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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摩诃衍论赞玄疏卷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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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京报恩传教寺崇禄大夫守司空诠圆

    通法大师赐紫臣沙门法悟奉来撰

    已说本趣,次开总体。

    释曰:次发起正陈分,有二:初开示总体,又二:初结前生后。

    本曰(至)是故应说。

    释曰:后依文示相,有二:初唱本。能入十六,名为有法;所入十六,并及不二,名摩诃衍。此据克性,唯十七种,立名大乘,非十六门。若尔,两重能入,既非大乘,即非总体,应十六门,不在此科。答:科就甚深所入言之,举胜摄劣,故无有失。既尔,何故不就最尊不二,别伸科判,摄彼所余?良以不二离根教故,不可显示,唯就所入,言开总体。因门因法,诚广诚深,益根既宽,故宜应说。

    论曰(至)作依止故。

    释曰:后作释有二:初分门略显,由能入门能显所入甚深理故。诠犹显也,由所入法与能入门作依止故。

    有法者(至)摩诃衍体。

    释曰:后依义广明,有三:初总解文义。总标门、法、作业之相者,此有二解:一、门法之言,合之为一,不取本法,唯指能入。由依其门,能起信根,信彼本法,并及不二摩诃衍故。良以能入十六,正为发信之因缘;十七大乘,但是所信之境界。故知门者,能作业也。二、门法之言,离之为二,通门及法。亲生信根,门能作业;疏生信根,法亦能作。作业之言,发用之义。

    信决定进心(至)于礼树故。

    释曰:次别释信根,有二:初名位喻况。信根二字,两番解释。初番名位,即信为根。两句解名,两句解位。问:修行分说四信五行,诸教多明信解行证,不唯生信,亦起行等。何故此中偏说信耶?答:良以信者,切用殊绝。根力善财,斯为首故。贤圣等妙,此为先故。功德母故,道果源故。后番位相,信满成根。十信称信,贤位已去,信方成根。此上明位,自下显根。两种梵语,未见翻对。前如萍菟之类,比信无根。后同松柏之属,况位有根。

    信根有几义(至)是名为十。

    释曰:后问答义相。初双问二字,后各答十义。先颂,次释,于文可见。信十义中,欲配位地,恐涉穿凿;根十义中,诸位相望,俱有理故。

    能入所入(至)自当显说。

    释曰:后余指下,辨两重门法,立义广明。

    已说总体,次明建立。

    释曰:后通分五分,有二:初、建立五分,又二:初、结前生后。

    本曰(至)劝修利益分。

    释曰:后依文示相,有二:初唱本。

    论曰(至)法如是故。

    释曰:后作释,有二:初总明分次第,又二:初略徴释,化生之法必如然故。为欲已下,广出此意。

    此义云何?

    释曰:后广徴。释有二:初总徴。虽言化法如是,请示次第所以。

    为欲显示(至)因缘分。

    释曰:后别释有五:一、因缘分。药因病设,教藉根兴,无疾何假于药方?离根宁宣于教藏?故依三聚,立此八因,别兴四分之文,普拯群生之类。有喻法合,于文可见。

    为欲显示(至)立义分。

    释曰:二、立义分,亦有喻、况、法、说双合。如意宝珠,有教所说金翅鸟心后成此珠,有教所说遮多梨鬼变为此珠,有教说佛舍利法欲灭时变为宝珠,有教说龙福力感得出宝奇妙神珠。智度论说龙王头上有此珠故,报恩经说龙王耳内安此珠故,有说龙王藏深密处,有说龙王安自脑中。此宝虽一,功力弥多,作众宝之攸依,欲千珍而随雨,犹枝叶之根本,若流派之泉源。比两重所入之大乘,为十六能依之总体。据法虽唯一性,就根乃分两重,门有多差,义非一势。故下论云:法体不分,义门得别。宝既大龙所用,法亦利根能承。然如意珠但喻两重所入十六,非况不二,以不二体唯是果海,离根宜故,离教说故。若尔,两重所入既有十六,岂顺此中摩诃衍法虽唯是一?答:两重所入克体唯一,随能入门说有十六。如太虚空本无有二,禽族翔翥似见其迹,鸾迹所印名鸾迹空,凤迹所印名凤迹空,百禽并印迹亦随多。然其虚空何有二体?迹下之空即况两重所入十六,即空之迹即喻两重能入十六。如是所入随十六门立十六名,能入若至百六十门,所入亦立百六十名。故论合云:而为恒沙法门体性。又云:利根智者乃所领解。故

    为欲显示(至)解释分。

    释曰:三解释分。如意珠藏,万宝虽盈,千门不开,群龙安了?要辟多户,方益群龙。大乘本法,虽圆千义,不细开解,钝根宁知?要假委分,钝根方解。然上立义,判为利根,故此解释,说为钝器。然此分中,复有利钝,二门之中,如次可见。

    为欲显示(至)修行信心分。

    释曰:四、修行信心分。此中喻法,皆含纵夺。且初喻中,文置虽言,表承上义。谓前如意善雨众珍,赞宝胜能,名为妙术;功能无尽,复号圆德。如是妙宝,虽眼见、耳闻、心解、口说,门或不入,藏乃奚臻?宫若不登,宝何得用?若法说者,于前二分广略教义,虽口诵、心思,设勤加修行,胜进不退,乃喻金刚。若正信未起,宝藏何阶?邪定未出,玄理难符。故立此分,激物信修也。

    虽开(至)劝修利益分。

    释曰:五、劝修利益分。虽分立广释略法门,纵示修行起信行相,然怯弱之辈,闻立义分,多广法门,知而不修;钝根之人,闻解释分,少略法门,学而不解。信心既阻,行业复亏,倦法海之深游,退觉城之要路。若逢劝进,必渐勤求,备修百行之因,圆证十身之果。如无劝策,岂免沉沦?惑起恒沙,缚缠无性。以见此利,故劝修行。

    有何因缘(至)劝修分所摄。

    释曰:后别释不增减。初问、后答。答中有二:结、颂、释文。嗢陀南者,此云集施,能以少文摄括多义,施散于他令诵持故。

    已说建立门,次说唱章判说门。

    释曰:后唱章判说,有二:初、结前生后。

    本曰(至)所以造论。

    释曰:后依文释相有五:一、因缘分,有二:初、八因起四分,又二:初、唱本论,举八因根唯三聚,随缘增而起四分,化众修而趣一乘。

    论曰(至)作正因缘。

    释曰:后释文有二:初、缘体行相,分二:初、约分明因,又二:初、依分标门,复二:初、指因起分。

    初一因缘(至)谓前三门。

    释曰:后随因列门,能化属自后四分论,所化即是三聚众生,善功唯取教功根益,除诤为令息疑止谤。后之七因,各具前三,无第四者,以诸除诤,后定绝疑。

    今当举相,随次别释。

    释曰:后举相随释,有二:初总标。

    因缘总相(至)自当显说。

    释曰:后别释有四:一、起立义分,又四:一、能化门。此第一因,即与前重八种大乘根本总体,作正因缘。又与前重能入八门,后重能所十六门法,二十四种分离别相,作正因缘。因缘之总相,目之能化门。总别相对,四句易知。非明不二者,以离根教故。

    为令众生(至)众生故。

    释曰:二、所化门,不定聚中有三十人,以十信中位位皆有入、住、出别,故成三十。后四十心随心分三,故成一百二十种人。

    离一切苦(至)总相之乐故。

    释曰:三善巧门,普缘三聚,宣说两重,欲令无量之根,永离无常之苦,获二依果,证一心源故。

    非求世间(至)初因缘。

    释曰:四、除诤门。恐有愚人,妄生疑念。论主但居不动,未及法云。通缘上地之人,皆为所化之境者,非利他故,唯显自能。欲求高名,拟希厚利,虚言被上,正意荣身。岂容下地之人,反化邻佛之圣?为遣此辈,所发疑心,自通而言,我久成道。为满本愿,助化群生,非求人世之荥,权示蓝修之位。蓝修有本,元是滥字,未知适从,难以详定。

    第二因缘(至)成正觉故。

    释曰:二起解释分有二:初第二因有三:初能化门。解释分中总有三门,今取前二显示正义,对治邪执为能化门。根本义者,一心法界作智作理之本,真俗二门为实为假之本,七种对治遣人遣法之本。望人作本,义显可知。若能达此,成正觉故。

