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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 观象卮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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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说

    天下之道统于六艺而已,六艺之教终于《易》而已。学《易》之要观象而已,观象之要求之十翼而已。孔子晚而系《易》,十翼之文幸未失坠,其辞甚约而其旨甚明。商瞿、子夏之徒初不闻别为之传,今传子夏《易传》是晚出依托。 自汉而后,师说始分。由京、孟逮于虞、荀,虽各有所推衍,或出纬候,其书亦阙不具。王辅嗣始创忘象之论,其后言象者寖流于方伎。直至伊川特重玩辞,然辞固未能离乎象也。邵氏长于极数,然数固未尝不本于理也。清儒力攻图书,将“天一地二”之言亦可废乎?近人恶言义理,将“穷理尽性”之说为虚诞乎?何其若是之纷纷也?大抵观变者不必尚占,观象者先求尽辞,故说义不能祧王、程,玩占不能废京房。在汉则子云之《太玄》,在宋则尧夫之《皇极》,象数之宗也。若必以伏羲为先天,文王为后天,则与《文言》不符。不有十翼,《易》其终为卜筮之书乎?“圣人设卦观象,系辞焉而明吉凶”,皆忧患后世不得已而垂言。《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卦固象也,言亦象也,故曰“圣人立象以尽意”,“系辞焉以尽其言”,所以设卦为观象也,系之以辞为明吉凶也。能尽其意者,非由象乎?明吉凶者,非由辞乎?然则观象者,亦在尽其意而已,何事于“忘”?乾马坤牛之象,易知也;吉凶悔吝刚柔变化之象,微而难知也。未得其意而遽言忘象,未得其辞而遂云忘言,其可乎?且忘象之象亦象也,忘言之言亦言也,是以圣人曰“尽”而不曰“忘”。寻言以观象而像可得也。寻象以观意而意可尽也。数犹象也,象即理也,从其所言之异则有之。若曰可遗,何谓“以言乎天地之间则备”邪?与其求之后儒,何如直探之十翼?今为初学聊示津逮,未遑博引,但欲粗明观象之法,直抉根原,刊落枝叶,必以十翼为本。间有取于二氏之说,假彼明此,为求其易喻。然临机施设,未能精思,略引端绪,不务幽玄,广可千言,约则数语,了不次第,故题曰“卮言”。冀或少助学者寻绎,匪敢自居于说《易》也。

    附语:

    《系辞传》曰:“夫《易》何为者也?夫《易》开物成务,冒天下之道,如斯而已者也。”《易》为六艺之原,亦为六艺之归。《干》《坤》开物,六子成务,六艺之道,效天法地,所以成身。“以通天下之志”,《诗》《书》是也;“以定天下之业”,《礼》《乐》是也;“以断天下之疑”,《易》《春秋》是也。冒者,覆也。如天之无不覆帱,即摄无不尽之意。知《易》“冒天下之道”,即知六艺冒天下之道,“无不从此法界流,无不还归此法界”。故谓六艺之教终于《易》也。

    《华严》“法界”之名与《易》义相准。

    “忘象”之说本于《庄子》,然庄子即是深于观象者,其所言莫非像也。

    《河图》数即本于《系传》“天地之数五十有五”一节。《太玄》一六共宗,二七同道,三八为朋,四九为友,五五相守,画出来即《河图》也。《洛书》九官出《干凿度》,皆出汉人,不始于宋也。

    占是古法。“观变”云者,不必定指卦变。人心一动,变即从此始矣。有变而之吉,有变而之凶,其象亦见于卦。占者据卦象以断,其吉凶可知也。然吉凶之道,皆由自致,初不待于占。玩占者,在观其吉凶之所由而慎之于动,岂必日事蓍龟哉!

    司马温公曰:“《易》有七、八、九、六,谓之四象。《玄》有一、二、三,谓之三摹。”按扬雄立天、地、人三玄,玄即道也。其画以一为天玄一方,--为地玄二方,---为人玄三方。是以一为天数,二为地数,三为人数,人道必兼天地之道也。三摹而四分之,为方、州、部、家,极于八十一首以当卦,合为七百二十九赞以当爻,所谓准《易》也。

    扬雄善用奇,邵子善用偶。

    先天而天弗违者,得乎理而一于天者也;后天而奉天时者,顺乎理而合于天者也。老氏谓“吾不知谁之子,象帝之先”,佛氏谓“一心遍现十法界,当知法界性,一切唯心造”,先天也。“上律天时,下袭水土”,“存心养性,所以事天”,后天也。老氏亦言治人事天。性德是先天,未见气时,此理已具,所谓“冲漠无朕”者也。修德是后天,形而后有,“善反之而存”者也。所谓“体信达顺”,“配义与道”者也。是知不可以先天、后天分属伏羲、文王。

    像是能诠,意是所诠。

    吉凶是《易》之情,辞是圣人之情。《易》之情见于象,“圣人之情见于辞”,“是故其辞危,危者使平,易者使倾”也。

    数在象后,理在象先。离理无以为象,离象无以为数。物之象即心之象也。

    题“卮言”者,亦有二义:一不执义,二不尽义。不执者,郭象云:“卮满则倾,空则仰,非持故也。况之于言,因物随变,唯彼之从。”此言不执持一己之见,乃随顺旧师所说,亦不主于一家,但取言说方便足以显义而已。不尽义者,卮本酒器,满亦无多。又其为器也形圆,故司马贞以为支离无首尾之言。然如人饮海,虽仅一滴,而咸味具足,但取知味,不尽其量也。

    又庄子所谓“和以天倪”者,自释云“不言则齐,齐与言不齐,言与齐不齐也,故曰无言。言无言,终身言,未尝言;终身不言,未尝不言”,夫是之谓“和以天倪”。

    约旨 卦始 本象

    《说卦传》曰:“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将以顺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系辞传》曰:“《易》之为书也,广大悉备,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兼三才而两之,故六。六者非他也,三才之道也。”是知三才之道所以立者,即是顺性命之理也。凡言理,与道有微显之别。理本寂然,但可冥证,道则着察见之流行。就流行言,则曰三才;就本寂言,唯是一理。性命亦浑言不别,析言则别。性唯是理,命则兼气。理本纯全,气有偏驳,故性无际畔,命有终始。然有是气则必有是理,故命亦以理言也。顺此性命之理,乃道之所以行。不言行而言立者,立而后能行也。顺理即率性之谓也,立道即至命之谓也,故又曰“穷理尽性以至于命”,此《易》之所为作也。知圣人作《易》之旨如此,然后乃可以言学《易》之道。

    圣人作《易》,乃是称性称理,非假安排。《系辞传》曰:“《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凶。吉凶生大业。”当知言“有”者,谓法尔如然,非是执有;言“生”者,谓依性起相,非是沈空。从缘显现故谓生,乃不生而生。遍与诸法为体故谓有,乃不有而有。太极者,一理至极之名;两仪者,二气初分之号。一理不可见,于二气见之。画卦之初,以奇偶像阴阳,亦以象动静。动静无端,阴阳无始,本不可思议。欲拟诸形容,唯奇偶之相似之。一奇一偶,其数为三。盖有一则有二,有二则有三。老氏曰“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邵氏曰“《易》有真数三而已”是也。一分为二,二分为四,四分为八,则八卦成列矣。附图

    两仪 仪者,匹也。董生云:“自内出者,非匹不行;自外入者,无主不止。”从体起用谓之“自内出”,会相归性谓之“自外入”。太极为主,两仪为匹,两仪所以行太极也。出入、内外皆是假名,不可执碍。

    ——阳

    --阴

    四象 阴阳之中复分阴阳,则成太、少。太阳为阳中之阳,少阴为阳中之阴,少阳为阴中之阳,太阴为阴中之阴也。

    太阳

    少阴

    少阳

    太阴

    八卦 凡为阳爻者十二,阴爻亦十二。自《干》至《震》顺观之,自《坤》至《巽》逆观之,则阴爻阳爻互易,所谓八卦相错也。

    ?干一

    ?兑二

    ?离三

    ?震四

    ?巽五

    ?坎六

    ?艮七

    ?坤八

    因而重之,八分为十六,十六分为三十二,三十二分为六十四,则六十四卦具,于奇偶之画上再加一奇一偶,凡六位而成。图略。 此谓“分阴分阳,迭用柔刚”。“刚柔相推而生变化”,此谓“上下无常”,“刚柔相易”也。《易》之名书,本取变易为义。圣人观于此变易之象,而知其为不易之理,又有以得其简易之用。故郑氏以三义说之,为能得其旨也。唐释杜顺作《华严法界观门》,实与三易之旨冥符。真空观当不易义,理事无碍观当变易义,周遍含容观当简易义。易即一真法界也。此义恐初机难喻,不欲敷演,如有善学者,可自思之。 此为八卦生起之序,吉凶、大业向后别释。 观象须从此起。重卦六十四,即此八卦之行布阴阳、刚柔、往来、上下、进退、消息、变化之象也。太极以像一心,八卦以象万物。“心外无物”,故曰“阴阳一太极也”。“天地设位,而《易》行乎其中”,“乾坤成列,而《易》立乎其中”,故曰:“乾坤,其《易》之缊邪?”又曰:“乾坤,其《易》之门邪?”“阖户谓之坤,辟户谓之干,一阖一辟谓之变,往来不穷谓之通。”统之以乾坤,而天地之德可通也;约之以六子,而万物之情可类也。故以气之流形言之,则为天、地、雷、风、水、火、山、泽之象;以其德之力用言之,则为健、顺、动、入、陷、丽、止、说之象;动、陷、止皆健之属,入、丽、说皆顺之属。 以其相对言之,则为刚柔、起止、上下、见伏之象;以其相成言之,则为定位、通气、相薄不相悖、相逮不相射之象;以其屈伸聚散言之,则有动散、润烜、止说、君藏之象,亦即雷霆、风雨、日月、寒暑之象:所以行变化、成万物者略摄于是矣。观于天地之道而人道可知,观于《干》《坤》六子之象而六十四卦之象可知,而一心、阴阳、动静之象可知。“乾道变化,各正性命”,非精义入神,其孰能与于此,此性命之原也。如是观者,是名贞观,此观象之初门也。

    《系辞传》曰:“《易》之为书也不可远,为道也屡迁。”“以言乎远则不御,以言乎迩则静而止。”“近取诸身,远取诸物。”又曰:“无有远近幽深,遂知来物。”此何谓也?道在近而求诸远,不知其不可远也。道无远近,远近由人。若一往说向外去,是远之也。昔有设问曰:“眼何不自见其睫毛?”答曰:“只为太近。”思之。

    “屡迁”谓吉凶情迁。然“变动不居,周流六虚”,直须见其不迁始得。说“屡迁”便作屡迁会,也只是参死句。初机闻说观象便执有外境,不知像只是自心之影,切忌错会。

    附语:

    《易》即是明此太极以下之理耳,非谓《易》之下有一太极。犹无极而太极,不是说太极之上更有一无极也。《易》与太极总是假名。一切名言施设皆不得已,执即成碍,故言“生”言“有”皆须活看。

    邵子曰:“心为太极。”此语最谛。又曰:“道为太极,心外无道也。”按邵子用老氏“天法道”之说。

    “神无方而易无体”,“无方”言其妙,“无体”言其寂,非谓虚无也。一切诸法皆其用之神,由此可知其体无乎不在,而非有一定之形体也。故不落有无,不涉生灭。

    有一物于此,必有其两端,是有奇则偶已在其中矣。是以一涵三为圆。圆者,迳一而围三。三即三其一也。偶者必方。方者,迳一而围四。四即二其二也。三其一仍为奇,二其二仍为偶,如是可至无穷。举本而言,则奇偶尽之矣。偶生于奇,由两而四而八,即加一倍法也。

    太极无象,本不可图。周子以圆相表之,明其无终始耳,岂可执圆相以为太极哉?

    从体起用,即本隐之显;摄用归体,即推见至隐。

    有象斯有数。阴阳,气也。气之未形,气之方始,未有形质。亦不可象,强以奇偶像之,有奇偶之画则有数矣。故天数一,地数二,合之则三。天浑圆,故一。地与天对,故二。人在天地之中,故三也。

    程子曰:“理必有对,生生之本也。有上则有下,有质则有文,一不独立,二必为文。非知道者,孰能识之?’

    董子谓“凡物必有合,上下、左右、前后、寒暑、昼夜,皆其合也”。此程子所谓“寓事万物,皆相对出来”。

    分为四象,则四时五行之理具焉。其象则二阳二阴者二,一阳一阴、一阴一阳者各一。合太、少之数均为五,(太阳一,太阴四,少阴二,少阳三。一与四合为五,二与三合亦为五也。又一、二、三、四之积为十,亦为五与五之合。)其序则一、二、三、四中含九、八、七、六而两,其五行之理已具于中,《河》《洛》之数亦于此见之。

    太阳 水 一 九

    少阴 火 二 八

    少阳 木 三 七

    太阴 金 四 六

    《河图》之数五。一得五则为六,故一六共宗。二得五则为七,故二七同道。三得五则为八,故三八为朋。四得五则为九,故四九为友。

    《洛书》之数十。九者,十分一之余,故九与一对。七者,十分三之余,故三与七对。八者,十分二之余;六者,十分四之余:故二、四、六、八分布四隅,亦各相对也。

    周子谓阳根于阴,阴根于阳,一动一静,五为其根。张子谓阴阳之精互藏其宅,于四象见之。

    分四象为八卦,则一岁十二月二十四气亦已具于其中,万物生成之理备矣。演之为十二消息,实即《干》《坤》二卦之六爻也。至用六十四卦,如孟喜之卦气、(卦气亦出于《干凿度》。)京房之六十律、邵子之方圆图,而律历之数理无遗矣。

    王辅嗣曰:“处璇玑以观大运,则天地之动未足怪也;据会要以观方来,则六合辐凑未足多也。”孰谓辅嗣而不知观象哉?

