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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格氏之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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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氏品性至高尚,今举其一二轶事于左:

    格氏一生,惟知有正义公道,故于外交事,失败甚多,说者谓其长于内政,而短于外交,此皆不知有正义公道者也。俄土之战,英国恐俄乘势窥印度,故联合法国而与之抗,格氏乃盛反对其事,鸦片战争亦然,彼心中盖无半点之权谋者。其于议会,亦皆堂堂挑战,绝无笼络运动之策,其与基斯礼不合,亦以此也。

    格氏所著书甚多,中如《荷马诗歌注》最有名于时。彼盖一大文学家,又一大宗教家也。然彼于伦理哲学,咸能窥其堂奥,而于近世进化之论,犹未通晓。一日与达尔文晤谈,达氏娓娓说进化之旨不绝口,格氏闻之,竟无所解,至倦而欲睡。

    格氏颇留意于卫生,以旅行为最益之事。孟子曰:“居移气”。旅行者不仅移气而已,且能知风俗,知人情,交其邦之人物,察当时之治乱。格氏凡当失意之后,游于大陆者无虑数十次。暇辄散步原野,以运动身体,吸取新鲜空气。又好以巨斧斫柏树以消遣,至于老年,犹存此癖。盖彼欲休息其精神时,则必别觅一事为之,既可以习劳,又不伤脑力也。

    格氏一生,笃信宗教,每日必参谒礼拜堂,终身未尝一日缺。盖彼自幼时,受甘宁古之感化,以救济群生为己任,始欲投身宗教界,为其父所阻,乃止。然彼崇正义、重公道之念,终身不渝。其笃信宗教者,欲以寄其心,而使不至于放耳。

    先是,爱尔兰自治案之发生也,格氏闻之笑曰:“爱尔兰若得自治,则苏格兰亦当尔,威挨尔斯更无论矣。夫居今日,苟明理有知识之人,稍识目下之时势,亦何为而舍此完全之制度,亦何为而取笑于万国,亦何为而欲举吾国有益之立法权,而自剥夺之也?”格氏于其时非难自治案如此,然未几而悟自由平等之真理,乃躬倡自治之议,麾下之士,如夏敦卿、张伯伦等,皆相率引去,亲故咸成仇党,而格氏坚持之不变,率得通过于下议院,其生平富于坚定力,有行之弗笃弗措之概,大率类此。

    【批评】

    格兰斯顿外交多失败,人多非之。然亦何足为格氏病。夫人不必皆全才,外交家亦何必尽人为之。今之世界,以国家为本位,于外交上,纵用阴秘手段,而于现今道德上,固亦未尝有冲突也。顾今人往往以外交家自命,而预先学外交家之手段,且不以此手段行之于国与国之间,而先试验之于人与人之际。又其甚者,则以外交家不可无阴险之心术,乃至先养成此种心术,以为他日外交时之预备。动曰:“世界只有强权,并无公理。”卒之外交之事业未见,而心术全败,处世之道失矣。岂不可哀。

    终日为同一之事,无所更易,必至伤其脑力。格兰斯顿以伐木为休息,与吾国陶侃运甓,用意相同,一以习劳,一以息精神,此修身养性之功,不可不知者也。

    “人而无恒,不可以作巫医。”然哉!格兰斯顿一生,以实践为务。其每日参谒礼拜堂,无所间断,正彼有恒性处。故为学生之时,每日轻于缺课,或屡屡转校者,其于学业上之妨害犹小,而有恒性之损耗实大也。

    格氏潜心伦理之学,而不好进化论,以其所趋之途殊也。夫伦理道德之学,专求之吾人之一心,而生物进化之理,则必期于事物之实验。格氏道德之入门,从实践下手者未尝留心于科学,比至老年,益与学问疏远,闻达氏言,自格格不相入矣。此近世分工必然之现象,不可以万能而责于一人之身者也。

    格兰斯顿品德非常高尚,现在例举几个小故事:

    格兰斯顿一生只知道公平正义,所以在外交上多次失败,评论家评价他擅长内政,不擅长外交,这其实是不懂他具有公平正义之心。俄罗斯与土耳其的战争,英国害怕俄罗斯乘机占领印度,因而联合法国一起对抗俄罗斯。格兰斯顿极其反对这件事,他对鸦片战争的态度也一样,因为他心中没有丝毫阴谋权术。对于议会,他也都光明正大的挑战,绝不使用笼络狡诈等手段,他和基斯礼合不来也是因为这个原因。

