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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州议员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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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肯回纽萨伦时,适届州议会选举期。于是林肯以本区候选议员之资格,在巴拨斯镇(Pappsville)为第一次政治演说曰:“市民诸君,余知君等之知余为何如人也。余为贫寒之亚伯拉罕·林肯,以受友人推举,出为州会候选议员。余之政见,可以三言尽之:一设立国民银行,一注重内治改良,一征收保护税则。此余政治之信条,亦余良知之感觉也。余而被选,固深感诸君之盛情;即不幸落选者,其感诸君也亦同。”

    林肯之演说,明快简练,听者动容。然是期卒未入选,乃就纽萨伦分邮局长之职。是局不二年即停办。时林肯处尚存邮金十七元余,以总局无人往收,未及交款。后数年,林肯已迁居斯柏林菲(Spring field),而收款员至。林肯出一袜筒与之,曰:“金在此。”发之则银铜币数十百枚,皆村民所用以购邮票者。核其数,则适存帐之数也。盖林肯虽处境至艰,未尝动用丝毫公款也。

    林肯既解职邮局,寻任为散格蒙(Sangamon)测量员。及次届选举,乃被选为州议员,连任者两期。时奕伦诺州治在樊达利亚(Vandalia),地邻南鄙,州人以为不便。以林肯建议,迁至斯柏林菲。斯柏林菲人感其德,因迎之往居。

    时一千八百三十七年(清道光十七年,民国前七十四年),林肯年二十八岁也。

    林肯自受蓬镇法庭之戟刺,其治法律为律师之豫备,盖未一日懈。当其居纽萨伦时,业已代办契约,稍稍出席于治安审判矣。至是,乃与斯业先进斯韬脱(Stuart)合组事务所,为正式之律师。十年志事,一旦得归宿之地,其私心快慰为何如者。

    自是林肯操法律事业者二十一年。彼于法学,由自修独习而成,未尝入学校受业大师哲匠之门。论其造诣,并非深邃,益以取费廉平。显然违法之案,从不妄接,故所得亦不甚丰,盖每年无逾二千金者。然同业及判事,咸钦其行,尤能以诚信得陪审官同情。久之声誉益扬,市人识与不识,咸称之曰“诚实之亚伯林肯(Honest Abe Lincoln)”。

    【批评】

    林肯之选举演说,何等坦白,何等直捷。彼世之工于求官者,暮夜极夤缘之术,公庭饰逊让之词。其人格之高低,奚啻霄壤!

    明儒邹南皋(名元标,字尔瞻。熹宗时官至左都御史,学者称南皋先生)有言:“人若不肯沉埋,即在十八重幽暗中,亦自骧首青霄。”林肯自十六岁蓄志为律师,中间受过多少波折,经过多少困难,顾卒能曲折以达其目的。然则境遇岂锢得人?亦患人之无志耳。志于现在之职业,并不与将来之志事相妨。则余于上文已阐发之,可以各明一义者也。

    林肯生平得力处,全在一诚字。观其为店伙,为律师,乃至为大总统,莫不凭一段真至精神,与人相处。此一段精神,即所谓诚也。惟诚故能感人,故能成事。若不诚则无物,何从生出事业来?

    欧美人重名誉,我国古人亦重名节。吾以为于名下着一节字,则名字尤有实际。盖言名誉不宜苟得,必以己之节操为基础也。观林肯之处置邮局存款,庶几不愧名节二字,非浪得虚名者比(按:名誉,西文原名为honor,本含有诚实正直等义,与fame之专指声誉者不同)。

    林肯回到纽萨伦时,刚好赶上州议会进行选举。于是林肯以本区候选议员的资格,在巴拨斯镇(Pappsville)进行了人生第一场政治演说。他在演说中说道:“各位市民,我知道你们都了解我是一个怎么样的人。我是贫苦出生的亚伯拉罕·林肯,因受到朋友的举荐,出任州会候选议员。我的参政意见,简而言之也就三句话:一、设立国民银行;二、注重内政改良;三、征收保护税的法则。这些就是我的政治信条,也是我内心良知最真实的感受。我要是被选上了,感谢大家对我的肯定与厚爱;即便是不幸没选上,我对大家的感激之情也是一样的。”