    邵子曰:“八卦之象不易者四:《干》《坤》《坎》《离》。反易者二:《震》反为《艮》,《巽》反为《兑》。”

    阳卦多阴,阴卦多阳。《震》《坎》《艮》皆二阴,《巽》《离》《兑》皆二阳。三男皆得《干》之一爻,以阳统阴。三女皆得《坤》之一爻,以阴御阳。所谓“阴阳合德,而刚柔有体”也。

    九宫数则坎一、离九、震三、兑七、坤二、巽四、干六、艮八。

    天地之道变易而成化,人道亦须变易而成能。变易之象易见,不易之理难见,见此则简易之用得矣。“仁者见之谓之仁,知者见之谓之知,百姓日用而不知,故君子之道鲜矣。”天地之道即圣人之道,即君子之道,不见则不免为小人。问:如何得见此道去?答曰:直须变易一番始得。

    云“各正性命”,是物物一太极也。性命本正,而不知顺其理者,乃违性而逆命。孟子曰:“尽其道而死者,正命也;桎梏死者,非正命也。”未至生顺没宁,皆为桎梏,可不惧哉?

    精义入神,以致用也。神即是用,故术家以八卦为八神。六子效乾坤之用以成万物,人必效六子之用以合乾坤,方可“尽性至命”。所以观象,其义在此,不精于义,安能得之?

    原吉凶 释德业

    “八卦定吉凶,吉凶生大业”,何谓也?“八卦成列,像在其中。因而重之,爻在其中。刚柔相推,变在其中。系辞焉而命之,动在其中”。此言有象斯有爻,爻即像也;有动斯有变,变即动也。观乎八卦之象,则六十四卦之变可知,不待于占也。象者,象天下之赜者也。爻者,效天下之动者也。“爻象动乎内,吉凶见乎外。”“吉凶悔吝者,生乎动者也。”夫天下之至赜至动者非心乎?心外无物,凡物之赜、动皆心为之也。心本象太极,当其寂然,唯是一理,无象可得。动而后分阴阳,斯命之曰气,而理即行乎其中,故曰“一阴一阳之谓道”。天地万物由此安立,其像已具于八卦,故曰:“八卦以象告,爻彖以情言,刚柔杂居,而吉凶可见矣。”“道有变动,故曰爻。不曰卦有变动,是知观变不在占也。 爻有等,“方以类聚,物以群分”,所谓“等”也。 故曰物。“干,阳物也。坤,阴物也。”物虽多,阴阳尽之。“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故乾坤为大父母,六十四卦之阳爻皆干也,其阴爻皆坤也。 物相杂,“六爻相杂,唯其时物”,即“刚柔杂居”之谓。 故曰文。两故文。 文不当,阴阳、刚柔不当其位。 故吉凶生焉。”是知吉凶定于八卦者,实则定于一心之阴阳动静耳。

    程子《易序》曰:“万物之生,负阴而抱阳,莫不有太极,莫不有两仪,絪缊交感,变化不穷。形一受其生,神一发其智,情伪出焉,万绪起焉。《太极图说》曰:“形既生矣,神发知矣,五性感动而善恶分、万事出矣。”程子之言本此。 《易》所以定吉凶而生大业。故《易》者,阴阳之道也;卦者,阴阳之物也;爻者,阴阳之动也。卦虽不同,所同者奇偶;爻虽不同,所同者九六。是以六十四卦为其体,三百八十四爻互为其用。按,体用相望,实有四重,程子于此只说得一重。以六十四卦望八卦说,则八卦为其体,六十四卦为其用;以八卦望《干》《坤》说,则《干》《坤》为其体,六子为其用;以两仪、四象、八卦望太极说,则太极为其体,而两仪、四象、八卦为其用也。 远在六合之外,近在一身之中,暂于瞬息,微于动静,莫不有卦之象焉,莫不有爻之义焉。”“时固未始有一,而卦亦未始有定象;事固未始有穷,而爻亦未始有定位。按,此深得“变动不居,周流六虚”之旨。 以一时而索卦,则拘于无变,非《易》也。以一事而明爻,则窒而不通,非《易》也。知所谓卦爻彖象之义,而不知有卦爻彖象之用,亦非《易》也。故得之于精神之运,心术之动”,“然后可以谓之知《易》也。虽然,《易》之有卦,《易》之已形者也;卦之有爻,卦之已见者也。已形已见者可以言知,未形未见者不可以名求。则所谓《易》者,果何如哉?此学者所当知也。”观于程子此言,应知卦象爻义不可但求之于《易》之书,当返而求之于一心之动静,可以无疑也。

    《系辞传》曰:“变动以利言,吉凶以情迁,是故爱恶相攻而吉凶生,远近相取而悔吝生,情伪相感而利害生。”“利者义之和”,然则害者即义之贼也。“利物足以和义”,然则伤物则害义矣。“乾始能以美利利天下,不言所利,不矣哉。”和义故美,害义则恶。不言所利为大,言所利则小。《易》之言利害也如此,其诸异乎后世之言利害者夫。 曰攻、曰取、曰感,皆指一心之动象,所谓情也。迁即易也。吉凶、悔吝、利害皆无定而可易,及其已形已见,则定矣。《易》之为教,在随时变易以从道,故“惧以终始,其要无咎”,“因贰以济民行,以明失得之报”。贰者何?吉凶是也。动而得其理,则阴阳、刚柔皆吉;失其理,则阴阳、刚柔皆凶。故阴阳有淑慝,刚柔有善恶。“吉凶者,言乎其失得也。”此如佛氏之论然染迷悟,非同世俗之计成败祸福。圣人之言实至明白,若无此二途,则《易》亦可不作,何由生大业邪?故曰:“乾坤毁,则无以见《易》。《易》不可见,则乾坤或几乎息矣。”

    曷言乎失得也?此当求诸乾坤。“干知大始,坤作成物。干以易知,坤以简能。易则易知,简则易从。”“易简而天下之理得矣。天下之理得而成位乎其中矣。”“成位”犹言成性、成能。 “夫干确然,示人易矣。夫坤隤然,示人简矣。爻也者,效此者也。象也者,象此者也。”“夫干,天下之至健也,德行恒易以知险。夫坤,天下之至顺也,德行恒简以知阻。”由此观之,险阻者,易简之反也。得之以易简,失之以险阻。易简为吉,险阻为凶。不得乎易简者,不能知险阻,即不能定吉凶也。下文曰“定天下之吉凶,成天下之亹亹”,是即“生大业”之谓。 “动而贞夫一”,不亦易乎。“承天而时行”,不亦简乎。“因其时而惕”,是知险也。“先迷后得”,是知阻也。“知进而不知退”,则险矣。“疑其所行”,则阻矣。君子得干之易以为德,故可久;得坤之简以为业,故可大。可久故日新,可大故富有。“干知大始”,故主乎知而为乐。“坤作成物”,故主乎行而为礼。“知崇礼卑,崇效天,卑法地”,故乐由天作,礼以地制。大乐必易,大礼必简。明乎天地,然后能兴礼乐。和且序,夫何险阻之有?此谓吉凶贞胜,此谓盛德大业。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盖取诸乾坤易简之道也。观象之要莫先于四句:“吉凶者,失得之象也。悔吝者,忧虞之象也。变化者,进退之象也。刚柔者,昼夜之象也。”初句实摄后三,故曰“吉凶生而悔吝着”。已知失得者吉凶之所由致,当知悔吝者吉凶之萌渐也。悔则来者可追,尚可至于吉。吝则执而不舍,终必至于凶。忧思虞度,皆疑而未得之象,不知变易从道者也。知进退,则知变化矣;知变化,则知失得矣。变化不出刚柔,进退亦犹昼夜。或进而上,或退而下,“上下无常”也。明暗相代,犹“刚柔相易”也。下言“六爻之动,三极之道也”,是知道之变动,地道必承于天,人道必兼法天地,然后无失道而常吉也。

    德业者,体用之殊称,知能之极果,亦即礼乐之本原,乾坤之大法也。“开物”为德,“成务”为业。“知周万物”者,德也。“道济天下”者,业也。大故配天,广故配地。“寂然不动”者,德之至也。“感而遂通天下之故”者,业之神也。“明于天之道”,德也。“察于民之故”,业也。“观其会通”者,德也。“行其典礼”者,业也。“唯极深而后能通天下之志”,德也。“唯研几而后能成天下之务”,业也。“定天下之吉凶”者,德也。“成天下之亹亹”者,业也。合深与几谓之神,合德与业谓之道,合易与简谓之《易》。故曰:“神无方而易无体。”体《干》《坤》,则能知《易》矣,是以观象必先求之《干》《坤》。

    附语:

    世人迷执心外有物,故见物而不见心,不知物者是心所生,即心之象。汝若无心,安得有物?或若难言“人死无知,是心已灭而物现在”,此人双堕断、常二过,心灭是断,物在是常。不知心本无常,物亦不住。前念灭已,后念续生,方死方生,岂待命断?是汝妄心自为起灭。智者观之,一切诸法以缘生故,皆是无常,是名变易。而汝真心能照诸缘,不从缘有,灵光独耀,迥脱根尘,缘起不生,缘离不灭,诸无常法于中显现,犹如明镜,物来即照,物去仍存,是名不易。离此不易之心,亦无一切变易之物。喻如无镜,象亦不生。是知变易故非常,不易故非断,非常非断,简易明矣。

    当知真心不落生死,是即恒性。缘境而生之心是妄心也。以离境则无心,故凡夫所执即是此缘心。故曰:“以缘心听法,则其法亦缘。”

    《易》言“寂”“感”,寂谓真常绝待,故非断;感谓缘起无碍,故非常。喻如镜体不动而能现诸相,诸相无常而镜体自若。凡夫谬见,以寂为断,以无常为常,真颠倒见也。又法喻难齐,不可执碍,此亦假彼明此,不得已之言。《圆觉》云:“妄有缘气于中积聚,是名为心。”此即凡夫所执之妄心也。

    妄心即当人心,真心即当道心。然非有二心也,只是一心迷、悟之别,因立此二名耳。

    “神一发其智”,此神谓识神,此智非真智,乃情解,亦名识心分别。定者,有主之称,犹俗言“有把柄”。邵子曰:“思虑未起,鬼神莫知。不由乎我,更由乎谁?”思之。

    实则观象即是观心,天地万物之象即汝心之象也。道即汝道,物即汝物,动即汝动。若离汝心而别有卦爻,此卦爻者有何用处?

    一念应健,则是《干》象。一念应顺,则是《坤》象。“动乎险中”,则是《屯》象。“险而止”,则是《蒙》象。刚反则是《复》象。柔遇则是《姤》象。一念阳亢,则是“亢龙有悔”之义。一念阴凝,则是“履霜坚冰”之义。一念“正中”,则有“君德”之义。一念“直方大”,则有“不习无不利”之义。例此,可知“六爻之义易以贡”,故爻以义言也。

    用九、用六之变,是用爻彖,像是用卦。此指大象言。

    义由《易》显,用之在人。果能知易,即能用《易》。

    《坤•文言》:“至柔而动也刚,至静而德方。”

    攻者,敌对之意,“主客相形”、“攻守异势”皆名为攻。情莫甚于爱恶,“爱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是惑也”。爱恶得其正则吉,失其正则凶。爱恶在物而不在己则无私,又何咎?言攻者,由其出于私也。远者为物,近者为身,身见、物见皆各为取。悔者,悔其有取,近阳,可至吉。吝者,执取益坚,近阴,故终凶。情者,实也。伪者,妄也。诚感则通,故利。妄感则碍,故害。

    无小人则无君子,无乱则无治,无凡则无圣,无众生则无佛,无烦恼则无般若,皆贰也。一得一失,一吉一凶,然后天下之变不可胜穷也。

    理在气中,性在情中,如水中盐味、色里胶青。

    以两仪望太极,则太极是理,两仪是气。两仪即乾坤。以乾坤相望说,则干是气之理,坤是理之气。气之理为知,理之气为能。万物资始于理,资生于气。全理在气,故易知;全气即理,故简能。不言气而单言理者,乾坤知能即气也,是气必得是理而后顺,亦即是顺性命之理也。故曰成位即成性、成能。天道不已,故确乎不拔,人之性也;地道无成,故隤乎其顺,人之情也。全气是理,即全情是性矣。

    德行亦体用之名,体用重重无尽。乾坤相望说,则干为体,坤为用,干为德,坤为行。就乾坤对待言之,则乾坤又各有其体用也。

    险阻并不难会。险即阳陷阴中之象,恒易则不陷于阴,知险而能出。阻即阳为阴阻之象,恒简则不阻于阳,动而不括。是气也,莫非天理之流行矣。

    佛氏谓“如来藏在缠,法身流转五道”,即险阻也。“翻三染成三德,转众生五阴成法性五阴”,即易简也。

    动必以天,“贞夫一者也”。情顺乎性,气顺乎志,“承天而时行”也。

    转七识为平等性智,转八识为大圆镜智,“日新之谓盛德”也。转六识为妙观察智,转五识为成所作智,“富有之谓大业”也。

    六根门头全是大用。富哉,业乎!

    乐是文殊妙智,礼是普贤万行。

    “翻三染成三德”者,谓翻苦身成法身德,翻烦恼成般若德,翻结业成解脱德也。

    佛氏用业字不是好字。无论善业、恶业,业总以动作为义。《易》中用业字即硕异。此业唯是清净相,亦即是无相。行乃是大用现前之义。“大业”云者,略如佛氏所谓无量、无边功德也。执名言则不可通。

    “天高地下,万物散殊,而礼制行矣;流而不息,合同而化,而乐兴焉。”散者必合,殊者必同,行者必化,是谓乾坤合德,礼乐同原。序则无险,和则无阻也。

    发心是悔,二执是吝。

    若犹有碍膺之物,岂能免于悔吝?

    古德云:“出息不涉众缘,入息不居阴界。”是真能随时变易以从道者也。

    进退犹消息,昼夜即明暗。人有刚明气分,方可入德;柔暗者,终堕险阻而已。可不惧哉!