    令诸众生(至)众生故。

    释曰:次所化门,正取邪定为所化根。

    正解不谬(至)第二因缘。

    释曰:后善巧门,正义之功,治邪之巧,令遣谬解,使拂邪心,出一阐提,入十信位。

    第三因缘(至)三种发心。

    释曰:后第三因有三:初能化门取解释,分发、趣、道、相三种发心为能化门。

    善根成就(至)诸众生故。

    释曰:次所化门,上品十信十解一分,即信成就发心。十解多分,十行十向,即解行发心。三品十地,即证发心。

    于摩诃衍法(至)第三因缘。

    释曰:后善巧门不定聚一分,即十信上品正定聚全,历三发心出自分位,入胜进位胜自位故。

    第四因缘(至)出兴门

    释曰:三起修行信心分有四,一第四因有三,初能化门,第四分中宣说开示信,如佛法僧修施戒忍进,与彼为因被不定人。

    善根微少(至)不名成就。

    释曰:次所化门,十信位人不同前来,与正定聚位位各分三品别异,通计圣凡正定、不定,共有一百五十品人。今论意谓不定聚人别分三品,以十信人微薄闇钝,发心求道,其实甚难。从第三因分出不定十信上品,此第四因分出中品,五、六、七因分出下品。依论分齐三品,十信后五善根具足,名为上品;前五善根未具,名为中品。实义为论,唯第五心名为中品,以次下说前四种心皆下品故。今望前四,转齐第五,故皆中品。初心业障海深,二心见执过厚,四心怖信难成,如是三种皆下品故。不同正定,如后问答。此中所化,但取十信。前五心人善根微劣,未是具足,欲化是人,令获后五,转为上品,入信成就。故此下文信心分释,为邪定人说信心分,为不定人说修行分,未信令信,已信令修,其法尔故,或通利故。据此中说,四、五、六、七为因之根,但取不定中、下二品,盖就显说,无相违过。前后因根,准此可解。

    修习信心(至)第四因缘。

    释曰:后善巧门。

    第五因缘(至)出兴门

    释曰:二、第五因,有三:初、能化门。第四分中,进门之终,唯取有障修行精进一节论文,与彼为因。讲者引彼,于此应叙。

    此中众生(至)分际门。

    释曰:次所化门。

    消恶业障(至)第五因缘

    释曰:后善巧门,令十二中初心下品,礼忏劝请,随喜回向,得免诸障,善根增长。

    第六因缘(至)作正因缘故。

    释曰:三、第六因,有三:初、能化门;第四分中,取止观行一节论文,与彼为因。

    凡夫二乘(至)一切二乘故。

    释曰:次所化门。不定二心,邪定二乘。由彼二乘志意狭劣,于无上乘犹若败种,故判邪定别以止观化彼二类。

    对治心过(至)第六因缘。

    释曰:后善巧门,两轮具阙。益损门中,修止对治凡夫著有过失,又舍二乘乐空过失;修观对治二乘离悲过失,又除凡夫懈怠过失。故知两轮通治凡小众生心过。

    第七因缘(至)出兴门

    释曰:四、第七因,有三:初、能化门;第四分,未与彼为因,谓引不定下品众生,令趣中、上及正定故。

    此中众生(至)分际门。

    释曰:次所化门,十信前四下品众生,其心怯弱意欲退转,如来方便但令念佛令生他方。既得往生,由见佛故终无有退,渐次得入正定聚故。

    必定不退(至)第七因缘。

    释曰:后善巧门。

    第八因缘(至)出兴门

    释曰:四起劝修利益分有三:初能化门,全与第五分为彼因缘故。

    此中众生(至)分际门。

    释曰:次所化门,邪定聚人若无劝诱退入无性,故须此分化彼怯弱令获益故。

    为示利益(至)第八因缘。

    释曰:后善巧门,说德令忻,示过令离故。

    一切诸教法(至)总别不同故。

    释曰:后依因遣滞,有二:初分因合显。问:立义分中摄诸教尽,何须开后三分而别释?八因初一摄诸根尽,何假立后七因而散释?答:立义广摄被利根人,三分略说被钝根人,复为钝根开后三分。初因总摄三聚众生,七因别摄所化众生,总别不同,立后七因,复有何失?

    何故二乘人(至)轻其过失故。

    释曰:后处品别明有二:初徴释处异。二乘四处者,谓一二六八,此之四处皆有邪定二乘人故。答中为二乘人根器狭劣,舍小趣大难故重明。邪定三处者,谓一二八,于前四中除第六因,以彼唯取二乘人故。答中为显邪定对彼二乘过轻微故。

    何故不定人(至)轻其过失故。

    释曰:后问答品别,十信之人别分三品,不同常例,已见上文,但未知由。于此辨明三贤、十圣,非是不分入、住、出故,但不长分三品之异,故与不定相例对显。

    有何因缘(至)次第如是。

    释曰:后缘数次第有二:初伸二问。因缘何唯八种?信等次第何然?

    颂曰(至)次第如是故。

    释曰:后述二答,有二:初结颂,上二句答不增减,下二句答其次第。

    论曰(至)摄彼八十故。

    释曰:后释文有二:初摄广不增减,以一摄十,兼解等字摄彼八十,云八云等。

    因缘次第(至)十种地故。

    释曰:后治障行,次第法尔,释前法如是故。八因所明修行位地,从下至上,自浅之深,理定合然,故言法尔。十信、三贤,如其次第,能治四障,谓阐提不信障、外道着我障、声闻畏苦障、缘觉舍悲障。于十地位,治十重障,渐次转胜,亦法尔故。

    已说八因缘,次说四种根,

    释曰:后四根须二教,有二:初、结前生后。

    本曰(至)应说此论。

    释曰:后依文示相,有二:初唱本。

    论曰(至)决疑门

    释曰:后作释有二,初科分。

    问曰(至)难问门。

    释曰:后开示有二:初难问门。光明等经摄根无阙,何须马鸣重造此论?况无增加显理胜力,应是欲求世间称赞名利等事。毕竟尊信不尽理者,谓问毕竟世尊言教堪信之经不尽理耶?或复毕竟诚可尊重崇信之经不尽理耶?或复论主毕竟贵图世人尊重贵信,已能解于佛经不尽理处而作论耶?如或不尔,则是重繁,进退不可,若为通会?

    合曰(至)当须造论。

    释曰:后决疑门,有二:初正解。此门又二:初根缘有异。诸佛教理,心性大用,用元体作,故唯一味。或未即本故一味,一味即所入一心;或相即性故一味,一味即能入一真。又法虽万别,心本平等,就所入解;教纵千差,性本平等,约能入明。虽标题榜示,经论差别,词翰简牍,卷帙不同,理本平等。又佛教法,设分多端,理终无异,故名不别;音本是一,故名不分。或就所入,以本收末,名为不别;或就能入,与本平等,名为不分。然所化根,有利有钝,乐广乐略,致能化人,说经说论,有广有略。伽陀修梨毗罗方,此云广略经则;遮陀尸修梨毗罗方,此云广略论则。则,犹法也。初根依经,后器须论,由对此宜,故假造论。

    复次(至)则不须论。

    释曰:后时分不同,有二:初、佛在世。以佛在世,能化业胜,所化根利,一闻便解,复何须论?

    若佛灭后(至)优婆提耶众。

    释曰:后佛灭后,以佛去世,能化主劣,所化根杂,假经论而器异,乐广略而根殊。既有忻广略之人,故须造广略之论。优婆提耶,此云论议。

    何故(至)有其分际故。

    释曰:后兼通余妨,有二:初徴释根缘。因缘门中,具收三聚;根性门中,但化无力。宽狭相违,故伸此问。良以因缘门中,马鸣誓愿,意乐广大,无边际故,具收三聚;根性门中,亲受论教,实行之人,自有际故,但明无力。故前后文所说各异。

    以何因缘(至)现造作论教。

    释曰:后问答广略,何以世尊说广略经,复何马鸣造广略论,盖有宿愿,致于今生,师说广略经,资造广略论,四圣众种,无贪为体,如俱舍说,一衣服喜足圣种,二饮食喜足圣种,三卧具喜足圣种,四乐断乐修圣种,由四助道,解脱非久,以能对治四种爱着,是故说为四圣众种,结颂释文,引经总结,其义可解。

    已说因缘分,次说立义分。

    释曰:二、立义分,有二:初、结前生后。

    立义分中(至)其相云何。

    释曰:后依文释相,有二:初说法数,又二:初问。先问立义名数多少,后问本数开立行相。

    颂曰(至)及不二别故。

    释曰:后答有二:初结颂,初一句答总数,后三句答行相。

    论曰(至)差别。

    释曰:后释文有二:初明总数。明言立义有三十三,非此分中全无不二,但无根教云不建立。

    云何(至)各差别故。

    释曰:后辨行相有二:初总徴释,初总问总数,后总举总数。

    何故(至)故开二种故。

    释曰:后别徴释有二:初问答所入法,别问两重所入,故举摩诃衍名,别答两重所入,故有两节论文,于于段中,可细思之。根本摩诃衍中,开八种故者,此答前重八种所入,以依不二,离言果海,能依之义,即当因分,为利众生,假以言诠,说作根本摩诃衍法。据此,初重所入,未分一心三大,于前重门,方始分出心体相用,故次论言,一心法界,及三大义,各二种故,至后重法,虽亦分出一心三大,然是所入第一义谛,不同前重能入门中,一心三大,唯真俗二谛,莫谓一心三大名同,便将前门,而为后法,三谛科拣,义理难通。一心法界三大义中,各开二种故者,此答后重所入八种,谓有一类,稍劣根宜,闻彼前重根本所入,体唯是一,随门立八,便起疑云:若前所入,体性有多,依门趣入,易生了解,既体唯一,随门说八,云何颂解?如来善巧,为度彼根,遂就根本摩诃衍法,一体性上,元非心大,强假施设一心三大,全将前重所入本法,为利耎根,假立名为心体相用,名虽同前八门一心三大,然前门是所作真俗二谛,今此法属能作第一义谛,若望前重所入所依总摩诃衍,此后所入别摩诃衍,虽是能依,对后重门,还是能作所依所入摩诃衍法。

