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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破题儿第一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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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很简短,只说上一天二十一日傍晚,副探长倪金寿特地到霍桑的寓所里去访问,却没有会面。据他的仆人施桂说,霍桑在二十那天的一清早出门以后,至今还不曾回寓,并且毫无消息。这自然是非常可怪。因为平日他如果在外面耽搁,总得送一个消息回去。因这一来,外面便纷纷议论,宣传这一位智慧过人的侦探分明已经失踪。

    这新闻给我的刺激相当严重。我在惊诧之余,对于这新闻的推测很表同情。

    因为霍桑如果有什么远地旅行,或是有别的勾当,总要给我了个信息,至少也得打一个电话给我。现在我也毫无所知,可见失踪的假定,确有成为事实的可能。

    他往那里去了?可是已遭了江南燕的暗算?或是他已不幸落进了什么恶匪的手中?

    我想了一想,就把报纸丢过一旁,先打一个电话问问施桂,但施桂的答话不大清楚。

    他说:“霍先生是前天清早出去的,临走时并没说明往那里去。我以为他是照常出去运动的,还预备好了早餐,等他回来。可是他一去就不回来。”

    我问道:“他可曾带行李走?”

    “没有。不过他出门时我没有看见。”

    “怎么,他溜走的?”

    “晤————晤————那时候我在厨房里。”

    “喔。你还有什么话告诉我?”

    “上夜他在房里忙了半夜。”

    “忙什么?”

    “我不知道——一————晤,昨天我看见有几只箱子都像开动过。”

    “你也不知道他开箱子做什么?”

    “我不知道。”

    “还有别的事吗?”

    他顿一顿,才说:“包先生,上一天夜里,我————我好像还听得一两声枪响!”

    我吃惊地问道:“喔,你可知道谁开的枪?”

    “我————我不知道。”

    我觉得施桂的答语有些吞吐,“不知道”也太多,就亲自到爱文路寓所里去走一道,查一查开箱的原因,和枪声的来由。这几天我的笔墨事务虽有几处预约催得很急,但霍桑既有失踪的消息,而且情节离奇,自然比较重要,我不得不暂时搁一搁笔。我向我的妻子佩芹说明了几句,便匆匆地出门。

    这时候已近八点钟光景。西门路上正当菜市上市,肩接通,喧闹异常。当我向人丛中穿过的时候,有一副菜担忽而钩住了我外衣的袋口,幸亏我赶紧立定,没有把我的衣袋钩破。衣袋中我藏着一支手枪,要是落了出来,未免惊动人家。

    我因着霍桑的叮嘱,出门时也常佩武器,以备万一的意外。

    历年来我们所破获的案子,内中剧盗巨凶,什么人物都有,难免没有衔根我们的仇敌。不过我虽和霍桑连手办事,并不居于主要的地位,他们的目光也并不注意在我的身上。故而我在外面走来走去,还没有经历过什么意外危险。

    我走出了西门路,向北转弯,到了吉祥路口,刚才停了脚步,想招呼一辆停着的黄包车,忽听得背后有人叫我。

    “包先生,那里去?”

    我突的回过头去,瞧瞧是什么人。我看见一个身材结实而短小的男子,穿一件糙米色西装外衣,下面露出的裤脚管却是棕色的。他的头上戴一顶花呢鸭舌帽,帽檐罩住了他的脸的上半部。我仔细一瞧,不认识他。那人却在向我招手。我正站住了等他走近来,忽觉我的右侧里另有一个大汉靠近我的身体。我觉得有些突冗,回转头来,还没有瞧清楚这第二个是什么样人,猛觉那后面招呼我的一个早也快奔几步,靠近身来。我才觉局势不妙,我的右手刚伸进大衣袋去,忽然有一种东西已经抵住在我的腰部。我的右手同时被那右边的人拉住了。

    “喂,什么意思?”我仍镇静地问一句。

    那戴鸭舌帽的人从背后低声说:“包先生,你是个明白人,漂亮些罢!”

    右边的人也接口道:“包先生,你打算雇黄包车?我们有汽车等着,落得省几个车钱。”

    这个人是不中不西的打扮,不过外衣是黑呢的,铜盆帽也是黑色的。他的黑脸上满是粗麻子,形状很可怕。

    笛笛笛一阵喇叭声音带来了一辆轿式黑漆的惠而卡客司车。汽车驶近了,停在我的面前。黑麻子马上打开车门。我的背后腰部的东西仍没有移动。我的手足虽已失了一部分自由,心中仍很了了。

    我已经落在绑匪的手中!

    往日我曾帮助霍桑破获了好几起绑案,想不到今天竟亲自尝尝这个味儿。我的外衣袋中本藏着手枪,此刻可能冒一冒险,挣脱了匪徒的抓握,把手枪掏出来,和这两个人拼一拼?不,在这情势之下,我若是轻举妄动,除了我的腰肋里穿进一粒枪弹以外,决没有别的侥幸的希望。为权宜之计,我只有暂时屈服,静待局势的变化。否则徒然牺牲,不但算不得勇,霍桑知道了,也许要说我单凭血气之勇,缺乏深沉的思考,结论是“愚不足惜”。

    这意念在我的脑海里经过的时间原只一刹那工夫。主意定了,我毫不抵抗,跟着那两个人走上汽车。我上车时,两个人仍是一后一右很恭敬地拥护着,一步不曾放松。进了车厢之后,我的座位也给夹在他们俩的中间。车轮既动,那两人忽把左右车窗上的黑色窗帘拉下来,隔绝我对于外面的视线。车厢中的光线虽然突的变暗,从隙缝中穿进来的余光,还使我约略可以辨别两个人的状貌。

    我的右侧里穿黑呢大衣的一个,身材阔大,他的头部高出我足有三寸以上。

    他的那顶黑呢铜盆帽子也压覆得很低,脸上除了满面粗麻之外,还有浓黑的短髭。

    那左面的一个和这麻脸大汉绝对相反,身材小得多。他的脸色是淡黄的,有一副黑眼镜,一张小嘴。他戴的一顶鸭舌小帽的帽檐压得更低,竟和那黑眼镜的框边接触。

    他的身材似乎比我短些。但非常结实,他的动作也似乎比麻脸汉活泼得多。

    当我正向这左右两个人端详的时候,忽觉那左边戴黑眼镜的朋友,突的把手插进了我的外衣袋,将我的手枪取,了出来。他的枪管从我的背后移到了左侧,仍旧抵住在我的肋部。我当然也来不及抢夺。

    黄脸人作冷笑声道:“包先生,对不起,这东西我权且代你保存一会。”他把我的枪看一看。“晤,东西是捷克货,不错。”他随手塞在他的那件糙米色外衣袋里去。

    语声很冷酷,刺耳难受。但是今天情势不同,我自然不便发作。

    我忍着气,问道:“你们有什么目的?把我送到那里去?”

    黄脸的答道:“何必心急?你总算当过了好几年的侦探助手,怎么会问出这种话来?我们的目的怎么样,回头你自然会知道。”

    这家伙不但身手敏捷,而且口齿伶俐,真是歹徒中的一个人才。我觉得用口舌跟他斗,没有意思,也犯不着,只索静默着。

    汽车行进得很快,我虽想从帘缝中窥视经过的路线,可是不清楚。我的右边的大汉开始活动。他的身子牵一牵,像是向他的同伴请示,“小朱,怎么样?”

    戴鸭舌帽的黄脸人点一点头。“好,老王,动手罢。用不着太客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