    “夫《易》,圣人所以崇德而广业也。”又曰:“夫《易》,圣人所以极深而研几也。”是知“极深研几”即所以“崇德广业”,即所以“开物成务”。极深研几是成性,崇德广业是成能,开物成务是成位。略如佛氏之三身,极深研几成就法身,崇德广业成就报身,开物成务成就应身,亦即法性身、般若身、解脱身也。

    “合深与几谓之神”三句,亦如《涅槃》所谓圆伊三点 ,非三非一,而三而一。唯周濂溪为知此理,故曰:“诚精故明,神应故妙,几微故幽。诚、神、几曰圣人。”《易》言“深”,《通书》言“诚”,其义一也。

    无方故无乎不在,无体故遍与诸法为体。

    “阴阳合德,而刚柔有体。以体天地之撰,以通神明之德。”何谓天地之撰?易简是也。神明亦谓天地。天神地明。得乎易简之旨,乃能体乾坤矣。

    “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方、物二字须着眼。方乃寄位以明义,物则杂物以撰德。如《坤》之彖曰:“‘西南得朋’,乃与类行。‘东北丧朋’,乃终有庆。”西南阴位,东北阳位。《艮》象曰:“君子以思不出其位。”《恒》象曰:“君子以立不易方。”《艮》《震》《巽》皆阳位也。《同人》象曰:“君子以类族辨物。”《未济》象曰:“君子以慎辨物居方。”天与火皆上,是类也。又《离》为日,“日月丽乎天”,故为天之类也。君子观于此象,当辨物之各有其类。族,即聚也。《未济》三阴、三阳皆失位。君子观于此象,当慎辨其物,慎居其方。是则未来之吉凶可得而定,故谓“吉凶生大业”也。略举一例,在学者自思之。书不尽言,言不尽意也。

    又:“龙战于野,其血玄黄。”文言曰:“为其嫌于无阳也,故称龙焉。犹未离其类也,故称血焉。夫玄黄者,天地之杂也。”此言阴阳相薄则皆伤也。

    审言行

    夫学《易》者,匪曰吾于《易》之书能言其义而已,将求有以得乎《易》之道也。已明观象必首乾坤,于乾坤而得其易简,斯可以成盛德大业,是知顺性命之理而人道乃可得而立也。易简之理于何求之?曰:“敬以直内,义以方外”,则可以入德而几于易矣;“庸言之信,庸行之谨”,则可以居业而得于简矣。或疑既言德本于干知,业本于坤能,曷为《干》、《坤》文言乃互易之?曰:昔贤以《坤》六二为贤人之学,当知坤承天而合乾德,易乃所以为简,气顺于理也;《干》九二为圣人之学,当知乾道变化流形则为坤业,简必根于易,理见于气也,此之谓天地合德。干以统天,地在其中;坤以应地,天在其中。乾坤一元也,易简一理也,德业一心也。故言德必该业,言业必举德。是故“忠信所以进德”,“修辞立其诚所以居业”,于《干》之九三言之;“敬义立而德不孤”,“不疑其所行”,于《坤》之六二言之。学者苟欲求学《易》之道,舍此末由也。

    知易斯能用《易》矣,尽性斯能至命矣。观《干》《坤》则知其用备于六子也,顺性命则知其理不离五事也。盖六子各得《干》《坤》之一体,故欲体《干》《坤》则必用六子。五事并出性命之一源,故欲顺性命则必敬五事。效《干》《坤》之用者莫大于《坎》《离》,顺性命之理者莫要于言行,故上经终《坎》《离》,下经首《咸》《恒》。圣人示人学《易》之要,所以“崇德广业”者,必以言行为重也。天地之道,所以行变化、成万物者,雷、风、水、山、泽是已;人之道,所以定吉凶、生大业者,视、听、言、动、思是已,岂别有哉!六子并统于《干》《坤》而五事约摄于言行,故圣人重之。视听者,思之存;言行者,思之发。思贯五事而言行亦该余三,就其见于外而能及人者言之也。 既于《干》之九二着“庸言之信,庸行之谨”为君德,复于《大畜》之象着之曰“君子以多识前言往行,以畜其德”;于《家人》之象着之曰“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恒”。《大畜》言其远者,《家人》言其近者。 《系辞传》说爻象最先者,特于《中孚》之九二“鸣鹤在阴,其子和之”,物类犹然,而况于人。 畅发其义曰:“君子居其室,出其言善,则千里之外应之,况其迩者乎?居其室,出其言不善,则千里之外违之,况其迩者乎?言出乎身,加乎民。行发乎迩,见乎远。言行,君子之枢机,枢机之发,荣辱之主也。言行,君子之所以动天地也,可不慎乎?”《系辞》上传终之曰:“神而明之,存乎其人。默而成之,不言而信,存乎德行。”此明德行既成,乃不待于言也。下传终之曰:“将叛者,其辞惭。中心疑者,其辞枝。吉人之辞寡。躁人之辞多。诬善之人,其辞游。失其守者,其辞屈。”明六人之中,吉一而已,五皆由其言而可以知其失也。圣人言之,郑重分明如此,今观天下之为言者应在何科,吾人日用之间自居何等,奈何不之察乎?

    今以五事配八卦,明用《易》之道,当知思用《干》《坤》,视听用《坎》《离》,言用《艮》《兑》,行用《震》《巽》。此先儒所未言,然求之卦象,实有合者,故称理而谈,俟之悬解耳。 何以言之?“顺性命之理”者,必原于思。思通乎道,则天地定位之象也,亦干君坤藏之象也。人受气于天,受形于地。资干以为知,资坤以为能。思也者,贯乎知能,即理之所由行也。汝若不思,同于土木;汝若邪思,则为凶咎。思睿作圣,乃知天命。佛氏谓之“法身”,亦曰“慧命”,此纯以理言。若夫分段生死,随气聚散,佛氏归之结业。凡愚执为己命者,此乃夭寿无常,安能成位乎其中哉!若透得此关,一生参学事毕。 视极其明,听极其聪,声入而心通,物来而自照,此水火相逮之象也。“或默或语”,《艮》《兑》之象也。《艮》止,《兑》说。 “或出或处”,《震》《巽》之象也。《震》起,《巽》伏。 “言出乎身,加乎民”,山泽通气之象也。“行发乎迩,见乎远”,雷风相薄之象也。先儒以此为先天八卦,实则以显用中之体也。

    更以重卦言之,用《干》《坤》则兼《泰》《否》。“性其情”者,理主乎内,气顺乎外,则为《泰》;反之,则为《否》。用《坎》《离》亦兼《既》《未》。观乎“重明”“继照”,以“化成天下”,所以“与日月合其明”。观乎“习坎”、“心亨”,以“习教事”,所以以音声为教体,教从闻入,习坎也。心闻洞十方,心亨也。 视听之功也。《既济》“刚柔正而位当”,收视返听而得其理也。《未济》“不当位而刚柔应”,徇声逐色而失之外驰也。合《艮》《兑》而成《咸》。“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言之感以虚受也。合《震》《巽》而成《恒》,“圣人久于其道而天下化成”,行之久而不易也。下经首《咸》《恒》,明人道之应乎《干》《坤》也。故曰“言行所以动天地”,观其所感、观其所恒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又观于兼山而得内外皆止之象,则动静、语默一如,莫非止也。观于丽泽而得彼己皆说之象,则主伴相融、机教相感,莫非说也。观于“洊雷”而得“震来虩虩”之象,则恐惧修省不容已也。观于“随风”而得“申命”之象,则重言反覆不为赘也。此并通言行言之,故《艮》《兑》《震》《巽》皆在下经,其义可见。所以终于《既》《未》者,又以示《坎》《离》之用有当有不当也。大哉,言行乎,人道之所由立矣!

    “帝出乎震,齐乎巽,相见乎离,致役乎坤,说言乎兑,战乎干,劳乎坎”,下又言“万物出乎震”,何也?帝者,心也。物者,法也。帝出则物出,犹言心生则法生也。上言心而下言物,心外无物,断可识矣。“出乎震”,大用始兴也。“齐乎巽”,万法森然也。“相见乎离”,万物并睹也。“致役乎坤”,万物并育也。“说言乎兑”,感应道交也。“战乎干”,济于险难也。阴阳相薄,犹言理欲交战。圣人示之以“克己复礼”,是犹拨乱反正矣。故曰“我战则克”。 “劳乎坎”,归根覆命也。伊耆氏《蜡辞》曰:“土反其宅,水归其壑,昆虫毋作,草木归其泽。”此言万物之所归也。 “成言乎艮”,终则有始也。此文专显大用之神,特寄位以明其义。先儒以此为后天八卦,实则以显体中之用也。 《艮》《兑》明着以言,其余皆是行摄。又言行并是思摄,万物并是帝摄,善会可知。又复当知“敬以直内”是用《艮》也,“义以方外”是用《兑》也。说言则义,成言则敬。“说言乎兑”是权,“成言乎艮”是实。开权以显实,为实以施权。大哉,言行乎,《易》道之所由行矣!

    附语:

    闻说易简,便以为已得之,谈何容易,须知求之实有功夫在。又闻说敬义,亦只是换一种名言,若不实下“直内”“方外”功夫,济得甚事?学若不能入德,只是说闲话。

    “庸言”“庸行”,人最易忽,不知此乃是入圣之要门。圣人吃紧为人处,便教汝谨其言行。然不用敬义夹持功夫,开口举足便错,如何得相应去?各宜自勘,勿以为老生常谈。若于此无入处,亦更不欲饶舌矣。

    《干》九四文言,亦以“进德修业欲及时也”为言。

    知是知其义,用是行其道。

    理气合一,方可言至命。

    《震》《坎》《艮》本《坤》体,各得《干》之一爻,则为阳卦。《巽》《离》《兑》本《干》体,各得《坤》之一爻,而为阴卦。

    性以理言,命兼气言。离五事岂别有个性命?

    《论语》四事不言思,知其礼与非礼者即思也。《洪范》言貌而不言动,盖动兼隐显,行为行事,貌则见于威仪。行、动亦浑言不别。言行对文,言动亦对文。《系辞传》亦谓之云为。若言心行,则动念即已是行矣。总之思贯四事,视听言动必与心俱,无心安能视听言动,故举言行可摄余三。

    感应之理,所谓诚于此则动于彼,“同声相应,同气相求”,各从其类也。佛氏立种性差别,儒家谓之气类。种性字不妥,不若气类字用得恰当。言由于其气之有驳杂,故为理行之碍,因而不一其类。若其气既一,未有不能应者。《中孚》“信及豚鱼”,豚鱼与人为异类矣,而犹足以孚之,极言其理之一也。此言违应,乃唯责在言边,圣人欲人务存其感而已。

    “荣辱”字须善会。乃就其及人者之有益无益为言,益则为荣,无益则为辱,非以其言之被尊信为荣,被轻贱为辱也。义与《涅槃》言荣枯四倒相似,但彼以滋润惑业为荣,此则以长善益物为荣,是乃大异。但就其用字绝不同于世俗所计,则有相似处耳。(彼以四荣表凡夫四倒:无常计常、非乐计乐等。四枯表二乘四倒:常计无常、乐计非乐等。)

    凡言行既出,虽在一室,实周遍法界,不失不坏。故曰:“三灾弥纶而行业湛然。”“一言以为智,一言以为不智。”“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

    庄子谓:孔子见温伯雪子而不言,子路问之,孔子曰:“若夫人者,目系而道存矣,亦不可以容声矣。”禅师家谓作家相见如两镜交辉,于中无物。(无物谓无影。)于此见得,可知成德之人以言为赘,实无所事于言。凡言皆不得已为未悟者设耳,岂有自贵其言者哉!

    以孟子所举诐淫邪遁格量之,惭是邪,枝是诐,多是淫,游是诐而兼邪,屈是遁。叛诬由于沉溺、离畔,失在离、陷。疑即蔽,谓障隔。躁即陷,谓沉溺。放荡失守则是穷也。

    “天尊地卑,乾坤定矣。”理为主而气从之,非定位而何?君是主宰义,藏是翕聚义。若无理为之主,是气便驰散消失了,成得甚么能?

    佛氏转八识成四智,乃是真成能也。

    《参同契》以坎离为乾坤之二用,所谓“坎离匡廓,运毂正轴”。又以纳甲定晦朔弦望,以六十卦定火候升降,所谓“朔旦《屯》直事,至暮《蒙》当受。昼夜各一卦,用之如次序”。彼却实在能得其用也。

    坎离之用亦不专主视听,用《易》之道亦存乎其人耳。人之视必有所丽,如火之必丽于薪。听则远近无隔,如火有然灭明暗。水则不舍昼夜。此《楞严》所以赞耳根圆通也。

    以干一、兑二、离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成卦,自然之序。观之震巽最近,亦相薄之象。“不疾而速,不行而至”者,孰有过于雷风者乎?