    格兰斯顿的著作很多,最著名的要数《荷马诗歌注》了。大抵格兰斯顿既是一位大文学家,又是一位大宗教家。然而他对于伦理学、哲学都能深刻领悟其中的玄妙,反而对于近代的进化论尚不能明白。有一天他跟达尔文交谈,达尔文口若悬河的讲解进化论的要旨,格兰斯顿听了竟然不能理解,甚至感到困倦而想睡觉。

    格兰斯顿对于养生颇有留意,认为旅行是最有益的方式。孟子说:“环境能改变人的气质。”旅行不仅能改变气质,而且能通过游历见识风土人情,结交不同地方的人们,考察时政的好坏。格兰斯顿每当在政治上失意,便去欧洲大陆旅行,一共不下几十次。他闲暇时候总是在原野散步,用来活动筋骨,呼吸新鲜空气。他还喜欢用大斧子砍柏树作为消遣,到了晚年仍然有此癖好。大约他想使精神放松,必然要另外找一件事情来做,既可以锻炼身体,又不损伤脑力。

    格兰斯顿一生信奉宗教,每天都会去教堂做礼拜,终其一生,没有一天缺席。因为他从小就受到甘宁古的濡染,将救济苍生作为自己的责任,最开始想投身宗教界,被父亲劝阻才作罢,可是他那崇尚公平正义的信念至死不渝。他信仰宗教,是为了想安放心灵,不想让它放纵罢了。

    在这之前,就有人提过爱尔兰自治议案,格兰斯顿听后笑着说:“爱尔兰如果能自治,那苏格兰也应该能了,威埃尔斯更不用说了。在今天,如果是稍有知识和明白事理的人,略微了解当下的形势就会明白,又何必抛弃这完美的制度?又何必因此而让外国取笑?又何必将我国有用的立法权自己剥夺了呢?”格兰斯顿那时如此责难《爱尔兰自治法案》,可不久后他却领悟了自由平等的真理,因而亲自倡议让爱尔兰自治的提案,手下的名人比如夏敦卿、张伯伦等等,都一起离他远去;亲戚旧交都成了敌对党,而格兰斯顿仍然坚持不妥协,使得下议院通过了《爱尔兰自治法案》。他一生拥有坚定不屈的精神,有“做事不做到底绝不罢休”的气概,大多都像这样。

    【评论】

    格兰斯顿在外交上多次失败,人们多次批评他。可是这哪里算是格兰斯顿的缺点呢?人本来就不一定要各种才能都具备,外交家又不一定什么人都能当。现在的世界以国家本位至上,外交上即使使用阴谋手段,跟现今的道德本来也没什么冲突。不过现如今的人往往自命为外交家,预先学习外交家的手段,先不用在国家与国家之间,而先使用于人际关系中。更有甚者,竟然以为外交家不能不讲阴险的心术,甚至有先养成这种阴险的心术,为日后做外交家做准备。他们动不动就说:“世界上只有强势的权力,并没有共通的伦理。”最后外交事业未见成效,而心术已经弄坏了。这属于处世做人的方法有问题。难道不悲哀么?

    每一天只干同一件事,没有别的消遣,一定会伤害大脑。格兰斯顿用砍树作为休息精神的手段,与我国古代陶侃早晚搬砖的习惯用意一样。一方面锻炼身体,一方面休养精神,这就是修身养性的功夫,读者不能不知道。

    “人如果做事没有恒心,就不能做巫医。”确实如此啊!格兰斯顿的一生,以信奉实践主义。他每天参加教堂的礼拜,从未间断,这正是他有恒心的体现。所以当还是学生时,如果每天旷课,或是常常转校,但对于他的学业影响却很小,但对于恒心的损害却是最大的。

    格兰斯顿潜心研究伦理学,却不喜欢进化论,是因为两者的方向不同。伦理学是关于道德的,专门研究我们的内心,而生物进化等学问,则一定要求证于事实。格兰斯顿是从道德入门,实践方面不曾留心于科学,等到晚年越发跟学问疏远,所以听见达尔文的进化论学说,自然格格不入了。这是近代学问分工的必然现象,不可以对格兰斯顿求全责备。