    林肯的演说,简明厄要,听众往往都被深深感动。然而,这期选举最后他没能入选,于是就任了纽萨伦邮局分局局长一职。这个分局不到两年就停办了。当时林肯那里还有邮金十七块多,因为总局没有人来收取,林肯也就没来得及上交了。几年后,林肯已经迁往斯柏林菲(Spring field),而邮局的收款员来收款了。林肯拿出一只袜筒交给收款员,说:“钱都在这里。”收款员打开一看,有银、铜币几十上百枚,都是村民用来买邮票的。核对钱币数量,刚好是存帐上的数目。林肯虽然处境困难,却没有动用一分一厘的公款。

    林肯从邮局解职后,寻求担任散格蒙(Sangamon)的测量员。到州议会再次选举时,林肯被选为州议员,并连任两期。当时奕伦诺州的州政府在樊达利亚(Vandalia),邻近南方的边远地区,该州老百姓认为出行十分不方便。后来因为林肯的建议,将州政府搬迁到了斯柏林菲。斯柏林菲人感念林肯的恩德,因此迎接他前往定居。当时是1837年(清朝道光十七年,民国前七十四年),林肯年仅28岁。

    林肯自从受到蓬镇法庭的刺激后,他学习法律准备将来成为律师的决心,没有一天懈怠的。当他还住在纽萨伦时,便已经开始受理为别人代办契约这种业务了,偶尔也会出席治安审判。那时,他与这一行业的优秀律师斯韬脱(Stuart)一起组建了律师事务所,成为了正式律师。努力了十年的目标,有一天一旦实现,内心该是何等地开心快乐啊!

    从这以后,林肯从事法律工作二十一年。他对于法律,都是自学而成,从来没有进入过正规学校进行系统的学习,或是受到哪位大师和哲学巨匠的指点。论他在法律上的造诣,并没有多么深邃,更是收费低廉。对于明显违法的案件,从不轻易受理,因此营利不多,每年不会超过二千金。然而,同行和审理者都十分钦佩他的为人,特别是他的诚信能够得到陪审官员的认同。时间长了,他的名声便也传扬出去了。市人不论认识的还是不认识的,都称他为“诚实的亚伯林肯(Honest Abe Lincoln)”。

    【评论】

    林肯的选举演说,是何等的坦诚直白,何等的直接了当啊。

    当世那些善于钻营求官的人,趁黑夜无人之时拉拢关系,向上巴结,但在公庭上却装出谦逊礼让的样子。这些人与林肯的品行高低,无异于天差地别。

    明朝儒生邹南皋(名元标,字尔瞻。熹宗时官至左都御史,学者称南皋先生)曾说过:“人如果不肯沉埋仕途,即便身处在十八重深的昏暗之地,也能抬头看见青天。”林肯从十六岁开始立志当律师,中间受到过多少挫折,经过了多少困难,但最终仍能坚持克服困难达到目的。然而外在的境遇怎么可能禁固得住人的思想呢?就怕人们没有志向啊。只着眼于现在的工作,并不会与将来的梦想发生抵触。这些我在前面已经阐述过了,可以分别说明一种道理。

    林肯人生之得益,全在一个诚字。从他在店里当伙计,到后来做了律师,甚至到后来的大总统,无不是凭借一种真挚的精神,与人相处。这种精神,就是真诚。只有真诚,才能感动人,因此也才能成就一翻事业。如果为人不真诚就不会有真正的成功,又哪里来后来的事业呢?

    欧美人重名誉,我国古人也注重名节。我以为“名”字后面加一个“节”字,这比实际的名字更为有意义。因此说名誉不会容易获得,必须以自己个人的品行操守作为基础。从林肯处理邮局存款的事情中就可以看出,他几乎没有侮辱“名节”二字,并不是那些浪得虚名的人可比的(按:名誉,西文原名为honor,本含有诚实、正直等义,与fame专指声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