    《既》《未》义亦甚广,今特取其一义耳,不可执碍。

    或以《序卦》明言男女、夫妇,今何以言行说之?不知《易》凡言男女,亦犹言阴阳、刚柔,皆象也。如言“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何以下文紧接“干以易知,坤以简能”,此与男女何涉邪?《序卦》上下经皆言“有天地,然后有万物”,善会者便知此是言有理气然后有动静,有动静然后有阴阳,有阴阳然后有刚柔,有刚柔然后有消息、盈虚、往来、上下,有此而后有变化。如《序卦》下经一段亦可作如是会。有性情,然后有知能;有知能,然后有德业;有德业,然后有言行;有言行,然后有礼乐;有礼乐,然后仁义乃有以行。(即当礼义有所错。)是之谓立人之道也。

    又《序卦》凡言天地者,亦可谓心;凡言万物者,亦可谓法。法无定相,从心所现,故六十四卦之变化皆统于《干》《坤》。

    《丹经》以坎离为夫妇,亦主一身言。禅家立君臣五位,又立父子、宾主之喻,皆主一心言。故男女、夫妇、父子、君臣、上下,虽不坏世间相,而一心之体用实具如是等相而无遗也。

    西北阴盛之地,本非阳位。《干》所以寄位于西北者,以阳胜阴也,其为寄位之义甚明。天下有道,某不与《易》也。自古圣贤应现多在乱世,亦即《干》位西北之理。

    自“相见乎离,致役乎坤”以下,皆言成物之功。此云“战”者,乃指力拔群机之陷溺为言,犹佛氏之降伏魔外,非谓起用之后尚有物欲之累也。(“战乎干”注。)

    老氏所谓“功成身退,天之道”,佛氏谓之“归寂”,即八相成道之入涅槃也。(“劳乎坎”注。)

    终则有始,不可作轮回见。法身、慧命无令断绝,故有继绍。薪尽火传,佛佛道同,圣贤血脉亦复如是。

    《艮》以一阳止二阴于下,所以为止,不敬何以能止?故“用敬”是用《艮》象。《兑》以一阴居二阳之上,阴说于阳而为阳所说,故为方外之义。由佛氏言之,便是回真入俗。敬是般若,义是沤和,亦用《艮》《兑》之象也。

    说言是方说,成言是说了,应缘已毕也。《兑》是有言之教,《艮》是无言之教。凡有言说悉皆是权,将此有言底显那个无言底,无言底方是实也。凡自觉自证境界,不能与人共者,是实行;入廛垂手,方便济他者,是权行。然当知权实不二,乃名道也。圣人之道、《易》之道皆寄于言行。凡夫、小人亦有其言行,则为凡夫、小人之道。《易》之为教,正在简去此过,使与圣人同得同证而已,非有他也。如此,言行焉得不审!

    辨小大

    《系辞传》曰:“齐小大者存乎卦,辨吉凶者存乎辞。”“是故卦有小大,辞有险易。”先儒皆以阴阳为小大,如《泰》曰“小往大来”,《否》曰“大往小来”,义最易见。卦之以小大名者,如《小畜》 “柔得位而上下应之”,以阴畜阳,所畜者小,故为小畜。《大畜》 “刚上而尚贤”,能止乎健,大而正,所畜者大,故为大畜。《小过》 “柔得中”,“刚失位而不中”,“可小事”,“不可大事”,故为小者过。《大过》 “刚过而中”,“本末弱”,阴衰之象,故为大者过。《大壮》 “刚以动”,故为大者壮,又曰“大者正”。《大有》 “柔得尊位大中,而上下应之,其德刚健而文明”,故曰大有。《小畜》亦柔得位而上下应之,然非尊位,又不中,故无大义。可以畜众而不能有众也。 《临》 “大亨以正”,“刚浸而长”也。《观》 “大观在上”,“下观而化”也。《丰》 “明以动”,故致丰大。彖曰:“‘王假之’,尚大也。‘勿忧,宜日中’,宜照天下也。” 《旅》 “止而丽乎明”,故曰“小亨”。大小之义以是推之,圣人之意可见矣。凡言“大吉”、“大亨”、“道大光”、“志大行”、“利见大人”、“利涉大川”,皆指阳爻言之。程子上下篇义曰:“卦以阳盛者居上,阴盛者居下。”所谓盛者,或以卦,或以爻,取义不同。如《剥》以卦言,则阴长阳剥也;以爻言,则阳极于上,又一阳为众阴主也。《大壮》以卦言,则阳长而壮;以爻言,则阴盛于上。用各于其所,不相害也,此亦当知。 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刚柔杂居,阴阳各得其半,是齐也。齐则曷言乎小大也?为其有杂焉,《坤•文言》曰:“玄黄者,天地之杂也。”《系辞传》曰:“物相杂,故曰文。文不当,故吉凶生焉。”又曰:“刚柔杂居,而吉凶可见矣。” 故形为小大。小大者,拟之之辞也。“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动静有常,刚柔断矣。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如是则小大不齐矣。以阳统阴,贵大贱小,然后不齐者乃可得而齐也。《复》阳尚微,则曰“复小而辨于物”,犹以为小也。《姤》阴始生,而曰“女壮,勿用取女”,戒其浸盛也。《复》初九、《姤》初六,当与《干》《坤》初爻义合看。 损《泰》之九三以益于上,则为《损》 ,是由《泰》而始衰。损《否》之九四以益于下,则为《益》 ,是由《否》而始盛。故曰“损益,盛衰之始”,盛衰犹小大也。损益之道,齐之义也。《泰》《否》以内外言,《损》《益》以上下言,各有取义。 次《复》以《无妄》 ,“刚自外来,而为主于内”,则曰“大亨以正,天之命也”。次《姤》以《萃》 ,曰“顺以说”,“利见大人”,“聚以正也”,“‘利有攸往’,顺天命也”。《无妄》“不利有攸往”,彖曰:“无妄之往何之矣?”言有往则妄也。而在《萃》则有往,吉。此可对看。 两卦皆取刚中而应,而一则曰“天之命”,一则曰“顺天命”,其义不同,亦所以齐之也。如是以观,则小大之义为辞之所未及者,亦可得而知矣。然圣人叹大斥小之言随处可见,亦不仅系于卦。知卦有小大,则知道有小大。《论语》曰:“虽小道,必有可观者焉,致远恐泥。”而《易》之为书,乃所以“探赜索隐,钩深致远”者也。故曰:“其道甚大,百物不废。”又曰:“夫《易》广矣大矣。”大哉,《易》之为书也。故学《易》者决不可自安于小。《易》道本大,从而为之说者乃反小之,是不可以不简也。今先明大之为义,更约十种大以引申圣人叹大之教。欲显大义,略说有十重:

    一、大是周遍义,举一全该故。

    二、大是包蕴义,含摄无尽故。

    三、大是自在义,随时变易故。

    四、大是无碍义,通而不睽故。

    五、大是无尽义,为物终始故。

    六、大是无方义,无有远近故。

    七、大是无为义,感而恒寂故。

    八、大是不测义,两在不二故。

    九、大是即物义,与物为体故。

    十、大是无我义,虚中而应故。

    此十重义若欲分疏,将嫌辞费,故但略举,以俟善会者思之。又当知:不易,故大是显其理之常也。真常绝待,故非“断”,即当于佛氏之言“体大”。变易,故大是显其气之变也。缘起无碍,故非“常”,即当于佛氏之言“相大”。简易,故大是显其用之神也。于不易中示变易,于变易中见不易。“不舍一法,不立一法’,乃许“随处作主,遇缘即宗”。“言满天下无口过,行满天下无怨恶”,虽大用繁兴而其体恒寂,是故“可与酬酢,可与祐神”,即当于佛氏之言“用大”。若于此理而不能契,是犹自安于小也。

    学《易》直是难言。盖在圣人得之则为妙用,在凡愚执之即成死法。此贤首所谓微言滞于心首,转为缘虑之场,实际居于目前,翻成名相之境也。尝谓二氏之学实能于费中见隐,故当为《易》教所摄。彼其言有失之者,则私小之惑犹存耳。然此是微细所知愚未尽,亦非凡夫粗执所能梦见。若夫善言大者,老、庄亦不易几也。老子之言道也,曰“吾强为之名曰大”,“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 是显“体大”也;“大曰逝,逝曰远”,周行而不殆。 是显“相大”也;“远曰反”,归根覆命。 是显“用大”也。又言“大音希声,大象无形”,“大道甚夷,而民好径”,是皆有得于易简者。庄生之言,浩瀚有近于奢而实善言大,文多不烦具引,但举其一语,曰“不同同之之谓大”,《天地》篇。 岂非《华严》同异一相之旨乎?大抵老、庄皆深于《易》,而不能无失。“洁静精微”,则佛氏圆顿之教实有之,非必其出于《易》之书也。若谓此非《易》教所摄,是《易》道有所遗而不备矣。然此非执言语、泥文字者所能领会,今亦未遑料简,所以及此者,以见非游心于玄义,殆不足以知《易》道之大耳。

    十种大者,一曰“教大”,教是能诠。二曰“理大”,理是所诠。 三曰“德大”,德是能证。 四曰“位大”,位是所证。 五曰“人大”,人是成己之仁。 六曰“业大”,业是成物之智。 七曰“时大”,所遇之时。 八曰“义大”,随时之用。 九曰“器大”,器即万物之总相。 十曰“道大”,道即实理之显现。 向下别释。

    附语:

    《系辞传》曰:“齐小大者存乎卦,辨吉凶者存乎辞。”“是故卦有小大,辞有险易。”此段文未具引,据全段看,决不是说卦变。下文曰:“辞也者,各指其所之。”旧说为之卦之之,恐未然。之犹往也。或之吉,或之凶,是明失得二报亦即迷悟二途、善恶二趣也。在本节即是贵贱二位。不然,则“忧悔吝者存乎介,震无咎者存乎悔”都无著处。所以说言象、言变、言失得、言小疵、言补过皆以心言,假卦象以显此心之象耳。(心外无卦,心外无象。)阴阳、小大取义亦非可克定。如《干》《坤》相望,则《干》大而《坤》小。六子望《干》《坤》,则《干》《坤》为大而六子为小。六子相望,则《坎》《离》为大而《震》《巽》《艮》《兑》为小,以《坎》《离》为阴阳之中也。又三男为大,三女为小。以六十四卦言之,则八纯卦为大,其余皆为小。以上下篇分言之,则阳盛之卦居上篇,阴盛之卦居下篇。(详见程子《上下篇》义。)以每卦之义言之,则又以阳爻为主者为阳卦,阴爻为主者为阴卦。其大小之义亦不可克定,如《复》一阳则为小,《临》二阳则为大,《同人》《大有》皆以阴爻为主而俱有大义。以是推之,可知自人言之,则性是阳大,习是阴小,气之顺乎理者为大,其拂乎理者为小也。

    “阳卦奇,阴卦耦”是指《干》《坤》,“阳卦多阴,阴卦多阳”是指六子,说“一君而二民”,“二君而一民”亦是假象。在人则性为君,为阳;习为民,为阴;志气为君,为阳;形体为民,为阴。然不可竟以三男为君子,三女为小人也。

    “明以动”是自证发用,故大。“止而丽乎明”是依他,故小。然必利贞,正知正见犹曰“小亨”,若其非正,亦非丽乎明之象矣。

    《序卦》言“穷大者必失其居”,又是一义。

    朱子曰:《太玄》八十一首,“七百三十赞,乃三百六十五日之昼夜。昼爻吉,夜爻凶”,“此可为典要之书也。圣人之《易》则有变通,如此卦以阳居阳则吉,他卦以阳居阳或不为吉;此卦以阴居阴则凶,他卦以阴居阴或不为凶。此所以不可为典要〔之书也〕”。

    《蒙》杂而着,“山下有险”是杂,止之以正是着。

    《恒》杂而不厌,“雷风相与”是杂,“刚柔皆应”是恒。

    《系辞传》曰:“《易》之为书也,原始要终,以为质也。六爻相杂,唯其时物也。”上句明彖,下句明爻。“原始要终”则杂者齐矣。“彖者,才也。”才即是质。卦生于初,穷于上,一卦有一卦之始终,六十四卦有六十四卦之始终。

    虞仲翔《卦变图》以一阴一阳之卦各六,皆自《复》《姤》而变;二阴二阳之卦各九,皆自《临》《遁》而变;三阴三阳之卦各十,皆自《泰》《否》而变。唯《中孚》《小过》为变例。凡变卦皆从《干》《坤》来是也。但须知一念之动即是变,不必定要占损益,由泰否来。是用朱子发说即本自虞氏也。又详上经从《干》《坤》至《泰》《否》十二卦,下经从《咸》《恒》至《损》《益》亦十二卦,知否泰为反其类,则知损益为盛衰之始。《礼》之“释回增美”,《学》之“长善救失”,皆损益之义也。损益之义即“裁成”“辅相”之道,是所以齐其不齐也。

    老、庄皆善言损益。老子曰:“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无为而无不为。”是为损其习惑至于都尽,则道自显也。故又曰:“故物或损之而益,或益之而损。”今人不知增上习气为非,正是益其所当损,习气为主于内,则成否矣。反之而能损其习气以至于尽,则理为主于内而气顺于外,则成泰。圣人特重其始,故于《杂卦》发此义。

    上经之《剥》《复》是观天行以示教,下经之《夬》《姤》是因人事以示教。“《夬》,决也,刚决柔也。君子道长,小人道忧也”,明明是由人决之。决之也者,自决之也。然天人亦不可一向分说,如《否》《剥》明言小人道长,但阴盛之时自有此象。

    复则无妄,故直曰“天之命”。无妄,诚也。更不可往,往则杂于气矣,故曰“其匪正有眚”。

    萃,聚也。谓气聚以正,说于理,故“利有攸往”。气往,顺于理也,故曰“顺天命”。

    “探赜索隐,钩深致远。”下文曰:“定天下之凶吉,成天下之亹亹者,莫大乎蓍龟。”不善会者遂谓此为蓍龟之事,于人无与。不知下文言干、坤“德行恒易、简”,“以知险、阻”下,亦有此两句,则是属之乾坤。若不是人法乾坤,则乾坤又于人何与?此皆以《易》为远也。今俗久不用蓍龟,不成《易》,遂于人无用。故象山谓蓍龟只在人底身内,真善学《易》者。若学《易》只顾说蓍龟,又济得甚事?蓍龟在圣人用之则大,今人用之则小。

    “其道甚大,百物不废”,此文下曰“惧以终始,其要无咎,此之谓易之道也”,须着眼。

    “太极生两仪”一章,《启蒙》原卦画用邵子说,为自然之序,胡东樵硬说是揲蓍,不是画卦。今无蓍可揲,不成卦也。没了太极,两仪亦并消失,成何道理?