    何故(至)是名为本数。

    释曰:后问答能入门,先别问两重能入门,后别答两重能入门。然此答文亦有两节:一、心法界及三大义各二种故者,即答前重能入八门,谓依根本摩诃衍法,作起能依一心三大,即此一心三大各具真俗,分成八门,以此八门化于上智,依真俗门顿渐修行,造证趣求前八本法,是故论言一心三大各二种故。或各开二种门故者,此答后重能入八门。论言或者,良以后重所入一心三大已自有名,不同前重所入本法,不对能入未有名字,但总呼为根本大乘。今此后重所入本法,如来善巧,为彼钝根,于无名法不对能入,已假建立心体相用。若望能入,或开真俗,各有二种入第一义,是故论言或各开二故。亦可或字望前重门,已开真俗二门不同,于后重门或复如彼,亦开真俗二门不同,故致或字。龙树菩萨知立义分,文言少约,理趣深玄,豫慨后人于兹迷昧,故在文前先明大格,此或无滞,下义自通,诸智慧者,幸宜详审。

    已说法数,次当别释。

    释曰:后释本文有二:初结指。

    本曰(至)到如来地故。

    释曰:后示相有二:初唱本。判斯一唱,总有三门:一者总体门,二者别相门,三者不动门。从摩诃衍者下,即前二门,然有两重。从一切诸佛下,即后一门,遍通两重。初二种门有两重者,且第一重总体门云:摩诃衍者,总是前八因之内第一因缘。总中能化教法,正是根本第一义谛。摩诃衍法,但随其门,立八差别,其名如次,不繁豫出。以摩诃衍栋能入门,正用总字,勒属前重八种本法。其八能入,承文辨讫。摩诃衍中,含有不二,并及后重所入八法。开总体中,释论明指摩诃衍者,十六所入,并及不二,共十七种,名摩诃衍。三字之中,备包不二,亦含后重所入八法。以立义分者字,正牒初开总体之言。学者应思,说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法,二者义。然此四句,释论不解,无文指属在初及后。敬详龙树不指陈意,欲令讲学住思观察,细穷四句,通含两势。以此法义,在前重门,唯是所作能依之义,三谛中属真俗二谛。又此法义,在后重法,唯是能作所依之体,三谛中属第一义谛。故知四句,势贯两重,正符立义。文前问答,答前重门云:一心法界,及三大义,各二种故。答后重法云:一心法界,三大义中,各开二种故。方知本论,摄法宽通,以少含多,义斯见矣。又此法义,别目心境,谓于门法,各分心境。法即一心法界,义即三种大义。义者,境也。此中不遮心中有境,境内有心,虽无显说,理必然故。所言法者,谓众生心者,即所依门。此中两句,含后重法,故将开立,牒以者言。众谓四衍之圣,生谓四种之凡,举能依人,显所依法。心谓一心,以心释法,谓一一心,及多一心,即是后重所入本法。论指一心,本周八处,不可分离,唯一体相故。是心则摄一切世间法,出世间法者,即摄末门。是心但指上众生心,是犹此也。此心为本,摄出世法,为真如门,摄世间法,为生灭门。所摄二门,即真俗谛,能摄一心,唯第一义。依于等者,即建立门。依于此心,开二种门,显示大乘,开二种法。何以故者,即徴问也。云何依心句中,开二种门,显示已下,开二种法。是心等者,答前二问。先答真如门,依心所作。若体相如,还即显示所入本法摩诃衍故。此中体字例后三自,唯目能入一体之门。后答生灭门,依心所作。若因缘相,还能显示所入大法摩诃衍故。自体相用唯能入门,故于依心句中开二种门,显示等中开二本法。所言义者已下,显示所入六法、能入六门。第二重中,三门之内略所依门及摄末门,或举后摄前故,或以上流下故。但有第三建立一门,牒前二义,故言义者。今此后重义中三大,即是所入摩诃衍法。恐滥前重能入八门,故列名时不举三大,但直标举摩诃衍名。达士详之,庶无惑耳。一者体大,即二所入。谓一切下,即二能入。谓一切法不增不减即俗谛门,真如平等不增不减即真谛门。二者相大,即二所入。谓如来下,即二能入。如来藏功德即俗谛门,具足性功德即真谛门。三者用大,即二所入。谓能生下,即二能入。能生世间因果即俗谛门,能生出世善因果即真谛门。后不动门,十方如来、三世菩萨皆乘因分三十二种深妙法门入如来地故。

    论曰(至)住思应观。

    释曰:后作释有二:初科分指劝,通科一分总作三门,仍前二门更开两用,文义虽具,要须拣择,故劝讲学住思应观。

    摩诃衍者(至)有八差别。

    释曰:后依科随释,有二:初前二门合显,又二:初第一重,分三:初牒指。取上三字与总字合,先属科名,后指本法。唯是前重所入总体,体性虽一,随门立八。

    云何为八(至)摩诃衍。

    释曰:次开解,有四:一正释,有三:初徴列,次得名。两段合也。所入八名,略解一二。第一一体一心摩诃衍,谓依根本摩诃衍上作起,能依所作,绝待依止一体。复又作起,能依所作,绝待灵鉴一心。一体为别,一心为总,总别双彰,故须别举。此之四字,俱属其门。所入根本摩诃衍法,从门受名,一体一心之摩诃衍,作依主释。第二三自一心摩诃衍,亦依根本摩诃衍上作起,能依所作,对待拣染三自。复又作起,能依所作,对待灵鉴一心。三自亦别,一心亦总。然斯四字,亦俱属门。所入本法,从门受名,三自一心之摩诃衍,亦依主释。法中既尔,义中亦然。但于义中,体大名字,梯对法中,一心总名。体大字上,多字名目,梯对法中,一体三自。相用例知,不繁具指。细寻论文,义亦可见。

    譬如(至)建立名故。

    释曰:后喻合。王本一身,未有多名,由王福力,感招轮现。轮有四殊:金、银、铜、铁。金轮来应,名金轮王,余三亦尔。轮是依报,体非王身;王是正报,体非轮宝。轮虽非王,由王所感,是故王身立彼轮号。轮之王故,作依主释。王比本法,轮况门名?虽门因法作,门非是法;纵法由门显,法非是门。故所入法,从能入门,以彰自号,作依主释。喻既分明,法应深信。

    大觉契经(至)广说

    释曰:二、引证,有二:初、正引八种身法。准唯识论,体依聚义,说名为身。今取体依,此中属当。直目所入八种本法,谓自体不无故,为门所依故。法中二种:略一、心名;五、六二名,言显了者,即当相字;七、八二种,自在无碍,当用字也。皆云趣入,彰门用故。

    马鸣菩萨(至)摩诃衍者总

    释曰:后显摄立义分中,初之五字,包摄彼经八种身法,又牒前段开总体文。

    此中总言(至)及下临故。

    释曰:三、指论有二:初、总贯两重。指陈总字,贯通前后。望上即贯前重所入,下临即贯后重所八。两重所入,是总体故;两重能入,非总体故。此即正符开总体文。

    大总地论(至)唯立八法。

    释曰:后以略含广。

    由何义故(至)有八应知。

    释曰:四、问答有二:初、立八因由。问:所入唯一,复何立八?答:总体虽一,因门成八也。

    能入所入(至)其相云何。

    释曰:后各八行相,有二,初问。

    颂曰(至)然终不杂乱。

    释曰:后答有二:初结颂,上三句正答,下一句通妨。

    论曰(至)毕竟尽故。

    释曰:后释文有二:初解前三句,能所十六,摄法齐平,无胜劣故,无广狭故。

    若尔(至)故称平等。

    释曰:后解后一句,若许平等,所入本总,能入末别,既并浑同,应成杂乱。答意可知,余文易了。

    已说初重。

    释曰:后总结。

    第二重(至)摩诃衍门

    释曰:后第二重有四:一、总科。四种法者,心、体、相、用,各具三门。

    所言法者(至)决定门。

    释曰:二、别解,有二:初、法中三门,分三:初、所依门,有三:初、牒指,此中但指第二重法为所依故。

    今当(至)其相云何。

    释曰:次开解,有四:一标徴。

    颂曰(至)偏于彼八处。

    释曰:二、结颂。众属四圣,生目四凡,显说一心,遍彼八处。

    论曰(至)名为众生。

    释曰:三、释文。此中所辨一法界心,通一一心及多一心,通无尽一法界及纯白一法界,周遍圣凡,不可分离,唯一体相。

    顺理契经(至)故名众生。

    释曰:四、引证诸异生中具足四凡。

    马鸣菩萨(至)决足门

    释曰:后指结。

    是心即摄(至)分际门。

    释曰:次摄末门,有三:初、牒指,明凡、圣心摄真、俗法。此中有二:一、能摄一心,即第一义谛;二、所摄二门,即真、俗二谛。其世间法亦名生灭,即俗谛门;其出世法亦名真如,即真谛门。准问明品清凉大疏,于真、俗谛各开存、泯,说至五重中道妙义。今于此论两重能、所三谛理中,通说乃有一百二十中道义理。且于后重四种法内,俗谛门中有四中道:五种有为是妄,四种无为是真;有存妄泯真中道,有存真泯妄中道,有真妄俱存双照中道,有真妄皆泯双遮中道。真谛门中有四中道:离言真如泯体,依言真如是相;有存体泯相中道,有存相是体中道,有体相俱存双照中道,有体相皆泯双遮中道。真、俗二门有四中道:生灭门是俗,真如门是真;有存俗泯真中道,有存真泯俗中道,有真俗两存双照中道,有真俗两泯双遮中道。又所入法,有三中道。且俗谛门,依有为无为所入一心,即是中道第一义谛。又真谛门,依体及相所入一心,亦是中道第一义谛。复依真俗二谛所入一心法界,亦是中道第一义谛。此后三种,虽名中道,是第一义。前十二种,但为中道,非第一义。如此后重二法二门,有十五种中道义理。复于后重体相用三各二门法,例准亦应有十五种中道义理。如于后重心体相用各二门法,所具中道,共论都数,有六十种。例准前重望法望门,所具中道,亦六十种。两重总有一百二十中道义理。二十四种,不唯中道,亦第一义。九十六种,但成中道,非第一义。本论渊含,诚难思议,囊括大藏,斯文可验。

    其相云何?

