中,有四个是最大的,一以德国的腓特烈大帝(Frederick the Great)做中心,一以西班牙的女王伊萨贝拉(Queen Isabella)做中心,其余两个的中心是荷兰的威廉默王(William the Silent)和瑞典的古斯塔茀斯亚道夫斯王(Gustavus Adolphus)。反过来,品级特别低的国君也自成若干聚落。何以会有这两种聚落,乌氏也曾经从环境方面很仔细的寻求解释,而一无所获,但若我们对于遗传有相当的认识,这就不难索解了。

    上文只是就国君说话,不过乌氏在他的研究里又提出过一个问题,就是比较列在上品的国君是不是在他们的近亲里容易找到上品的人物,并且是不是国君的品级越高,则此种近亲越多。计算的结果是正面的。从第一品到第六品的国君,自己的品级虽不高,其近亲中自不会全无上品的人,但数目不多,并且六个品级之间无大分别。不过第七品的国君所有的此种近亲就比较多了,第八品更较第七品为多,而第十品的国君要在近亲中觅取品格相等的人物,确乎是最容易、最多。这一部分的事实又怎样解释呢?我们如果说,一个属于第八品的国王的近亲,在后天的际遇上,要远不如一个属于第十品的国王的近亲,那显然是不通的。不过我们如果说,一个第十品的国王的近亲之所以也属于第十品,是因为遗传的关系,那就比较的平允了。乌氏这一部分的研究,不用说,是和他后来的美国名人的研究属于同一性质的,不过其间有一个重要的分别,名人的环境与出身彼此大有不齐,他的结论容易招人非议,皇族则环境大致相似,在相似的环境中而品格犹不免有高下,成功不免有巨细,到此再就遗传立论,就比较的无懈可击了。

    辩难的人到此一定要说,然则环境对于人才的产生难道全无关系么?我们岂不明明知道,有的人才,要不是时地两方面的因缘,是很难想象到会出现的么?例如,在已往五六十年以内,德国科学家的产生,有风起云涌之势,我们决不能说,这是因为在这个时期之中,这种人才的出生率忽然提高了之故,而不能不说,这是科学教育的发达,研究工作的提倡等等环境的势力所促成的。美国教育心理学家卡特尔(J. McKeen Cattell)曾经从这样一个立场研究过一千个美国的科学家的家世,并且曾经反复的加以申论。他说:“一个达尔文如果生在一八〇九年的中国决不会成其为一个达尔文 〔33〕 ,而生日相同的一个林肯如果没有黑奴战争的关系也决不会成其为一个林肯。如果把这两个婴儿出生之后,即对掉一下,则英国即不会有达尔文,而美国也不会有林肯。”他的议论大率类此,所以他的结论是,至少就科学家这一类人才说,教育的关系比优生学为重要。

    我们承认这一类的议论显而易见有一部的真理在内,但若发挥过分,也显而易见的不能完全成立。一个人的才智究属向那一种学问或那一种事业上发挥,大体上是归环境与时代决定的,这一层我们决不否认。近代的美国青年,才智高人一等的,或攻法律而成名律师,或习理科而成科学家,假若他们早出世一百年,我们敢说他们大都会选习宗教与神学而成为牧师;这显然是时代与风气的影响所致了。不过我们以为这种环境与时代的影响毕竟是很次要的,主要的还是一个人的才智是否属于上品,如果属于上品,则各门学问之中,或各种事业之中,不成功于此,必成功于彼,因为许多的学问或事业所用的才智原是共通的。环境或际遇所能决定的也许只是某一门学问,或某一种事业,但若把他安放在别的学问或事业之中,他的成功与成功的程度还是大同小异的。达尔文如果生在美国,固然不成其为我们历史上所认识的达尔文,但他也决不会埋没无闻,老死牖下,即使他不成一个演化论大师,他总可以成为一个学问家,即使不成一个学问家,在文明人类的种种活动里,他总可以在某一种活动上崭露头角,这是我们可以断言的。卡氏的议论虽言之成理,我们却不能根据了它,来否认遗传的基本的地位。上品的才智大体上不能不因缘于遗传,卡氏的议论事实上未能加以否定。 〔34〕

    就社会的公道而论,机会的均等是极应当提倡的。不过所谓机会均等,决不是一种笼统的说法,例如,每一个儿童都应该有进大学的机会,或进大学工学院的机会。人的才智既有高下,即利用机会的能力有高下,则此种进大学的机会,名为机会,实乃权利,惟有才智较高而能充分利用大学教育的青年才配享用这种权利,而这种权利既属不多,社会便应专为此辈而设,而不应浪掷。所以与其说每个儿童应有进大学的均等的机会,无宁说每个儿童的智力应当有受测验的均等的机会,测验而后,再分别确定谁应当进大学,谁不应当进大学,庶几人无弃才,而物无废利。这才是真正的社会公道。进大学的机会不是一件笼统的东西,而是一件必须因人制宜的东西,所以我们要争的,不是均不均,而是配不配。我们所企求于社会公道的,不是均等的机会,而是配称的机会;空口说机会均等,决不是科学的说法,而是一种玄谈。当然我们可以扩大机会,添设机会,但扩大与添设的结果,各人的成就还是不一样的,不均等的。假如我们有法子添设机会,使人人得到一份,甚至同样大的一份,结果是差等的现象更不免变本加厉的见得显著,就因为各人利用机会的能力是不同的缘故。 〔35〕

    总之,我们承认,性与养的两大因素,在每一个男子或女子的生活与成就里原是缺一不可的,也是划分不开的。但我们也承认,在研究的时候,这两个因素的影响是多少可以辨别出来,而分别的加以仔细观察的。一个良好的社会固然应当设法给每一个社会分子以最好的性,与最好的养,但我们也须记住,性终究是一个最先决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