    古人淳厚质朴,故重卜筮。其卜筮便灵。国有大事如立储、建国邑、行师皆卜之。试问今日尚可用否?司马季主、严君平之流亦善说道理,唯管公明、郭景纯则只说事,少说理矣。汉武征匈奴,卜之而吉,轮台一诏乃悔之,自谓计谋、卦兆皆反缪,此何邪?今既不主尚占,则揲蓍之法可以存而不论。

    朱子说“圣人视《易》如云行水流,初无定相”。又曰:“圣人道理只在口边,不是安排来。如三陈九卦,只为上面说忧患,便偶尔拈出此九卦来。”发如此一项道理意思自足。若论处忧患,则《屯》《蹇》岂不是处忧患?后人只泥着象数说,却晓他不得。又谓“‘《干》,元亨,利贞’,当初卦辞只说‘大亨而利于贞’,及孔子便说为四德”。今按《易》在孔子未作十翼以前,恐只是卜筮之书。卦辞爻辞本为占用,到孔子便说出许多道理来,亦是《易》之所包蕴,但圣人见之,他人自不见耳。故曰“仁者见之谓之仁,智者见之谓之智,百姓日用而不知”也。

    《文言》便比彖、象说得广,《系辞传》中说卦爻象又比彖、象说得广。《说卦》《杂卦》每以一字说一卦之义,却又能以一字摄尽许多义,此岂寻行数墨所能测?

    “不舍一法,不立一法,随处作主,遇缘即宗”四句是禅语,却合易简之旨,故藉以明之。“不舍”、“不立”只是循天理之自然,不以私意安排。“随处作主,遇缘即宗”,只是一切处、一切时皆能顺理以为气之主,自己作得主在,便不为气之所拘,不为物之所转,到此方有自由分,方彀得易简。切忌错会,以有我之私为能作主,如是则是认贼为子也。

    “可与酬酢,可与佑神”上面是说揲蓍成卦,然“天下之能事”、“显道神德行”,及下文“知变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为乎”,皆指人言,不属蓍草,不关挂扐。若欲从蓍草上觅,转求转远,故尝谓蓍龟非神,神自人耳。

    “不舍”、“不立”四句即是随时变易以从道也。不得易简之旨,亦不解如何是变易,如何从道?

    二氏之失只是执有胜义谛,禅家谓之圣见犹存。在儒者言之,则犹不免于私小。然佛氏在圆顿教中已斥之无余,老、庄虽观缘而觉犹住。《涅槃》论见处即真用处,未是。

    径是小路,夷是无险阻。

    “不同同之”者,非是强同,理本同而人自异也。“天下何思何虑?天下同归而殊涂,一致而百虑。天下何思何虑?”此即同异一相,易简之至也。初机不能骤语及此,以上蔡之资,伊川犹嫌其发得太早,故今只略示其端耳。若于此理不深距者,向后自悟。

    释教大理大

    一曰“教大”者。应知圣人言行可为法于天下,皆名为教,不独被于当年,将以贻于后世,则不得不寄之文字简策,于是有六艺之书,以为六艺之教。然书非即是教,教之所由寓也。佛氏谓此土以音声为教体。准此而言,亦可以名言为教体。就六艺言之,《诗》之风、雅、颂,《书》之典、谟、训、诰、誓、命皆言也;《礼》之丧、祭、射、乡、冠、昏、朝、聘皆行也;《乐》之五音、十二律、六代之乐皆声也;《春秋》二百四十年之行事皆事也;《易》之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皆象也。此亦教体也。然《诗》有志焉,《书》有政焉,《礼》《乐》有本焉,《春秋》有义焉。由前之说是其形体,由后之说乃其所以为体也。在《易》则曰“设卦观象”,“立象以尽意”,“系辞焉以尽其言”。若是,则举《易》之教体固不离卦象,亦不即卦象,而言与意乃其所以为体,而意又言之体也。奇偶是画,阴阳刚柔是象,往来上下是爻,系之以辞而后吉凶可见,故必由辞以见意,乃可以明《易》之教体矣。

    《系辞传》曰:“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而拟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谓之象。圣人有以见天下之动,而观其会通,以行其典礼,系辞焉以断其吉凶,是故谓之爻。”按此文凡两见。 “极天下之赜者存乎卦;鼓天下之动者存乎辞,化而裁之存乎变;推而行之存乎通;神而明之,存乎其人;默而成之,不言而信,存乎德行。”凡言存者,谓教体所由寓。 又曰:“八卦成列,像在其中矣。因而重之,爻在其中矣。刚柔相推,变在其中矣。系辞焉而命之,动在其中矣。凡言‘在其中’者,亦谓教体所由寓。吉凶悔吝者,生乎动者也。刚柔者,立本者也。变通者,趣时者也。吉凶者,贞胜者也。天地之道,贞观者也。日月之道,贞明者也。天下之动,贞夫一者也。夫干确然,示人易矣。夫坤隤然,示人简矣。爻也者,效此者也。象也者,象此者也。爻象动乎内,吉凶见乎外,非指内外卦。 功业见乎变,非指卦变。 圣人之情见乎辞。”又曰:“言天下之至赜而不可恶也。言天下之至动而不可乱也。拟之而后言,议之而后动,拟议以成其变化。”综此数段文观之,应知爻象之所示待辞而后见,辞有险易,即指其所之之吉凶。险以动,即之凶。易以动,即之吉。之非谓之卦,因其之吉、之凶不同。故指之之辞有险易也。 而是吉凶之所生,皆此心之赜动为之。圣人有以见乎此,故设卦立象而系辞焉以命之。“拟议以成其变化”,明其“贞夫一者”也。心之变动应乎爻象,因以爻象示教,故不可执爻象为教体,当求之言意。犹因指以见月,不可执指以为月也。凡言《易》之为书者,喻如指。言易之为道者,喻如月。准此推之。

    次当明教起因缘。《系辞传》曰:“《易》之兴也,其于中古乎?作《易》者,其有忧患乎?”又曰:“《易》之兴也,其当殷之末世,周之盛德邪?当文王与纣之事邪?是故其辞危。危者使平,易者使倾。忧危者,坦夷之由。慢易者,倾覆之渐。此示安不忘危、治不忘乱之旨,非谓辞之险易也。 其道甚大,百物不废。惧以终始,其要无咎。此之谓《易》之道也。”又曰:“明于忧患与故。无有师保,如临父母。初率其辞而揆其方,既有典常。苟非其人,道不虚行。”又曰:“其称名也,杂而不越。于稽其类,其衰世之意邪?夫《易》彰往而察来,而微显阐幽。往者虽显而实微,来者虽幽而可察。推见至隐谓之微显,本隐之显谓之阐幽。 开而当名辨物,正言断辞,则备矣。其称名也小,其取类也大。其旨远,其辞文,其言曲而中,其事肆而隐。因贰以济民行,以明失得之报。”此明教起因缘,兼显教体之大。圣人吉凶与民同患,其辞不容不危,其情不容不惧。自非衰世,教亦不兴,民行无失,何待于济?故知忧患而作乃是圣人之情。圣人何忧?忧民之自罹于凶咎耳。“鼓天下之动者存乎辞”,教之以“贞夫一”而已矣,岂有他哉?

    教体之大,本通六艺言之。如正得失,动天地,感鬼神,《诗》教之大也。恢弘至德,以显二帝、三王之治,《书》教之大也。乐与天地同和,礼与天地同节,《礼》《乐》之大也。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存亡国,继绝世,补敝起废,拨乱反正,《春秋》之大也。而《易》以《干》《坤》统礼乐,以《咸》《恒》统言行,则《诗》《书》《礼》《乐》之旨在焉。“亦要存亡吉凶,则居可知矣”,则《春秋》之义在焉。故《诗》《书》《礼》《乐》《春秋》之教皆统于《易》,所以为六艺之原。以六艺别言之,则教体俱大;合言之,则所以为《诗》《书》《礼》《乐》《春秋》之教体者莫非《易》也。一摄一切,一切摄一。一入一切,一切入一。一中有一切,一切中有一。交参全遍,镕融无碍。故以《诗》《书》《礼》《乐》《春秋》望《易》,则又以《易》教为至大也。

    二曰“理大”者。言之所寄为教,教之所显为理。“圣人之作《易》也,将以顺性命之理”,上句是教,下句是理。所以言“顺性命之理”者,理必顺性命故,离性命无以为理故;以理为有外者,不顺性命则非理故,理即性命故。圣人言之决定如此,而学者乃以性命为空谈,将为理者可求之于外,可由搏量、卜度、安排、计较而成,可从人得,不由己悟,但驰骛辨说便将为证会,不求与行履相应,是不唯不能入理,直不知有性命也。如此,则《易》之为教于人何与焉?故不得其理者不能知《易》教之大也。

    《系辞传》曰:“《易》与天地准,故能弥纶天地之道。仰以观于天文,俯以察于地理,是故知幽明之故。原始反终,故知死生之说。精气为物,游魂为变,是故知鬼神之情状。与天地相似,故不违。知周乎万物,而道济天下,故不过。旁行而不流,乐天知命,故不忧。安土敦乎仁,故能爱。范围天地之化而不过,曲成万物而不遗,通乎昼夜之道而知,故神无方而《易》无体。”此一段文是显“理大”也。应知所谓“天地之道”、“幽明之故”、“死生之说”、“鬼神之情状”,乃至“范围天地”、“曲成万物”、“通乎昼夜”,凡此诸名不厌緟复以申明之者,皆摄于“性命之理”一言而无余,善思之可解。此是一句中具三句。朱子曰:“禅家有三句,一、涵盖乾坤句,二、截断众流句,三、随波逐浪句。”圣人言语亦然。如“以言乎远则不御,以言乎迩则静而正”,此涵盖乾坤句也。“《复》其见天地之心”,“神也者,妙万物而为言”,此截断众流句也。“《井》以辨义,《巽》以行权”,只是随道理说将去,此随波逐浪句也。今准是推之,如“神无方而《易》无体”,是涵盖乾坤句。“吉凶者,贞胜者也。天下之动,贞夫一者也”,是截断众流句。“仰以观于天文,俯以察于地理”,是随波逐浪句。何谓“顺性命之理”,是一句中具三句,思之。

    又“以体天地之撰,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亦数数言之,并是显“理大”。得意者自不滞于名言,自能触涂冥会,不烦具引也。

    附语:

    《中庸》三句相望,道为教之所依,性为道之所出,若无此性,道从何来?教从何起?言行与道相应始名为教。而此言行乃本于知能,知能资于乾坤,成之为德业,形之为礼乐,何事而不摄?此所以为大也。

    庄子曰:“古之所谓道术者,果恶乎在?”曰:“无乎不在。”曰:“神何由降?明何由出?圣有所生,性也,德也。王有所成,(道也,业也。)皆原于一。不离于宗,谓之天人。(法身德。)不离于精,谓之神人。(般若德。)不离于真,谓之至人。(解脱德。)以天为宗,性。以德为本,道。以道为门,教。兆于变化,谓之圣人。”此与《易》《中庸》相应。

    书是形体,教是精神,如形体为精神之所寄。

    名即文字,言即语言。然言语、音声为阳,文字只著于竹帛,则为阴。参活句是阳,参死句则是阴。

    执言语、泥文字者,不能知教体。

    《周礼•大司乐》:“教国子,舞《云门》《大卷》《大咸》《大韶》《大夏》《大濩》《大武》。”此为六乐。《云门》《大卷》,黄帝乐。《大咸》,尧乐。《大韶》,舜乐。后三为三代乐。

    乐最易亡,据《周礼》应具云六律、六同、五声、八音、六舞,今唯音、律尚可考耳。

    “林放问礼之本”,便叹曰:“大哉问!”曾子谓“君子所贵乎道者三”,乃其本也。后世治《礼》者,只了得笾豆之事。

    今治《易》者,只在卦象上着倒,不求圣人之意,卦象便成无用。

    曰见、曰拟、曰观、曰行、曰断,皆有人在。“见”字吃紧,此见若不真,下稍全错。

    说存有六重,前后相望,展转推责,以求其体,结归德行。可知专以卦辞为教体者,不能得之也。

    上言“鼓天下之动者存乎辞”,今曰动在辞之所命,可知动不是指变占。揲蓍成卦亦由于人,蓍不能自动,凡言居、动皆就人说。

    爻彖皆以象心。刚柔者,此心之刚柔也。变通者,此心之变通也。

    得于易简,则“贞夫一”矣。乾坤所示乃是无言之教。爻者,效此。象者,象此。正显示教体。“动乎内”者,几也。“见乎外”者,应也。因变以成业,寄辞以达情,皆圣人不得已之事。

    “初辞拟之,卒成之终。”“辞拟之”者,谓来者可知也。见微而知其着,见始而知其终,故曰“卒成之”,言不相违也。议如议狱缓死之议,据理而定之之意。拟议不是未定之辞,变化由此而成,故圣人言动并是教体。

    君子易其心而后虑,安其身而后动,则所之皆吉矣。

    “原始要终,以为质”一段,唯“其初难知,其上易知”及下文“二与四、三与五同功而异位”是说爻位,其余“始”“终”字皆非以一卦言。旧解为“六爻相杂”及“非其中爻不备”二语所碍,遂俱说成卦爻,而于首句“《易》之为书也”一语反忽之。理会文字,直是不易。

    明如是为吉,如是为凶,所谓拟议也。“忧悔吝”、“震无咎”,所以成变化也。吉凶既定,则不可以变矣。佛氏谓之“定业难回”。

    据此所说教起因缘,可知《易》在上古只是卜筮之书,卦辞、爻辞亦不定为何人所作。如必以属之文王、周公,则孔子何不明言之,而为是疑辞邪?《明夷》六五爻辞有“箕子之明夷’,则必在箕子之后无疑,说为“荄滋”者无义。(《释文》引赵宾语。)《彖传》明言“内文明而外柔顺,以蒙大难,文王以之”,“内难而能正其志,箕子以之”,此正与“殷之末世、周之盛德”文相应,乃是假文王、箕子之事以明卦爻之义耳。孔子以前《易》只掌于太卜,未以为教也,故《易》教实自有十翼而后大。文王演《易》不能强为之说,恐亦是观象、玩辞而已。