    释曰:次开解,有三:初徴起。

    颂曰(至)作法界名法。

    释曰:次结颂正辨根本。中实一心,能摄枝末,真俗二门,无非法界,故立法称。

    论曰(至)故名为法。

    释曰:后释文有三:初、总解。一、法界心而具二义:摄生灭门为世间法,摄真如门为出世法。

    自体契经(至)净白品法。

    释曰:次引证,有二:初证能摄,又二:初摄俗谛。广大神王喻多一心,摄诸无明即是智碍,摄诸染法即烦恼碍,摄诸净法即四无为。

    又摄一切(至)寂静法。

    释曰:后摄真谛。此中神王,喻一一心。摄清净法者,即离三假相;摄无碍法者,即满三实德;摄解脱法者,即体真如;摄绝离法者,即离四句相;摄满足法者,即圆四法德;摄寂静法者,即相真如。

    而广大神王(至)非出世间法。

    释曰:后证所入,广大神王第二论中,亦引自体契经指说,唯况后重二种所入。此中明言非世间法,非出世间法,即表所入既非俗谛,又非真谛,明知即是第一义谛。以此验知十六所入,皆第一义谛也。

    今摄此文,故名为摄。

    释曰:后明摄论主依契经,取第一义谛,摄真俗二谛,立此摄末门。

    马鸣菩萨(至)分际门

    释曰:后指结。

    依于此心(至)摩诃衍门

    释曰:后建立门有三:初牒指。

    其相云何?

    释曰:次开解,有三:初徴起。

    颂曰(至)显示摩诃衍。

    释曰:次结颂。上二句明标二门,下二句明标二法。

    论曰(至)自用摩诃衍。

    释曰:后释文有四:一、总指徴列。依上一句,总标二门;依下一句,总标二法。徴列可知。

    如是(至)有二应知。

    释曰:二法从门立,一心本法,克性唯一,由二种门,立二本法。问:本法既一,由门立二,应依生灭,得入一体,摩诃衍法,以其所入,无二体故。答:依生灭修,但证三自,非证一体,此随门说,体同证异,理实臻极,何曾再证?如一明珠,内出青色,詺为青珠,内出红色,詺为红珠,若随色呼,青非红珠,红非青等,确论一人,得青珠体,即便能得红珠体故,亦犹千迳九逵,王城不二,九流百氏,大道宁差?随入一门,皆到总法,已证三自,何迷一体?良以无行可修,无惑可断,众相皆尽,总法自彰。若云依生灭门,但契三自本法,犹迷一体本法者,应例难曰:依真如门,既许契达一体本法,亦应还迷三自本法,彼此异因,不可得故。若云深必得浅,浅不得深者,真俗对说,容有浅深,因尽果圆,何有胜劣?岂不前云王城不二矣?故知随在何门,已至究竟,无容再证,厥有明达,于兹详审。缘此后重所入本法,不从能入,己名一心,若从能入,即立二名,或云一体三自,或名真如生灭。

    何以故(至)二法二门。

    释曰:三、牒徴答。释答中,明依心而开门,说依门而显法。故于上句开二门,下句明二法。言作一法界心等者,应云此一法界心,作真如门等。盖回文未尽,顺西方语也。上下之文,颇有此类,准例应知。

    大觉(至)作如是说。

    释曰:四、引证指摄。体相平等者,体如、相如,二互平等,是能入门。与法立名,作依主释。自相自然者,自相拣他不善染法,举相影取自体、自用,或可三自皆是自然。与法立名,亦依主释。

    大总地中(至)摩诃衍门

    释曰:后指结。

    三大义中(至)如是而已。

    释曰:后义中一门有三:初举后摄前,前论已言;第二重四种法中各具三门,理应体中别列三门,相用亦尔;今于三大各略初二,唯立后一,论意举后摄初中故。

    复次,(至)流应至于此。

    释曰:次以上流下二颂本者,且流所依颂云:众谓四衍众,生谓四种生,是三大义藏,遍于彼八处。又流摄末颂云:是三大义相,总摄二种门,名摄世出世间,作三大名义。复流所依本云:所言义者,谓众生体,相用例然。又流摄末本云者,体即摄一切世间义,出世间义,相用亦尔。

    一者、体大(至)摩诃衍

    释曰:后依文辨相,有二:初、明义,分三:初、体,有二:初、所入。全依前重所入本法,为化钝根,说作体大。虽标体大,不同前重门中体大唯是所作能依义相,此中体大唯是能作第一义谛,故后重门无体大名。次下相、用,例此可见。非此体等,立作门名。

    谓一切法(至)门亦尔故。

    释曰:后能入、二所入名,除摩诃衍,余皆门名,无假繁出,相用准说。

    二者、相大(至)门亦尔故。

    释曰:次相。

    三者、用大(至)门亦尔故。

    释曰:后用。

    三种大义(至)分明显说。

    释曰:后指广。

    何故不二(至)离机根故。

    释曰:三、问答,有五:一、徴释不二,有二:初、对缘,又二:初、正问答八因。初一、起立义分。谓因缘总字,能化教法,唯起前重八种本法。因缘相字,能化教法,但起前后二十四种分离别相。独此不二,何无因缘?意明不二极妙极深,独尊独胜,既离根宜,故无因缘。

    何故(至)非建立故。

    释曰:后转徴释,何以不二?离其根宜,表是果海,无根宜故。问:若无根者,何须建在立义分中?答:盖立义分含百亿经,包摄难思,为令众生知有不二,故须建立。

    是摩诃衍法(至)圆满海是焉。

    释曰:后依人,有二:初正问答。问:不二大乘,佛成就耶?答:唯此不二成就诸佛,非是诸佛成就不二。所以者何?以是性德圆满海故,故云诸佛得不故。若尔,诸佛应阙遍智,何能说耶?答:修因至果而自证知,不由断惑之所显得,欲令知有,故说不二,非谓佛说便许成就不二大乘。故下论引大本经云:其圆圆海得诸佛胜故,其一切佛不能成就圆圆海劣故。彼圆圆海即此不二。故菩萨、声闻、缘觉、异生问答同前。

    所以者何(至)离教说故。

    释曰:后转徴释。问:何以不二,诸佛不得?答:十佛自境界,故离根宜也。与教不相应,故离教说也。

    何故(至)顺于说故。

    释曰:二徴释本法,有二:初对缘,又二:初正问答。问:八种本法,何有因起?答:以应根故,以顺说故。

    何故应机?有机根故。

    释曰:后转徴释。问:八种本法何以应根?答:以其本法为根开故。问答顺说,准根可解。

    如是八种(至)种因海是焉。

    释曰:后依人有二:初正问答。问:八种本法,佛成就耶?答:以诸如来能成就故,非八本法能得佛故,以是修行种因海故。菩萨、声闻、缘觉、异生,问答同前。

    所以者何(至)有教说故。

    释曰:后转徴释。问:八种本法,何以能得?答:盖应根故,及顺说故。此中所说八种本法,为是前重?为是后重?此八本法,通前后两重,以泛指陈,无言拣故。或但前重,总摄别故。又举两重,八种本法,亦摄两重,能入门故。如上所说三十三种,其不二大乘,以为果分。余三十二,俱属因分。然因果二分,超情难见。今凭教理,略伸区别。准分齐云:别教有二:一、性海果分,当不可说,以其不与教相应故。此即十佛自境界也。故华严经十地论云:因分可说,果分不可说是也。(正同此论性德圆满海焉。)二、缘起因分,即是普贤境界故也。(亦同此论修行种因海焉。)此二无二,全体遍收。其犹水波,思之可见。又探玄云:所依果海,如太虚空。(正同此论不二大乘。)地智所证,如空??处。(依俙同此十六所入。)能证本智,如能??相。(粗可比此十六能入。)准略策云:今言果海,约证相应。(证处离言,故不可说。)可寄言诠,皆名因分。因则可修(有根),可说(有教。)果则亡修(离根),离言(离教。)又清凉云:果海离缘,故不可说。(约圆极明,正同不二。)所证就缘,是则可说。(粗同此论三十二种。)贤首意云:若约法辨,因果二分,所依果海,如太虚空,非教相应,故不可说。能依因分,地智所证十重法界,十玄六相,是即可说。若约人辨因果二分,遮那果人所了,名为果分。普贤因人所了,名为因分。清凉意云:但取究竟圆极自在离缘法界,方名果分。所证就缘,是则可说名为因分。此与贤首约法说同。若约正智证相应处,始从入地,乃至究竟,说为果分。可修可说,以为因分。此与贤首意旨少异。以说因证,亦名果分。今据此论三十三种,法门深胜,应以喻显。十地论云:譬如飞鸟,行于空中,迹处不可说,相亦不可见。释曰:处乃迹处之空,不可说为有无等故,拣异太虚之空。相乃空处之迹,不可见其长短等故,拣异沙土之迹。将斯一喻,开为四种:一、太虚之空,配所依果海不二大乘。二、迹处之空,配所入十六摩诃衍法。三、空处之迹,配能入十六行位等门。四、印迹之鸟,配诠门教及言下义。复于四种,勒作两重:初以本摄末。若以太空摄于迹空,迹处之空,亦离名相,比不二摩诃衍法,摄十六所入法,没同果海,亦不可说。若以迹空摄于空迹,迹不可示,以况所入十六摩诃衍法,摄其能入十六行位,亦难宣说。若以空迹摄于鸟身,身亦难见大小之相,以况能入十六行位,摄其诠门教及义等,相亦叵说。后以末摄本。若以鸟身摄于空迹,迹随于鸟,粗显易知,以况诠门教及义等摄其能入行位等门,门随于相,粗显可说。若以空迹摄于迹空,空随于迹,故亦非无,以况能入行位等门摄其所入摩诃衍法,法随于门,亦可寄言。若以迹空摄于太虚,太虚随于迹空,仍可寄言,以况不二摩诃衍法随于所入十六本法,从在因门,故亦可说。故开四喻所况四法,皆通非有非无,并具可说不说,此则法喻配属本末相故。用此论义门,成华严宗趣耳。或合为三,以诠门教及言下义,与十六种行位等门总为能入,无别异故,当知唯有能入、所入、不二三种。若配喻说,泯其鸟身,归空迹故,当知唯有空迹,迹空乃太虚故。或合为二:一、以三十二种能所门法俱为因分,可寄言故;二、唯以不二摩诃衍法独为果分,离教说故,当知唯有因分、果分二种法故。若配喻明,复泯空迹,归迹下空,当知唯有迹空、太虚二种在故。今此不说合为一者,论意双取因果二分,益物知有,故但令二,更不归一。今文正据此中后义,不二大乘所依果海极甚深故,独尊胜故,说无因缘,说离根教。余三十二既属因分,有能所故,有修断故,有因缘故,有教说故。问:三十三种何法为性?答:不二大乘性自成就,离言法界以为其性。两重本法为令物悟,即以带言根本法界第一义谛以为其性。两重能入摄根方便,即以带言枝末法界真俗二谛以为其性。虽分离言带言差别,根本枝末不同,然而摄法齐平,无有宽狭,存义各殊,据理无杂。问:不二既许成就异生,圆圆海中应有二碍。若无二碍,即无异生,兼以不二摄法不尽。若有二碍,即有异生,应此二碍还熏不二,随缘成染,漂沉苦海,何殊两重能所因分?答:不二虽有异生二碍,然斯二碍不能熏彼离言不二圆圆海故。二碍是所有,亦属所摄故。问:两重能所既言因分,应无究竟成佛果人。答:三十二种为对果海说为因分,非谓因分无究竟果。说因分者,令根趣求,必若得入,佛界自成。问:两重俗谛共八门中,根本、无明为一异耶?答:门虽有异,无明唯一。故华严经云:不了第一义,故名为无明。中实尚迷,真俗安了?故此论云:实知一法、真如一法、一心一法,于三法中俱违逆故,名为无明。故知无明体性无多,但以权小谈之未及,终教就实说至根本。且如后重生灭门中,修至妙觉,断尽智碍,必证中实,没同果海,宁容更入前重俗门历位修断?随在何门,究竟断毕,契中实故,同果海故。

    何故(至)立自名耶。

    释曰:三徴释体自有二:初问真如所入,何立一体之名?生灭所入,何立三自之名?

    真如门中(至)不唯体焉。

    释曰:后答有三,初他相有无。真如无他所治染品,故立体名。生灭有他所治染品,故立自名。自谓善法,他谓染品。

    复次(至)非得他力故。

    释曰:次法性非他。真如法体平等无私,故立体名。生灭性德自然本有,不假他力,故立自名。

    复次(至)无有定故。

    释曰:后随宜不定,谓随根宜一期安立,勿谓体自前后定尔。前或名自,后还称体,义并无违,文皆有理。

    何故(至)无别异趣。

    释曰:四徴释法义。问:法中一心,义中三大,心体相用,各开二法,分二所入,力势既齐,何故义中总合为一?若三大义合为一者,应同一心,但诠二种摩诃衍法,何故具诠六种法耶?答:大义之名,通于三种,故总为一义。大乘收暨于诠法者,差别不同,故各具二,共成六法,于何疑哉?

    今所开示(至)本末能所。

    释曰:五徴释能所,全同初重,准前可解。问:能所十六,若门若法,既各摄尽一切诸法,何言不乱?答:以中实摄法,法法无非中实。以真谛摄法,法法无非真谛。以俗谛摄法,法法无非俗谛。故各尽摄,不相杂乱。虽法体不分,然义门有异,中边无乱,本末不杂。又门与法相望,乃具非一异义。非一如前,差别不同。非异据体,本末无别。后重既尔,前重亦尔。是知三十二种,若门若法,就体说者,举一全收。若不如是,摄法不尽。虽许全收,若就义论,容各别故。谓本末二位,曾不参移。门法两重,宛然安置。此上且依此论所明,体义无乱,门法不杂,作如是说。若依圆教,三谛融通,事事无碍,互摄无拘,义势多端,法门浩瀚。故有广狭即入,隐显同时,十世托事,帝网主伴等义。然贤首、清凉,于一真法界,开理事二门,无碍融通,具多法界。而马鸣、龙树,于因分中,根本法界,开三十二种分,总体别门,俱释佛经,各光法施。论疏剖析,义势虽殊,彼此会通,宗途无紊。

    已说总别二门。

    释曰:四、总结。总谓后重所入,别即后重能入。已广辨相,故此总结。

    一切诸佛(至)不动门。

    释曰:后后一门,别指有二:初牒指,发趣道相,轨则不动。

    谓微尘数(至)亦复如是。

    释曰:后释成,有二:初、果因所乘。过、现、未诸佛,已、今、当菩萨,皆乘两重甚深安车,达无上地。准第十论,颂云:诸佛甚深广大义。彼释甚深,即属两重所入本法。此中甚深,克论亦唯所入本法。今云三十二种甚深安车者,盖能入门,从所入法得甚深名,故三十二俱建此名。

    此中菩萨(至)如来地故。

    释曰:后菩萨言通,邪定凡夫亦容所运,但发猒求皆名菩萨,终至究竟得成佛故,不定正定胡不遄成?

    已说立义分,次说解释分。

    释曰:三、解释分,有二:初、结前生后。

    解释分中(至)其相云何。

    释曰:后依文释相,有二:初说本数,又二:初问。

    颂曰(至)九论说已故。

    释曰:后答有二:初结颂,初一句明此所有,次二句辨此所无,后一句显九论说。

    论曰(至)生灭门

    释曰:后释文有三:初此论有无,以是今文正所诠显,故先列示;后重法中二法二门,今解释分具明二门,而不广释所入法者,若入二门达本法故。

    何故余法(至)已解释故。

    释曰:次余论具略,有二:初徴释略。余法二十九种,何故不明?余九论中已具释故。

    所谓(至)善因果门

    释曰:后因明他有无,有二:初、亡,论略明;四、立义相同,解释各四,八论共计三十二矣。

    不动本源,至各差别故。

    释曰:后二论独明一,本源玄理,唯释不二。问:如是二论,应有立义。若有立义,不二大乘应有因缘。如无因缘,则无立义,应唯三分。若阙初二,云何前论通指五分?教法出兴,法如是故。答:仰观二论,必具五分,以前论说十论建立同一相故。后难善遣,前难奚通?不二大乘应有因缘,许有因缘,不离根宜,岂不违前离根宜故?然今举有,欲显于无。虽说因缘,非同因分。称根施设,令其断修实被之根,但欲令彼知此不二无实所被,故不违前离根宜故。如是因缘,理亦不无。既具因缘,明有立义。问:不二大乘既属果分,贤首、清凉准其文理,皆说不与教相应故。此论上文亦说不二,离教说故。今何却指本源、理玄二论同释不二大乘,岂不违前非教相应,离教说故?答:有二解:一、两轮虽说不二大乘,但令知有,不可剖析曲示于人,故亦名为不可说也。亦犹因相方达于无相,非言安了乎绝言?不以论诠,曷知离教?二、贤首、清凉、龙树之意,据因果分各别为论。果分法体,不许与教而相应故,离教说故。本源玄理,据因果分相从而明。以果就因,可寄言故,有教说故;以因从果,因亦绝言,离教说故。由是应为四句分别:有唯离言,谓性海果分;有唯带言,谓修行因分;有亦离亦带,谓因果无碍;有非离非带,谓因果形夺。四句齐现,契斯宗矣。

    何故诸论(至)各阙其数

    释曰:后二门备阙,有二:初、二门不齐。问:谓十论立义分,具标三十三,何故解释分说四,或明一?