    上言“不可为典要”,明屡迁之情在人也。此言“既有典常”,明辞之所指吉凶之理不可易也。“率其辞”则能知《易》,“揆其方”则能用《易》。非其人,《易》道亦何由行?“道不虚行”者,即“人能弘道,非道弘人”之意。

    开之为言显示也。肇公云:“名有召物之功,物无应名之实。”盖物非名也。名者,所以辨物而不即是物,故不可执,执则成碍。“正言断辞”,正辨物之功也。言、辞皆名也。此与“依义莫依文”相似。物是以其义言之,名是指文字。名是名字,类是义类。二句指象。旨是意,辞是言。“曲而中”故文,“肆而隐”故远。变言事者,意之所显是事也。

    佛氏之教有小大偏圆,中土圣人六艺之教唯大无小,唯圆无偏。教相本大,机则有小,以大教被小机则成为小,故简小叹大亦是权说。

    《干•文言》于上九发其义曰:“‘亢’之为言也,知进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知得而不知丧。”“知进退、存亡而不失其正者,其唯圣人乎。”又于《坤》之初六发其义曰:“臣弑其君,子弑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来者渐矣。由辩之不早辩也。”此《春秋》之所为作也。

    《诗》《书》多言“帝”“天”。《易》多言“性命”。说《礼》《乐》亦多言“性命”,多言“理”。六艺之旨约归于此,会者自知。

    乾元是性,坤元是命,合德曰人。资始者理,资生者气,总为一理也。切忌随语生解,作二元会。

    老子不言“性命”,而言“天道”,言“常”。庄子多言“性命”。佛氏多言“性”,少言“命”。

    治经仍是“穷理尽性至命”之学。儒者不明“性命”之理,决不能通六艺。而二氏之徒乃盛谈“性命”,末流滋失。于是治经者乃相戒不谈“性命”,弃金担麻,贾椟还珠,庄子所谓“倒置之民”也。(《缮性篇》云:“滑欲于俗思以求致其明,谓之蔽蒙之民。”“丧己于物,失性于俗〔者〕,谓之倒置之民。”此篇在《庄子》为最醇。盖乱其心于欲而役思以求明者,其蔽益甚,所谓去性而从于心也。郭云:“营外亏内,其置为倒。”崔云:“逆其性命而不顺为倒。”二注并精。)

    或疑既云作《易》因于忧患,何以言“乐天知命故不忧”?是二义相违。按《列子•仲尼篇》孔子语颜回曰:“若奚独乐?”回曰:“夫子奚独忧?吾昔闻之夫子曰‘乐天知命故不忧’,回所以乐也。”孔子怃然曰:“汝徒知乐天知命之无忧,未知乐天知命有忧之大也。”文繁不具引。

    御寇虽寓言,却答得此问不失。

    “《易》与天地准”此一段文约《易》之义趣都尽。有一句相应则分证,全相应则全证,证此理者便谓之德。故曰“穷神知化,德之盛也”。故先举“理大”,次言“德大”。应知天地者,吾心之天地也;万物者,吾心之万物也;幽明者,吾心之幽明也;生死者,吾心之生死也;鬼神者,吾心之鬼神也;昼夜者,吾心之昼夜也;神是吾心之神;《易》是吾心之《易》:此之谓“性命之理”。与此理相应为顺,不相应则违。顺此理则人道可得而立,违则“《易》不可见”而“乾坤或几乎息矣”。

    “天地之撰”是无为,是至诚;“神明之德”是智照;“万物之情”只吉凶二途。(吉凶以情迁。)

    崔伯玉撰《张衡碑》云:“数术穷天地,制作侔造化。”人之思虑必极渊微,方可以通神明、体天地而类万物。否则不能契理,于《易》何有哉?

    佛氏所谓般若气分,亦必“洁静精微”乃能至之,故与《易》教相应,散心安能学《易》乎?

    欲知《诗》教之大者,看《诗•大序》。四始皆大义,如《春秋》之元也。不分《风》《雅》《颂》,不分正变,能见其大,方为知《诗》。《诗教诸论》已略说。至《风》《雅》相望,亦可分小大。《序言》言“以一国之事,系一人之本,谓之《风》;言天下之事,形四方之风,谓之《雅》”,是《雅》望《风》则《雅》为大。政有小大,故有《小雅》焉,有《大雅》焉。《雅》中又以《大雅》为大,观《鹿鸣》《文王》便可见。《颂》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又比《雅》为大。(以下七节释教大,通六艺。)

    《小雅》尽废则四夷交侵,中国微矣。《诗》之有系于国本如是。《诗》教之失虽已久,然其遗泽犹有存者,俗之近厚者是。观今世新文化运动愈盛而夷狄之祸愈亟,亦此理也。盖人心益偷,风俗益薄,自然感召如此。

    欲知《书》教之大,看《论语》称“大哉尧之为君,唯天为大,唯尧则之”,“巍巍乎,舜、禹之有天下也,而不与焉”,“禹,吾无间然”,谓《韶》“尽美”、“尽善”,《武》“未尽善”,圣人之意可知。故《虞书》望夏、殷、周之书,则《虞书》为大。三代相望,又以夏为大。秦穆霸者而录其言,为其近于王也。帝王皆大,霸则小。

    《礼》《乐》教中叹大之言尤多。八礼皆大,于中丧、祭为大。祭礼之中又以郊、社、禘、尝为大。看《礼运》《乐记》《郊特牲》《祭义》《祭统》《哀公问》诸篇,皆就大之为义发挥可见。如《中庸》“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义者,宜也。尊贤为大”,《哀公问》“人道政为大”,“古之为政,爱人为大。所以治爱人,礼为大。所以治礼,敬为大。敬之至矣,大昏为大,大昏至矣”,“爱与敬,其政之本欤”,层层推勘,皆显大也。如此推之可知,不烦具引。

    又《周礼•大宗伯》“以凶礼哀邦国之忧,以丧礼哀死亡,以荒礼哀凶札,以吊礼哀祸灾,以禬礼哀围败,(郑注“同盟者,合会财货以更其所丧。如《春秋•襄三十年》‘冬,会于澶渊,宋灾〔故〕’是其类”。疏谓“合货财以济之”,左氏云“谋归宋财”是也。《大行人》云:“致禬以补诸侯之灾。”《小行人》亦云:“若国师役则命犒禬之。”按此乃诸侯礼,今国际间宁复有是?)以恤礼哀寇乱,以宾礼亲邦国”,“以军礼同邦国”,“以嘉礼亲万民”,皆本于爱敬之所施也。是即无缘慈同体大悲之见于行者。

    又《大司乐》“以乐德教国子,中、和、祇、庸、孝、友。以乐语教国子,兴、道、讽、诵、言、语”,(郑注:“兴者,以善物喻善事。道读曰导。言古以剀今也。倍文曰讽。以声节之曰诵。发端曰言。答述曰语。”按此即指乐歌。“诗言志,歌永言”,凡言可被于声律者皆摄之。)其下方言“以乐舞教国子,舞《云门》《大卷》”云云,是乐德、乐语先于舞也。此并是乐体。至乐之为用,则曰“以六律、六同、五声、八音、六舞大合乐,以致鬼神示,(示即祇字。)以和邦国,以谐万民,以安宾客,以说远人,以作动物”。(作为感之。)又曰:“一变而致羽物及川泽之示。再变而致裸物及山林之示。三变而致鳞物及丘陵之示。四变而致毛物及坟衍之示。五变而致介物及土示。六变而致象物及天神。”(象物谓有象而无形。)故又曰:“七变而天神降。八变而地示出。九变而人鬼亨。”此乐教之大,尤显法界一性之义,非精思恐难喻,不更举。

    《春秋》之大,学者习闻,广说难尽,故略之。

    释德大位大

    三曰“德大”者。已明教之所显该摄于一理,得此理者名之为德。德之为言得也。干得之而为健,坤得之而为顺,人资于乾坤而得之为易简。故曰“易简而天下之理得”,又曰“易简之善配至德”也。至德即乾坤健顺之德。“易简之善”,则以人之得于乾坤者言之。

    “阴阳合德,而刚柔有体”,何谓也?阴阳,气也。理行乎其中乃谓之道,则阴阳皆正矣,故曰“合德”。刚柔,质也。理位乎其中而为之体,则刚柔皆善矣,故曰“有体”。刚柔者,立本者也。体立故曰本。 在人得之为仁义之德,行之为仁义之道。故理得而后有德之名,德着而后有道之名,行成而后有业之名。理与德默而自证,故属干知,成己性也;道与业行而后见,故属坤能,成物命也。

    “知崇礼卑,崇效天”,“自强不息”,所以成己也;“卑法地”,“厚德载物”,所以成物也。坤顺承天,故命必根于性,业必出于德,物必会诸己。乾坤合德,性命一原,物我一体。知天地为万物之总名,则知人为天地之合德。会万物为自己者,乃与天地同其大矣。

    “体仁足以长人”者,以人为体也。“体物而不可遗”者,以物为体也。“体天地之撰”者,以天地为体也。乾健坤顺,乾刚坤柔,兼之为合德,同之为有体,此所以为大也。

    语干之德则曰“元亨利贞”,语坤之德则曰“直方大”,语人之德则曰“仁礼义智”,或曰“中正仁义”,一也。三即一,故曰“合德”;一即三,故曰“有体”。“坤至柔而动也刚”,直其正也。“至静而德方”,方其义也。直是元亨,方是利贞,合之故大。在人则为“敬义立而德不孤”。“君子体仁足以长人”,仁也。“嘉会足以合礼”,礼也。“利物足以和义”,义也。“贞固足以干事”,智也。“君子行此四德者,故曰:‘《干》,元亨,利贞。’”君子者,体《干》之人也,用《易》之人也。《文言》于《干》之六爻明曰君子,曰大人,曰圣人,曰贤人,其称龙德、君德、天德皆指人,言人而合于天者也。人之德即天地之德,人之心即天地之心。人而不能与天地合其德者,谓之“小人”,甚则谓之“匪人”。然则舍人而言《易》,其不足以知《易》明矣。

    六十四卦大象皆示人以修德之事,一一具言之,则为六十四种德相,而皆统于《干》《坤》,俱摄于易简,所谓总该万德,不出一心也。又于九卦发其例曰:“《履》,德之基也。《谦》,德之柄也。《复》,德之本也。《恒》,德之固也。《损》,德之修也。《益》,德之裕也。《困》,德之辨也。《井》,德之地也。《巽》,德之制也。”善会者,余卦皆可准此推之。

    以性、修二德言之,则“元亨利贞”“仁礼义智”是性德,“敬义”“直方”是修德。又“元亨”是性德,“利贞”是修德。“仁义”是性德,“礼智”是修德。亦可“仁智”是性德,“礼义”是修 德;唯“仁”是性德,“义礼智”俱是修德。全性起修,故乾统坤。全修在性,故坤承干。乾坤合德,故性修不二也。性德必易,仁智也;修德必简,敬义也。性德亲而久,纯乎德者也;修德有功而大,兼乎业者也。“穷理尽性以至于命”,亦兼性、修言之。曰穷、曰尽、曰至,皆修也。曰理、曰性、曰命,皆性也。圣人之教皆因修以显性,不执性以废修。

    “天地之大德曰生”,又曰“生生之谓易,成象之谓干,效法之谓坤”,何谓也?曰:本隐以之显曰生。未生不是无,既生不是有,故横渠曰:“大《易》不言有无,言有无者,诸子之陋也。”孔颖达《尚书正义》曰“万物之生从微至着”,亦颇得此意。 谓之生者,双离断常故,盖常则不生,既常矣,又何生焉。 断亦不生。既断则不更生。 消息盈虚,天行也,变易故非常;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已也,不易故非断:以是二义,故“生”义得成。“原始”则无始而成始,“要终”则无终而成终。终则有始,故不常亦不断也。成始乃所以成终,成终乃所以成始。如昼之终即夜之始,寒之终即暑之始,惑之终即智之始。始终同时,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尾。就其隐者言之,则谓之寂;就其显者言之,则谓之生。成象之谓干,效法之谓坤,理之显者也。故曰“乾坤毁则无以见《易》”,“生生之谓易”,则于显中见隐,于气中见理,于变易中见不易。夫然后“至赜而不可恶,至动而不可乱”,而易简之理得矣。

    四曰“位大”者。《系辞传》曰:“天下之理得,而成位乎其中矣。”《干》之《彖传》曰:“大明终始,六位时成,时乘六龙以御天。乾道变化,各正性命。”明非专指五之尊位而言。《干》九三《文言》曰:“知至至之,可与几也。知终终之,可与存义也。是故居上位而不骄,在下位而不忧。”上九《文言》曰:“贵而无位,高而无民,贤人在下位而无辅,是以动而有悔也。’《谦》之九三《系传》曰:“劳而不伐,有功而不德,厚之至也。”语以其功下人者也。德言盛,礼言恭。谦也者,致恭以存其位者也。夫三非上位也,上非下位也,何以圣人之言不定若此?是知“列贵贱者存乎位”,非克定以爻位言之,而以三画以下为地,四画以上为天;或以初、二为地,三、四为人,五、上为天;或以初为元士,二为大夫,三为三公,四为诸侯,五为天子,上为宗庙:皆不可以泥也。《干凿度》曰“方盛则托吉,将衰则寄凶,阴阳不正谓之失位”,似矣。然《系传》又曰:“二与四同功而异位。其善不同,二多誉,四多惧,近也。”“三与五同功而异位。三多凶,五多功,贵贱之等也。”其下又曰:“柔之为道,不利远者。”“其柔危,其刚胜邪。”则其所谓远近、贵贱者,又专以刚柔言之,是知凡言位者皆寄也。“帝出乎震”,言八卦方位亦寄也。“飞龙在天”,乃位乎天德。“变动不居,周流六虚”,《干》元用九,天德不可为首。《未济》虽不当位而刚柔应,其故何邪?“若夫杂物撰德,辨是与非,则非其中爻不备”,不定以阴居阴、以阳居阳始为当也。“乾坤成列,而《易》位乎其中”,立即位字。 六十四卦,其阳爻皆干也,其阴爻皆坤也,是谓“乾坤成列”也。其为一卦之主者,必其得乎乾坤之一德者也。王辅嗣曰:“众不能治众,治众者,至寡者也。动不能制动,制天下之动者,贞夫一者也。”故六爻相错可举一以明也,刚柔相乘可立主以定也。少者,多之所贵;寡者,众之所宗。非易简之德,则何以繁而不忧乱,变而不忧惑邪?故“天地之大德曰生,圣人之大宝曰位”,“理得而成位乎其中”,失德则失位。所谓“贵贱之等”者,乃在德而不在位也。乾曰“大生”,坤曰“广生”,乾曰“日新”,坤曰“富有”,是知位大者位乎其德也。德大故位大,其义明矣。余义“人大”中说。