    为欲显示(至)不知其量故。

    释曰:后四义有别。答:二分具阙,四义不同:一、立义,欲就法体唯一,不可分散,故全本数;解释为据义门有多,各别诠显,故阙其数。二、立义,解释二分,具阙数目,拟增智者思惟,欲长学人慧力。三、立义,教理本数备收,已是甚深,皆起尊重;解释教理,各委辨明,又显玄极,咸生赞叹。四、两重能入,广大如空;两重所入,无穷如海。不二大乘,性德果分,口欲谈而词丧,心欲缘而虑亡。故亦可法门广大,通指两重能所;义理无穷,别目不二性海。言不具谈,思不知量,总显因果,皆绝言虑。

    已论本数,次当别释。

    释曰:后当别释,有二:初、结指。

    本曰(至)分别发趣道相。

    释曰:后释成,有二:初标徴开门,又二:初唱本。

    论曰(至)大门数量。

    释曰:后释文言四法者,二法二门。

    本曰(至)不相离故。

    释曰:后依门别释,有三:初显示正义,有二:初略说分,又二:初唱本。

    论曰(至)问答显因门。

    释曰:后释文有二:初、总科分。

    依一心法(至)法相门。

    释曰:后别显示,有三:初、四种法相门,有二:初、牒指。于一心法,有二所入,并开二门,故成四种。

    二法二门(至)立其名故。

    释曰:后释成,有二:初名字差别门,有二:初总问略答,明示能所各有十名,究体无差,随功立名。

    二种本法十名,其相云何?

    释曰:后别问广答,有二:初二法十名,又二:初问。

    颂曰(至)通二种本法。

    释曰:后答有二:初颂答;取下广大等此方九名,对此毗摩等九句梵语,次第翻译,于文易见。

    论曰(至)云何为十。

    释曰:后论释有三:初、标徴。

    一者(至)染污品法故。

    释曰:次别释,有十。初广大神王,有二。初显名合说。喻中名同依异,法中体同用异,但取喻体不取喻依故。

    自体契经(至)染净法故。

    释曰:后引教证说,谓众极疑二种本法为同为异,佛即造作说法之相,乃与答释。遂举二喻,晓况两法。金刚神王,两番配合,类一一心。主海神王,一义指陈,如多一心。

    二者(至)而为自在故。

    释曰:二、大虚空王有二:初、显名合说。第一空王以总太虚容东西空而得自在,第二空王以空容色而得自在。色容受者,谓以空中容受色故。合二本法,于义可见。

    金刚三昧(至)容受大种故。

    释曰:后引教证说。谓一心真如,本法理性,能容真门,自体空无,绝安立处。犹如大虚,能含众空,本来于彼东西等处,无住着故。于诸障碍,无有障碍者。然多一心,于障无障,能住持故。如空容色,使得住故。

    三者(至)为其德故。

    释曰:三、出生龙王,有二:初、显名合说。

    顺理契经(至)无有断绝故。

    释曰:后引教证说标。岚,梵语,此云迅,猛风也,法合可解。

    四者(至)通生染净法故。

    释曰:四如意珠藏有二:初显名合说,就所出生立其名故。

    如如契经(至)涅槃法故。

    释曰:后引教证,说真如所入利圆者也。良以性本无惑,体元是真,清净解脱,功德圆满,故所被根,是圆顿器。

    五者、(至)亦复如是故。

    释曰:五方等有二:初显名合说,谓有毫毛,或是色相方圆类等,故曰方等。唯现天像,名为白毫;通显五趣,名为乱毫。二俱称毫,两皆是色。次下梵语,无别异故。

    摄无量(至)伊尼罗故。

    释曰:后引教证说,就一就多,说白说乱,白乱虽殊,体性无异,随受一名,俱通二号。

    六者(至)与行与相如来藏。

    释曰:六、如来藏有二:初、显名相。前五从喻受名,后五约法建号。此如来藏正是所入,从真如门彰远转、远缚之名,从生灭门得与行、与相之名。

    实际契经(至)如伎儿故。

    释曰:后引教证,此引二经,释前两藏。以一一心,从能门解。唯有觉者,离流转因,是一是白,名远转也。唯有如如,离虑知缚,亦一亦白,名远缚也。一一白白,摘读两用,或复通用,在义无违。又多一心,亦从门解。若就能与,其唯本法善不善因者,善即是觉,不善不觉,于惑于觉,与力为因,生死涅槃,从此出现。受苦乐等者,谓一法界,有为无为,二种自在,能熏所熏,多法和合,故受苦乐,定俱时转。故楞伽云:如来藏者,能遍兴造一切趣生,譬如伎儿,变现诸趣故。

    七者、(至)如住劫时。

    释曰:七一、法界有二:初、显名相。纯白法界,如空劫时,无杂物故;无尽法界,如住劫时,有万物故。纯白、无尽,皆是门名,本法从彼以彰名故。

    真如法界(至)如有长时故。

    释曰:后引教证。空种即纯白,遍种即无尽。言空种无碍者,空字是门,种无碍者是法。是空之种无碍,依主彰名遍种无碍。准此而释,俱言种者,皆取性义。与空与遍,而无实性,皆无碍故。又或种者,即种类义。谓真如门,体如相如,空与不空,种类不一,亦具多名。准此所解,空种二字,俱是别门。无碍二字,即是本法。空种之无碍,亦作依主释。

    八者(至)义如前说。

    释曰:八、摩诃衍,此中有二:一者、一体摩诃衍,二者、三自摩诃衍。大觉契经证,如第一论。

    九者(至)如顺明珠。

    释曰:九、中实有二:初、显名相。第一义谛亦名中实。等住中实,如独明珠,无杂影故;别住中实,如顺明珠,现众像故。

    中实契经(至)如同异珠故。

    释曰:后引教证离边释中,真心解实,以此实理,远离真俗二谛边故,由此本法,名为第一义谛,于文有据,亦如前引自体契经,广大神王,非世间法,非出世间法,亦詺本法为第一义谛,上下明证,其文非一,如异同珠者,异属所现,影各差别,同属能现,珠明无异,摄差别影,归同体明,故云异同,次同异珠,反此而说。

    十者(至)随能作立名。

    释曰:十一心有二:初显名相。先列名中,且第一者,上言是一,指所作门唯一一故。下句方云:是一一心立所入名。此中一心从彼所作门上立名,是一之心依主建名。又第二者,上言是一切,亦指所作门具一切故。下句复云:是一切一心亦立所入名。此中一心但从能作以立其名,一即心故,持业为名。

    一心法(至)广说。

    释曰:后引教证非大非小等者,弥显本法是第一义谛四种中道,于文可见。心本非一,从所作一,假名为一;心非一切,从所作多,假名一切。今不说名一切心者,盖随能作立一名故。

    是名为十(至)根本名字。

    释曰:后结收。

    已说二法(至)名字差别。

    释曰:后二门十名,有二:初、结指。

    真如十名,其相云何?

    释曰:后解释有二:初真如十名,有三:初徴问。

    颂曰(至)真如不共称。

    释曰:次通答,有二:初颂答十句梵名,如次翻对。

    论曰(至)是名为十。

    释曰:后论释问:前文两法,今此二门同共立名,号如来藏。门法名滥,拣辨若为?答:此门开为真如、真如等如来藏,则通真、俗二谛摄故。他法开为远转、远缚等如来藏,彼唯属其第一义谛。故知前后名字虽同,义不相滥。

    如是十名(至)法门名字。

    释曰:后该收谈真异名,皆此摄故。

    生灭十名,其相云何?

    释曰:后生灭十名有三:初徴问。

    颂曰(至)生灭不共称。

    释曰:次通答,有二:初颂答十句梵语,如次翻对。

    论曰(至)是名为十。

    释曰:后论释生灭十名,翻真立故。一对前二,二对前一,三、四、五名如次对前四、五、六名,六对前三,其后四名次第同前,配之可见。

    如是十名(至)法门名字。

    释曰:后该收俗谛异名,皆此摄故。

    已说二门(至)分相门。

    释曰:后同异分相门有二:初、结指。

    二种本法(至)其相云何。

    释曰:后徴释有三,初二法同异有二,初问为复二法几同几异。

    颂曰(至)同名异义故。

    释曰:后答各有所依摩诃衍者,谓后重一体大乘,依彼初重一体一心摩诃衍等,足验前门不是后法,斯为良证。三谛科拣,已如前辨。问:岂不前文自说根本总摩诃衍,如一圆珠,体性是一,今言依异,其相云何?答:虽如一珠,然成依异,恐理难明,再须喻显。如世一父,二子依异,一子为僧,一子为俗。父虽一体,望僧望俗,义说二故。若云僧父,如一体之所依也;亦云俗父,如三自之所依也。一体大乘、三自大乘,各缘所依,根本大乘为自境界,亦可一心各缘所作,自能依门为境界故。故下论云:甚深真理,非余境界,唯自所依,缘为境界。

    二种法门(至)其相云何。

    释曰:次二门同异有二,初问为复二门几同几异。

    颂曰(至)异名异义故。

    释曰:后答,先结颂总对,后依文委示,行法异中,真如门内,自有修证,非取异门,一心一念,异门心念,若生成缚,不生为行,以此门中,无断无缚,唯取寂灭,寂灭为行,若依

    皇上解云:一心即是所入本法,一念则属能入行门。是心及念,从法尔来,本不生长众生障缚。如是之念,即是真门寂静妙行。美哉!

    睿见,迥洞真乘。词简理周,穷源彻妙。生灭门修,以智断惑。生位始觉,断生相惑。灭位始觉,断灭相惑。住异例然。举两摄中,故不别说。体相异中,引楞伽证。且寂灭者,名为一心。证真如门,与本等故。寂灭体相,同一心故。又一心者,名如来藏。证生灭门,与本别故。所入一心,非属染净。如来藏门,具有染净。故生灭藏,与本义别。

    二门位地(至)无障有障故。

    释曰:后因明余义,有二:初徴释证位异。此中具有伸问颂答三经证真,余教指俗二门,真如二门,位地别异,所以曲有多途,文理昭然。长分大段,上下判文,宜知此例。然证真中,引大本经四句如次:贤凡乱住,初后乱住,果圣乱住,圣贤乱住。或此四句,初即凡位始终相即,次则因果始终相即,次则圣位始终相即,后则因位始终相即。分流经中,初七句正明乱住,后一句出乱住由。或初之七句,约义配同,最后一句,据理皆泯。真修经中,五十一位,摘信为母,余位为儿。生五十一岁者,意云以五十岁男儿,生在一岁,母腹法合,即配五十一位,亦乱住故。

    举是一隅(至)法相门。

    释曰:后例余劝观结人众等六,例此可知。

    是二种门(至)圆满门。

    释曰:次该摄圆满门,有二:初牒指。

    谓以真如(至)一切法故。

    释曰:后释成有二:初皆各总摄,从谓字下解释皆字,然字下解各,而字下解总。

    所以者何(至)圆满门。

    释曰:后徴释别结,摄法齐平,义各别故。

    此义云何(至)直说答故。

    释曰:后问答显因门,问答梗概,故俱言直,性相不离故,真妄交彻故。

    已说略说分,次说广说分。

    释曰:后广分有二:初、结指。

    本曰(至)唯证相应故。

    释曰:后辨相,有二:初真如生灭各异门,又二:初心真如门,复二:初唱本,次文委释。此不豫陈,但相真如四句四德,不细辨明,至文具出。

    论曰(至)解释名字门。

    释曰:后释文有二,初科分。

    心真如者(至)率向应审。

    释曰:后显示,有三:初、体相真如门,有二:初、解释,有三:初、建立名字门。随功立名,举一法界作大总相,谓所入一心,能入真如,既各十名,因何所入中偏取一法界?复何能入中偏取大总相?盖一法界作大总相,功业相应,由是偏举。初云一者,非对二、三,当体绝待,故名为一。横竖周遍,故一作大业。法者轨持,包含一切,无所阙遗,故法作总业。界即实性真理甚深义相,体、相皆能作故,故界作相业。下云法门,法谓一法界,门谓大总相,是法之门,依主彰名,门即是体,作持业释。如是多字,并归门者,门能显法,最偏胜故,率取向上能作、所作种种别相,一一审观。

    已说建立(至)真体门。

    释曰:次直诠真体门,有二:初结指。

    所谓心性(至)为差别故。

    释曰:后显示,有三:初诠真拣妄,有二:初对妄显真。能拣真门中,非字就遮说,谓真如法非生非灭,离起离尽故。无字约表论,其体即是无生无灭,是一是常故。又是非即体,明真体非是生灭之法。有无体外,说真性无有余生灭相。所拣妄门中,是字目自性,能表四相业等自性是生灭故。有言属差别,所表色心有彼共相之生灭故。无相、有相二门异故。

    复次(至)亦不住故。

    释曰:后拂迹入玄,非字不义,何不言非?若言非时,恐人误执真性为非,所以言不。所以者何?次释成云:以真如法,绝百非,离千是,正遣双非,双非不住,影出双是,双是无拘故。

    一切诸法(至)妄境界故。

    释曰:次假有显无。先明假有,后显实无。生灭门中,以有心念,则有一切差别境界;显真如门,既无心念,故无一切差别境相。如因翳眼,则有空华;若离翳眼,孰见空华?故楞严云:见闻如幻翳,三界若空华,闻复翳根除,尘消觉圆净。

    是故(至)离绝之相故。

    释曰:后明真拂相,有二:初、正显离绝,分四:一、离三相,有二:初、牒指。

    言说名字(至)其相云何。

    释曰:后随释,有二:初问。

    颂曰(至)契经异说故。

    释曰:后答有二:初结颂。

    论曰(至)离言说相。

    释曰:后释文有三:初言说;谓言说下,列名数;楞伽下,引教证;如是下,指正要。相言说者,妄计妍媸,虚起爱憎,于境执着,发言说故。梦言说者,曾经境界,无有定实,忆昔攀缘,起诸梦境,即从梦觉,缘念思度,妄谓吉凶,虚生言说。执着言说者,昔曾怨对宿有业缘,今偶现前,发生言说。无始言说者,多生熏发曩劫惯习,不假强缘,任运起说。引教证中,我说法者,以汝等者,我今说法,念汝众生,堕在执着,生人我见,不了法性,妄起言说。为对彼愚,非前四言说,故我说法。又或以为汝等一切众生,在生死界,不了断修,妄兴言说。为治彼凡,亦非前四,故我说耳。或佛还用众生所发世间言论,说实相故,称胜义言,名如义语。实空不空者,此简异门。妄法非有,实是其空;真德不无,实是不空。亦可理性实空,绝诸相故;情实不空,起众境故。空实不实者,亦简异门。妄法名空,空则是实;真法名空,空则不实。亦可法性空实,所显体故;但空不实,能显门故。离二相者,谓离实空二种相故。中间不中者,离亦实亦空故。不中之法者,即指不是亦实亦空中间之法。故离三相,则显一理。既遣异门,唯有自门谈体谈相,称真称如,是故名为如如如说。上言如者,称可之义,显上言说,称可契合如如理故。故所拣离,非就真门,以真门中非所拣故。问:准三昧经,佛所说者,义语非文;不言义者,皆是妄语。生灭门中,佛所说者,既非如义,应皆妄语。若许生灭有如义语,今真如门拣之不尽,于此两途,若为通会?答:如义有二:一、真如如义,如上所引三昧经说;二、生灭如义,诸佛所说一切契经皆显如故。

    名有二种(至)离名字相。

    释曰:次名字,二名二字,各引教证。从阿等者,即诸教所说四十二字母,由此为本,出生一切声名句文,及生一切菩萨妙行,具如华严、般若等说。道品经中,证字影名,真同镜明,名如影也。大海经中,证依空字,真犹虚空,字若鸟也。

    心量有十(至)为境界故。

    释曰:后心缘前八,可知。第九识心,即前所入法十名中第十一切一心也。以能缘彼生灭门如,但不能缘真如门理,非不能缘自门真理。第十识心,即真如门所依本法,而唯能缘自门真理。体能鉴用,照体独立,故说为缘。如自证分,缘见分故,引证极显,寻义自彰。

    毕竟平等(至)满三德耳。

    释曰:二满三德。初牒指,后解释。诸众生等无量差别,唯以前四言说为本而转。由离言说相故,成毕竟平等德。诸外道等九种变论(楞伽列释,须者捡文)、十种异执(通以九十五道,摄为十种邪执),唯以前一名字为本而转。由离名字相故,成无有变易德。诸众生等执取计名烦恼破障智,及相续所知坏障,唯以前九心品为依而转。由离心缘相故,成不可破坏德。离相满德,如文可见。其多一心与障为依,克论自体非是障故。

    唯是一心(至)体真如。

    释曰:三结体真。正结能入体真如理,唯是所入一心本法。欲结体真归一心故,谓离三假相,名为真也;圆满三实德,谓之如也。顺本所牒,心真如矣。

    以一切(至)极相违故。

    释曰:四、离三缘,先牒指,后解释。言说名字,心缘俱假,真理如实,故无三相。

    言真如者,亦无有相。

    释曰:后复遣执著,有三:初遣意。谓恐愚夫闻离三相,知圆三德,假相虽无,已遣断见,实相仍存,复滞常边,执有体如,何能出离?故说真如亦无有相。

    谓言说之极(至)虚妄言说。

    释曰:次离缘,正显体如无相。所以极,犹尽也。假真如言,遣虚妄言,非有能遣可为栖托。言说既空,有相奚立?后能、所遣,于文可见。

    大本(至)不二法体故。

    释曰:后引证离言说。言说说者,谓离前四虚妄言说,请唯如义言说而说。非不二不二者,非同八千一种不二,请说真实不二法体。若如义说,故能除遣前四虚妄假说之垢。如言说如者,说无生灭,无说无示故。如耳听如者,听无生灭,无闻无得故。此大本经与分流经,广略虽殊,宗旨契同。清凉指释,恐繁不陈。