    附语:

    老子曰“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贞”,亦是。但下言“天无以清,将恐裂;地无以宁,将恐发;神无以灵,将恐歇;谷无以盈,将恐竭;万物无以生,将恐灭;侯王无以贞,将恐蹶。故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意思便差了。

    若广说亦可言震得之而为起,艮得之而为止,坎得之而为雨之润,离得之而为日之明,巽得之而为风之散,兑得之而为泽之说。

    庄子亦谓道“可得而不可见”,“狶韦氏得之,以挈天地;伏戏得之,以袭气母;维斗得之,终古不忒;日月得之,终古不息”云云,亦有见于此,但以下说得太奢。(《大宗师》。)

    《坤》六五《文言》曰:“黄中通理,正位居体。”“居体”即立本义。

    仁体刚而用柔,义体柔而用刚。仁义相望则仁为体,义为用;仁为阳,义为阴。仁义之中又分体用、阴阳。德是体之名,道是用之名。德与道又自有其阴阳。

    成己可以自至,成物则须待缘。物我一体,成物元是性分内事,但物之气有不齐,不得不谓之命。然圣人尽性至命,故知其不可而为之。

    孟子曰:“仁之于父子也,义之于君臣也,礼之于宾主也,知之于贤者也,圣人之于天道也,命也,有性焉,君子不谓命也。”上言“目之于色,耳之于声”四句,明明是气而曰“性也,有命焉”,此“命”字是以理言。下言“命也,有性焉”,此“命”字是以气言。

    理无差别,气有差别。性是物我所共,命乃万有不齐,气质之性亦是命。圣人会万物为自己者,不唯因其一理,故即此不齐之气亦是一气也。

    庄子曰“忘己之人,是之谓入于天”,(《天地》。)“忘”字有病。庄子每好言忘,圣人只说尽己。

    临济曰:“佛者,心清净是;法者,心光明是;道者,处处无碍净光是。”此语亦谛。彼所谓佛,当此所谓理,法当德,道即行业也。

    中是礼,正是智。

    坤之直方即干之直专。翕是坤德,辟是乾德。“其动也辟”,是与干合德。在人则是气之动顺乎理,而理气合一也。

    质言之则干是性德,坤是修德。全性起修,故于干亦示修德。如初九言“不易乎世,不成乎名”,九二言“庸言之言,庸行之谨”,九三、九四并言“进德修业”。全修在性,故于《坤》六二言“不习无不利”,六五言“正位居体”,亦显示此为性德。性修不二,即是体用一原,显微无间,乾坤合德,志气如神也。

    庄子实有执性废修之弊,禅师家末流亦然。此病最误人。如《田子方》篇设为老聃告孔子之言曰:“水之于汋也,无为而才自然矣。至人之于德也,不修而物不能离焉。若天之自高,地之自厚,日月之自明,夫何修焉?”此便是执性废修之言。

    《灯录》,南岳参六祖,祖问:“甚么处来?”曰:“嵩山来。”祖曰“甚么物?恁么来?”师无语。遂经八载,忽然有省,乃白祖曰:“某甲有个会处。”祖曰:“作么生?”师曰:“说似一物,即不中。”祖曰:“还假修证否?”师曰:“修证则不无,污染即不得。”祖曰:“祇此不污染,诸佛之所护念,汝既如是,吾亦如是。”“污染即不得”是性德,“修证则不无”是修德,禅家末流往往有执性废修之病。

    庄子曰“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神鬼、神帝、生天、生地”,似有见于生者,而又言外生则不是,生不可得而外也。世俗执分段生死为生,则是执一沤为全海。此如电光石火无可把捉,未得谓之生也。善言生者,当知生不是常,亦不是断。通三世、古今、十方、万类,皆此生理之所充偏,而专言人生者,井蛙夏虫之见也。

    又质言之,生即是变,所以生者乃是不变。此以生之理言,故曰“天地之大德”。

    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即此生之理。

    佛氏言诸法不自生、不他生、不共生、不无因生,是故说缘生。缘生之法,生则有灭。生唯缘生,灭唯缘灭,故彼之言生乃仗缘托境,无自体性。《易》之言生则唯是实理,故不可以生为幻。此与佛氏显然不同。然不常、不断义则甚谛,故不得遗之。汉儒说“性者生之质”,只见得气质之性,若改作生之理则是也。佛氏实能见性,然其说生多是遮诠,故不可尽用。《易》教唯用表诠,不用遮诠。学者当知遮则以生为过咎,表则显其唯是一真也。

    《系传》开篇便言“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此见尊卑、贵贱实指乾坤言,然崇高莫大乎富贵。贵指干,富指坤。干,大生。坤,广生。广大配天地,何有乎贵贱?盖必阴阳合德而后成大。阴不从阳,气不顺理,则小矣。所以扶阳抑阴、贵大贱小皆示教之言耳,岂曰贵天而贱地哉!善会者可知。

    质言之,六爻皆人位,而天地在其中。内卦为因位,外卦为果位。中爻是指二五,不兼三四。六二、九五乃并言中正,九二、六五则只言中,不言正。若六三、九四俱言位不当。九六皆从乾坤来,故六十四卦之主爻皆具乾坤之一德者也。曰“成位乎其中”者,德合乾坤则无往而不位也。在天而天,处人而人,时则不同,位未尝异。故曰“变动不居,周流六虚,上下无常,刚柔相易,不可为典要”也。佛氏言“一心遍现十法界”,与此义通。

    陆亘问南泉:“天王居何地位?”泉曰:“若是天王即非地位。”陆曰:“某闻天王是居初地。”泉曰:“应以天王身得度者,即现天王身而为说法。”南泉未必学《易》,若问“六位时成,时乘六龙以御天”意旨若何,却是南泉善会参。

    释人大业大时大义大

    五曰“人大”者。位乃应迹之称,人则实证之号。《干凿度》引孔子曰:“《易》有君人五号:帝者,天称;王者,美行;天子者,爵号;大君者,与上行异;大人者,圣明德备也。变文以著名,题德以别操。”郑注云:“夫至人者一也,应迹不同而生五号,故百姓变其文名,别其操行。”是也。按爻辞罕称帝,如“帝乙归妹”、“高宗伐鬼方”明为殷人占辞,“箕子之明夷”又出殷后,故曰“其当殷之末世、周之盛德邪”。《象辞》言“享于帝,立庙”,“殷荐之上帝,以配祖考”,则是天称。 然称人者实不止五号,如圣人、贤人、君子、丈人,亦皆题德之目。又有幽人、武人、丈夫、王臣诸号,各于当卦见义。 大抵王公君后固兼德位而言,大人君子唯是以德为主。实证此德谓之成性,亦谓之成位,亦谓之成能,即是成己、成德、成业也。《干》九二:“利见大人”,君德也。王辅嗣注:“虽非君位,君之德也。”正义云:“二五俱是大人为天下所利见。”郑氏说九二利见九五之大人,非也。按,伊川以二五互说,校郑说为进,然不若以天下利见于义为允。如《讼》《蹇》亦俱言“利见大人”,以讼之时,唯大人为能以中正之德治讼;蹇之时,唯大人为能以中正之德济难,故“为天下所利见”也。《否》之“‘大人否亨’,不乱群也”,“休否,大人吉”,“大人之吉,位正当也”;《萃》之“利见大人亨’,聚以正也”;《困》“‘贞大人吉’,以刚中也”;《革》之“大人虎变”,“革而当”也;《巽》之“利见大人”,顺以正也:准此推之,知大人者所以表中正之德。《离》称“大人以继明照于四方”,亦指六二。 仁礼为中,义智为正,本之则为性命之理,行之则曰仁义之道。“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即是顺性命之理而立人之道者也。详《易》称大人与圣人无别。《干》九五《文言》“圣人作而万物睹”,大人变称圣人。 若析言之,则作《易》者必称圣人,体《易》之德者称大人,用《易》之道者称君子。体《易》者与道为一,人外无道也。用《易》者全体作用,如人视听言动皆从己出,无藉于他也。作《易》者即体《易》用《易》之人,设卦观象所以教人体《易》用《易》者也。故曰“神而明之,存乎其人”,“苟非其人,道不虚行”。爻辞中称君子者亦是体《易》,如《干》九三、九四,《坤》六二、六五,爻辞与《文言》俱称君子。《干》初九“龙,德而隐”,亦宜为君子。《坤》六四“括囊”,《文言》变称贤人。《革》上六“君子豹变”,此皆体《易》之君子。《大象》所名君子则皆以用《易》为言。又如《遁》九四“好遁,君子吉”,《明夷》初九“君子于行”,则又以时言之。善会可知。

    六曰“业大”者。得于体谓之德,见于用谓之业。位者,称德为名。业者,依人而见。《系传》于十二卦发其义,历称包牺、神农、黄帝、尧、舜、后世圣人,标其人也。自结绳为网罟以至作书契,事相不同,皆所以利天下,举其业也。其曰“后世圣人易之”者,通其变之义也。功业见乎变,所以成之者人也。必曰圣人者,人大故业大。“日新之谓盛德”,体干也;“富有之谓大业”,体坤也。自非与乾坤合德之大人,何以通天下之志,定天下之业乎?故曰“化而裁之谓之变,推而行之谓之通,举而措之天下之民谓之事业”。约言之则曰“通变之谓事”。又重言之曰“化而裁之存乎变,推而行之存乎通,神而明之存乎其人”。上言业而下言人,所以显德由人证,业由人兴。其辞之反复申明如此,圣人之情可见矣。能体乎此者,应知《易》所以“崇德广业”,“崇德”以成己言,“广业”以成物言。己外无物,成己成物皆所以成性也,所以顺性命之理而立人之道者也,故曰“成性存存,道义之门”。

    七曰“时大”、八曰“义大”者。此当合释。变是时,通其变是义。又通变是时,“使民不倦”、“使民宜之”是义。寄位亦以明时,着业乃以存义。位大故时大,业大故义大也。六十四卦有六十四卦之时,在一卦中六位又各有其时,如于初言反,于上言穷,此一卦之时。 善用者不失其时,皆谓之义。圣人特于《干》卦着之,《彖传》曰“大明终始,六位时成,时乘六龙以御天”是也。《文言》曰:“‘潜龙勿用’,阳气潜藏。‘见龙在田’,天下文明。‘终日乾乾’,与时偕行。‘或跃在渊’,乾道乃革。‘飞龙在天’,乃位乎天德。‘亢龙有悔’,与时偕极。乾元用九,乃见天则。”九三《文言》“因其时而惕”,九四“君子进德修业,欲及时也”,亦明拈出“时”字。 此以明“六位时成”,上句标时,下句显义。盖义因时出,时以义成,随时变易以从道,乃所谓义也。若违道以从时,则不唯害义,亦不知时。时、义一也。《彖传》专言时大者四卦:《颐》《大过》《解》《革》。言时义大者四卦:《豫》《遁》《姤》《旅》。言时用大者三卦:《坎》《睽》《蹇》。言天地之大义者二卦:《家人》《归妹》。而于《随》特变其文曰:“随时之义大矣哉。”于《艮》则曰:“时止则止,时行则行,动静不失其时,其道光明。”此显随时之义,实本艮止之德,止其所而后能行义也。余若《临》《观》之言“天道”,《剥》《复》之言“天行”,《损》《益》之言“与时偕行”,并显时、义之大。《杂卦传》曰:“《履》,不处也。《需》,不进也。”《履》之《彖传》曰:“刚中正,履帝位而不疚,光明也。”《需》之《彖传》曰:“刚健而不陷,其义不困穷矣。”《杂卦》以时言,《彖传》则以义言。关氏曰:“履而不处者,其周公乎。需而不进者,其仲尼乎。”此亦得之。关子明《易传》相传是阮逸依托,然有好语不得遗之。 欲知时、义者应如是会:夫寒暑、昼夜、消息、盈虚,时也。或出或处、或默或语,知进退、存亡而不失其正者,义也。若以随人为时、徇外为义,则失之远矣。《咸》九三象曰:“志在随人,所执下也。”赵州有言曰:“老僧使得十二时,汝等诸人被十二时使。”此语好,“使得十二时”为义,“被十二时使”则无义。当知闻道者虽不读《易》,其言自与《易》相应,安得以为禅而遗之。

    附语:

    从本垂迹,故寄位以明德;由迹显本,故略位而称人。具此德者,人也。履此位者,亦人也。见此业者,亦人也。四者相望,位、业是权名,人、德是实义。又人亦是权名,唯德是实义。无其德而居位者,则其位为虚;非其人而妄作者,则其业为妄。《系传》释《困》六三爻辞曰“非所据而据焉,身必危”,老子曰“不知常,妄作,凶”,此之谓也。

    “天地设位,圣人成能”,即所谓“成位乎其中也”。“赞天地之化育”,“裁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是成能;“与天地合其德”,“与天地参”,是成位。