    已说直诠(至)名字门。

    释曰:后解释名字门,有二:初结指。

    此真如体(至)断证智故。

    释曰:后释成,有二:初牒指问答,真无可遣障,如无可立位。

    此义云何(至)而非如体故。

    释曰:后再徴委释,重广前义。以无少法,不是真体。既无治障,宁存断道。若有断道,可立位地。既无少法,不是如体。如体一味,何分断道。断道不立,位地安彰。

    当知一切法(至)所上说故。

    释曰:后总结不可说者,双结言说名字相也。下皆准此,结离三相,故名体真。

    已说根本(至)决疑门。

    释曰:次问答决疑门,有二:初结指。

    问曰(至)生疑致问。

    释曰:后正明,有二:初问,又二:初牒标。

    问者(至)直疑其果。

    释曰:后随释,有三:初正明二问,有二:初总问略答。依第一转,不可说念,疑无随顺;依第二转,无相无因,疑无得入。

    所以者何(至)而能得入。

    释曰:后再徴委释。因善言教,引生三慧。因生三慧,引起万行。今无言说,全无三慧。既无三慧,何成万行?故生此疑,云何随顺?若有万行之因,则有万德之果。既无能入万行之因,何有所入万德之果?故生此疑,云何得入?金刚地者,准元本中,有二金字。四卷楞伽,褒扬果位,立金金刚,拣非因位之金刚。故论但一金书者,透矣。

    如是二问(至)诽五等位。

    释曰:次属当二门。因依生灭,遂疑真如。若如生灭,断恶进善,修因契果,理在不疑。今于真如,无言说故,无加行善;无心念故,无信等位。随顺既无,得入宁有?

    今举此意,发如是问。

    释曰:后结成问意。

    答曰(至)决彼二疑。

    释曰:后答有二:初、牒指。

    所谓随顺(至)真如随顺。

    释曰:后开解,有三:初决随顺疑,有二:初标列真俗不同,各开随顺。

    生灭随顺(至)方便故。

    释曰:后决择,有二:初生灭随顺,有三:初标释;上下,先标列,后略释。谓从信位,乃至等觉,作果方便,名为向上;复从性净,乃至信初,作凡方便,名为向下。邪邪地者,邪定不一,故重言耳。又十信菩萨,未具善根,亦名为邪;信前凡愚,由对彼邪,故云邪邪。

    所言向上(至)是各向下。

    释曰:次广明上下。向上因凭无常言说,顺次引生无常三慧,复因修慧引生行德,此依染净始觉而说。向下因凭常住行德,逆次引生常住三慧,复因闻慧引生言说,此依染净本觉而论。

    如是二门(至)自当显说。

    释曰:后显同指余。向上无常,向下常住,约从无始本具而说。同一时转,虽分上下,而无前后。若障、若碍,本觉、始觉,一一别相,至文自显。

    真如门中(至)彼有故此有。

    释曰:后真如随顺有三:初拣妄遮非。不可说中无彼异门常无常言说,不可念中亦无异门常无常三慧,岂无自门随顺说念?不应以俗难此真门。

    若尔(至)杂乱住故。

    释曰:次徴释正取。问:若许真门自有说念,请示其相。答:真门说念,非常无常,唯有如如如说,及寂灭寂静念,由无往向,但乱住故。

    云何名为真如随顺?

    释曰:后解释随顺,有二:初徴。

    谓若(至)真如音声。

    释曰:后释有二:初、明说。知一切法虽有如义说,然无四种说,令诸众生则顺自门真如言说。

    复次(至)寂灭寂静念。

    释曰:后显念。知一切法虽有寂静念,然无四种念,令诸众生则顺自门,唯寂静念。问:已言寂灭,又云寂静,重叠显示,其相云何?答:以此四字正显体如,离三假相名为寂灭,满三实德名为寂静。复次不可说故名为寂灭,不可念故名为寂静。复次无彼异门惑因惑果名为寂灭,无彼异门觉因觉果名为寂静。复次无彼向上无常说念名为寂灭,无彼向下常住说念名为寂静。复次无彼常住及无常念名为寂灭,无彼能念及彼所念名为寂静。复次离彼流转名为寂灭,离彼还灭名为寂静。具上多意,故重显示。又此四字目所观境,唯以念字为能观心,虽知真门实无能所,为利众生依于体如,即寂之照目为能念,即照之寂目为所境,故知此念从境受名。亦犹前说真如音声,不可真如即是音声,须知音声从彼所诠,真如受名皆是属声,并归依主。

    天佑皇帝圣智解曰:此寂灭寂静念,非是一一识心,彼是所入第一义谛。今寂静念,唯在门中,无往向念,当真谛念。寂灭二字,即是门中体真如摄,约所观境。其寂静念,约能观心。是知自门有寂静念,不有此修,无以顺真即境之念证相应故。即显此念唯在当门,非于所入一一心故。行者唯用此寂静念,方能契合一一心故。美哉!

    圣见独出常情,妙符得入真门。诚谓如义言说,

    已说(至)决得入疑。

    释曰:次决得入疑,有二:初结指。

    此中有二(至)真如得入。

    释曰:后释成,有二:初科分。

    生灭得入(至)应审观察

    释曰:后辨相有二:初生灭得入,依随染始觉向上得入金金刚地,依随染本觉向下得入邪邪地故。

    真如得入(至)名为得入。

    释曰:后真如得入,则自所依即一一心,以如义言,引寂静念乱住,得入一一心故。俱非言说者,即是非常无常,如义言说也。及俱非念者,即是非常无常,寂灭寂静念故。正证之位,既绝能所,离此说念,名为得入真觉。师云:非以知知寂,亦非自知知本,知自宛然,非为无知也。故知前说真如无相,但为遣执,非谓真体功德俱无,方名得入。

    第一转言(至)决断理明

    释曰:后结成二转。第一转中,虽离说离念,遣随顺疑,已成就故;第二转中,虽无相无因,遣得入疑,决理明故。

    已说发起(至)真如门。

    释曰:后开相真如门,有二:初结指。

    此中有二(至)真如门。

    释曰:后辨相有二,初科分。

    如实空者(至)不相舍离。

    释曰:后正释,有三:初、指陈二相。如如体中,染法皆空,净法悉具,染、空、净具,不相离故。非同生灭,敌体相翻,待染立净,德数齐故。如下论云:真如门中无差别相,平等平等,一相一味,独存真如净法界故。

    于是应诵(至)真如门。

    释曰:次引证劝持。体如相如,有离有圆,离过患本,圆功德本。其相如中,离四句相,满四法德。本论虽具,今略解释。远离四句相者,百论颂云:有非有俱非一非一双泯随次而配属智者达非真。彼论广破四宗外道:一、数论外道,执有等性与诸法是一,义当有句;二、胜论外道,执有等性与诸法非一,当非有句;三、无惭外道,执有等性与诸法亦一亦异;四、邪命外道,执有等性与诸法非一非异。晓师疏解:非有相者,遣第一句;非无相者,遣第二句;非非有相、非非无相,遣第四句;非有、无俱相,遣第三句。二句前后随论者意,皆有道理,无违义相。一、异四句,准释可知。贤首疏指:论约外人,展转计执有此诸句,不同广百四宗外执。非有相者,明此真如离妄有也。惑者闻其非有,即执真应是无,故论遮云:非无相也。惑者闻上非有非无,便计双非以为真法。论复遮云:非汝谓有,说非有相,非谓法体是非有相;非汝谓无,说非无相,非谓法体是非无相。故又非却双非相也。惑者复闻非是双非,遂计两是:我立有、无,汝立双、非。双、非若存,有、无随丧;双、非不存,有、无还立。论又遮云:非汝双非,故说非非。非许两是,何执俱相?俱相不存,故离四句。离四句相,即空、真如。一、异四句,准此可解。圆满四法德者,即本论云:常(常德)、恒(乐德)、不变(我德,离二苦故)、净(净德)法满足。此满四德,即不空、如。

    以离念(至)非往向证。

    释曰:后逐难略解。是乱住证者,唯真如门,理证理故。非往向证者,非生灭门,智证理故。

    释摩诃衍论赞玄疏卷第二

    萍

    部丁切萍草,无根水上浮。

    菟

    汤故切。菟丝,草名。

    凿

    在各切。穿也,錾也。

    拯

    无救切。救也,助也。音蒸。

    收。

    以周切。所也。

    翔

    似良切,布翅飞。

    翥

    之庶切。飞举?。

    激。

    公的切。感激也。疲波也。

    阻。

    壮举切。险也,疑也。

    亏

    去为切。缺也。

    榜

    谱朗切。牌也。

    牍

    徒木切。书版也。

    逵

    寄归切。九达道

    詺

    名聘切。谓下浪切。名谠巴言中也。

    迳

    苦定切。路迳也,近也。

    沆

    何党切。莽流广?。

    浩。

    胡道切。浩浩翕便肝切。水盛也。大也。??海比海。

    紊。

    亡愠切。乱也。

    遄

    视寿切。疾也,速也。

    妍。

    吾坚切。?也。

    媸

    赤之切。媸,妍。

    偶

    吾苟切,合也。

    惯。

    古悉切。习也。

    鉴

    古衔切。察也,形也,式也,益也。

    栖

    思奚切。鸟栖也。亦作栖。

    托

    丁格切。托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