    以三德、三身言之,性是法身,德即般若,业即解脱。

    以爻位言之,二是因位,五是果位。

    以名号言之,君子是因地之号,大人、圣人是果地之号。亦可君子是等觉,大人、圣人是妙觉也。

    凡说经义须会遮、表二诠。遮是遣非荡执,如言不常、不断、不一、不异等。表乃显德正名,如中正、仁义、贤圣等。二氏意存破相,多用遮诠。六经唯是显性,多用表诠。设卦观象皆表诠也。中正所以表刚柔之德,大人以表具此德之人。然学者莫向卦爻上觅,要识此德此人,须向自己心性中求之,否则终不可得,只成虚说。又《易》言无方、无体、无思、无为,亦是遮诠。

    孟子曰:“大而化之之谓圣,圣而不可知之谓神。”是以圣人最为尊胜,神则只是显圣之妙用,非谓圣人以上更有一等神人。然庄子则曰:“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是则更有神人之目,但三名无胜劣,其意亦略如佛氏之三身。

    《论语》曰:“人能弘道,非道弘人。”《经解》说六艺皆人、法对举。如曰“洁静精微,《易》教也”,“《易》之失贼”,“其为人也,洁静精微而不贼,则深于《易》者也”。学《易》非洁静精微亦不能究其义。直饶于经义,能通晓无滞,而于日用中全不与道相应,即非其人。徒逞知解,增长我慢,即名为贼,不唯不足以弘道,而反以害道,则何益矣?更安望其能体《易》用《易》哉?学者各宜自勘,以后更不饶舌。

    “唯深也,故能通天下之志”,崇德也;“唯几也,故能成天下之务”,广业也。吉凶之萌渐,治乱之由致,皆出于几。定天下之业者,几也。几见而业定,业定而务成矣。圣人所以易天下、利天下者,唯其几耳,故曰“知几其神乎”。然唯极深始能研几,此是吃紧为人处,急着眼看。

    “化而裁之”,犹曰制而用之。裁、制互训。(《说文》:“裁,制衣也。”“制,裁也。”)取义于衣以布帛裁而成,衣是布帛之变也。朱子曰:如一岁分为四时,是一岁之变也。不变不足以成岁。“日月相推而明生焉”,“寒暑相推而岁成焉”,“刚柔相推,变在其中矣”,是即通之义。

    门者,人之所出入也,故门以出入为义。《论语》曰:“谁能出不由户,何莫由斯道也?”亦是法喻双举。《易》每言门,言出入,如“《干》《坤》其《易》之门邪”,“其出入以度”,“利用出入”,“出入无疾”。此何义邪?“干知大始”,故曰出;“坤作成物”,故曰入也。《震》得《干》之一爻为出,《巽》得《坤》之一爻为入,故曰“《干》《坤》其《易》之门邪”。老子言“天门开阖”,庄子言“万物皆出于机,皆入于机”,亦此义。言“存存”者,不息义,常恒义。性即法界一性。曰“道义之门”者,犹言“无不从此法界流,无不还归此法界”也。有人问古德:“一大藏教从何而来?”答曰:“我道尽从这里去。”彼却会得此旨。

    明管东溟自言不明“乾元用九”之义,后读《华严•如来出现品》,忽然顿悟。今日读《易》者,只将先儒传注草草一看便谓已了,如何能体《易》用《易》?

    专言时与言时义、言时用何以不同?思之。

    《杂卦传》:“大畜,时也。”“无妄,灾也。”何以独于大畜言时?思之。

    孟子曰:“禹、稷、颜子,易地则皆然。”地即时也,位也。其“皆然”者则义也。圣人视履尊位与畎亩同,视配天享帝、养圣贤、养万民与饮食之道同,视天下之人归之与深山木石同。会得此者可以为周公,亦可以为孔子,始可与言时、义。

    佛氏曰:“欲明佛性义,须知时节因缘,时节若至,其理自彰。”此是个甚时节?若人悟本,他自知时。未到此田地,只是被十二时使也,如何明得时、义?

    释器大道大

    九曰“器大”、十曰“道大”者。亦当合释。器者,万物聚散之目。道者,此理流行之称。道无定体而器有成形,二名无所不摄。自佛氏言之,即是色、心二法也。老氏曰:“朴散则为器,圣人用之,则为官长。”亦曰器长,犹《易》言主器。不敢为天下先,故能为器长,即长而不宰之意。 彼以朴为道也。二氏之言亦不出道、器二义。过此以往,竭天下之言有以知其莫能外于此也。如有所不摄,则非大矣。器即气也,道即理也。合则曰气,散则曰器。万物散殊,皆名为器。流而不息,合同而化,以气言也。 寂则曰理,通则曰道,其实一也。立二名而义始备,从而二之则不是。然以道望理,则理隐而道显;以器望道,则道隐而器显。《系传》有两段文明此义,今具引以证之。

    一曰:“是故阖户谓之坤,辟户谓之干,一阖一辟谓之变,往来不穷谓之通。见乃谓之象,形乃谓之器,制而用之谓之法。利用出入,民咸用之谓之神。”乾者万物之所出,坤者万物之所入,故以阖辟言之。阖则阳变而阴,辟则阴变而阳,故谓变。阖往而辟来,未尝有间息,故谓通。气聚而见犹微,故曰象。凝而成形则著,故曰器也。末二句义见后。 一曰:“乾坤成列,而《易》立乎其中矣。乾坤毁则无以见《易》。《易》不可见则乾坤或几乎息矣。体不可见,于用见之,用息则几于体息矣。然体不可息,用亦不可息也,体用重重无尽,思之可知。“百姓日用而不知”,用且不见,则几于息,安能见体?余义详后。 是故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化而裁之谓之变,推而行之谓之通,举而错之天下之民谓之事业。”

    详此两段文,前文先言阖辟、往来,继言形、见,终乃言制、用。后文先出道、器,继言化裁、推行,终乃言事业。本之皆由乾坤而来。前文明器之所由成,后文明道之所由行也。由阖辟、往来而见焉、形焉者,天也。“制而用之”、“利用出入”者,人也。“乾坤成列”,即“一阖一辟”也。“《易》立乎其中”,即“往来不穷”也。道在象先,故曰“形而上”;器在形后,故曰“形而下”:皆天也。“化而裁之”、“推而行之”、“举而错之”者,人也。说变通在器前者,主天言;说变通在器后者,主人言。道者何也?即此变通者是。天道成器,人道制器。制即化裁之谓,用即推行之谓。制非造作义,切忌错会。 天人一理,故道器不二。器者,道之所寓也。凡民见器而不见道,故心外有物。圣人见器莫非道也,故道外无事,器之所在,道即在焉。故曰:“备物致用,立功成器,以为天下利,莫大乎圣人。”“《易》有君子之道四,以言者尚其辞,以动者尚其变,以制器者尚其象,以卜筮者尚其占。”夫辞、变、象、占皆所以“备物致用”也。言“制器者”,即“变而通之以尽利”,“制而用之谓之法”也。象谓变化之象也,象事知器。象者,器之所从出而道之所由显也,故君子尚之。“盈天地之间者唯万物”,即盈天地间皆象也,盈天地间皆器也,亦即盈天地间皆道也。故曰:“以言乎天地之间则备矣。”“精义入神”,所以致用。“神也者,妙万物而为言”,万物之聚散皆器也,变化之所成也。“知变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为乎”,曷言乎“神之所为”也?谓此变化之道即此理之流行者是也。故曰:“利用出入,民咸用之,谓之神。”“百姓日用而不知”,不知其神也。唯神应无方,斯举器是道,乃可以致用,乃可以尽神。凡民见之则小,圣人见之则大;凡民用之则不知,圣人用之则神;凡民用之不足以利天下,圣人用之乃足以利天下。故曰:“备物致用,立成器以为天下利,莫大乎圣人也。”若滞于一偏一曲而目为致用者,不亦小乎?“穷神知化”,德之盛也。知化而后能为器长,宰物而不随于物。 穷神而后能为道枢。得其环中,以应无穷。 非圣人其孰能与于此?观于此而有会者,庶几不囿于闻见之知,亦可于器无所执,于道无所惑矣。故知凡言“体天地之撰”,“通神明之德”,“类万物之情”者,总为显此一心之大用,其亦可以无疑也。

    附语:

    道、器二名即是色、心二法。此乃粗略言之,若精析义理分齐,则道、器可摄色、心二法,而彼色、心义不能摄此。以彼言心心所法,犹是器摄,非独根境相对成色为器也。彼以色为心所现影,二俱是妄。此以器为道之流形,唯是一真。唯彼言无为法,其分齐乃当于此言道。横渠《正蒙》所简正此义也。若《般若》明色、空不二,《华严》显一真法界,则与此分齐无差,故贤首判相宗为始教。

    又佛氏立众生世间、(亦曰情世间。)器世间二名。五阴和合名为众生,山河大地名之为器。世间即差别相。(世为隔别义,间者差分义。)在此唯是器摄,若言情与无情共一真,方可当此言道。

    老子曰:“天下神器不可为也,不可执也。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是器亦属无为,故与般若宗近。

    今言唯心、唯物者,详其分齐,彼所言心皆是器摄。以唯是识心虚妄计度,又较佛氏相宗之言为粗也,故唯见器而不见道。

    《学记》曰:“大德不官,大道不器。”《论语》言:“君子不器。”此乃以道、器为通、局之称,别是一义。言各有当,不可掍滥。

    用理气、道器字要分晓,有时随文不别,少体会便成儱侗。今举最浅显而易知者示一例。如耳目口体是器也;其能视听言动者,气也;所以为视听言动之则者,理也;视听言动皆应于理则道也。水火山泽,器也;燥湿止聚,气也;其所以如此者,理也;各顺其理以成用者,道也。

    象之大者,日月是也,历法由是而制。器之大者,山泽是也,声律由是而生。凡声律皆风气之动,动而和则为乐。十二辟卦即历法之十二辰,亦即十二律。八卦以配八风,声为风气之动,应属雷风。今言山泽者,“山泽通气”,亦即“雷风相薄”。但雷风无形,只可言气;山泽有形,乃可名器耳。

    天道不变化则何由形见?故形见即变化也。人道不变通则何以制用?故制用即变通也。

    《大戴礼•哀公问五义篇》孔子对哀公问圣人曰:“所谓圣人者,知通乎大道,应变而不穷,能测万物之情性者也。大道者,所以变化而凝成万物者也。情性也者,所以理然不然取舍者也。故其事大,配乎天地,参乎日月,杂于云霓,总要万物,穆穆纯纯。其莫之能循,若天之司,莫之能职,百姓淡然不知其善。若此,则可谓圣人矣。”(《荀子•哀公篇》文小异。)

    历象日月星辰,象之大者也。同律度量衡,器之大者也。《大戴礼•曾子天圆篇》:“圣人慎守日月之数,以察星辰之行,以序四时之顺逆,谓之历。截十二管,以索八音之上下清浊,谓之律。律居阴而治阳,历居阳而治阴,律历迭相治也,其间不容发。”此即制器尚象、象事知器之义。欲明象数,必通律历。历者,天气之变化。律者,地气之变化。言“居阴而治阳”者,地气动而天气应之也;“居阳而治阴”者,天气行而地气应之也。天地之气应,是阳变阴合而万物生,故曰“迭相治”。“成变化”、“行鬼神”、“既成万物”,皆此之谓也。《齐诗》说“观性以历,观情以律”,(匡衡、翼奉俱言之。)义亦精。

    致者,推而极之之谓,乃大用现前更无余欠。俗解乃以“知效一官”、“行效一能”当之,失其义矣。

    神者,言乎其不测也。凡言神皆明用。

    圣人用处,百姓不知,故曰神。“阴阳不测”,以天之生物言;“圣而不可知”,以圣人之成物言。

    教家言内閟外现,禅家言不存轨则,皆神也。

    “明则有礼乐,幽则有鬼神。”礼乐之进反有迹,鬼神之屈伸无象。

    “成变化”即“行鬼神”,行无朕而成可睹也。

    更无心外法能与心为缘,是故一切法皆心也。是心能出一切法,是心遍摄一切法,是心即是一切法。圣贤千言万语只明此义,说性命之理乃是显此心之本体,说三才之道乃是显此心之大用,所以作《易》垂教,只是要人识得此心耳。若不知性命之理,则此心之体不显,寻常日用只是随顺习气,全无自由分,是谓失其本心。故曰“仁者见之谓之仁,智者见之谓之智,百姓日用而不知”也。“显诸仁”,言识仁则体显也;“藏诸用”,言智发则用备也。(仁以表体,用即是智。)全体在用,故名“藏”;全用是体,故名“显”。此之谓心要,此之谓六艺之原。

    《易》言无妄,无妄即诚,心本无妄,失之乃妄。妄者,亡也,罔也。故儒者简染只言习气,不曰妄心。佛氏名心则真妄迢然,学者未析名相,往往迷乱,一往斥破,则以心为幻法,先儒所以非之。若其圆顿教义,唯显真常,固不得而异之也。此亦学者所当知。

    复次“洁静精微,《易》教也”,“洁静精微而不贼”,何谓也?洁者,无垢义。杂染尽,不受诸惑,斯名洁。静者,不迁义。散乱心息,无诸攀缘杂虑,常住正念,斯名静。精者,真实义。观一切法一相,是谓精。(皮肤脱落尽,唯有一真实。到此见地,方得稳密。)微者,深密义。见诸相非相,是谓微。(离名绝相,唯一真际。诸相即器,凡夫见之,唯是器相。圣人于器,唯见是道,即是见诸相非相也。)如此方能深入《易》教。(洁静是止,精微是观。止用《艮》,动亦定,静亦定也。观用《巽》,见万物之洁齐也。一切行门用《震》,一切言教用《兑》。建化利物用《离》,万物相见,“显诸仁”,大悲也。会己归寂用《坎》,万物所归,“藏诸用”,大智也。此即顺《干》《坤》性命之理,得乎易简之德者也。如此方可立人之道。)然有纤毫人见、法见即名为贼,此见若不剿绝,为人即祸生矣。是故曰“惧以终始,其要无咎”也。末后之教于此揭尽,可以息言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